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3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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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商标法规定,对企业商标是否申请注册采取的原则是( )。(A)强制注册(B)自愿注册(C)自愿为主,强制为辅(D)强制为主,自愿为辅2 胡某花了 15 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对胡某与刘某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3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条件是( )。(A)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C)征得其他监护人的同

2、意(D)征得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的同意4 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 5000 余元。此损害应当( )。(A)由甲、丙共同承担(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C)由甲全部承担(D)由乙自行承担5 某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其中有一条款: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协议的效力为(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6 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

3、法律行为的是( )。(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厦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一台电脑7 下列不是承包经营合同标的物的是( )。(A)矿(B)水面(C)森林(D)草原8 张某借给李某 10 万元,合同约定由甲、乙共同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甲乙二人之间达成协议,各保证一半债务(5 万元)的清偿。后李某财产被执行后,不能清偿的债务仍有 6 万元,张某起诉甲、乙,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4、)。(A)甲、乙各自最多只对张某承担 5 万元债务(B)甲、乙各自最多只对张某承担 3 万元债务(C)甲、乙都须对 6 万元债务的全部承担清偿责任(D)上述说法都不对9 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人也有肖像权(B)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进行(D)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10 下列关于代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代理人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B)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C)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

5、得代理(D)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1 判断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标准是( )。(A)年龄和智力状况(B)年龄和婚姻状况(C)智力状况和社会表现(D)年龄和行为表现12 我国民法规定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 )周岁。(A)10 (B) 16 (C) 18 (D)2013 陈某向贺某借款 20 万元,借期 2 年。陈某以自己的 BMW 新车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 50 万元购买该车。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陈某将该车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B)如果陈某将该车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C)如果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

6、到贺某同意(D)如果谢某代为偿还 20 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14 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 2 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15 在设立地役权的问题上,对于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之间的关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土地所有权人享

7、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B)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C)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上设立地役权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上设立地役权,登记与否都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16 在设立抵押的过程中,对于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之上的财产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而言,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及于已经存在的建筑物(B)农村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抵押(C)地上农作物可以与土地承包经

8、营权可以一起抵押(D)集体土地使用权一律不得抵押17 小学生王某,8 岁,代表学校参与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 5000 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奖金由学校和王某各得一半(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C)王某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D)王某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18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买卖花生油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 2006 年 10 月 7日发货,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 10 日内付款。乙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异巨大,乙公司因此而拒绝支付款项,根据已知的条件,乙方的行为构成(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行使不安抗辩权(C

9、)行使先履行抗辩权(D)违约行为19 甲公司与乙公司 4 月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 5 月 1 日发货,乙公司 7 月 8日前付款。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A)至发货前,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其 5 月 1 日可以暂停发货(B)至 5 月 1 日发货后,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可以追回正在路途中的货物(C)至 5 月 1 日,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遂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D)至 5 月 1 日,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遂停止履行合同,乙公司提供了适当担保,甲公司应恢复履行20 张某就自己所有的一处商品房

10、与李某订立了一系列协议,下列各项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买卖房屋,张某与李某应当订立书面合同(B)出租房屋 10 个月,张某与李某应当订立书面合同(C)出租房屋漏雨,有重大危险,李某找张某,张某不理,于是李某找施工队修理,花钱 1000 元,费时 10 天。则李某可要求张某承担该 1000 元,并可要求租期顺延 10 天(D)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而无效21 张某要送给某希望小学一辆价值 5 万元的小汽车,该希望小学当场表示接受。其后,张某的下列行为,为法律所允许的是( )。(A)张某在小汽车交付前撤销赠与(B)张某在小汽车交付前以希望小学不需要小汽车为理,主

