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4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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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商标法规定,对企业商标是否申请注册采取的原则是( )。(A)强制注册(B)自愿注册(C)自愿为主,强制为辅(D)强制为主,自愿为辅2 胡某花了 15 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对胡某与刘某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3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条件是( )。(A)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C)征得其他监护人的同

2、意(D)征得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的同意4 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 5000 余元。此损害应当( )。(A)由甲、丙共同承担(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C)由甲全部承担(D)由乙自行承担5 某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其中有一条款:“ 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协议的效力为(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6 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

3、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厦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一台电脑”7 下列不是承包经营合同标的物的是( )。(A)矿山(B)水面(C)森林(D)草原8 张某借给李某 10 万元,合同约定由甲、乙共同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甲乙二人之间达成协议,各保证一半债务(5 万元)的清偿。后李某财产被执行后,不能清偿的债务仍有 6 万元,张某起诉甲、

4、乙,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各自最多只对张某承担 5 万元债务(B)甲、乙各自最多只对张某承担 3 万元债务(C)甲、乙都须对 6 万元债务的全部承担清偿责任(D)上述说法都不对9 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人也有肖像权(B)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进行(D)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10 下列关于代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代理人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B)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C)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

5、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D)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1 关于民事权利能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法律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由此可见,胎儿也具有民事权利能力(B)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即使实际上仍然活着,也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C) 10 周岁以下的儿童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从事任何民事活动(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发生,同时消灭12 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13 陈某向何某借款 10 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 2

6、012 年 10 月 1 日,李某以其轿车为陈某的借款提供担保,至 2012 年 10 月 1 日,陈某表示无法还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何某应当在 2013 年 1 月 1 日前行使抵押权(B)如何某未在 2014 年 10 月 1 日前行使抵押权,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如李某的车辆抵押未经登记,则在轿车上设立的抵押权不发生效力(D)因陈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何某以李某的房屋受偿后,李某无权向陈某追偿14 关于抵押权顺位,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同一动产上设立数个抵押权的,则先登记的优于后登记的(B)同一天在同一不动产上设立数个抵押权的,抵押权顺位相同,按

7、照债权比例清偿(C)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除非其承诺仍然提供担保(D)同一物上设立数个抵押权的,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进行抵押权顺位变更的,则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任何效力15 张某在李某菜地后边建了一幢二层楼房,为了通行方便,在李某菜地上开出一条 3 米长的道路,并一次性支付李某 2 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李某转让菜地,则需将菜地上负担的地役权一同转让(B)若张某将楼房转卖他人,则新的房屋所有人需另行设立在李某菜地上的通行地役权(C)张某将楼房卖出后,若李某违反地役权约定,则张某有权

8、请求李某恢复通行地役权(D)地役权未经法定登记,不得生效16 甲公司以其自有设备抵押,向乙公司借款 100 万元,向丙公司借款 50 万元,向丁公司购得设备一套,尚未付款,价值 10 万元。甲工司在 2013 年 9 月 10 日上午将其对乙公司的抵押权进行登记。201 3 年 9 月 10 日下午与丙公司签订抵押权合同,并未登记。2013 年 9 月 1 3 日将其对丁公司的抵押权进行登记。2014 年 10 月 1 日,甲工厂因经营不善破产,设备共拍卖得价款 125 万元。关于抵押权顺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与丙公司在甲公司设备上的抵押权顺位相同(B)三家公司在甲公司厂房上

9、的抵押权顺位依次为:乙、丁、丙(C)丙公司在甲公司厂房上的抵押权顺位优先于丁公司(D)就厂房拍卖的价款,其支付顺序应为:乙公司 100 万元,丙公司 25 万元,丁公司不能分得该拍卖价款17 甲公司从事慈善事业多年在当地享有盛誉,后某报记者徐某编造甲公司承诺的慈善捐款均未到账的报道并发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报侵害了甲公司的名誉权(B)甲公司可以要求该报和徐某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只能要求徐某承担责任(D)甲公司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18 张某有 4 个孩子,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其中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是( )。(A)张甲故意杀害张某(B)张乙因张甲杀害张某而将张甲打成重伤(C)张

