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 专科类)模拟试卷 19 及答案与解析0 1人类自开始生产活动以来,就出现了因接触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而发生的疾病。追溯国内外历史,最早发现的职业病都与采石开矿和冶炼生产有关。而随着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生产环境中使人类产生疾病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自 18 世纪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兴起,即工业上传统的手工业生产转变为以机器为主的大工业生产时,由于劳动条件恶劣,即出现了职业病的广泛流行。到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电力的广泛应用推动了大规模的采矿和冶炼,开始了煤化学工业的生产,并发明了合成染料等。这时,也出现了工人的急性苯胺染料中毒、煤焦油引起阴囊癌等问题。尤其自
2、 20 世纪开始,欧美发达国家工业发展迅速,合成生产了许多种有机化合物,包括农药、医药、石油化工产品等,出现了多种急、慢性化学中毒和职业性肿瘤等新问题。而且 20 世纪以来,许多发达国家又兴起了以原子能、高分子化合物和电子计算机为标志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不仅 X 射线、原子能、高频、微波、红外线等技术,还有其他新原料、新化学物质和高科技等被应用于生产,随之出现劳动方式的变化,带来了新的职业卫生问题。职业病的危害受到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关注,自 19 世纪末起,西方国家即开始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进行职业性病伤的防治。一些国家的政府建立了职业安全卫生以及劳动保险的法规,并开展了防治职业病的服务与研究。因
3、此到 20 世纪后期,一些发达国家的职业卫生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并使不少古老或传统的职业病在大型企业中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而我国自古就有关于职业病学的论述。如汉代的王充在论衡中提到,冶炼时可产生灼伤和火烟侵害眼鼻;北宋的孔平仲在谈苑中述及,“后苑银作镀金,为水银所熏,头手俱颤” ;明代的李时珍在 本草纲目中,明确提到铅矿工人的铅中毒等。但是,由于长期封建统治和外国殖民主义的压迫,新中国建立之前,我国_T 业落后,劳动生产条件恶劣,职业病无人过问,旧中国的职业病学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新中国建立后,出现了矽肺、急性及慢性中毒等较多的职业病,才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从 1954 年起,我国开始建立职业病
4、防治的专业机构。1980 年后,在卫生部领导下,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为全国中心,建立了七大行政区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中心,各省、市及各工业部门相继成立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使全国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超过 200 个,并与地(市)、县近2000 个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相结合,形成了全国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在各地开展了生产环境中职业有害因素的监测,接触职业有害因素职工的健康检查与职业性健康监护,开展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及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统计报告,以及工人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等工作。1997 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决定指出,要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环
5、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2002 年 5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国务院、卫生部相继颁布了相关的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病防治工作完全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2自从 1957 年我国确定了 14 种法定职业病以来,职业病种类就一直在增加,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定职业病已经有尘肺病、职业性发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10 大类,共计 115 种。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计算机、汽车制造、医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全国涉及有
6、毒有害品企业超过 1600 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超过 2 亿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居世界首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已涉及 30 多个行业。我国已进入职业病的高发期。以沈阳市为例,沈阳市现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 3088 家、职业危害点 12927 个,接触职业危害人员 62420 人,现有职业病患者 2178 人。从区域分布看,职业危害企业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东陵区和于洪区,共有 1854 家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占总数的 50以上;从行业分布看,制鞋、家具、铸造、陶瓷、机械、化工有1677 家存在职业危害,占总数的 508。据记者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国约有83的中小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
7、危害,近 34的中小企业职工接触尘毒有害作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德学说:“我国职业病危害正在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转移,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分布越来越广。”2010 年 4 月 28 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09 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情况显示,在 2009 年职业病报告总例数中,尘肺病占 7996,仍是目前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在尘肺病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居多数。拿阜新这个老工业基地来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确诊尘肺病例 2577 例,其中煤工尘肺 2252 例、矽肺 86 例、焊工 76 例、其他尘肺 56 例,死亡 593 例,现患 19
