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甲公司 4 月 11 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 100 吨钢材的要约,4 月 14 日信件寄至乙公司。乙公司于 5 月 1 日寄出承诺信件,5 月 8 日信件寄至甲公司,适逢其董事长不在公司,5 月 9 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 5 月 10 日打电话告知乙公司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 月 1 日 4 月 1 1 日(B) 5 月 8 日 4 月 11 日(C) 5 月 9 日 4 月 14 日(D)5 月 10 日 4 月 14 日2 下列行为中,未侵犯他人的人格
2、权的一项是( )。(A)甲商场怀疑某顾客偷拿商品,强行将该顾客带到办公室搜身,但搜身时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也未向外界透露(B)某医院的一位医生为某富商的私生子,某记者得知后,遂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披露此事(C)某整形医院未经顾客甲允许,擅自将甲整形前后的照片放在网站上以招徕顾客(D)某甲于汶川地震中捐赠了 1000 万元,但并不想让他人知悉。记者乙得知此事后,将甲的事迹公之于众3 下列合同中,适用合同法调整的一项是( )。(A)收养合同(B)行政合同(C)海上货物运输合同(D)执行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的协议4 囡囡(今年 13 岁) 用自己的压岁钱,在商场里为妈妈买了一件价值 5000 元的风衣以庆
3、祝妈妈的生日。风衣拿回家之后,妈妈虽然觉得有些贵,但是想到是女儿的心意,也就高兴地接受了。以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性质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囡囡购买风衣的行为是从法律行为,妈妈随后追认的行为是主法律行为(B)囡囡购买风衣的行为是独立法律行为,妈妈随后追认的行为是辅助法律行为(C)妈妈追认囡囡购买风衣的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D)妈妈追认囡囡购买风衣的行为是处分行为5 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医疗机构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A)医院出于无意,销毁了患者的病历资料(B)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医疗规范的诊疗(C)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D)限于当时
4、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6 甲撰写小说梦落,乙将其改编为电影剧本,丙公司作为制片人邀请丁执导将其拍摄成电影,戊为该电影的主题歌写作了词曲。关于有关著作权的归属,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乙改编梦落应当取得甲的许可(B)剧本 梦落的著作权归属于乙(C)电影 梦落的著作权归属于丁(D)主题歌的著作权归属于戊7 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 5 天后取画。但该画在第二天被丙盗走,并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恰好乙与丁认识,得知此事后便诱使丁的儿子从家里将画偷出来交给自己。此时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 )(A)甲(B)乙(C)丁(D)不属于甲、乙、丁中的任何一人8 张某之父新买一套商
5、品房,张某估计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旧房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后张父突然去世,遗嘱中指定新房留给张某,旧房留给张某的母亲。则对于张某订立的关于停车位的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是无效行为。因为张某购买停车位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B)是可撤销行为。因为张某对于购买停车位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D)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旧房所有权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联系9 下列选项中,认定驰名商标不需要考虑的因素是(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B)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C)公众对该商品质量和使用效果的评价(D)该商标作为驰
6、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10 张某、李某、王某共同出资兴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张某出资 20 万,李某出资 10 万,王某以劳务出资。公司的债务承担状况是( )。(A)张某与李某以 2:1 的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B)张某与王某分别在 20 万、10 万的范围内承担责任(C)王某未出资,不属于公司合伙人,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D)张、李、王三人均需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1 设计师张某与某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一张图纸。张某对该公司所负债务性质为( )。(A)法定之债与劳务之债(B)种类之债与劳务之债(C)意定之债与劳务之债(D)意定之债与多数之债12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头牛,
7、甲的份额为五分之一,乙的份额为五分之三,丙的份额为五分之一。某年突然爆发疯牛病,甲、丙主张趁牛没有得病的时候将牛杀死卖肉;乙认为牛养大不易,表示反对。则( )。(A)应当听从多数人即甲、丙的主张杀死牛(B)应当听从占份额较多人即乙的主张(C)不应当听从任何一个人的主张(D)对牛采取的措施需要采取一致决定原则,任何一个人意见不同,都不能做出决定13 关于占有,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甲将自己的一辆轿车租给乙使用,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车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承担(B)甲的手机丢失,被丙拾去。丙见手机精美,便据为己有。甲某日偶然发现丙拿着自己的手机,便要求丙返还。丙无奈将手机还给甲,但要求甲
8、返还自己占有手机期间为手机贴膜、美容费用共 300 元(C)甲将自己的一头牛出租给乙使用,未约定租赁期间责任的承担。租赁期间,该牛遭雷击死亡,甲请求乙承担牛死亡的费用(D)丙在大街上发现一个宠物狗,见其可爱,便将其抱回家,路上碰到丁某,向其说明了狗的来历后,丁某提出购买此狗。丁某付款后,现在应为狗的所有人14 甲(孤儿、现寡居且无兄弟姐妹)有一子乙,一女丙。乙有独子丁,丙有独女戊。2001 年甲立自书遗嘱言明自己积蓄的 600 万元由丁继承。2002 年甲又立自书遗嘱称前述 600 万元由丙继承。2003 年 5 月丙死亡,2003 年 6 月甲死亡,丁、戊对这600 万元应如何分配发生争议。
9、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丁继承 600 万元(B)丁继承 300 万元(C)戊继承 600 万元(D)戊继承 300 万元15 甲创作了一部小说,由乙出版社出版,丙经过甲的允许将其翻译成英文,乙经同意后买下该英文小说的版权,某剧组丁看到小说后,希望投资将其拍成电视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应经甲同意(B)乙只需经丙同意即可出版该英文小说(C)丁须经丙同意才可将其拍成电影(D)丁将其拍摄成电视剧后,要将该电视剧刻录成光盘发行,则无需经甲同意16 甲、乙为邻居。乙外出打工期间,突遭台风来袭,甲为避免乙的房屋受损对其进行加固花费 2000 元。但台风过后房屋依然受损严重。乙回家后,
10、甲请求乙支付费用,乙表示已于外出前将房屋转让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甲便向丙请求支付费用,丙以“ 台风过后房屋仍然受损严重 ”为由拒绝支付。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应由乙负担 2000 元(B)甲、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应由丙负担 2000 元(C)甲、乙间以及甲、丙间均不构成无因管理,应由甲自己承担 2000 元(D)甲、乙间以及甲、丙间均构成无因管理,应由乙、丙共同承担 2000 元17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 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凶没有
11、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18 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B)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D)没有代理权而和他人签订的合同19 甲、乙各以 20与 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
