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3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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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甲公司 4 月 11 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 100 吨钢材的要约,4 月 14 日信件寄至乙公司。乙公司于 5 月。1 日寄出承诺信件,5 月 8 日信件寄至甲公司,适逢其董事长不在公司,5 月 9 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 5 月 10 日打电话告知乙公司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 月 1 日 4 月 11 日(B) 5 月 8 日 4 月 11 日(C) 5 月 9 日 4 月 14 日(D)5 月 10 日 4 月 14 日2 下列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的是(

2、)。(A)婚姻协议(B)婚前财产协议(C)婚后财产协议(D)分家财产协议3 甲欠乙 10 万元,甲请丙作保证人并支付丙 1 万元报酬,丙遂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为( ) 。(A)无偿、单务合同(B)有偿、单务合同(C)无偿、双务合同(D)有偿、双务合同4 甲、乙两餐馆毗邻,乙餐馆为了招揽客户,雇人在社会上散布谣言说甲餐馆使用的是地沟油,致使客户不敢上门用餐,给甲餐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乙餐馆的行为侵犯了甲餐馆的( ) 。(A)经营自主权(B)名誉权(C)财产权(D)名称权5 甲从乙医药商店购买一支丙厂生产的人血球蛋白,注射后发生不良反应,花去医疗费 800 元。经调查,丙厂生产的人血球蛋

3、白没有质量问题,是由于乙医药商店委托的丁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冷藏措施导致人血球蛋白变质,则甲有权向( )请求赔偿。(A)乙医药商店或丙(B)乙医药商店或丁运输公司(C)丙厂或丁运输公司(D)乙医药商店、丙厂或丁运输公司6 甲明知乙所提供的五粮液为假酒,但还是买入,经调查该酒确为假酒。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B)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C)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法律禁止假酒流通(D)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7 甲向乙购买一辆二手机动车,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甲付完所有款

4、项后,从乙处拿到车辆驾驶回家,不料途中发生事故,导致车辆起火燃烧,车辆被全部烧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B)乙已将车交付给甲,故该损失应由甲承担(C)甲没有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此有权要求乙返还车款(D)乙没有与甲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8 张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张某估计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旧房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后张父突然去世,遗嘱中指定新房留给张某,旧房留给张某的母亲。则对于张某订立的关于停车位的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是无效行为。因为张某购买停车位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B)

5、是可撤销行为。因为张某对于购买停车位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D)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旧房所有权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联系9 某甲出差将 6 岁儿子某乙托邻居某丙照看。一日,某乙将隔壁小孩打伤,为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A)某丙承担,可责令某甲适当赔偿(B)某甲承担,若某丙有过错,某丙负连带责任(C)某甲承担,若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丙承担(D)某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10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 1 年的是(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C)甲借给乙 1 万元,乙到

6、期不还欠款(D)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 30 天后乙将西服卖掉11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A)诚实信用原则(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12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

7、得到甲、乙、丙同意13 无业青年张某(17 岁) 用自己接受他人赠与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100 万元)。其父母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房地产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有效。房地产公司称自己是善意的相对人,因为张某看起来已有 30 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张某以自有财产购房,他人无权干涉,故合同有效(B)合同无效,但房地产公司可主张善意取得所有权(C)因房地产公司为善意,因此合同有效(D)合同无效,且房地产公司不可主张善意取得所有权14 16 岁的张某(无业) 卖给李某一批手机,得货款 10 万元,该批手机系张某走私得来,张某伪造了证明材料,向李某证明是正规进口的产品。该合同效力如何?( )

8、(A)该合同无效(B)该合同可撤销(C)该合同效力未定(D)该合同有效15 甲、乙、丙依次毗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 200,并提出不得超过 20 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 20 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16 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有效民事行为(D)可变更、可撤销

9、的民事行为17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 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18 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B)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D)没有代理权而和

10、他人签订的合同19 甲、乙各以 20与 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20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 10 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 200 元,衣物损失 100 元。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应偿付刘某 100 元(B)陈某应偿付刘某 200 元(C)陈某应偿付刘某 30

11、0 元(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21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A)甲欠乙 500 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甲以拾得的 100 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22 债权人张某向债务人李某的代理人赵某要求履行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A)时效的中断(B)时效的中止(C)时效的延长(D)时效的终止23 下列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出租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要出售房屋,则承租人可以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B)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自己的近亲属,则

12、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C)若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10 日内没有明确表示购买,则视为放弃(D)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出租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出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因为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该房屋24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 500 元和 100 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 100 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 500 元(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 600 元(D)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 1000 元25 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

13、4 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户口迁移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 6 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A)杨村(B)李村(C)县城医院(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26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10 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 40 岁的李某(B) 5 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 10 倍27 甲公司欠乙公司 100 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

