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气化铁道与短波、超短波收信台(站)之间的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接触网电压为25kV的交流电气化铁道,当电力机车运行时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对沿两侧工作频率范围在1.5-30MHz的短波收信台(站)和工作频率范围在30300MHz的超短波固定收信台(站)的干扰影响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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