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民事责任)章节练习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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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民事责任)章节练习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不被法律认为是违法行为的是( )。(A)公安人员刑讯逼供(B)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C)为抢钱而打伤别人(D)为抵抗抢劫而打伤抢劫者2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的事项不包括( )。(A)医疗费(B)因误工减少的收入(C)残疾生活辅助具费(D)健康损失费3 小学生小强 8 岁,父母已经离婚,由其母抚养。2009 年 8 月 10 日,小强在学校玩耍时将同班同学小新撞倒,造成其脑部重伤,花去医药费 5 万元。本案中侵权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小强、小新(B)小强母亲(C)学校(D)

2、学校、小强、小新4 正当理由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一,包括( )。(A)自助行为(B)意外事件(C)不可抗力(D)第三人过错5 在民法理论中,特殊侵权行为( )。(A)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过错推定责任原则(B)一般适用过错归责原则(C)适用 “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D)仅适用于责任人以自己的直接行为致人损害的情形6 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中,原告不需证明的是( )0(A)侵权行为(B)损害事实(C)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D)侵害人的过错7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A)高度危险作业造成的损害(B)剧毒产品生产造成的损害(C)打架斗殴造成的损害(

3、D)核原料生产中因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8 根据侵权责任理论,下列有关过错责任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B)适用于所有侵权行为(C)一般侵权行为采用该原则归责(D)一些特殊侵权行为采用该原则归责9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以下关于该种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B)其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C)如果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的过失造成的,致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D)在致害人无过错时,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10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要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电话报警。客人说:

4、“ 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我乘火车要你们赔偿。” 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11 王村村支书王某于 2009 年 6 月死亡,李某因与王某有仇,遂到处散布谣言说王某因收受贿赂,现在行贿人举报,王某因惧怕而自杀身亡。此时村民相互传播,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王某之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已经死亡,其不存在名誉权,因而李某因侵权客体不存在而不构成侵权(B)李某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王某的名誉,依法应

5、当承担侵权责任(C)王某之子有权代表王某向李某提起诉讼(D)对于李某的行为能够对李某提起诉讼的只有王某的子女12 某日,宋某驾车出游,途中见前面的车辆速度渐缓,遂与前一辆车保持 5 米左右的距离减速缓行,不想其后梁某因超速行车,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撞向陈某的车,造成陈某的车严重损坏。为此,宋某特向律师咨询,如果你是律师,你将如何回答?( )(A)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虽造成了陈某的损害,但在主观上没有过错(B)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因为是宋某的车撞了陈某的车而造成陈某的车严重损坏(C)宋某对陈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梁某追偿(D)陈某的损失只能由宋某赔偿,梁某对

6、此不承担责任,因为梁某直接撞的是宋某的车13 抢劫犯乙持枪拒捕,被民警甲开枪击中其持枪的手臂,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民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B)民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生命健康权,因为乙所受损害与甲的行为有因果关系(C)民警甲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D)民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生命健康权,因为甲是故意开枪,对乙的损害有过错14 韩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挑逗,韩某受刺激追赶,其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韩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如何承担?( )(A)完全由韩某之妻承担(B)主要由韩某

7、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C)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韩某之妻也应承担15 邱某 17 岁时将同班同学李某打伤,邱某 18 岁进入一家工厂上班。不久后李某起诉要求邱某赔偿医药费,该医药费应由谁承担?( )(A)邱某承担(B)邱某之父承担(C)主要由邱某之父承担,邱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邱某承担,邱某之父适当赔偿16 王某 30 岁,游手好闲。赵某是王某的邻居,17 岁,其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正在读高一。2009 年 3 月 2 日,王某见赵某在街边玩,便对赵某说:“你要是能将李家的狗砸死,我就送你一辆自行车” 。赵某就捡起一块石头,趁李某家没人溜进

8、李某家将李某家的黄狗(市价 500 元)砸死,然后跑回来向王某要自行车,王某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否则赵某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B)如果赵某的父亲追认王某与赵某的约定,则王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C)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王某应当负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D)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赵某的父母应当负主要责任,王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7 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D)

9、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18 甲是乙运输公司的雇员,乙派甲承担一批货物的长途运输任务。由于途经甲的老家,甲便想顺路回家看看。在回家途中,因车速过快与丙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丙车毁人伤。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B)乙(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乙赔偿后向甲追偿(D)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19 吴某购票进入某公园游玩时,被一歹徒抢走手机及随身携带的手包,损失 2000元,并在与歹徒搏斗过程中受伤,花去医药费 200 元。吴某虽大声喊叫,但没有公园管理处的人员出现。后歹徒逃之天天。吴某报案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公园赔偿其各项损失,引发纠纷。经查,该公园已雇用保安进行巡逻,但此时保安已走远