14、公司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A)混同(B)抵销(C)免除(D)解除28 甲与乙于 3 月 1 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 4 月 1 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 。(A)甲(B)乙(C)丙(D)乙和丙29 张某与李某订立合同,将自己拥有的一幅名画卖给李某,在交付之前。该画被赵某盗走,转卖给周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画的著作权随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B)周某取得该画的所有权(C)赵某可要求周某返还该画,

15、但张某不可(D)张某可要求周某返还该画,但李某不可30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乙可以向丙要求赔偿损失(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31 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D)专利申请权归两

16、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32 下列情形中,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A)代理人经委托人同意,转托他人代理(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D)被代理人死亡33 对债权人撤销权表述错误的是( )。(A)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担(C)债权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D)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4 甲乙订立一头耕牛买卖合同。甲交付给乙后不久牛产下一头小牛,对于该小牛的归属,甲乙发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归乙所有,因为该母牛已经交付给乙(B)归甲乙共同共有(C

17、)归甲所有,因为牛在交付之前已经在母牛体内(D)归国家所有35 一农民将自己承包的耕地及地上所种的玉米抵押给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抵押合同全部有效(B)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C)该抵押合同中涉及玉米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D)该抵押合同中涉及的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二、简答题36 简述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37 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38 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三、论述题39 论述无因管理。四、案例分析题39 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

18、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 4 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 1 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 2000 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 2000 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 万元款项。问:40 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41 李某的要求是否应予支持?41 2005 年 6 月,A 市某食品公司经理李某委托去 B 市办事的某个体商行负责人王某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公司驻 B市办事处的刘某。王某到 B 市后,因事务缠身一直未将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交到刘某手中。同年 7 月 2 日,王某从朋友处得知 B 市某粮油加工厂欲购

19、买大豆,便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与加工厂签订了供应 300 吨大豆的合同。7 月4 日,加工厂按合同约定将 30 万元定金汇入 A 市工商银行王某指定的账户。后因种种原因,王某组织货源不成,致合同无法履行。加工厂便找到李某,要求食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李某以该合同不是本公司人员所签且定金未汇入本公司账户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加工厂诉至法院。问:42 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试作简要分析。43 食品公司是否应对王某的签约行为承担责任?为什么?44 本案应如何处理?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3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0、 26 条第 1 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的时间即为生效的时间。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因此,该承诺应于 5 月 8 日生效。该法第 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承诺期限应从 4 月 11 日

21、开始。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 A 项不适用 合同法。B 、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其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在保证合司中,只有保证人承担债务,债权人不负对等给付义务;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此无需提供相应代价。故保证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A

22、 项正确。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乙餐馆通过散布谣言给甲餐馆造成很大的损失的行为,侵害了甲餐馆的形象和信誉,因而其行为侵犯了甲餐馆的名誉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该法第44 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故甲有权向生产者丙厂和销售者乙医药商店请求赔偿。本题正确答案为 A。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52 条第 5 项规定

2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酒属于禁止流通物,因而甲乙之间买卖假酒的行为因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自始无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3 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 24 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来说,登记只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本题中,二手机动车已经交付,甲已经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

24、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标的物已经交付,车辆烧毁的风险应由甲承担。故 B 项正确。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的强制力。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理论上通常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标的确定;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本题中,张某购买停车位完全符合上述合同的有效要件,尽管张某签订停车位购买合同的前提是其认为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但是其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将该前提作为买卖停车位合同的条件而附加于合同之中,因此,其订立的买卖合

25、同并非附条件的合同。而张某之父是否将旧房送给张某属于另外一个事实,它与停车位买卖合同的效力之间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因此,本题 D 项说法正确。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22 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将自己的儿子委托给邻居丙照看,双方对监护责任的承担未进行约定,若丙没有过错,则由甲承担责任,若丙有过错,则丙与甲一起负连带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 136 条对 1 年特

26、殊诉讼时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干预。这一原则也是由民事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

27、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的外墙和屋顶是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所有业主对于该共有部分有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 A、D 项说法正确。各相邻专有部分之间的楼板为该相邻业主共有,所以 B 项说法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C 选项。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 1 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该法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合同法第 47 条第 1 款规定:限制民事

28、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本题中,张某 17 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然超出了其年龄和智力范围,在其法定代理人(父母)拒绝追认而主张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该合同无效。另外,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善意取得是在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下发生,因此,本题无善意取得适用的情形。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 52 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手机)系张

29、某走私得来,而走私的手机为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因此,张某与李某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题目中,张某 16 岁及张某伪造证明材料而导致李某不知情等信息均为干扰因素。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选项。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此问题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 A 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 按照双方签订的地役权合同的约定可以履行。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A 选项。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59 条规定,行为人

30、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 2/3 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 项说法正确。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31、根据合同法第 52 条的规定,以下 5 种合同是无效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78 条第 3 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既是其他共有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出售共有财产份额的共有人的义务。运用这项原则的条件是:(1)共有人出售自己的财产份额;

