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海上油气生产的钢质构筑物以及处理设备的腐蚀控制涂层所需的最低要求提供了指南。标准包括涂层材料、涂层质量预先确认测试方法及其相关验收标准、表面处理、涂层涂覆、质量保证和控制以及修补措施。标准同时也包括一般的涂层保护系统、法兰腐蚀控制、连接件涂层、管线支撑腐蚀控制和不锈钢管线系统的腐蚀控制。海上构筑物包括海上和沿海的金属构筑物,例如固定式平台、张力腿平台(TLPs)、半潜式、spar平台和浮式生产储油装置(FPSOs)。本标准对海上构筑物的腐蚀分为四个区域:大气区、飞溅区、外部全浸区和压载水舱(内部全浸区),外部全浸区也包括水下设施,例如阀门和管汇。各区可使用不同的涂层保护系统。本标准不包括海底管道、海管立管以及油井管、钻井管和在海上构筑物可能会用到的化学药剂罐内部的防腐保护涂层,但是包括海上构筑物大气区的化学药剂罐外部的保护。1.4 本标准不包括被动防火(PFP)涂层和镍铜合金(例如UNS N04400 Alloy400)飞溅区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