11、张撤销赠与(C)张某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主张赠与合同不成立(D)张某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需变卖该小汽车维持生计时,可拒绝履行赠与义务22 张某常年在外地打工,家中的稻田闲置,同村李某便将张某的土地稍加改造后变成鱼塘养鱼。张某春节回家后发现自己的稻田变成了鱼塘,就向李某要求赔偿土地肥力的损失,并把鱼儿全部据为己有,到市场出卖。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B)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C)李某应当赔偿张某土地的肥力损失(D)李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卖鱼款23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 )。(A)国家所有(B)集体所有(C)国家和集体所有(D)国家和集体共有24 一小偷利用一

12、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盗走财物300 元,并在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应由小偷和甲承担连带责任(B)乙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均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C)乙的人身损害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D)乙的财产损害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25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A)停止侵害(B)罚款(C)返还财产(D)赔礼道歉26 下列关于加工取得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购得一块木头制成椅子一把,可因加工获得椅子的所有权(B)甲将乙的一块玉石雕刻成一个精美而价值连城的玉佛,可因加工获得所有权(C)甲将朋友赠送的树根做成极具观

13、赏价值的根雕,可因加工而获得根雕的所有权(D)甲将乙的桌子刷了一层油漆,则甲可以因加工获得桌子的所有权27 2001 年 4 月 1 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 2 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 年 3月 22 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 10 天准备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曹某于 2003 年 4 月 1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B)若曹某于 2005 年 4 月 1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C)若曹某于 2005 年 4 月 2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D)若曹某于 2005 年 4 月 2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

14、请求28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的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B)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者控告的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C)债权人对于部分债权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对于全部债权均中断(D)债权让与的,自债权让与的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时,诉讼时效中断29 下列权利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B)抵押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地役权30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 )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基于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A)不动产(B)动产(C)土地(D)财产31 下列对他人之物的使用,侵权的是( )。(A)未经许可而用别人的摩托车将犯心脏

15、病的母亲送到医院(B)为灌溉自己的麦地而经过他人的麦地(C)捡到他人物品占为己有,拒不归还(D)租期已满而继续交房租,房东也未提出异议32 关于继续履行合同,说法不正确的是( )。(A)继续履行合同是一种救济方法(B)继续履行是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措施(C)并不是所有的违约情形都可以继续履行(D)继续履行后不能要求赔偿损失33 以下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属于事件(B)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民事实体权利(C)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D)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应适用诉讼时效34 个体工商户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劳动者

16、。其特征不包括( ) 。(A)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B)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C)个体工商户登记自由(D)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35 甲和乙结婚前,甲送给乙一套房子,婚后这套房子由乙的父母居住,但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仍是甲。若两人离婚,该套房子( )。(A)是甲的个人财产(B)是乙的个人财产(C)由甲和乙共有(D)归乙的父母所有二、简答题36 简述民事行为形式的概念和分类。37 简述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38 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三、论述题39 试述要约的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四、案例分析题39 甲为电视销售商,因临时出国,将尚未出售的一批电视委托好友乙暂时保管。乙因为

17、经商急需向丙借钱,丙要求提供担保。乙遂将甲的电视出质给丙。丙将该电视委托丁保管,费用为 100 元。后甲发现此事,遂引发纠纷。问:40 丙对该电视是否享有质权?为什么?41 保管费 100 元由谁负担?为什么?41 甲某为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乙某是其邻居,平时以采药为生。乙某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正好甲某要到上海出差,于是乙某就委托甲某将草药带去卖掉。甲某却将草药带到邻村朋友家。朋友父亲丁某是老中医,他看了之后请甲某将草药卖于他,并表示愿给甲某 200 元的好处费。结果甲某以低于上海市场将近500 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丁某。双方约定,如果事后乙某来此处打听这种草药价格,丁某就说此草药价格

18、现在已经大跌,在上海也不值钱了。不想此事被正要到丁某家来看病的乙某的一个远房亲戚听见,不久就告诉了乙某。乙某遂要求甲某和丁某赔偿自己的损失。问:42 甲某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43 乙某是否有权要求甲某和丁某两人赔偿?为什么?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4 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