8、82 例。煤工尘肺占全市尘肺病发病总量的 875,尘肺病占全市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 9061。尘肺病是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长期吸入粉尘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是一种慢性进行性、没有医疗终结的职业病。南京市金山医院副院长宋海燕说,尘肺病的恐怖在于它的不可逆性,即患上了就无法根治,只能通过治疗尽量不让病情加重。此外,情况还显示,农民工如今已成为受职业病危害的高危人群。国有煤矿农民工尘肺病发病状况调查表明,接受健康检查的农民工患病率高达 474,最短患病工龄只有 15 年,平均 669 年,而正式职工的发病最短工龄为 25 年、发病率为 O89。3随着我国新材料的研发和广泛应用,一些新的职业病
9、危害相继出现,如铅、苯、汞、有机磷农药、三硝基甲苯、二氯乙烷、正己烷中毒等。2007 年北京朝阳医院收治了来自河北某印刷厂的 7 位职工,症状是呼吸困难、胸腔积液和一定程度的肺纤维化。她们从事的是 PS 版喷涂上色工作,其原料是三无产品,没办法分析出成分。经检查,这些人的工作场所、支气管肺泡灌洗液、胸水和肺活检中均发现直径为 30 纳米的颗粒。于是,这种新发病被称为“纳米疾病” ,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张华,江西人,2010 年 8 月 8 日,他开始在奉化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里上班。但当天工作不久,他就出现呕吐现象。中午 12 时,他下班,回家后又吐了 2 次。第二天 12 时,他又到厂里上
10、班,直至 10 日零点下班。这次,他回家后发现自己面部、两肋下及两下臂等部位皮肤都出现潮红,还感觉双耳肿胀发硬。他没当回事。但到凌晨 4 时,他却出现四肢抽搐,被工友急送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他是症状性癫痫,怀疑是二氯乙烷中毒。后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市第一医院进一步诊断,确定他是职业性急性“1.2 一二氯乙烷 ”中毒。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产生了新的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的健康也造成了损害。譬三氯乙烯为卤代烃类化合物,以往人们只知道大量接触会造成神经系统和肝肾损伤。近年来,随着电子行业的发展,使用三氯乙烯清洗电子元件和金属器件成为一种新工艺。而这却引发了三氯乙烯新的中毒机制。它会造成劳动者急性中毒
11、,可以同时侵害皮肤、肝脏、肾脏、心脏和中枢神经,造成多脏器损伤,在临床上死亡率很高。而且目前我国大多数的职业病特别是慢性职业病,其潜伏期较长,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致残率高。伴随着职业病的高发,职业病纠纷和职业病诊断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也不断增加。在某些地方,职业病危害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4张经,宁波人,在公司从事电脑文案工作已有 5 年。他每天至少伏案工作 8小时,有时还得加班一两个小时。因长期对着电脑埋头工作,从 2010 年开始他常常感到头晕眼花,抬头时颈部会发出响声,两个肩膀也会莫名地酸痛。医生告诉他,他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和肩周炎。因病情严重,3 个月前,
12、他在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花了 4 万余元。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公司不仅拒绝赔偿由此带来的伤害和医疗费用,而且还暂停了他住院期间的工资。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经决定依法维权。可卫生监督部门表示,颈椎病等新型病症未被纳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畴,因此不能给他做职业病鉴定。劳动保障部门同样认为,这种病症不能做工伤认定。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目前我国职业病的认定适用法定原则,由国家主管部门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规定、调整并公布,只有目录中收录的病种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而在 2002 年我国卫生部门和劳动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包括过劳死在内的诸多新型职业病都没有被纳入到法定目录中
13、。比如腰肌劳损、胃肠道疾病、颈椎病、干眼症、肩周炎、视网膜脱落、鼠标手等都不在目录中。那么,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看,要想获得工伤待遇,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但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认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此一来,如果某一疾病根本不在目录巾,则意味着因为工作原因患病的劳动者,病情再严重,甚至是已然“ 过劳死” ,却依然不能获得工伤待遇。5截至 2009 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 72 万余例,其中尘肺病 653 万例,平均每年报告新发病例 1 万多例,每年因尘肺病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 80亿元。然而,如此严重的
14、情况却无法有效地维权。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称“义联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调研。此次调查重点关注珠三角、长三角、中西部地区及北京周边等区域。调查抽样框包括:媒体报道的典型案例,如在深圳患尘肺病的79 名湖南耒阳、张家界工人;义联中心直接接触的职业病案例 646 人;在广东、浙江、重庆等地中小型企业务工的 301 名职业病案例。此次调查在抽样框 1()26 名职业病工人中进行抽样调查,调查通过面谈或电话访谈的方式进行,完成有效访谈问卷 172 份。调研报告显示了这样一组数据:职业病患者出现病症的平均年龄为375 岁;职业病患者中最
15、大的群体为尘肺病患者,占 702;456的职业病1 二人所在的单位没有为其上工伤保险;559的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没有为其上养老保险;86的职业病患者表示,他们的单位没有工会,自己也没有加入任何形式的工会。最后,调查报告显示,378的职业病患者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30 岁的白丛生,重庆人,广东一家首饰厂磨钻 T。2001 年 9 月进厂,2008 年 4月感觉胸痛、咳嗽、全身无力,被诊断为尘肺一期。白丛生告诉调查人员,厂里有170 多人得了和他一样的病,他们没钱治病,又无法工作,去年厂方倒闭,他们不知该找谁说理,找谁索赔。义联中心研究员叶明欣说,“职业病患者获得赔偿要过很多难关,哪一关被卡
16、都不行。”而申请职业病诊断,是职业病患者要过的第一关。据了解,申请职业病诊断要准备如下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材料。“这其中最难的是,从单位手巾获取自己职业病接触史的材料。一旦患者的职业病获得鉴定,就可能意味着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提供职业接触史证明,甚至干脆否认劳动关系。” 叶明欣说。调查显示,提出诊断申请的患者中,48曾经因为材料不齐全而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受理过。这其中,因为缺少劳动合同、职业史证明而被拒绝的共达到 83。一纸职业病诊断书,是职业病患者获赔的全部希望所在。然而,职业病患者却
