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非广播磁带录像机(以下简称录橡机)安全要求、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及检验结果的判定、处理等。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的交流供电、电压有效值不超过250V的录像机所必须的安全要求,如需执行其他安全标准应在合同中规定。只有通过本标准检验合格的录像机才能进行技术性能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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