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民事责任)章节练习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口头遗嘱属于( ) 。(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B)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C)要物民事法律行为(D)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2 王某有一子甲和两女丙、丁,其中儿子甲 2008 年死亡,甲有一子乙尚幼,由甲妻戊抚养。2011 年王某因患有重病,于去世前立下遗嘱,其所有的 100 平米房屋及存款 2 万元由两个女儿丙、丁继承。王某死后,丙、丁分割了王某的房屋和存款。甲的妻子戊提出王某生前所立遗嘱是无效的,她和乙均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王某所作遗嘱的效力如何?( )(A)有效,丙、丁应继承分割遗产;乙、戊无权分割遗产(B)无
2、效,应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乙、戊继承(C)部分无效,戊有权分割遗产(D)部分无效,应给乙保留应继承份额,然后再按遗嘱继承分割遗产3 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以( )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A)遗嘱设立(B)遗嘱生效(C)遗嘱执行(D)遗产分割4 遗嘱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人员申请,法院可( )。(A)宣告遗嘱无效(B)强制其履行义务(C)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D)强制其履行义务,并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5 遗赠
3、中的受遗赠人不可以是( )。(A)法定继承人(B)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C)国家(D)集体组织6 王某的叔叔于某年 4 月 4 日病故。独身的叔叔临死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幼年丧父的侄儿王某。王某于 4 月 5 日奔丧时得知了遗嘱内容,心中甚喜,但嘴上却说:“叔叔何必如此立遗嘱” 。一直到 6 月 18 日,王某始终表现出对该财产不屑一顾的样子,那么,王某的行为应( )。(A)推定接受遗赠(B)推定放弃接受遗赠(C)视为接受遗赠(D)视为放弃接受遗赠7 遗赠人死亡后,受遗赠人于法定期间内表示接受遗赠,但在遗产分割前受遗赠人死亡的,应当( ) 。(A)由受遗赠人的配偶继承(B)由受遗赠人的子
4、女继承(C)将该项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受遗赠人的配偶、子女无权取得(D)由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接受遗赠8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效力等级顺序是( )。(A)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B)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C)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D)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9 继承法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 )开始。(A)出生时(B)死亡时(C)立遗嘱时(D)遗产分割时10 下列关于合同责任与非合同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责任包括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责任以合同关系为前提(C)非合同责任包括保证责任(D)合同责任受责任人的特定财
5、产的限制11 甲到某商场购物,在商场内因踩了一块西瓜皮而摔伤。对此,甲与商场发生了纠纷,对于该纠纷的性质及商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B)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C)商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因意外事件商场不承担责任12 甲公司于 6 月 5 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 。乙公司当日回复“ 收到传真” 。 6 月 10 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求甲公司于 6 月 15 日签订合同。6 月 15 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6、(A)买卖合同于 6 月 5 日成立(B)买卖合同于 6 月 10 日成立(C)买卖合同于 6 月 15 日成立(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3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 500 元,期限 2 年。丙履行 5 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14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20 万公斤苹果,货款为 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 4 万元;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
7、同应支付违约金 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 8 万元(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 8 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6 万元(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6 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 4 万元(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6 万元15 合同法第 122 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依据上述规定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
8、民法院应当允许(B)债权人依据上述规定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允许(C)债权人依据上述规定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允许(D)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管辖16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D)可以请求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17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 )(A)继续履行(B)采取补救措施(C)赔偿损失(D)返
9、还原物18 甲、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后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二、判断题19 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A)正确(B)错误三、多项选择题20 牛某死后,留下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和 50 万的存款以及某合伙企业 20的财产份额。因牛某没有留下遗嘱,其 3 个儿子牛甲、牛乙、牛丙经过协商,由牛甲继承了房子,牛乙继承了存款,牛丙经该企业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成为该企业的合伙人,继承了牛某的财产份额。遗产分割后