17、需要花费大力气,才能获得这张写着坏消息的纸片。而对于广东东莞某宝石公司的切石工周开顺,2002年进厂,两年后身体感觉不舒服,2005 年 3 月,被当地医院诊断为肺结核。2005年 10 月周开顺在家乡四川职业病防治机构被确诊为矽肺二期。2006 年 6 月厂方不同意四川的诊断结论,在东莞提出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无尘肺。2010 年 2 月,经广东省职业病鉴定机构再次鉴定为矽肺二期。他拿到这张职业病诊断书用了近 5 年的时间,而这仅仅意味着他只是拿到合法索赔的资格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文,职业病患者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后,就可进入 T 伤处理程序。但据调查,578的患者需要经过 30 天以
18、上的等待,才能领取到工伤认定书,此后,51。8的患者又要经过 30 天以上的等待,才能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叶明欣介绍,在和工伤认定系统衔接时,还有可能出现因为时效问题导致职业病患者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由于工伤认定必须在职业病诊断作出的一年内进行,一些患者如果因为不知情或者因为治疗的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很有可能因为过期而不被受理。福建某化工厂的杨先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 2001 年被诊断为慢性铅中毒,由于超期问题,丁伤认定申请没有得到受理。目前,工伤处理的程序在一般情况下最多可达到 9 项,分别是工伤认定行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行政诉讼二审、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再次申
19、请鉴定、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一审、民事诉讼二审。“如果走完上述全部程序要经过1149 天,加上职业病鉴定程序需 225 天,职业病鉴定前置的工伤处理程序总计要用 1 374 天。” 叶明欣告诉记者。然而,程序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因为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办理而被延长。以赵天云为例,他现在年仅 39 岁,2007 年 8 月在河南灵宝工作时被诊断出得了矽肺三期。为进行工伤认定,他甚至以死抗争,历经三年多才拿到了丁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4 级伤残)。一直到现在,他还走在边乞讨边索赔的路上。而在北京国安宾馆的杨同来的维权路更为漫长。从 2002 年他开始提交职业病诊断申请起,到现在历时 9 年,他仍然没有
20、得到赔偿,还奔波在维权路上。6据统计,2009 年我国农民工数量为 22978 万人,而同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口为 5587 万人。以此计算,当年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为 243。在没有工伤先行支付制度的情况下,未参加 T 伤保险的职业病 _丁人只能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而且,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职业病患者获赔的情况却并不乐观。职业病患者大多数是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 2。04 年就出台有关文件对农民丁参加工伤保险予以规范:
21、一至四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赔付金额远远低于长期支付即按月领取的总数,许多患者是在不知道自己可以按月领取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了一次性待遇。”叶明欣告诉记者。北京市的一位尘肺病患者赵先生,45 岁,尘肺二期,四级伤残,患病前月薪5000 元,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只获得了一次性共计 133596 元的赔偿。如果按月领取,累积到 60 岁其领取到的总额应为 76 万余元;而且如果不选择领取一次性待遇,他的工伤保险关系不会被注销,还可以报销其后续的医疗费用。但可
22、惜的是,他在领取赔偿金时,相关方面并未告知其可以选择按月领取,甚至告诉他,如果不及时领取一次性待遇,以后一分钱也拿不到。深圳一名尘肺一期患者通过法律援助,打了 3 年的官司,获得 7 万元赔偿。河南一名尘肺一期矿工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获得 75 万元赔偿,其中的55 万元还是由包工头付的。“我不希望上法庭解决,一次给几万元了结,以后生活怎么办? 物价一直在涨厂方只要按月支付生活费就行。”重庆一名尘肺一期的患者说。“职业病是特殊的工伤,不同于断手断脚,很多病会升级,不能简单地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在广东惠州打工的一位湖南籍镉中毒患者说。据调查,在职业病五至十级患者中,344被用人单位非法
23、解除了劳动关系,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不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每月伤残津贴,无法按月从单位领取到伤残津贴或者工资。五至十级的职业病患者,虽然伤残等级较一至四级患者轻,然而由于病情多不可逆,甚至会逐渐恶化,他们仍然需要持续不断的治疗。因此,在立法上,对于五至十级职业病患者如何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7作为知名品牌,苹果公司一向以关注“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 自居。其网站的供应商行为准则称:“无论我们的产品在何地生产,苹果都保证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苹果承诺确保供应链有安全的工作条件,确保工人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同时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负责。”然而,就是这家
24、号称“ 全球最为绿色的公司”,却为了提高生产效率,纵容胜华科技苏州工厂使用正己烷代替酒精,让员工擦拭苹果手机显示屏;为了保证 iPhone 的触摸屏在无尘的环境下进行生产,要求用大的塑料片把整个工作台全部包起来,这样密闭的环境导致了工人们的中毒,曝出了 137名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中毒致残的丑闻。同时,义联中心 2011 年职业病调研报告显示,只有 124的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单位设置有关职业病信息的公告栏,只有 233的职业病劳动者的单位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只有 171的单位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近一半的用人单位从未进行过职业卫生体检。而 2002 年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就明确规定,
