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4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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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商标的说法中,错误的一项是( )。(A)所有的商标都享有商标专用权(B)地理标志可以被申请注册为商标(C)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D)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 关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人依法成立时,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享有民事行为能力(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发生和消灭(C)与自然人一样,法人也享有人格权,当其人格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D)当企业进入清算时

2、,即不再有任何民事权利能力3 贾某在 2011 年 4 月开办宝玉有限责任公司,办事机构及主要营业地均在北京。贾某于 201 2 年 8 月去深圳开拓市场,并在深圳开办分公司。2014 年 5 月,深圳的宝钗公司因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宝玉公司,请问管辖法院应为( )。(A)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B)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C)深圳市基层人民法院(D)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4 下列哪一种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A)郑某和杨某之间的借款合同(B)小李将自己的项链交给小王保管(C)王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D)房屋中介要求,在签订合同时需交付定金5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 2 年。1 年后,甲以 1

3、00 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则( )。(A)乙有权请求宣告甲、丙间的买卖合同无效(B)甲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赔偿责任(C)乙有权不搬出房屋,因为“买卖不破租赁”(D)甲应当提前 1 个月通知乙,在同等条件下,乙享有对房屋优先购买的权力6 甲在十一期间去动物园游玩,在逗猴子的时候却受到猴子的攻击,导致脸上被抓破。关于本案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责任应全部由甲承担(B)责任应当由动物园承担(C)如动物园能证明其已经尽到管理责任的,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D)责任应当由甲与动物园按公平原则分担7 甲上学途中经过一座正在施工的大楼时,发现有一块木板从空中朝着自己的方向

4、砸下来,慌忙中跑入公路,导致 A、B 两辆汽车相撞。关于本案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B 两辆车损坏的赔偿责任应由甲承担(B) A、B 两辆车损坏的赔偿责任应由施工方承担(C) A、B 两辆车损坏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甲与施工方按公平原则分担(D)A、B 两辆车损坏的赔偿责任应当由 A、B 两车各自承担8 某栋楼连续发生了数起盗窃案件,居民王某在楼门口贴上一张告示诅咒小偷,并附上其想象的肖像图一张。恰巧该图与小区内一居民张某非常相像,张某因此与王某发生争执。关于该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B)王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C)王某未侵犯张某的

5、任何权利(D)王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9 张三为精神病人,有 30 万元财产。张三长期下落不明,由其妻提出申请,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发生的法律效果不包括( )。(A)其妻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B)其妻与张三的婚姻关系自动消失(C)其妻为张三财产的代管人(D)张三失踪前打伤李四所欠医疗费 2 万元,由其妻从张三的财产中支付10 在债的关系中( ) 。(A)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B)债权人、债务人都不是特定的(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D)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11 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租后,因年久失修,山墙倒塌砸毁承租人丙的汽车。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6、 )。(A)甲、乙按照共有份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B)甲、乙各按 50的比例承担责任(C)甲承担赔偿责任(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2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A)婚姻自由权(B)亲属扶养权(C)作品修改权(D)仲裁请求权13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14 关于赠与,下列表述最为准确、全面的是(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

7、行为、实践法律行为(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15 2003 年 1 月 17 日,魏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魏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其死亡,则最早应该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A)2005 年 1 月 17 日(B) 2005 年 1 月 18 日(C) 2007 年 1 月 17 日(D)2007 年 1 月 18 日16 对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均应以该户的全部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均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C)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家

8、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有限责任(D)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17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B)无效(C)部分无效(D)效力待定18 某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A)事件、事件(B)行为、行为(C)事件、行为(D)行为、事件19 关于社团法人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B)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

9、为成立基础(C)社团法人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D)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0 甲欠乙的 200 万元即将到期,为逃避债务,甲与其弟丙秘密商议,将自己的一套房子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债务到期后,乙要求甲履行债务,甲以无法履行为由拒绝履行。对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合同显失公平,故甲可要求撤销合同(B)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C)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D)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待定2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 )。(A)可以中止和中断(B)可以中断和延长(C)可以延长(D)可以中止和延长2