10、不久,银行找到牛甲,称牛某生前在买该房子时向银行贷款 10 万,至今没有偿还。请问对这 10 万元贷款应当如何偿还?( )(A)房子由牛甲继承,贷款应该由他来偿还(B)由牛甲、牛乙、牛丙三个人按照比例偿还(C)如牛甲偿还,牛乙、牛丙应按所得遗产的比例对牛甲补偿(D)遗产已经分割,贷款不应再偿还21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 )。(A)遗嘱人有遗嘱能力(B)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C)遗嘱的内容合法(D)遗嘱的形式合法22 下列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的有( )。(A)继承人(B)继承人的近亲属(C)与继承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D)继承人的债务人23 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甲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在此
11、情形下,他可以要求谁承担何种责任?( )(A)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厂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C)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D)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24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和相关法理,下列违约责任形式不能并用的是( )。(A)违约金与定金(B)继续履行与定金(C)赔偿金与违约金(D)定金与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四、论述题25 试述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五、案例分析题25 甲男与乙女于 1999 年结婚。乙女远在美国的姑姑早就表示乙女结婚时将给1000 美元作为贺礼。2000 年乙女姑姑回国,并实现诺言给甲男夫妇 1000 美元。甲男父死于 1990 年,2000
12、 年其母也去世,未留下遗嘱,甲男继承了父母遗产,房屋4 间。2001 年甲男去海南经商,不久与丁女共同生活,从此未与家中联络,乙女因女儿年幼、自己经常生病生活困难,借债 1 万元。2005 年,甲男因车祸去世,甲男与丁女共有财产约 3 万元,其个人财产 20 万元。问:26 乙女所欠 1 万元债务的性质为何?27 甲男遗产有哪些?28 丁女可否继承甲男的财产,原因何在?29 设甲男去海南前立一遗嘱,将其祖传宝石一块留给乙女,甲男去海南后,即将其赠与丁女,问乙女可否凭遗嘱索回宝石?29 叶广胜为某村村民,老伴去世早,独自将 2 个儿子抚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与家中
13、来往甚少。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因考虑到大儿子经济条件较好,小儿子夫妇又如此孝顺,叶老汉于 2005 年写下一份遗嘱,自己的 3 间瓦房及存款 5000 元,于其死后全部由小儿子叶伟继承。到 2007 年,叶伟夫妻经朋友介绍去省城当临时工,并暂定居省城。叶老汉在一次中风后因无力照顾自己起居,遂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由村里负责叶老汉的生养死葬,叶老汉死后,其所有的 3 间瓦房归村委会所有。此后村里专门派人照顾他。2 年后,叶老汉病死,村里为其办理了丧事。在办理丧事时发现叶老汉留有 10000 元的存折。后村委会依约定占有了他的 3 间房屋。叶老汉的 2 个儿子提出异议。根据
14、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30 叶老汉生前所立遗嘱和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如何?( )31 叶老汉的 10000 元存款应如何处理?( )32 王某,女,75 岁,膝下无子女。因年老体弱且无人照顾,2002 年 9 月,由律师代书,王某与其远亲张某签订了一份“遗赠书” ,约定:张某负责照顾王某今后的生活、治病及死后丧葬事宜;王某以其拆迁补偿所得的一套 90 平方米的房屋赠与张某个人。上述协议签订后。刚开始张某尚能如约履行扶养义务,每月提供粮食、蔬菜等。但自 2003 年 5 月,王某一次意外摔伤入院后(经诊断为多处骨折,静养 3 个月),张某除到医院看过一次后,对王某的生活再无过问。此后,王某多次
15、托人要求张某履行上述协议,均遭拒绝。无奈之下,王某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遗赠书 ”。庭审中,被告张某同意解除协议但提出反诉请求,要求王某返还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问:法院该如何处理?32 马俊 2001 年去世,其妻张桦 2009 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 5 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 3 万元。张桦 2000 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 1 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2005 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 间房屋于 2010 年 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
16、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 25 万元。请回答以下(1)(3) 题。33 下列各项中何者属于遗产?( )34 下列关于常生可否得到补偿的说法何者正确?( )35 下列关于胡芳及其子女遗产继承权的说法何者错误?( )35 10 年前,张昆与前妻离婚,当时 15 岁的女儿张欣表示与母亲共同生活,张昆则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一套两室户住房和 2 万元存款都留给了前妻和女儿。离婚后次年,张昆从原单位辞职下海经商,并与林丽结婚。3 年后,林丽生下儿子张言并辞去工作,待在家里操持家务和照顾儿子。又过 2 年,张昆买下一套三室户的住房。今年初,张昆突发急病死亡,未留有遗嘱
17、,至去世时家里有存款等财物 20 万元。此时,女儿张欣已大学毕业工作了 2 年,月收入 3000 元左右,儿子张言则还在幼儿园。另,张昆幼年丧父,由继父和母亲抚养长大,两位老人目前尚健在。问题:36 本案中,张昆的继承人应按何种方式继承遗产?为什么?37 本案中所提及的人员中,哪些人可列入继承人范围?其中哪些人可实现继承权?为什么?38 本案中,可供继承的遗产有多少?为什么?39 本案中有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各可分得多少遗产?39 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
18、乙工厂出资 1000 万元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的工作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问:40 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41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42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 1000 万元的损失?为什么?43 王某是个体户,经商多年以后有了一定的积蓄,准备开一家连锁店。于是与信盟公司联系,希望获得该公司的连锁经营许可。信盟公司答复,欲获得其经营许可需要在 6 个月内递交一份详细的计划书,并有 100 万元的资金投入。王某于是开始为获得其经营许可积极作准备,他变卖了以前经营的店,筹划
19、合适的新店址,筹集资金和申请贷款,参加了学习班以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并高薪请人撰写了经营计划书。但当 5 个月后一切准备工作就绪,他向信盟公司提出授予经营许可权的请求时,信盟公司却通知他由于该公司出于规范连锁店经营的考虑,要求新加入的被授予人必须投资 150 万元才可授予。王某认为价格变动太大,于是拒绝了该要求。同时他认为信盟公司出尔反尔,违反了缔约过程中的诚信原则,要求信盟公司按原来的条件授予其经营许可或者补偿他为准备加盟所支付的一切费用。问:该案应如何处理?43 A 地的甲厂与 B 地的乙商店=2009 年 6 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 7 月 25 日由甲厂在 B 地的火车站交货。7 月