2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然而,“生产环节的卫生标准与普通的卫生标准不一样,什么样的企业应该有什么样的防护设施,卫生部门很多时候并不了解详情;如果企业违规生产,卫生行政部门既没有颁证权,也没有处罚权,责令整改,企业根本不当回事儿。”叶明欣说。鉴于这样的现实,卫生部20053l 号文件卫生部、安监局明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明确指出,安监部门负有“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中央编办2010104 号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再次明确了
26、安监部门在职业病监管方面的职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这么说,从2005 年开始,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病的监管工作在文件上已经从卫生行政部门转到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但目前的情况是,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能力上显然与其应负的职责存在较大的落差,近几年,职业病防治工作几乎处于一种真空状态。”黄乐平说, “当务之急是 职业病防治法 应尽快明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主体地位,使其权责统一,能真正担负起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为职业病患者提供畅通救济渠道的职责。”82011 年 5 月 26 日,“职业病防治法修法建议研讨会” 在北
27、京举行。会上,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提出了 16 条具体的修改建议:确立职业安全卫生准人机制,将是否达到职业卫生标准与用人单位的经营资格绑定在一起,从源头上杜绝用人单位生产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同时,明确安监部门负责审批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生产许可,既为安监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提供了法律授权,又防止权限不明时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应明确劳动者在职业病预防中的举报权和知情权;加大对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法定义务的行政处罚力度;劳动者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调取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所需资料,即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
28、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强化用人单位及时报送职业病诊断证明材料的义务;强化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建立双倍赔偿机制;强化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和承包关系中发包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行政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对职业病防治不力的地方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制,等等。而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也于 6 月 27 日首次提请全目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该法自 2002 年 5 月 1 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国务院领导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在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过程中,重点要把握住三点:一是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
29、中的责任,通过具体制度倒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进而落实预防措施的义务;二是按照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的总体要求,区别情况,运用劳动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解决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的争议问题;三是通过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有针对性地解决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而化解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成为此次修法的重要任务。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律修改说明时表示,完善的职业病诊断制度既可以为劳动者顺利、便捷地进行职业病诊断,尽快落实职业病待遇提供法律保障,也可以通过合理分配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的各方义务有效引导甚至倒逼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各项职业病预防措施。96 月 10 日
30、,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安全监管总局召开。陈竺在讲话中强调,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攻坚克难,解决重点职业病防治问题,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积极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提高诊治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从业人群健康促进丁作。1 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新产业的发展,我国的职业病防治面临着严峻的形势。请依据给定资料,概
31、括出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要求:概括全面,表述简洁,条理清晰。字数 200 字左右。2 “给定资料 46”提到了我国职业病患者维权之路的艰难,请依据给定资料分析导致我同职业病患者维权难的原因。要求:分析全面、合理,表述恰当。字数 250 字左右。3 某地政府打算在当地企业中开展加强职业病防治的-r 作,请你以该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草拟一份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纲要,以提高企业及企业工作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要求:(1)纲要中要明确职业病的危害,说明职业病防治的紧迫性;(2)所提意见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3)表述明确,条理清晰,字数 450 字左右。4 请
