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下列自然人中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是( )。(A)聋子(B)傻子(C)瘸子(D)瞎子2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的事项不包括( )。(A)医疗费(B)因误工减少的收入(C)残疾者生活补助费(D)健康损失费3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A)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B)保管物交付时(C)保管人签字时(D)保管费交付时4 丘某 17 岁时将同班同学李某打伤,18 岁时进入一家工厂上班。不久后李某起诉要求丘某赔偿医药费,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A)丘某承担(
2、B)丘某之父承担(C)主要由丘某之父承担,丘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丘某承担,丘某之父适当赔偿5 口头遗嘱属于( ) 。(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B)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C)双方民事法律行为(D)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6 甲经营“喜洋洋 ”火锅店,乙系甲的邻居,目前放暑假在家,甲遂请乙到其火锅店帮忙。乙因业务不熟,不慎将在店中玩耍的邻家 5 岁幼童烫伤,现幼童家长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承担责任,因其是直接致害者(B)由甲承担责任,因为甲是雇主(C)由乙与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乙直接致害,家长未尽监护职责(D)甲与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甲是雇主,家长未尽监护职责7 下列财产抵押需登记才生
3、效的是( )。(A)金银珠宝(B)船舶(C)民用航空器(D)林木8 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 6 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 2 年(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形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9 关于赠与合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B)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C)赠与合同是单方法律行为(D)赠与合同是多方法律
4、行为10 下列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A)将废旧电视扔进垃圾站(B)抛弃婴儿(C)将房屋闲置(D)将土地撂荒11 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B)民事法律关系有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12 甲将发生故障的电视机放在乙处修理,因为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乙处,说好第二天来取。乙取得对甲手机的占有是基于( )。(A)留置权(B)抵押权(C)质权(D)债权13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职工自负责任。” 该公司职工孙俊为
5、完成生产任务,在下班后使用机器时眼睛受伤。问孙俊受到的损失由谁承担?( )(A)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应当由孙俊自己承担(C)主要由孙俊自己承担,该公司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孙俊亦承担部分责任14 万家公司购买了一批木材,约定 2004 年 7 月 1 日到出卖人处提货,但因其公司汽车外出未归而未能按期提货。当天傍晚出卖人仓库遭雷击起火,木材烧毁。问由谁承担木材的损失?( )(A)出卖人,因为货物在其控制之下(B)出卖人,因为所有权未转移(C)万家公司,因为其未按时提货(D)双方分担,因为谁都没有过错15 甲为寻求刺激,故意与车辆乙相撞以图玩乐,则责任如何分担?(
6、)(A)由乙承担全部责任(B)由甲、乙依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C)乙不承担任何责任(D)按公平责任处理16 以下行为中能够适用代理的是( )。(A)签订买卖合同(B)代理演出(C)婚姻登记(D)代理继承17 甲乙二人合伙开办一饭店,二人轮流掌勺。乙在做菜时,因疏忽大意,误将不能同食的两种食物做成菜,造成顾客食物中毒,则( )。(A)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甲乙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C)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D)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18 下列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权人自己承担(B)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名义行使代位权(C)债
7、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取得债务人同意(D)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19 下列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A)天上的星星(B)镶在嘴里的金牙(C)商标(D)池塘中的鱼20 下列财产中,属于不动产的是( )。(A)林木(B)土地使用权(C)池塘中的鱼(D)临时搭建的展览棚21 下列物中,属于主物和从物的是( )。(A)母鸡与下的蛋(B)船舶与船桨(C)西装的上衣与裤子(D)房屋与房屋上的门窗22 下列行为中,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是( )。(A)撤销行为(B)解除行为(C)追认行为(D)遗嘱行为23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A)由人民法院解释(B)作出不利于
8、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C)双方协商(D)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24 甲向乙借钱,乙说: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就借钱给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有效(B)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无效(C)所附条件有效,行为有效(D)所附条件无效,行为无效25 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是( )。(A)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B)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行为(C)通过当事人追认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D)通过享有权利的第三人追认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26 贾珍向甄佳借款 10 万元,同时贾珍将自己一套三居室住房交给甄佳居住。二人约定房租与借款利息相抵,借款返还时甄佳退还房屋。甄佳对房屋享有的
9、权利性质是( )。(A)抵押权(B)质押权(C)承租权(D)借用权27 某块河滩地曾属甲村所有,因洪水将该地的表层浮土卷走,只剩下裸露的石头而被甲村撂荒。乙村经多年培土,使该块地变成良田。现甲村和乙村均主张对该块地的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A)应支持甲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甲村应给乙村相应的补偿(B)应支持乙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乙村应给甲村相应的补偿(C)由甲村和乙村按份共有(D)由甲村和乙村共同共有28 下列哪种情形承运人不免责?( )(A)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B)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造成的(C)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重大过失造成的(D)持免费票的乘客因车祸受伤29 承租人
10、经出租人的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时,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应当( )。(A)由承租人赔偿损失(B)由承租人与第三人按份承担损失(C)由承租人与第三人连带赔偿损失(D)由第三人赔偿损失30 甲委托乙购买惠普牌电脑,乙擅作主张买了苹果牌电脑。甲拒收,乙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拒绝受领的行为合法,乙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B)甲、乙之间无书面委托书,委托关系不成立(C)乙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因为是为了甲的利益(D)甲不得拒绝受领,因为乙有代理权31 钱某于 1980 年 9 月 2 日出生。1998 年 6 月 1 日钱某在校将其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 2000 元。
11、钱某毕业后进人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 年 2 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 18 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 18 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32 关于委托作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B)委托作品的创作基础是委托合同(C)委托合同必须是书面的(D)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33 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约定不得对加工物进行留置,按照法律规定,该约定( )