19、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该法第 6 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据此可知,我国商标法对企业商标是否申请注册采取的原则是自愿为主,强制为辅。本题正确答案为 C。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合法关系,而算命属于封建迷信行为,不为我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因此胡某和刘某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本题答案为 D。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

20、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34 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故对于乙的损害,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B 项正确。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法第 56 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

21、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该医院与病人家属签订的医疗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故该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满足以下要件:(1)条件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应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当事人不能肯定。如果是将来必定发生的,则应作为期限而非条件。(3)条件是由行为人约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应是当事人所协商

22、确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如果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事实,则不能作为所附的条件。A选项和 B 选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条件;C 选项中所附条件是必然发生的,其实际上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 D 选项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要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矿山不能用于承包,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物是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12 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

23、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9 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张某借给李某 10 万元,合同约定由甲、乙共同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甲、乙未与债权人张某约定保证份额,因此,甲、乙承担的是连带共同保证,故甲、乙的内部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甲、乙都须对 6 万元债务的全部

24、承担清偿责任。故 C 项说法正确。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进行。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本题 B、C 、D 项均表述正确。肖像权是自然人专属人身权,法人不享有肖像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因此 A 项说法错误。B、C、D 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行为能力是根据公民

25、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判断能力,以及审慎地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来确定的。主要有两个根据:(1)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2) 必须具有正常精神状态的智力。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91 条规定,在设定抵押之后,转让抵押物的应当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并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或者提存。因此

26、,A 、B 项说法正确。抵押期间,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不需要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消灭。故 D 项说法正确。在抵押人的转让权方面, 物权法没有关于另行提供担保的规定,C 项说法错误。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中,李某与张某约定在张某的土地上修路,而且支付了报酬,是属于地役权的约定,因此 B 项说法正确,A 项说法错误。地役权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原则,没有登记的,权利人变动,没有影响,义务人变动原来的权利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 C、D 项说法正确。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62 条、第 163 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

27、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月】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所以 A、B 选项说法正确,该法第 158 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 D 选项表述错误。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抵押之后叉增加新的建筑物的,实现抵押权,要将建筑物和土地一起处分,但

28、对于新增建筑物的部分没有权利优先受偿,因此,A 项正确;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指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者都是不能抵押的,设立抵押一般无效,但是有两个例外,即四荒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乡镇企业用地随厂房一起可以抵押,因此,B、C 、D 项都是错误的。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但是纯获利益性的行为是有效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67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9、。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此为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 2006 年 10 月 7 日发货,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 10 日内付款。由此可知,甲、乙双方之间互相负有债权债务,且两者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而当乙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异巨大,说明甲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因此而拒绝支付款项,这时乙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选项。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按照合同法第 68 条第 1 款第 1 项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30、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因此,本题中,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后,甲公司可以暂停发货或者将已发但尚在途中的货物取回。A、B 两项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 69 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 68 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一方陷于破产境地的事实本身并不能导致合同解除,在其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应当恢复履行。因此,C项说法错误,D 项说法正确。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40 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

31、同。因此。A 项表述正确。按照合同法 第 215 条的规定,租赁期限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B 项表述正确。(合同法第 221 条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此,C 项表述正确。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项规定确立了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之间的区分原则,因此,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在达成双方合意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且其效力不受房屋

32、登记的影响,故 D 项说法错误。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现行我国合同法理论上一般认为,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因此,在希望小学当场表示接受的情况下,合同已经成立,C 项表述错误。另外该法第 186 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张某与希望小学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A 、B 两项表述错误。按照该法第 195 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

33、行赠与义务。因此,D 项表述正确。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等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由此可知,无因管理是在无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情形下,为了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而本题中,李某将张某的土地稍加改造后变成鱼塘养鱼,其主观上并无管理张某事务的意思,客观上也并非是管理张某的土地,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无因管理。李某的行为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属于擅自对张某土地的利用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张某的损失。因此,A、C 项说法正确,B 项说法错误。但是