32、依据给定资料,围绕我国职业病防治丁作,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要求:中心明确,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行文流畅。字数 1000 字左右。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 专科类)模拟试卷 19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越来越广,所涉及的行业、人数众多,新的职业病危害相继出现。(2)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设置不完善职业病诊断坚定、工伤处理程序复杂,职业病患者维权之路困难重重。(3)职业病监管部门权责不清,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执法力度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4)大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定义务,对职工缺少应有的职业病防治宣传
33、和培训,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2 【正确答案】 我国职业病患者维权难主要是因为:(1)有关职业病认定的法规、条例设置不完善,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相脱节,诸多高发的新型职业病都没有被纳入到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畴,使许多患新型职业病的劳动者维权无门。(2)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材料多而有些必需的材料被用人单位掌握,劳动者难以获取,无法获得索赔资格。(3)工伤处理程序复杂、历时长久,而且由于宣传不到位,很多职业病患者因治疗或其他原因延误时机而失去了工伤认定申请资格。(4)有关职业病赔偿的政策不科学、不透明,有幸获得赔偿的职业病患者所获得的赔偿也往往不尽如人意。3 【正确答案】 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
34、病防治不仅关系到我国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虽然自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已经进入职业病高发期。究其原因,一些用人企业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未落实是重要原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职业病防治精神,特此号召作为职业病防治主体的企业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一, 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把职业病防治纳入企业的日常工作体系。第二,采取有效的职业
35、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第三,加强对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和培训。通过岗前培训、“职工大讲堂” 、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其对职业病的防治意识。4 【正确答案】 加强职业病防治 关爱劳动者健康张海超“开胸验肺 ”事件的硝烟还未散去,备受关注的“毒苹果事件”又接踵而至;一批批尘肺病人还在跪着索赔的路上,新的职业病患者叉相继出现。职业病就如一个个巨大的梦魇时刻缠绕、折磨着劳动者,令其无法脱身。职业病患者从背负伤痛到逝去生命的惨痛经历警醒我们:必须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
36、关爱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虽然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政府就已经十分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但时至今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我国虽早已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的专业机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也已颁布实施,但随着职业病发病形势的日趋严峻,我国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漏洞也日益显露,主要表现在: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政策制度不够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和索赔程序繁琐;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法定义务,劳动者缺少应有的职业安全保障;各相关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未形成合力,没有履行相应职责,近几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因此,加强职业病防治,我们还需从多个方面努力。加强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有关政策制度
37、是基础。在已经颁布实施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制度当中,有很多已不能满足现阶段职业病防治的需要,如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证明。以及相关程序的繁琐,人为提高了职业病鉴定的门槛,加大了劳动者维权的难度。因此,应按照方便劳动者的原则,逐步健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同时在政策制度上也应向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倾斜。加强职业病防治,明确用人单位的责任主体地位是关键。职业病频繁发生、劳动者维权受阻直接缘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从源头上杜绝这种现象,就必须从用人单位方面入手。应严格用人单位的经营资格审批,把它与是否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绑定在一起。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使用人单位正确认识职业病
38、的危害,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于屡教不改、违法严重的应加大处罚力度,使其依法落实各项措施。加强职业病防治,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是保障。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部门众多,职能各不相同,但在具体的工作当中,各部门却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期处于真空状态。因此,各部门要切实把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纳入职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劳动监察,严格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相关义务。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厉处罚。同时要对用人单位依法提供职业病鉴定证明材料开展监督,对拒不提供证明的,要作出必要的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劳动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劳动者的健康关乎企业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为己任,以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安全为目标,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