32、(2)其他共有人的购买条件与他人的条件同等;(3)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在接到通知后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不作出答复,就丧失了优先购买权。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 118 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乙各以 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属于按份共有,又出租给了丙。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4 条第 1 项规定,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候

33、,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乙的优先购买权优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并不要求管理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只需要管理人具有认识能力,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 200 元和衣物损失 100 元都属于

34、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A 项,甲和乙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有法律依据,乙不构成不当得利。B 项,甲大学并没有因乙的房屋大幅升值而受损失,所以乙不构成不当得利。C 项,乙只是接受甲偿还正当的债务乙取得利益有法律依据,所以乙不构成不当得利。D 项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发生了法定的与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相反

35、的事实,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制度。根据民法通则第 140 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权利人提起诉讼、权利人主张权利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本人主张债权的,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同时,民通意见第 173 条第 2 款规定: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因此,本题中,债权人张某向债务人李某的代理人赵某要求履行债务也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故 A 项说法正确。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1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

36、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 A 项错误,不选。该解释第 24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所以,B 项正确,C 项错误。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

37、理登记手续的,出租人同样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是基于法律规定,不是因为善意取得,因为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是有权处分。所以 D 项错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项。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选项。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9 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38、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47 条、第 48 条、第 51 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题中债的消灭属债的混同。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房屋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要件,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乙并未办理过户登记,他并未取得所有权。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著

39、作权法第 18 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因此,著作权只能属于作者享有。A 项说法错误。善意取得中的标的物必须是占有委托物即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所以盗赃物、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除非是从公开市场上购买,因此,周某不构成对该画的善意取得。故 B 项说法错误。依物权法23 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所以李某并未取得所有权,所有权仍属于张某。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运输方式是代办托运,自从交给承运人之时,所有权和风险都转移给了乙,对于甲来说,已经完全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因此不存在违约

40、问题,A、C 项错误,此时乙已经获得货物的所有权,因此,可以及于自己的所有权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丁作为驾驶员属于职务行为,责任应由丙承担,故 B项正确 D 项错误。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8 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因此选择 A选项。3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69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

41、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可见,只有 B 是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其他三项均不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3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法

42、第 75 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 B 项表述错误,本题选择 B 选项。3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63 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本题中,生下的小牛属于交付之后的孳息,应该归乙所有。因此本题选择 A 选项。3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一般情形下,法律对抵押无限制,但由于有些物很特别,或价值巨大,或抵押后风险较高,易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法律作出特别规定。物权法第 180 条第 1 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

43、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该法第 184 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4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合同法第 56 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耕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抵押合同中涉及承包的耕地的条款无效。玉米作为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抵押合同中涉及承包的耕地的条款有效。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根据收养法第 6 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 30 周岁。37 【正确答案】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

45、的特征为:(1)保证是由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保证人不能是债务人本人;(2)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3)保证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确性的目的。38 【正确答案】 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1)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取得,要求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但单纯的持有,不能成立留置权。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留

46、置债务人的动产。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才有留置权可言(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2)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因侵权行为取得。留置权的取得,以对债务人的动产的占有为前提,但其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对动产的留置不违反公共利益或者善良风俗。对动产的留置不得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事实行为。因此无因管理所生之债为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主观意思。须管理有利于他人并不得违反他人明

47、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若管理人违反他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管理,则构成侵权行为,但所管理的事务是为他人尽公益或法定抚养义务的除外。须无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被管理人的义务:偿还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清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承担的必要债务;赔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管理人的义务:适当管理义务;返还义务,即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获得的一切财产或者权利都应当返还给被管理人;通知义务,即管理人开始管理后,除无法通知被管理人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管理人。并遵照被管理人的指示进行管理。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李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48、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在本案中,在王某死后其鱼塘无人照管的情况下,李某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为其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41 【正确答案】 李某提出支付 2000 元费用的要求应予支持,平分 28 万元款项的要求不予支持。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2000 元费用属于无因管理必要费用,应得到偿付;而李某要求平分 28 万元款项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42 【正确答案】 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四个:食品公司经理与个体户王某的委托合同关系,委托的内容是代为转送营业执照副

49、本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王某与食品公司之间的无权代理关系,王某未经食品公司授权,擅自代食品公司与粮油加工厂签订买卖合同,属未经授权的无权代理。A 市食品公司与 B 市粮油加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王某是无权代理人,大豆买卖合同当事人是食品公司和粮油加工厂。王某与食品公司发生侵权行为之债关系,王某未经许可擅自以食品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给食品公司造成了损害。43 【正确答案】 食品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了表见代理。食品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王某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44 【正确答案】 本案应作以下处理:王某与粮油加工厂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合同届期没有履行,食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的适用,粮油加工厂有权进行选择;食品公司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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