20、 14 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 地与 B 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 8月 1 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 月 9 日运抵 B 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并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 月 15日,由于 B 地下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 13,另外 23 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44 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45 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到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46 乙商
21、店不受领是否违反买卖合同的规定?为什么?47 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47 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 10 万元,马某预付定金 2 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 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 1000 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问:48 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是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49 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
22、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50 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民事责任)章节练习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必须依照一定方式实施,可以把它分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实施的行为。要式行为的方式常见的有书面形式、履行登记手续等。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拘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行为的形式,只要该行为意思表示合法,即可生效。继承法第 17 条第 5 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
23、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应选 A。遗嘱属于单方行为,其成立也谈不上交付遗产,口头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前提,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乙的代位继承权不能实现,但继承法第 19 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 37 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
24、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D 项正确,A 项错误;戊不是遗嘱继承人,无继承权,B、C 错误。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原则分配。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是继承法养老育幼基本原则的体现,也是对遗嘱人设立遗嘱的限制。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遗嘱并不是无效,只
25、是在遗产分配时应先保留必要的份额,剩下的再按遗嘱进行继承。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遗嘱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附条件的。但是在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中,对附条件的遗嘱并没有详细规定。继承法第 21 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继承法意见第 43 条规定:“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
26、遗产。”故本题选 C 项。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6 条的规定,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25 条第 2 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 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可见遗赠是在受遗赠人不明确表明接受遗赠的情况下,推定为放弃受遗赠。王某一直没有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且时间超过了 2 个月,所以视为其放弃接受遗赠,故本题选 D 项。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间内表示接受遗赠,证明该项财产已经属于该受遗赠人,其死亡后,
27、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5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此外,继承法意见第 5 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在继承中的效力顺序先后为:首先为遗赠扶养协议,其次为遗嘱继承或遗赠,最后为法定继承。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2 条规定,继承
28、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选项 B 正确。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合同责任与非合同责任的理解。合同责任不仅包括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约定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还包括合同变更、解除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保证责任和非违约方未尽到防止或者减轻损害的义务所应负的责任。非合同责任是指非因合同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具体包括缔约过失责任、侵权民事责任、不当得利返还民事责任等。本题只有选项 B 的说法是正确的。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最重要的区别在于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不成立或合同虽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下,而违约
29、责任以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是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而应承担的责任。本题中,甲既未与商场订约,也未与商场有订立合同的实质性接触,仅仅是在商场内受到了人身伤害,而商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商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故本题应选 B 项。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合同的成立与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导致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受损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30、;(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该题涉及的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代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的违约,并非是对债权人的违约,应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若提起民事诉讼,只能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不能以第三人为被告提起诉讼。A 为正确答案。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法律对定金的数