10、,无法听到吴某呼喊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吴某所受损失应由歹徒承担,与公园无关(B)吴某的财产损失应由歹徒承担责任,人身损害有权请求公园承担责任(C)吴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均有权请求公园承担责任(D)吴某有权请求公园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20 甲为 5 周岁的幼童,甲的父母将其送入全托幼儿园照顾。某日,因幼儿园阿姨疏于看管,只顾与他人谈话,致使甲晃动桌上的碗碟掉下砸伤另一幼童乙,下列关于承担责任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完全由甲的父母承担责任(B)完全由幼儿园承担责任(C)幼儿园完全不负责任(D)由幼儿园与甲的父母承担按份责任21 甲的 13 岁儿子乙,在学

11、校上学期间,与同学丙追逐嬉戏中将丙击伤。对于丙遭受的侵害,应该由谁负责?( )(A)甲对丙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学校承担连带责任(B)甲对丙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承担连带责任(C)甲对丙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给予适当的赔偿(D)学校对丙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甲有过错,甲应给予适当的赔偿二、判断题22 不可抗力与正当防卫一样均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A)正确(B)错误三、多项选择题23 张某为泄私愤将同村村民石某打伤住院,石某在住院期间被查出已是晚期肺癌,不久即死在医院。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对石某之死不应当承担贡任,因为石

12、某因晚期肺癌而死亡,张某的行为与石某之死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张某对石某之死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是其导致石某受伤住院,而石某是在医院死亡的(C)张某对石某受伤住院不应承担责任,因为石某已经死亡,补偿已没有意义(D)张某对石某之伤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张某的行为与石某之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4 李某请吉祥搬家公司为其搬家。在搬家的过程中,其手机一部被公司员工甲偷走,李某的电视机被公司员工乙和丙在搬的过程中摔坏,为此,李某与此二人发生争执,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将一盆花碰落砸伤了过路的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吉祥公司应当对李某承担违约责任(B)李某和乙丙争吵导致花盆碰落砸伤丁的行为是共同危险行为,各

13、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C)吉祥公司应当承担李某手机丢失的责任,因为手机被偷的风险是公司带来的,公司应当对这种风险负责(D)吉祥公司不承担李某丢失手机的责任,因为甲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25 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四、论述题26 论述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27 论侵权责任与违约

14、责任的区别。五、案例分析题27 某日,甲、乙两家拆除双方共有的一间瓦房。当天上午,甲注意了安全防护,在拆几根檩木时,都派人用绳索拉住檩木;下午继续拆除其余檩木,甲为了好拆,事先用铁棍将檩木上的榫头撬松。但他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锯檩木的木工丙,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即离开现场。当丙将一根长 10 米、直径 03 米的檩木锯断时,由于榫头已松,檩木当即从 2 米高处落下,恰好砸在甲约来帮忙的同村妇女杨某肩上。杨当场失去知觉,经医院抢救,虽脱离危险,但中枢神经被压坏,造成半身瘫痪。问:28 甲应否承担责任? 为什么 ?29 乙应否承担责任? 为什么 ?30 丙应否承担责任? 为什么 ?31 如要承担民事责

15、任,需承担哪些具体的形式的责任?31 2006 年 10 月 14 日,刘某等 3 人经介绍为姚某装修商店,并达成口头协议:刘某等人为姚某安装塑料扣板,每平方米 8 元,面积约 100 平方米,另有封楼梯及东屋隔墙等活,包工不包料。同年 10 月 17 日晚,姚某为不影响其商店白天经营,要求刘某等人晚上工作,并在安装扣板过程中要求刘某拆除旧卷闸门遗留的挂件。刘某拆除第一个挂件后,在拆除第二个挂件前,因店内货架的摆设防碍人字梯的架设,有人曾向姚某提出货架碍事,姚某称“不好弄,就这样搞好就行了” ,刘某一脚蹬在人字梯上,一脚踏在货架上,身体悬空作业,但挂件钢板突然断裂,刘某重心不稳从高处摔到地面,