12、。(A)无效,凶为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B)有效(C)效力待定(D)无效,违反法律规定34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木材,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木材,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B)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C)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35 下列单位中可以作保证人的是( )(A)学校(B)幼儿园(C)医院(D)银行二、简答题36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37 简述无权代理的定义和表现形式。38 简述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
13、特征。三、论述题39 试述要约的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四、案例分析题39 甲继承祖传古董花瓶一个,误认为是赝品,遂以 500 元价格出售给乙。乙购得瓷花瓶后,即以 1000 元价格转卖于知情的丙。一年后,甲听回家探亲的叔叔谈起,方知该花瓶是真品,价值 50 万元。甲遂找到乙要求其返还该花瓶。为此,二人发生争议。甲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交易,并要求丙返还花瓶。问:40 甲是否有权要求撤销与乙之问的交易?为什么?41 甲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花瓶?为什么?41 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 lO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是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 20
14、 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问:42 法院是否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43 若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花费 3000 元必要费用,此费用应由谁承担?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 本科类)模拟试卷 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聋子,瘸子,瞎子都是身体残疾,只有傻子是精神残疾。身体上的残疾,不能作为有、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只有精神上的残疾才能作为判断标准。正确答案是 B 选项。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
15、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合同法第 367 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其成立必须以交付实物为依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161 条规定,
16、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 18 周岁,在诉讼时已满 18 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口头遗嘱的概念。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口头遗嘱的概念及特征。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必须依照一定的方式实施,可以把它分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实施的行为,如采用书面形式、履行登记手续等。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拘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行为的形式,只要该行为意思表示合法,即可生效。继承法第 17 条第 5 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
17、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对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作了明确的规定,据此,口头遗嘱应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属于单方行为,口头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前提,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题目中,乙作为甲的邻居,暑假期间到甲的火锅店帮忙,二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侵权责任法第 35 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对于幼童受到的损害,应当由接受劳务的一方,即甲承担侵权责
18、任。至于幼童的父母,作为幼童的监护人,只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小孩到邻居家的店中玩耍,符合社会习惯,不能认定该幼童的监护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正确答案是 B 项。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 92 条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物权法第 6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观察题目中的四个选项,只有林木属于不动产。因此正确答案是 D 选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物权
19、法对动产物权的特殊规定。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本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即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20、 本题考查赠与合同的性质。合同法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故排除 A 项。合同法第 185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条文中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两个意思表示的结合。只要是合同,就不可能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与单务合同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抛弃。关于抛弃的问题,我们应该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抛弃要求不同;抛弃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抛弃婴儿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发生抛弃的效力,故排除 B
21、 选项。抛弃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故抛弃是一种单方民事行为。抛弃的意思表示不一定只向特定人为之,只要权利人抛弃其占有、表示其抛弃的意思,即具有抛弃的效力。但他物权的抛弃,须向因抛弃而受利益的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动产物权的抛弃,还需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抛弃动产则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为限。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众多社会关系中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也可
22、以产生于违法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留置权是法定物权,不能约定;抵押权不转移占有;质权以移转占有为特征;债权是一种请求权。本题中甲将自己的手机放于乙处,担保修理费的支付,应为质权。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本题中公司规定的格式条款为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是无效条款。孙
23、俊虽然是在下班后受伤,但是为了完成生产任务,且自己本身无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 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应当由该公司承担对孙俊的赔偿责任。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138 条的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第 2 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
24、案是 C 选项。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代理。民通意见第 78 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本题中的选项 BCD 均属于应当由本人亲自完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适用代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民法通则第 35 条第 2 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代位权的行使。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
25、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此条的规定,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行使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并且不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ABC 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D 项。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天上的星星在物理上是物,但因为它不能为人所控制、利用,因此它不是民法上的物。金牙本身是物,但是镶在嘴里的金牙已与人体连为一体,不再作为物。如果一个人将另一人镶在嘴里的金牙一巴掌打掉,就是一个人身权的问题,而不是财产权的问题了。商标属于民法上智力成果的范畴。2