10、2 以下选项中不构成默示意思表示的是( )。(A)张甲从某商场试用买卖一台电视机,试用期届满,张某未作表示(B)李乙去商场购物时将汽车停放在商场门前的收费停车场(C)王丙在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发现合同中规定的交房日期比购房意向书中规定的日期推后了 1 个月,但王丙未提任何意见即在合同上签了字(D)蓝天公司向碧海公司发出一份要约,在要约中表示如果碧海公司在 1 个月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订货,碧海公司对此未作任何表示23 甲与歌手乙约定,在丙女生日的时候去她楼下弹唱一首曲子,并支付费用若干。到了约定的时间,歌手乙却忘记了这件事情。则( )。(A)丙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B)甲有权请求乙承

11、担违约责任(C)甲、丙均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D)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24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A)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B)保管物交付时(C)保管人签字时(D)保管费交付时25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规定交货地点的,确定履行地的方法错误的一项是( )。(A)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B)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C)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D)以买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6 小明为某化妆品设计了一套适合其产品风格的外观方案,并申请了专利。此专利属于( ) 。(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工业设计27 根据

12、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A)10 年(B) 20 年(C) 25 年(D)50 年28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 )的法律。(A)当事人住所地(B)当事人约定(C)不动产所在地(D)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29 农户甲为方便浇灌自家菜地,与邻居乙约定,在乙的院子里挖一条水渠通往本家菜地,并每年支付 500 元。据此,农户甲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A)宅基地使用权(B)地役权(C)相邻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30 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张某应在李某女儿考上北京市公务员后的一周内腾出房屋。这一协议属于(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13、(C)附延缓期限的合同(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31 企业家李某要送给某贫困县医院一辆价值 20 万元的救护车,医院表示接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在救护车交付前可以撤销赠与(B)李某以该医院已不需要救护车为由撤销赠与(C)李某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赠与(D)李某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需变卖该救护车维持生计,故可不履行合同32 甲听说乙家种地,便热心前去帮忙。没想到乙家的马不听自己使唤,踢伤了行人丙的眼睛。关于对丙的赔偿责任,正确的一项是( )。(A)因乙是被帮工人,应由乙承担(B)因甲有过错,应由乙承担(C)属于意外事件,由甲、乙、丙三人分担(D)由甲、乙按公平原则分担33 乙

14、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34 以下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凡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均享有民事行为能力(B)任何人无权限制或剥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C)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取决于自然人的主观意愿(D)民事行为能力既包括取得民事权利的能力,也包括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35 以下关于代

15、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代理人(B)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意思表示(C)代理行为是民事行为(D)代理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二、简答题36 简述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37 简述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38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三、论述题39 论述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四、案例分析题39 甲,16 岁,某体工大队运动员,其食宿均由队里提供,此外,月工资 3000 元(高于当地平均工资) 。2010 年 10 月 1 日甲在商场见到一套高级音响,爱不释手,遂以自己的积蓄将其买下,花去 16500 元。(1)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主张该买卖

16、行为无效。对此应如何处理?(2)在购买该音响时,商场售货员称该音响为荷兰制造,柜台内的标签上亦标明产地为荷兰,故甲才以高价买下,但 2011 年 10 月 7 日,甲上大学的表哥应邀来欣赏音乐,发现该音响有英文“印尼制造” 的字样,甲于是以欺诈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买卖行为。问:40 甲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41 甲在撤销该买卖行为时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41 甲有祖传珍贵字画一幅,乙、丙均欲购买。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 5 万元的价格出售,双方约定次日交付货物。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 6 万元价格购买。甲欣然应允,并立即交货付款。次日,乙要求甲交付字画不得而发生纠纷。

17、问:42 字画归谁所有? 为什么 ?43 本案应该如何处理?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3 条第 1 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只有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有权,A 项错误。商标法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B 项正确。商标法第 24 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

18、提出注册申请。”C 项正确。商标法第 32 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D 项正确。故本题选择 A 选项。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36 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据此可知,A 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法人也享有人格权,但并不能享有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如不能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当法人的人格权受到侵犯时不得申请精神损害赔偿。C 选项错误。民法通则第 40

19、 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故当企业进入清算时,还依法享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权利能力。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B 选项。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1 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4 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

20、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本题中,宝钗公司对宝玉公司提起的诉讼是对法人提起的,因此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宝玉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北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7 条、第 18 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并未交代属于此几种情况,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答案应当为 A 项。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按照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21、。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及定金合同均为实践合同。保险合同为诺成合同。故本题答案选择 C 项。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1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 A 项错误。B 项中,甲应当向乙承担的是损害赔偿责任,而非违约赔偿责任,错误。合同法第 230 条规定:“