16、经诊断其伤情为右股骨粗隆粉碎性骨折。问:32 双方系承揽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关系?33 本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还是严格责任原则?34 对刘某的损伤后果,姚某是否应承担责任?35 如果姚某需要承担责任,则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35 甲与货车司机某乙关系很好,一天甲带着心爱的小狗闲逛,见乙开着货车慢慢过来,抱着小狗搭乘该车。两人在车上边谈边笑,当车行至某铁路交叉口时,该交叉口看守工人 A 瞌睡刚醒,发现一列火车马上经过,慌忙放下栅栏,不料该栅栏竟然发生故障无法放下,此时乙的货车已经开上铁轨而火车也已经开到,幸亏火车司机 B 手疾眼快将车刹住,但货车尾部仍被撞,上面载的货物全部毁坏。货车前部车门被震开,甲

17、及小狗被甩到车外,甲撞在行人丙的身上致其当场大腿骨折,甲也受重伤,甲的小狗将丙的名贵西服抓破。火车上乘客戊在紧急刹车时正在车厢内行走,当即重重撞在车厢上导致其名贵的眼镜被撞碎。请问:36 看守工人 A、火车司机 B、铁路公司各应对乙承担何种责任 ?37 行人丙的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害可以向何人请求赔偿?38 甲可以向何人请求赔偿?39 火车乘客戊能否就其眼镜的损失获得赔偿以及应向何人请求赔偿?39 甲(男) 与乙 (女)于 2000 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 丙)。2006 年甲调动到 A 城工作,随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08 年 A 城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

18、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 150 元。2009 年春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其治疗化去医药费3000 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以乙为丙的法定代理人起诉至人民法院。问:40 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

19、一方是否还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41 本案中甲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42 王先生在一家餐厅请客,由于暂时没有停车位,就接受了餐厅的代客停车服务,将车交给了餐厅的接待员。一名无驾驶执照的保安将王先生的车开出后,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本田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损坏。经公安局交通队认定,该保安负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且由于其系无证驾驶,被交通队行政拘留 7 天。事故发生后,餐厅当场同意赔偿王先生的全部损失,但未能与被撞本田车的车主就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后本田车被送到专业维修公司维修,花去修理费 4 万元。本田车车主将该餐厅诉至法院,要求餐厅赔偿拖车费、停车费、修理费、交通费共计 44 万余元。问:本案该

20、如何处理?为什么?43 2007 年 4 月,“ 钱某殴打老人 ”事件被某网友贴在某著名论坛上,引发了许多网友对钱某的“ 人肉搜索” ,几个小时之内,殴打老人的钱某和其妻子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孩子上学的学校全部曝光,许多人发短信给他的妻子,声称要弄死他们一家。网友对其“人肉搜索” 行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该论坛对网友的“ 人肉搜索” 行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43 2004 年 12 月 31 日晚 7 时刘三带三位同伴到海湾市王莉开设的“红叶歌厅” ,交了 200 元包厢费后,就在二楼五号包厢唱歌,当晚 10 时许,从歌厅包厢外冲进十余人,手执马刀、铁棒,无缘无故将刘

21、三等四人打伤,刘三被砍四刀,其他三人都是轻微皮肤伤,随后王莉马上报警并将重伤的刘三送往协和医院抢救。警察赶到后,十余名手持凶器的人员都已逃离。经查刘三及其同事与行凶者并不认识,因认错了人才对刘三等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刘三住院治疗 40 天,花去医疗费 35000 多元,出院后刘三于 2005 年 3 月 25 日向红叶歌厅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问:44 本案刘三是否有权向红叶歌厅提出赔偿请求?45 其赔偿范围及费用如何计算?45 甲、乙均为 1986 年 6 月 30 日出生。甲 2004 年 3 月参加工作,此时乙在读高二。2004 年 5 月 31 日,甲、乙与乙的同班同学丙(也是 1986

22、 年 6 月生)因为比谁大谁小发生口角,甲、乙二人在校园内将丙打伤,在场保安因为害怕甲报复没有敢出面制止。丙住院两个月康复,并于 2004 年 8 月 1 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医药费 5000 元。另外,乙还于 2004 年 7 月 2 日借同班同学丁 3000 元钱,至今未还,但乙本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同时,乙还在追女朋友时争风吃醋,将同学戊打伤,戊花去医疗费 2000 元。丁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戊起诉要求乙赔偿医疗费。请回答:46 本案中,对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47 对于丙被打伤的医疗费负担,以下关于学校的说法正确的是( )。48 乙欠丁的 3000 元借款,应由谁偿还?