12、权(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20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 10 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 200 元,衣物损失 100 元。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应偿付刘某 100 元(B)陈某应偿付刘某 200 元(C)陈某应偿付刘某 300 元(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21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A)甲欠乙 500 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
13、幅升值(C)甲以拾得的 100 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22 债权人张某向债务人李某的代理人赵某要求履行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A)时效的中断(B)时效的中止(C)时效的延长(D)时效的终止23 下列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出租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要出售房屋,则承租人可以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B)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自己的近亲属,则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C)若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10 日内没有明确表示购买,则视为放弃(D)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出租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出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
14、,因为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该房屋24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 500 元和 100 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 100 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 500 元(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 600 元(D)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 1000 元25 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 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户口迁移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 6 个月,
15、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A)杨村(B)李村(C)县城医院(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26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10 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 40 岁的李某(B) 5 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 10 倍27 甲公司欠乙公司 100 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A)混同(B)抵销(C)免除(D)解除28 甲与乙于 3 月 1 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
16、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 4 月 1 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B)乙(C)丙(D)乙和丙29 张某与李某订立合同,将自己拥有的一幅名画卖给李某,在交付之前,该画被赵某盗走,转卖给周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画的著作权随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B)周某取得该画的所有权(C)赵某可要求周某返还该画,但张某不可(D)张某可要求周某返还该画,但李某不可30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
17、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乙可以向丙要求赔偿损失(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31 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D)专利申请权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32 下列情形中,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A)代理人经委托人同意,转托他人代理(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
18、(D)被代理人死亡33 对债权人撤销权表述错误的是( )。(A)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担(C)债权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D)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4 甲乙订立一头耕牛买卖合同。甲交付给乙后不久牛产下一头小牛,对于该小牛的归属,甲乙发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归乙所有,因为该母牛已经交付给乙(B)归甲乙共同共有(C)归甲所有,因为牛在交付之前已经在母牛体内(D)归国家所有35 一农民将自己承包的耕地及地上所种的玉米抵押给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抵押合同全部有效(B)该抵押合
19、同全部无效(C)该抵押合同中涉及玉米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D)该抵押合同中涉及的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二、简答题36 简述代理权行使的原则。37 简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38 简述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及著作权行使发生争议的处理。三、论述题39 试论述表见代理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四、案例分析题39 张某向李某借款 100 万元,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同时赵某作为连带保证人提供担保,未约定保证期限。问:40 赵某的保证期限是多长?从何时起算?41 若债务人张某到期拒绝偿还借款,债权人李某如何实现担保债权?41 陈某为购买拖拉机而筹款,将自家一头耕牛卖给钱某,双方协议卖价为 5000
20、 元。钱某当即付款 2000 元,并与陈某约定次日再付 3000 元,待余款付清后再将牛牵走。不料,当晚牛遭雷击而死。钱某知道情况后,要求陈某返还 2000 元。陈某认为,牛已归钱某,且牛的死亡不是自己过错造成的,故拒绝返还 2000 元。钱某遂将陈某诉至法院。问:42 本案中耕牛的所有权是否已转移?为什么?43 耕牛被雷击死的风险由谁承担?为什么?44 本案应如何处理?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
21、行为时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的时间即为生效的时间。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因此,该承诺应于 5 月 8 日生效。该法第24 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承诺期限应从 4 月 11 日开始。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将人格权分为一般人
22、格权与特别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指自然人对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一般人格利益予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特别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本题中,A 项甲商场虽然没有侵犯该顾客的具体人格权,但侵犯了顾客的一般人格权;B、C 、D三项均为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B 项中,虽然记者在报纸上披露医院护士患有艾滋病的行为貌似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但注意,若为公共利益公开他人隐私,一般就具有违法阻却事由。医院里的护士患有艾滋病,对于患者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事情。因此,记者的行为不能被认为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项。注意,D