2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一条规定了承租人对房屋的优先购买权,C 项正确。对于出租人通知承租人的期限,以上法条仅规定了“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并未规定确定的时间,D 项中“甲应当提前 1 个月通知乙”是错误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81 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动物园如果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管理责任,则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正确答案为 C 项。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侵权

23、责任法第 31 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本题中,甲的紧急避险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故因其紧急避险引起的损害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即施工方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为 B 选项。应当注意的是,侵权责任法第 85 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

24、责任人追偿。”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已经施工完毕的大楼上坠下的木板造成人员伤亡或损害,不能确定责任人,应由楼上所有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分担责任。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王某的行为并未侵犯张某的隐私权,A 项错误。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只有行为人是故意实施侮辱、诽谤行为时,才有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而王某所画肖像图并无明确的指示对象,只是“想象的”,因此不构成侵犯名誉权,B 项错误。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面部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25、。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有二:一是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二是要以盈利为目的。本题中,王某的行为并非使用张某肖像,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侵犯张某肖像权的行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选项。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自然人宣告失踪后直接发生失踪人的财产被代管以及民事权利义务被代为履行的后果。民法通则第 21 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

26、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因此,C、D 两项正确。另外,宣告失踪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产生财产上的效果,而并不直接导致人身关系的变动。宣告失踪并不导致婚姻关系的自动解除。婚姻法第 32 条第 4 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张三被宣告失踪后,其妻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A 项正确,B 项错误。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法上的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该定义表明,债的首要特征是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当债务人不特定时,债权人缺乏提出请求的对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1

27、【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为连带侵权,承担连带债务。关于题干中的案件,甲、乙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性质直接体现为一定利益,但必须是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保护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因此,认定民事权利时,就以能否为主体带来直接利益进行判断,主体是否享有该权利是法院或仲裁机构给予保护的依据。本题选项中,A 项婚姻自由权属于自然人人格权的范畴,B 项亲属扶养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C 项作品修改权属于著作人

28、身权的范畴,由作者享有。这三项权利都能为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为法律所确认,故都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D 项仲裁请求权是请求仲裁机构给予裁决的权利。该请求权非民法上的实体请求权,权利本身不能直接体现为实际利益,必须通过仲裁机构的具体裁决进行。仲裁请求权属于程序上的权利。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在一方发生违约时,如何适用,各国规定不同,理论也多有争议。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方式,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性质本不同,按理说各自适用即可。但我国合同法为了体现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第 116 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

29、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择其一。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行为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其成立时所需意思表示构成不同,可以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等。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法律行为;而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可以成立的法律行为。根据行为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需要支付对价,可以分为无偿法律行为和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当事人取得利益无须支付相应对价的法律行为。根据行为的成

30、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可以分为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根据给付义务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可以分为双务法律行为和单务法律行为。双务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而单务行为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赠与属单务法律行为,只需赠与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且赠与为无偿以及诺成行为。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23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31、;(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该法第 154 条前两款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本案中,2003 年 1 月 17 日,魏某于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造成魏某生死不明,此属于意外事故。因此,应当从 2003 年 1 月 1 7 日开始计算魏某下落不明的期间,并且开始的当天不计入两年期间。两年期满日为 2005 年 1 月 1 7 日,截至于当日的24 时。其利害关系人最早可于 2005 年 1 月 18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宣告魏某下落不明的申

32、请。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29 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是指行为能力不完全的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一般说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 58 条第 1 款第 2 项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效。但根据合同法第 47 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依据该条规

33、定,民法理论上的解释是,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之前,该行为的效力不是无效,也不是有效,而是效力处在待定状态,其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拒绝。当该行为被法定代理人拒绝时,行为追溯到自始无效;当该行为被法定代理人追认时,该行为自始有效。在本题中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不是民法通则的规定判断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订立合同的效力,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是引起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事实。根据与人的意志的关系,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当然与主体的意志无关。本题中,“甲的出生”与其个人意志无关,但一经出生,与其父母建立紊子

34、关系,父母负有抚养甲的义务。这一抚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事件。“父母协议离婚”,其结果是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法律事实是其父母意志决定的结果,属于行为。由于本题所问的是“引起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抚养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在前,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在后。因此,事件在前、行为在后,本题的答案是 C 选项。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社团法人是大陆法系国家在私法中,根据法人成立基础不同,与财团法人相区别的一类法人。其成立基础是人的集合体,即社员的集合体;而财团法人的成立基础是财产的集合体。社会团体法人是我国民法通则的分类,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