31、额有限制(不得超过标的额的 20),定金是不充分担保,定金罚则的适用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本案中,乙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6 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 4 万元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此时适用的是违约金条款,而选择了违约金责任后,定金收受方还是要将定金原价返还的。C 为正确答案。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30 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 122 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32、故本题应选 A。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违约金和定金的适用。合同法第 116 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就是说,当事人不能选择同时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选择其一。本题选项中,只有 D 项符合法律规定。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
33、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 6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是 B 项。二、判断题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由其母亲代管。(1)根据继承法 第 28 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关于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的最终处理,一般分 3 种情况:一是胎儿出生后存活的,已保留的继承份额归其所有;二
34、是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即母亲)继承;三是如果胎儿在脱离母体时即属死体的,原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即应当由被继承的继承人再行分割。三、多项选择题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33 条第 1 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据此,牛某的遗产分割时,应由其财产继承人对银行贷款进行清偿。牛甲、牛乙、牛丙都继承了财产,应按照各自继承遗产的比例清偿贷款。如其中 1 人偿还了全部贷款,则其余两人应按照比例对其补偿。被继承人死
35、亡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即债务)两个方面。当继承人表示接受遗产时,就意味着他不仅取得了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而且同时又承担了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担的财产义务。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继承遗产应当先清偿遗产债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在分割遗产后再解决遗产债务的问题。先清偿遗产债务后分割遗产的方式,就是由遗嘱执行人或共同继承人对死者所有债务进行清算,并将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共同继承人才能按照各自的应继承份额分割剩余的遗产。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有效的遗嘱需要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根据继承法的有关
36、规定,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具有遗嘱能力。具有遗嘱能力的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 18 周岁或者 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正常的公民。相应的,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应当注意的是,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人订立遗嘱之时为准。如果遗嘱人订立遗嘱之前没有遗嘱能力,但订立遗嘱时已经具备遗嘱能力,或者订立遗嘱时具有遗嘱能力,但事后消失的,均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即遗嘱的内容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相一致。相应的,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
37、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内容合法,即遗嘱内容不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形式必须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 5 种形式,并且符合相应的形式要件。故本题的选项全部正确。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8 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A 项为继承人,B、C、D 三项均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2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38、 甲与商家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合同关系,甲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商家违反了其质量担保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故 A 正确。厂家生产的车辆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故 C 正确。本题也是既违约又侵权的情形,但是注意,甲在主张权利的时候只能选择一项进行主张。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1)合同法第 116 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故选择 A 项。(2)定金适用于不履行,继续履行是履行,二者矛盾,不能并用,因此选择 B 项。(3)未约定违约金时,适用赔偿金,约定违约金但不足以弥补损失时,依照合
39、同法第 114 条第 2 款的规定,不能合并适用赔偿金,而只能提高违约金,故二者不能并用,选择 C 项。(4)定金适用于不履行,迟延履行是履行,故定金与迟延履行的违约金不能并用,选择 D 项。四、论述题25 【正确答案】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嘱继承是指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1)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和集体;遗嘱继承人则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2)受遗赠权
40、与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权利,也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义务。(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 2 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至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即视为接受继承,放弃遗嘱继承权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五、案例分析题26 【正确答案】 乙女所欠 1 万元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乙女欠债是为抚养女儿,生活所欠,虽与甲男共同生活无关,但是由于甲男