23、( )49 对于戊的医疗费,应如何承担?(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民事责任)章节练习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违法行为,解题时首先确认违法行为的一般特征、构成要件。在此基础上排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正当防卫等。D 项为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对于正在进行非法侵害的人给予适当的还击,以排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正当防卫行为是合法行为,因此,侵权责任法第 30 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

24、任。”因此,正当防卫行为不应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防卫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ABC 均为违法行为。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16 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故应选 D 项。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不同的。侵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侵权人小强和被侵害人小新。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理由的内容。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

25、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所以应选 A 项。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多数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故选项 A 正确,B 项错误。特殊侵权的适用方法上与一般侵权不一样,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故选项C 错误。特殊侵权行为,在法律上属于间接的致害关系,如果是因为责任人以自己的直接行为致人损害就应当以一般侵权标准承担责任,故选项 D 错误。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无过错责任原则,基于“不考虑加害人有无过错”,免除原告对加害人过错的举证责任,

26、但原告仍需证明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故本题选项 D 正确。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有:雇员侵权、产品侵权、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环境污染侵权、物件倒塌侵权和饲养动物侵权等。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和一些特殊侵权行为,选项 B 说法错误。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 69 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选项 A 是正确的。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中客人未按照约定付房

27、钱,服务员为了保护旅店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紧急措施,并采取了合法的措施报警。所以应属于自助行为。故本题选D 项。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 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

28、、遗骨。”依此,王某虽然已经死亡但是其名誉受到法律保护,李某不得侵害,对李某的侵害行为,王某的近亲属都可以提起诉讼,但只能以自己的名义,不能以死者的名义。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梁某有过错,宋某没有过错,所以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宋某不是侵权行为人,也就不应当赔偿损害,宋某的车仅仅是一个“道具”,真正的侵权人是梁某。所以本题应选 A 项。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一般侵权行为有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一是行为的违法性;二是有损害事实;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本题中,虽然甲开枪的行为造成了乙手臂受伤的结果,但是该行为属于甲正常的履行职

29、责行为,不具备违法性,而且也不存在过错。因此本题应选 C 项。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监护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第 1 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另外,依据侵权

30、责任法和民法理论,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 18 周岁,在诉讼时已满 18 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 A 项正确。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无论按照年龄还是精神状态,赵某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 47 条第 1 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但是,赵某所实施的行为不是合法的合同行为,而是侵权行为,因此他和王某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属于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不能强制履行。A、B 项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 9 条规定:“

31、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本题中赵某虽然是侵权的实际行为人,但应当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故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因个人劳务侵权的问题。侵权责任法第 35 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雇员丙、丁在劳务过程中造成的对甲的侵权责任应由乙承担。18

32、【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的焦点在于甲的行为是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甲承担的是运输任务,其回家是顺路,应当认为其仍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因此用人单位乙依然要承担替代责任。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7 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

33、充责任。”本题中,公园雇用了保安进行巡逻,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的职责,但就公园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如此也无法保证每一个角落都能够安全。吴某因此遭受损害,应向直接侵权的歹徒追偿,公园对此不负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该法第 3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题中,幼儿园阿姨存在过错,对于乙的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34、任,但侵权人甲的父母也要承担无过错的侵权责任,双方就此责任承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39 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由此可知,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学校承担过错责任,故对于丙遭受的损害,由甲承担责任,学校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判断题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欠缺主观过错

35、要件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情况下,因欠缺违法性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故它们都可以成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辨事由。因此本题正确。三、多项选择题2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该题考查的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责任理论,侵权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才会承担责任,因此 A、D 两项正确。2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李某与吉祥公司有一个合同关系,由于吉祥公司雇员的行为导致该合同没有完全履行,公司应对雇员的职务行为负责,所以吉祥公司应负违约责任。吉祥公司在履行该合同中,派出甲乙丙三个雇员,其中乙丙在搬运中造成电视机摔坏,乙丙是职务行为,

36、应由吉祥公司负责赔偿损失;雇员甲在搬家中偷走了手机,甲的行为超出了职务范围,不属于职务行为,而是个人盗窃行为,公司对甲的盗窃行为不负责任。李某与乙丙争吵中,不知是谁将一盆花碰下,砸伤路人丁,李某与乙丙三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害他人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准确认定谁为加害人的情况。共同危险行为人负连带赔偿责任,而不是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丙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丁撞伤,应由机关

37、单位对丁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甲、乙、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 ABC 错误。另外,经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因此,此机关单位无需承担全部责任。故选项 D 错误。四、论述题26 【正确答案】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事由等重要内容。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 6 条规定:“