34、,本题中,尽管李某存在侵权行为,但鱼群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李某。张某无权取得该鱼群的所有权,应当返还卖鱼所得。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47 条、第 58 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10 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即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本题

35、中,甲违规安装防盗网。客观上为小偷行窃提供了便利,小偷利用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甲的行为与小偷的行为间接结合造成乙的财产损失,因此,甲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乙的人身伤害完全是由小偷个人造成的,甲对此不应承担责任。2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罚款是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除 A、C 、D 三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还包括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一般的加工行为,加工之后的产品所有权归材料的所有人,因加工使得材料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归加工人所有。尤其注

36、意,因加工获得所有权的,一定是加工别人的东西,对于自己所有的东西的加工不能说因加工获得所有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项。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206 条、民法意见第 121 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题中,曹某通知范某还款,指定的 10 天为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通意见第 153 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本题应选 D 项。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C 选项表述错在

37、:对于部分债权主张权利的,一般引起全部债权的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债权人放弃剩余债权的,则不及于剩余债权。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3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选项属于紧急避险情形而具有合法性; B 选

38、项是相邻权而具有合法性;D 选项是合法的续租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此,本题选择 C 选项。3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 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强制施行,也就是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继续履行由合同的目的决定,它

39、与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责任等可以并存。因此,本题选择 D 选项。3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诉讼时效属于民法中的事件,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能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因为它具有法律强制性。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胜诉权,但并不消灭民事实体权利。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法律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此外,在人身关系范围内,对各种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 B、C 、D 项都是错误的,本题选择 A 选项。3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个体工商户是一种特有的民事主体,有其自身的特点:(1)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2)

40、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3)个体工商户须依法登记;(4)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因此,本题选择 C 选项。3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采用登记主义,未经登记不转移房屋的所有权。本题中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仍是甲,因此房子仍归甲所有,本题选择 A 选项。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民事行为的形式指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民事行为的形式可分为两类:(1)明示形式。明示形式是指行为人明确、直接表示自己意思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一般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即行为人除用文字形式表示自己意思外,还需要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形式,如公证、鉴证、审核、登记等;视听形式,即

41、通过录音、录像等资料表示当事人的意思。(2)默示形式。默示形式是指行为人不以语言或文字直接表示自己意思,只是根据其某种作为(作为或不作为)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形式。默示形式分为沉默形式和推定形式。37 【正确答案】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追究加害人侵权责任时,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直接承担责任。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1)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情况。(2)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承担责任的条件,只要行为人不能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均应承担民

42、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主观过错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3)由于责任性质、责任构成要件的不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责任范围上通常有限额规定。过错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和在损害发生后弥补损失,因此一般要求全部赔偿。38 【正确答案】 (1)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2)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性质不同。转继承是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即由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

43、产。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代位继承人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直接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则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主体范围不同。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转继承中的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代位继承的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要约的法律效力,又称要约的拘束力,是指要约的生效及对要约人、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包含如下内容:(

44、1)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即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随意撤销或者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作出承诺的权利,或者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4)要约的存续期间。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即受要约人得以承诺的期间,又叫承诺期间。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享有。因为出质人虽是无

45、权处分人,但是质权人不知道出质人为无权处分人时,只要出质人与质权人达成合意,且将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质权人即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质权。本案中,丙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可以取得对电视的质权。41 【正确答案】 由乙承担。因为当事人对质物的保管费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由出质人承担。42 【正确答案】 甲某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乙某委托甲某将草药带到上海去卖,而甲某却将草药卖于丁某,这本身就违背了被代理人的意思;而且甲某还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让草药,更是直接损害了乙某的利益;甲某在出让草药的过程中,私下收受了丁某给予的好处费,将草药以低价卖给丁某,并相约共同欺骗乙某,这就是相互串通,共同损害被代理人乙某的利益的行为。43 【正确答案】 有权要求甲某和丁某两人赔偿。我国民法通则第 66 条第 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因此,本案中甲某与第三人丁某应对乙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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