41、不尽抚养义务而造成。甲男负有抚养女儿、扶养妻子的义务,因此 1 万元债务应由甲男和乙女共同偿还。27 【正确答案】 甲男遗产计有 215 万元人民币,500 美元,2 间房屋,另有债务 5000 元。乙女姑姑赠与的 1000 美元贺礼为夫妻共同财产,甲男有 500 美元。甲男婚后继承父母遗产房产 4 间亦为夫妻共同财产,甲男个人拥有 2 间,另甲男应分担夫妻共同债务 5000 元。甲男与丁女共有财产,如果无法分清来源,为共同共有,甲男个人所有 15 万元,甲男个人财产 20 万。28 【正确答案】 丁女不得以配偶身份参加继承,因为她与甲男无合法的夫妻关系。29 【正确答案】 不可。遗嘱在立遗嘱
42、人生前并不生效,遗嘱所涉及个人财产,遗嘱人有权处分,宝石在甲男送丁女时,宝石是甲男一方的婚前财产,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宝石属甲男一方财产,甲男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致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所有权转移的,遗嘱视为部分被撤销,其他部分可按遗嘱执行。3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中,叶老汉的遗嘱中涉及的 3 间房与村委会扶养协议中涉及的3 间房同一,引起遗嘱与扶养协议的冲突。继承法意见第 5 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
43、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叶老汉对其所有 3 间房屋的前后两次处分行为,应以其与村委会所签的遗赠扶养协议为准,其生前遗嘱中由叶伟继承其 3 间房屋的部分无效。但遗赠扶养协议并未涉及存款,因此对存款的遗嘱处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3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叶老汉的 10000 元存款应由长子叶军继承 2500 元,小儿子叶伟继承 7500 元。因为叶老汉生前遗嘱中关于 5000 元存款由叶伟继承的部分仍然有效,因此这 5000 元应按遗嘱继承办理,由叶伟继承。对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均没有涉及的 5000 元,按法定继承办理。叶军和叶伟作为叶老汉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均分配这部分
44、遗产。32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遗赠书” ,同时驳回张某的反诉请求。3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中,马俊与张桦的遗产为夫妻共有房屋 5 间、马俊的伤残补助金 3 万元和张桦 2000 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收益 1 万元。货币安置奖励费和使用权补偿款是对夫妻共有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货币价值的变现,是房屋的转化物,性质上仍属于遗产。提前搬家奖励款和搬迁补助费则是对生存在世的搬家人的奖励和补助,具有人身专属性,不是遗产。本题应选 CD。3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14 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45、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依据此规定,常生作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获得适当的遗产。同时,继承法意见第 31 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因此,常生所获得的份额可以多于或少于继承人,而不是必然少于继承人,A 项错误,B项正确。继承法意见第 32 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在二年以内起诉的,
46、应予受理。”依据本条规定,C 项正确,D项错误。3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12 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A 项正确。继承法第 1l 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题中,张桦 2009 年去世,其子马明 2005 年病故,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马明的儿子马飞依法享有代住继承权,B 项正确。对于 C 项,胡芳再婚后所生之子与马明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不是马明的晚辈直系血亲,对
47、张桦的遗产不享有代位继承权。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本题中,马俊 2001 年去世,其子马明 2005 年去世,这期间马俊的遗产一直没有分割,符合上述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形,马飞作为马明的继承人依法享有对马俊遗产转继承的权利,D 项正确。36 【正确答案】 张昆未留下遗嘱,因此其继承人应按照法定继承对其遗产予以继承。37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48、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张昆的妻子林丽、女儿张欣、儿子张言、继父、母亲是张昆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些继承人的继承权都可以实现,因为继承人都没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38 【正确答案】 本案中张昆第二次结婚后买下的三居室住房及存款 20 万元,属于其与林丽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各享有一半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应先分出妻子林丽享有的一半,剩余的一半财产才是张昆的遗产,即本案可供继承的遗产为三居室住房的一半产权及存款 10 万元。39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本案中五个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即每人可继
49、承遗产的 15。40 【正确答案】 合同未成立,因为甲公司未加盖公章。41 【正确答案】 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42 【正确答案】 能要求,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43 【正确答案】 信盟公司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致使王某未能取得该公司的连锁经营权,并因此遭受了损失。所以,信盟公司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44 【正确答案】 不解除。虽然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条款,但鉴于甲乙之间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同时解除权的行使要以通知为要件,故该合同没有解除。45 【正确答案】 应该赔偿。洪水暴发属于不可抗力,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以后,甲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由于其未尽通知义务而给乙商店造成的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46 【正确答案】 乙商店不受领违反了买卖合同的规定。虽然合同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已过,但合同尚未解除,乙商店不能拒绝受领。47 【正确答案】 由乙商店承担。因部分洗衣粉灭失及降价所受的损失虽然同样是由于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但既然合同没有解除,依合同约定运到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