23、项中,虽然甲的行为是好人好事,记者披露此事并不会引起负面影响,但是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只要是当事人不希望为他人所知,即不能擅自披露。故D 项中,记者侵犯了甲的隐私权。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不适用合同法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1)没有财产内容的身份合同,如收养合同、离婚协议、监护合同等。(2)行政合同。(3)执行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的协议。适用合同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合同法规定的 1 5 种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据此,A、B、D 项均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C 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为合同法中明文规定的十五项有名合同之一。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选项。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2
24、 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囡囡购买风衣的行为需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妈妈后来接受了囡囡所买的风衣,即可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主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法律行为中,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法律行为中,以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为自身存在前提的法律行为。虽然妈妈追认行为使合同最终发生效力,但不能认为妈妈的行为就是主法律行为,因为如果没有囡囡购买风衣的行为,妈妈的追认行为也不能够独立存在。因此 A 选项错误。独立
25、法律行为是指具有独立、实质内容的法律行为。辅助法律行为是指意思表示本身无独立、实质内容,只是作为他人法律行为完成的条件而存在的法律行为。B选项正确。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对效力待定合同进行追认的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C 选项错误。负担行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处分行为是指直接发生财产权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据此,本题中妈妈的追认应为负担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选项。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60 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
26、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 选项。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著作权法第 15 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可知电影的著作权归属制片人丙
27、公司,故 A、B、 D 三项正确,C 项错误。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3 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因为该名画尚未交付给乙,所以乙不享有所有权。同时,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丁也没有取得该画的所有权。该画的所有权还是属于甲。故本题选 A。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的强制力。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理论上通常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标的确定;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本题中,张某
28、购买停车位完全符合上述合同的有效要件,尽管张某签订停车位购买合同的前提是其认为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但是其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将该前提作为买卖停车位合同的条件而附加于合同之中,因此,其订立的买卖合同并非附条件的合同。而张某之父是否将旧房送给张某属于另外一个事实,它与停车位买卖合同的效力之间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因此,本题 D 项说法正确。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14 条第 1 款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
29、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C 选项。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因此,不管合伙人以何种方式出资,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来讲,合伙人均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选项。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按照债的设
30、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可将债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决定的债,如合同之债。法定之债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如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本题中情形应属于意定之债。根据债的履行标的物,可将债分为劳务之债和财物之债。劳务之债是指债务人须提供一定劳务来履行债务的债。财物之债指债务人应给付一定财产来履行债务的债,如买卖合同等。本题中情形应当属于劳务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分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所谓种类物,是指具有相同品质,可用相同的物替代的物。所谓特定物,是指独一无二的物、原本为种类物,经行为人指定而特定的
31、物。种类之债和特定之债仅适用于财物之债。本题属于劳务之债,故不能采用此种划分方式。根据债的主体双方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可将债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指债权人或债务人至少有一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债。本题债权人与债务人均非多方主体,故应当属于单一之债。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C 选项。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97 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本条规定,处分四人按份共有的牛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
32、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本题中,甲、丙共同的份额为五分之二,乙的份额为五分之三,两者所占份额均不到三分之二以上。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选项。注意:虽然牛是不可分物,但不代表不能够按份共有。不可分物也可以按份共有,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分配物的孳息、收益以及负担义务等方面。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41 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此条规定了善意占有人的责任承担,与第 242 条恶意占有人需承担绝对赔偿责任不同。故 A 选项正确。 C 选项中,甲、乙
33、未约定租赁期间责任的承担问题,不能简单将租赁期间牛死亡的责任全部归于承租人。故C 选项错误。物权法第 243 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孽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本条规定,如果是恶意占有人因维护该财物而支出的费用,或者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财物支出的非必要费用,则不能获得赔偿。B 项中,丙为恶意占有人,甲无需向其支付任何费用,故 B 项错误。D 项中,虽然丁某支付了费用,但因其明知狗的来历,为恶意占有,不能产生善意取得的效果。D 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 选项。注意:物权法第 244 条规定:“占有的
34、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但本条规定是针对恶意占有人而言。对于合法占有人,不适用此条规定。故 C 选项应当使用物权法第 241 条的规定,而不适用此条规定。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20 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甲的第一份遗嘱已经被撤销。A 选项错误。继承法第 27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35、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根据本条第(三)项规定,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则遗产中留与该受遗赠人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因此,C 选项错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故甲的 600 万元遗产由乙及丙的代位继承人戊,各分得 300 万元。故 B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项。1