38、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为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过错违反的是对他人的注意义务,表明了行为人主观上的应受非难性或应受谴责性,是对行为人的行为的否定评价。过错责任的意义表现在,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应有的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了损害后果,也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第三人的过错和受害人的过错对责任承担有重要影响。如果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即构成共同过错,同时侵权责任法第 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

39、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例如侵权责任法第 85 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问题的认定

40、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只需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无需对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害人为了免除责任,应证明自己主观上无过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不能任意运用,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适用。(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 7 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危险事项的增多,加害人没有过错致人损害的情形时有发生,证明加害人的

41、过错也越来越困难,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更有效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无过错责任原则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出现在侵权责任法中。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有:从事高度危险活动致人损害的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产品不合格致人损害的行为等。(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 24 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可能适用公平责任

42、原则的情形主要有:紧急避险致人损害;在为对方利益或共同利益活动中致人损害等。27 【正确答案】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都是民事责任,但存在着重大的差别。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例外;而侵权责任则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是例外。(2)构成要件不同。构成违约责任,一般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违约金的交付及定金罚则的适用不以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为要件;而构成侵权责任,行为人主观上是否须有过错,依其适用的归责原则的不同有所不同,但一定损害后果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

43、(3)举证责任不同。在违约责任中,由于一般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才可免责;而在侵权责任中,一般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有无过错负举证责任,在某些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中,即使加害人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免责。(4)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以外,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但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免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就不可抗力来说,当事人也可以就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得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5)责任形式

44、不同。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而侵权责任的形式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6)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责任只限于财产损害,不包括人身损害和其他的非财产损害,且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赔偿额应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遭受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不限于财产损害,有时也包括人身伤害。侵权责任中不仅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且损害赔偿的范围

45、是法定的,不能因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而改变。五、案例分析题28 【正确答案】 甲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丙是甲请来的,拆房工作是甲指挥安排的,甲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将撬松榫头之事告知木工丙。因此,其有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29 【正确答案】 乙应当承担责任。房屋属乙与甲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人应共同注意拆房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对损害事故的发生,二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其过错较小,应承担次要责任。30 【正确答案】 丙不应承担责任。因为丙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没有过错。31 【正确答案】 甲、乙连带赔偿杨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2 【正确答案】 双方系承揽合同

46、关系。合同法第 251 条第 1 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33 【正确答案】 本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只有在基于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并且造成了损害的情况下,行为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例中,已有人提醒姚某店内货架的摆设防碍人字梯的架设,但姚某没有理会,仍旧不处理货架,致使刘某从高处摔到地面。虽然姚某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但他明知货架会妨碍人字梯,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属于过失。姚某的过失与刘某受伤之间有因果联系,故本案运用过错责任原则。34 【正确答案】 对刘某的损伤后果,姚某应该承担责任。3

47、5 【正确答案】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6 条第 1 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对于本案,姚某应该承担侵权责任。36 【正确答案】 乙的损失主要是因看守工人疏于执行职务而产生的,但也有部分原因是其自身之过失(行车之时与友人聊天),属于混合过错,因此其自己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看守工人作为铁路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之时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所属的铁路公司承担责任。火车司机 B 正常行车,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37 【正确答案】 甲飞出车外是由于铁路看守工人的疏忽导致火车与汽车相撞而发生的,因此行人丙的人身损害可以向铁路公司请求赔偿。其名贵西服

48、被抓破的损害是因狗造成的,但该损害是因第三人即铁路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因此丙既可以向甲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铁路公司请求赔偿。甲赔偿后,有权向铁路公司追偿。38 【正确答案】 甲可以向铁路公司请求赔偿,但由于其乘车时与司机说话导致司机分散注意力,对事故的发生也具有过错,因此亦承担一定的责任。39 【正确答案】 因为火车司机紧急刹车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本案中险情是由看守工人与乙共同引起的,看守工人作为铁路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其所属的铁路公司承担责任。因此火车乘客戊就其眼镜的损失可以向铁路公司以及乙请求赔偿。40 【正确答案】 是。

49、婚姻法第 36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据此可以推定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依旧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41 【正确答案】 甲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第 1 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依旧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是此时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监护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相应的,其义务也应有所减弱。根据民通意见第 158 条的规定,当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时,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故本案中甲应当承担民事责任。42 【正确答案】 餐厅应赔偿本田车车主的上述费用。本案当王先生将车钥匙交给了餐厅认可的正式代客泊车人员,领取了相应证明,则王先生与餐厅之间就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餐厅对因其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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