10、丙因争夺遗产而杀害张乙,但未遂(D)张丁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张某,曾将张某的腿打成骨折19 下列不属于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甲的母亲(B)甲的养子(C)甲的姐姐(D)甲的女儿20 我国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 10 年。某商标经过异议程序后被核准注册,关于该商标保护期的起算点说法正确的是( )。(A)申请日(B)核准注册之日(C)初步审定公告之日(D)初步审定公告 3 个月期满之日21 张某要送给某希望小学一辆价值 5 万元的小汽车,该希望小学当场表示接受。其后,张某的下列行为,为法律所允许的是( )。(A)张某在小汽车交付前撤销赠与(B)张某在小汽车交付前以希望小学不需要

11、小汽车为理,主张撤销赠与(C)张某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主张赠与合同不成立(D)张某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需变卖该小汽车维持生计时,可拒绝履行赠与义务22 张某常年在外地打工,家中的稻田闲置,同村李某便将张某的土地稍加改造后变成鱼塘鱼。张某春节回家后发现自己的稻田变成了鱼塘,就向李某要求赔偿土地肥力的损失,把鱼儿全部据为己有,到市场出卖。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B)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C)李某应当赔偿张某土地的肥力损失(D)李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卖鱼款23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 )。(A)国家所有(B)集体所有(C)国家和集体所有(D)国家和集体共有24 一

12、小偷利用一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盗走财物300 元,在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应由小偷和甲承担连带责任(B)乙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均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C)乙的人身损害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D)乙的财产损害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25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A)停止侵害(B)罚款(C)返还财产(D)赔礼道歉26 下列关于加工取得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购得一块木头制成椅子一把,可因加工获得椅子的所有权(B)甲将乙的一块玉石雕刻成一个精美而价值连城的玉佛,可因加工获得所有权(C)甲将朋友赠送的树根做成

13、极具观赏价值的根雕,可因加工而获得根雕的所有权(D)甲将乙的桌子刷了一层油漆,则甲可以因加工获得桌子的所有权27 关于诉讼时效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最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5 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B)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C)环境污染侵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特殊诉讼时间期间,时间为 1 年(D)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得债权人不能主张债权,则讼时效期间中断28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不为 1 年的事项有( )。(A)孙某与贾某发生纠纷,被贾某打成轻度骨折(B)张某租住李某房屋,因李某房屋漏雨拒绝支付租金(C)王

14、某请求某歌星在公司开业之际献唱并签订合同,歌星到期因有他事违约(D)刘某与甲公司签订橄榄油买卖合同,收到甲公司的货物后发现其质量有瑕疵29 以下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特征的一项是( )。(A)义务主体特定,权利主体不特定(B)不具有人格利益,不具有专属性,可以转让、继承(C)权利人对物享有直接、绝对的支配权力(D)同一物上不能并存两个同一内容的物权30 以下各项权利中,属于地役权的是( )。(A)甲、乙分别住于楼上楼下,甲下楼必须要通过甲、乙两家公用的楼梯,并且穿过乙家的门厅(B)甲与邻居乙约定,乙新建房屋的屋顶不得为斜坡式,防止雨水顺屋顶流到自家土建的谷仓(C)甲与邻居乙约定,甲新建房屋不得超

15、过 7 米,以免妨碍乙家观赏景色(D)小区邻居互相约定,不得将垃圾放于楼道,污染楼内环境31 下列对他人之物的使用,侵权的是( )。(A)未经许可而用别人的摩托车将犯心脏病的母亲送到医院(B)为灌溉自己的麦地而经过他人的麦地(C)捡到他人物品占为己有,拒不归还(D)租期已满而继续交房租,房东也未提出异议32 关于继续履行合同,说法不正确的是( )。(A)继续履行合同是一种救济方法(B)继续履行是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措施(C)并不是所有的违约情形都可以继续履行(D)继续履行后不能要求赔偿损失33 以下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属于事件(B)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民

16、事实体权利(C)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D)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应适用诉讼时效34 个体工商户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从事_T 商业经营的个体劳动者。其特征不包括( ) 。(A)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B)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C)个体工= 商户登记自由(D)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35 甲和乙结婚前,甲送给乙一套房子,婚后这套房子由乙的父母居住,但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仍是甲。若两人离婚,该套房子( )。(A)是甲的个人财产(B)是乙的个人财产(C)由甲和乙共有(D)归乙的父母所有二、简答题36 简述定金的特征。37 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38 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17、三、论述题39 论述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四、案例分析题39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 A 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 元m 2。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 2004 年 2月 1 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一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 2004 年 2 月 18 日将房屋钥匙交给 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 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 5 日,A 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 A 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

