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工业中天然气、水和石油输送用钢管。本标准包括外径尺寸范围在12.7mm168.3mm(0.5in6 5/8in)的连续制造的焊接钢管。在制造厂之外产生的对接钢管不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1.2 本标准包括的钢级为:X52C,X56C,X60C,X65C,X70C和X80C。1.3 未经购方同意,不得用钢级等于或高于X60C的钢管替代X52C的钢管。1.4 虽然满足本标准的平端连续管适宜于现场焊接,但制造厂不对现场焊接负责。1.5 本标准所用尺寸为钢管外径尺寸,外径不小于60.3mm(2 3/8in)钢管的美国惯用尺寸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三位。1.6 本标准采用国际单位制(SI制),在文字叙述及许多表格中的括号内给出了对应的美国惯用单位数值;数值圆整规定及换算系数参见附录H。1.7 本标准未包括钢管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的适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