36、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著作权法第 12 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 35 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故出版商如果要出版该作品,则需要经过作品的著作权人甲及翻译作品的著作权人丙同时同意,并支付报酬后,才能出版该英文小说。B 项错误。著作权法第 40 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
37、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故 A 项正确, C 项错误。著作权法第 42 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故 D 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应选择 A 选项。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
38、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义务。此处,“本人”并不要求特定,即管理人为他人事物进行管理时,即使不知道确切的权利所有人,也并不妨碍与真正的本人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据此,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 D 选项错误。另外,无因管理制度的规范目的重在管理事务本身,只要管理人尽到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管理目的是否达到,对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因此,虽然台风过后房屋依然受损严重,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帮故 C
39、 项错误。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 23 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 项说法正确。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52 条的规定,以下 5 种合同是无效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40、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78 条第 3 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既是其他共有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出售共有财产份额的共有人的义务。运用这项原则的条件是:(1)共有人出售自己的财产份额;(2)其他共有人的购买条件与他人的条件同等;(3) 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在接到通知后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不作出答复,就
41、丧失了优先购买权。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 118 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乙各以 20与 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属于按份共有,又出租给了丙。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4 条第 1 项规定,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候,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乙的优先购买权优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20 【正确答案】
42、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并不要求管理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只需要管理人具有认识能力,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 200 元和衣物损失 100 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
43、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A 项,甲和乙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有法律依据,乙不构成不当得利。B 项,甲大学并没有因乙的房屋大幅升值而受损失,所以乙不构成不当得利。C 项,乙只是接受甲偿还正当的债务乙取得利益有法律依据,所以乙不构成不当得利。D 项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发生了法定的与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制度。根据民法通则第 140 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权利人提
44、起诉讼、权利人主张权利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本人主张债权的,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同时,民通意见第 173 条第 2 款规定:“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因此,本题中,债权人张某向债务人李某的代理人赵某要求履行债务也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故 A 项说法正确。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1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
45、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 A 项错误,不选。该解释第 24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所以,B 项正确,C 项错误。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出租人同样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是基于法律规定,不是因为善意取得,因为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是有权处分。所以 D
46、项错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项。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选项。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9 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47
47、条、第 48 条、第 51 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题中债的消灭属债的混同。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房屋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要件,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乙并未办理过户登记,他并未取得所有权。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著作权法第 18 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因此,著作权只能属于作者享有。A 项说法
48、错误。善意取得中的标的物必须是占有委托物即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所以盗赃物、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除非是从公开市场上购买,因此,周某不构成对该画的善意取得。故 B 项说法错误。依物权法23 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所以李某并未取得所有权,所有权仍属于张某。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运输方式是代办托运,自从交给承运人之时,所有权和风险都转移给了乙,对于甲来说,已经完全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因此不存在违约问题,A、C 项错误,此时乙已经获得货物的所有权,因此,可以及于自己的所有权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丁作为驾驶员属于
49、职务行为,责任应由丙承担,故 B项正确 D 项错误。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8 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因此选择 A选项。3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69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可见,只有 B 是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其他三项均不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3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