26、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 92 条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池塘中的鱼、临时搭建的展览棚不是地上定着物,属于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是权利的一种,也不是不动产,正确答案为 A 选项。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母鸡与下的蛋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船桨相对于船舶是从物,它是配合船舶而起作用的,而且它与船舶彼此分离;西装的上衣与裤子是两个独立的物;房屋与房屋上的门窗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撤销行为、解除行为、追认行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才生效;遗嘱行为是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遗嘱完成即生效并不要求到达继承人。2
27、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格式条款。合同法第 36 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这个案例中,条件是“太阳从西边出来”,行为是“借钱”,这里面的条件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实,肯定发生或肯定不发生的事实都不是“条件”。行为也是无效的,因为我们要把条件与行为作为整体意思来对待。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
28、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不同的,它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和确定无效。故正确答案为 A 选项。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12 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甄佳对房屋享有的权利性质为承租权。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应支持甲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甲村应给乙村相应的补偿。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承运人的责任。合同法第 302 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
29、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2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转租。合同法第 224 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权代理。乙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的行为,超越代理权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有权拒绝接受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选项。31 【正
30、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161 条第 1 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钱某诉讼时已年满 18周岁,并已经参加工作,具有经济收入,因此应由钱某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 A。3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作品。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作品应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实现委托人使用作品的目的。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
31、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3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约定不得留置的效力。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此为私法自治的表现,合法有效。担保法第 84 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选项。3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合同的取消。合同法第 410 条规定:“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
32、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 选项。3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人的范围。担保法第 7 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 9 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选项。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1)概念: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2)无效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是其违法性。即由于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各项有效条件而违法。无效民事行为是确定无效的。也就是说,该无效民事行
33、为依法肯定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不论当事人是否知道该民事行为无效和是否主张认定其无效,也不管该民事行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其无效。无效民事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民事行为作为确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其无效结果是自行为实施时起就形成的。37 【正确答案】 (1)定义: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2)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未经授权的“ 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代理权消灭后的“ 代理” 。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
34、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超越代理权限的 “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38 【正确答案】 (1)含义: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2)抵押权的特征: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抵押权的存在、转移和消灭均从属于债权,具有从属性;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
35、偿前,得对抵押物的整体主张权利;二是抵押物的部分变化或债权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抵押权的整体性,具有不可分性;抵押权并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具有物上代位性。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要约的法律效力,又称要约的拘束力,是指要约的生效及对要约人、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包含如下内容:(1)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随意撤销或者对要约加
36、以限制、变更和扩张。(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作出承诺的权利,或者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4)要约的存续期间。指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即受要约人得以承诺的期间,又叫承诺期间。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有权。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受损害当事人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 1 年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本案中,甲因为对花瓶的品质发生错误认识,致使造成较大损失,因此,依法甲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情形之日起 1 年内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交易(合同)。41 【正确答案】 有权。丙不能取得该花瓶的所有权。因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经
37、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乙不能取得该花瓶的所有权,故乙卖掉花瓶是无权处分,该行为未经过甲的追认而无效。又因为丙是知情人,构成主观上的恶意,不能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花瓶的所有权,故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花瓶。42 【正确答案】 法院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合同法第 73 条第 l 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损害了债权人乙商业银行的利益,音乐不具有可视性,因此,乙商业银行有权行使代位权,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43 【正确答案】 花费的 3000 元费用应由甲公司承担。合同法第 73 条第 2 款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