18、同,双方于3 月 30 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某甲于 2005 年 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 A 公司交涉,A 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 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问:40 A 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41 A 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42 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43 A 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43 赵某于 2001 年外出打工,遇意外一直

19、未归。2007 年其妻子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和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 6 间,拖拉机一辆(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孩子继承。赵某被宣告死亡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2008 年钱某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9 年钱某改嫁周某。不久周某死亡。2010 年,赵某回来了,原因是外出务工时出车祸,失去记忆,现才康复。法院依法撤销了其死亡宣告。但其后赵某及相关人员因财产返还、夫妻关系和子女收养等问题发生纠纷。问:44 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为什么?45 如果

20、钱某对赵某还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是否能自动恢复?为什么?46 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4 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该法第 6 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

21、,不得在市场销售。”据此可知,我国商标法对企业商标是否申请注册采取的原则是自愿为主,强制为辅。本题正确答案为 C。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合法关系,而算命属于封建迷信行为,不为我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因此胡某和刘某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本题答案为 D。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

2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34 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故对于乙的损害,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B 项正确。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法第 56 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该医院与病人家属签订的医疗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无

23、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故该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满足以下要件:(1)条件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应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当事人不能肯定。如果是将来必定发生的,则应作为期限而非条件。(3)条件是由行为人约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应是当事人所协商确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如果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事实,则不能作为

24、所附的条件。A选项和 B 选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条件;C 选项中所附条件是必然发生的,其实际上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 D 选项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要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矿山不能用于承包,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物是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12 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

25、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9 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张某借给李某 10 万元,合同约定由甲、乙共同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甲、乙未与债权人张某约定保证份额,因此,甲、乙承担的是连带共同保证,故甲、乙的内部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甲、乙都须对 6 万元债务的全部承担清偿责任。故 C 项说法正确。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民享有肖像权,

26、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进行。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本题 B、C 、D 项均表述正确。肖像权是自然人专属人身权,法人不享有肖像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因此 A 项说法错误。B、C、D 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28 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

27、理。”虽然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并不代表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故 A 选项错误。根据民通意见规定,自然人的宣告死亡时间与实际死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死亡时间为准。故 B 选项错误。民法通则第 1 2 条第 2 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通意见第 6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据此,不满 10 周岁的儿童的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有效的。而且,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例如,

28、用零花钱购买零食的行为。故 C 选项错误。法人自依法成立时,其民事行为能力产生;法人被依法终止时,其民事行为能力消灭。故 D 选项正确。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按照成立的依据,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按照成立的基础,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按照成立的目的,社团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以将法人经营所得利益分配给成员为目的而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以从事公益为目的的法人为公益法人。财团法人均为公益法人。在我国,基金会法人属于财团法人。故 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我国民法通则按法人的功能、设立方式以及财产来源不同,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

29、团体法人。故 D 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B 选项。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02 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故何某应当在主债权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即 2014 年 10 月 1 日前行使抵押权。故 A 项错误,B 项正确。物权法第 188 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 180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30、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因此,以交通工具进行抵押的,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抵押权已经发生效力。C 选项错误。物权法第 176 条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故 D 选项错误。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99 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

31、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据此,A 、B 选项正确。物权法第 194 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根据此规定,C 选项正确。抵押权人未经其他

32、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故 D 选项中“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任何效力 ”说法错误。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用益物权。本题当中,张某在李某菜地上为自己所设定的通行权利即为地役权。物权法第 164 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A 项正确。物权法第 166 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故 B 项错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在双方当事人之

33、间产生约束力。题目中,张某已将楼房转卖他人,地役权也随房屋一起转让,则其与房屋之间并无任何联系,自然也无权请求李某恢复通行地役权。故 C 选项错误。物权法第 158 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登记仅仅是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故 D 项错误。综上所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 选项。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99 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

34、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据此,乙、丙、丁三家公司的抵押权顺位依次应为:乙、丁、丙,正确的清偿数额应为:乙公司 100 万元,丁公司 10 万元,丙公司 15 万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选项。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题目中报社以诽谤形式侵害甲公司的名誉权,A 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报社应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不