35、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我国的社会团体法人包括基金会等财团法人,因此,社团法人不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社团法人中,既有以社会公益为目的成立的,也有以营利为目的成立的。由于社团法人的设立必须是人的集合体,要设立法人必须有设立者之间的协议或章程,因此,设立行为不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选项。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

36、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只有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而甲与丙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出于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适用上述规定。A 项错误。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丙恶意串通,签订合同的行为损害了乙的利益,故属于无效合同。B 项错误,C 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

37、47、48、51 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为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过当事人追认后,合同才能生效。本题中不属于上述情况。D 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选项。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这三项制度都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设置的补救措施。20 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属于最长时效,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都是权利人可以行使请求权而因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不能行使,因此,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不符合最长诉讼时效的立法意旨。诉讼时效延长则是在权利人基于客观原

38、因不知道请求权存在或知道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如海峡两岸的继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决定延长。据此,民通意见第 175 条第2 款规定,20 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明示的意思表示是指直接使用言辞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意思表示。默示的意思表示是指以约定或者法定的一定作为或者不作为含蓄或间接地表达意思的方式。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规定或者交易习惯允许的情况下才有效。合同法第 171 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

39、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因此,A 项中张甲的行为构成默示的意思表示。B 项中,李乙去商场购物时将汽车停放在商场门前的收费停车场,李乙实施的一定的积极行为,相对人可以依据交易习惯而间接地推出其意思表示,属于默示的意思表示。C 项的情形与 B 项类似,也属于默示的意思表示。而在 D 项中,蓝天公司向碧海公司发出一份要约,在要约中表示果如碧海公司在 1 个月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订货。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拒绝要约。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64 条

40、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此规定,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只需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第三人无权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是合同相对性的要求。故本题答案选择 B 选项。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合同法第 367 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其成立必须以交付实物为依据。因此,意思表示一致并不能

41、说明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除非有关于成立的特别约定;保管人签字和保管费的交付,可以作为合同订立的过程,但不是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选项。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9 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

42、点为合同履行地。”故 A、B、C 三项均正确,D 项错误。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关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选项。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专利权保护期限因专利类型而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10 年。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

43、是 A 选项。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3 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种专属管辖。故选 C。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地役权是指为了自己的使用、经营等方便、利益而使用别人的土地的权利。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

44、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综上可知,本题中农户甲为方便浇灌自家菜地而使用邻居乙的土地,享有的是地役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 选项。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民事法律行为中,条件与期限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条件的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而期限的到来是肯定的。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张某应在李某女儿考上北京市公务员后的一周内腾出房屋。李某的女儿能否考上北京市公务员是不确定的,因此,其二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附条件的。所谓附解除条件,是指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李某女儿考上北京市公务员后,二人之间的民事房屋租赁合同将被解除,因此,其二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所附

45、条件为解除条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3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赠与合同一般可以撤销,一定要注意例外。合同法第 186 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医院的赠与是公益事业性质的赠与,不得任意撤销,A 错误。 “不需要救护车”不是撤销的法定理由,故 B 错误。赠与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故 C 错误。该法第 195 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故 D 正确。3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46、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3 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甲在使用乙家的马之前,并不知道马不听自己使唤,不属于过错或重大过失,故本题答案为 A 选项。3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不动产的登记只是物权生效的要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另外,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也要区别对待。物权法第 1 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

47、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 A、B两项错误。合同法第 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因此 C 项正确。 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

48、要债务;(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D 项错误。因此,本题选择 C 选项。3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民事行为能力既包括取得民事权利的能力,也包括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确认的,与自然人的主观意愿无关;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均享有民事行为能

49、力,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精神状态正常的自然人才能享有。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被限制或剥夺。因此,A、B、C 项是错误的,本题选择 D 选项。3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代理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是一种民事行为。代理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地为意思表示,但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不由代理人承担,而是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选择 A 选项。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 7 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37 【正确答案】 地役权和相邻关系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地役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相邻关系体现的是所有权的延伸和限制。(2)产生依据不同。地役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产生,相邻关系基于法律的规定产生。(3)内容不同。地役权是当事人超出相邻关系的限度而设定的权利,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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