35、承担侵权责任,B、C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 D 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7 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注意第(一) 、 (二)项中的杀害行为无论既遂或未遂,均丧失继承权,故本题答案为B 项。19 【正确答案

36、】 C【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10 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C 项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36 条第 2 款规定:“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原则上自核准注册之日

37、起计算,但是经过异议程序后又被核准注册的,自初步审定公告 3 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现行我国合同法理论上一般认为,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因此,在希望小学当场表示接受的情况下,合同已经成立,C 项表述错误。另外该法第 186 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张某与希望小学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A 、B 两项表述错误。按照该法第 195 条

38、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D 项表述正确。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由此可知,无因管理是在无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情形下,为了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而本题中,李某将张某的土地稍加改造后变成鱼塘养鱼,其主观上并无管理张某事务的意思,客观上也并非是管理张某的土地,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无因管理。李某的行为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属于擅自对张某土地的利用行为,构成侵

39、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张某的损失。因此,A、C 项说法正确,B 项说法错误。但是,本题中,尽管李某存在侵权行为,但鱼群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李某,张某无权取得该鱼群的所有权,应当返还卖鱼所得。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47 条、第 58 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10 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

40、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即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本题中,甲违规安装防盗网,客观上为小偷行窃提供了便利,小偷利用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甲的行为与小偷的行为间接结合造成乙的财产损失,因此,甲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乙的人身伤害完全是由小偷个人造成的,甲对此不应承担责任。2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罚款是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除 A、C 、D 三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还包括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一般的加工行为,加工

41、之后的产品所有权归材料的所有人,因加工使得材料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归加工人所有。尤其注意,因加工获得所有权的,一定是加工别人的东西,对于自己所有的东西的加工不能说因加工获得所有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项。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故 A 项错误,诉讼时效期间最长为 20 年。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

42、届满之日起计算。”故 B 选项正确。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66 条的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间为 3 年。故 C 项错误。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故 D 项错误,应为诉讼时效期间中止。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据此,A 、B、D 三项均为第 136 条规定之情

43、形。故正确答案为 C 选项。2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物或者权利所体现的财产利益所享有的直接支配与排他的权利。其特征包括:(1)财产权。物权不具有人格利益,不具有专属性,可以转让、继承。(2)支配权。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其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3)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4)排他性。同一物上不允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的物权并存。客体主要为特定物;独立物;原则上为有体物,权利、不特定物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情况下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综上所述,A 项不属于物权的特征。因物权有绝对性,其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其他人。3

44、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用益物权。相邻关系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过程中,彼此应当给予必要便利或者接受一定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地役权不同的是,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一种受保护的法益。物权法第 87 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本法第 91 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本法第 90 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

45、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据此三条规定,A 、B 、D 三项均属于相邻权的内容。而 C 项属于地役权的内容。故本题选 C。3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选项属于紧急避险情形而具有合法性; B 选项是相邻权而具有合法性;D 选项是合法的续租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此,本题选择 C 选项。3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

46、附于其他责任形式。(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 )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强制施行,也就是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继续履行由合同的目的决定,它与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责任等可以并存。因此,本题选择 D 选项。3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诉讼时效属于民法中的事件,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能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因为它具有法律强制性。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胜诉权,但并不消灭民事实体权利。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法律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

47、制。此外,在人身关系范围内,对各种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 B、C 、D 项都是错误的,本题选择 A 选项。3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个体工商户是一种特有的民事主体,有其自身的特点:(1)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2)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3)个体工商户须依法登记;(4)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因此,本题选择 C 选项。3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采用登记主义,未经登记不转移房屋的所有权。本题中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仍是甲,因此房子仍归甲所有,本题选择 A 选项。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

48、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定金共有以下特征:(1)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合同随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实际交付的定金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3)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4)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5)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既不是人保,也不是物保。37 【正确答案】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

49、责任的行为。保证的特征为:(1)保证是由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保证人不能是债务人本人;(2)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3)保证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确性的目的。38 【正确答案】 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1)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取得,要求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但单纯的持有,不能成立留置权。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才有留置权可言(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2)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因侵权行为取得。留置权的取得,以对债务人的动产的占有为前提,但其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对动产的留置不违反公共利益或者善良风俗。对动产的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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