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53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案情:甲、乙、丙分别于 2006 年 11 月与 A 公司签订了劳动培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甲、乙于 2007 年 9 月向黄河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 A 公司返还甲、乙各自所交的保证金 2 万元,退还所交学费及各种其他费用 1 万元,并要求赔偿损失 3 万元。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丙为共同原告,经过法庭调查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在当庭合议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合同无效,并判令被告分别返还三原告保证金各 2 万元,学费及其他费用各 1 万 5 千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市中级人
2、民法院提出上诉。该中级人民法院将三原告作为上诉人,A 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中,甲、乙、丙认为A 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们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 5 万元。二审法院对此与上诉请求进行合并审理,并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因擅自使用甲、乙、丙的照片,向三人各赔偿 4000 元精神损失。判决生效后,A 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问题:1 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2 如何评价法院一审判决,为什么?3 请指出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4 如果省高院裁定再审此案,可以由哪些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再审? 5 案情:吕某 1993
3、 年曾因投机倒把罪曾被判 2 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经过减刑,于 1995 年 11 月刑满释放。1999 年 5 月,吕某在某市开设了一家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但生意不甚景气。为谋利,吕某于 1999 年 8 月开始设法在其娱乐城内开设色情服务项目。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吕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检查身体和发放避孕工具等措施,其中对不愿意卖淫的本娱乐城女服务员杜某实施强暴、奸污等软硬兼施的手段,迫使其卖淫。吕某还聘请李某负责保安,聘用赵某协助管理卖淫妇女。营业初期,有黄某等三名妇女卖淫,尔后发展十余名妇女卖淫,黄某又将一名刚满13 周
4、岁的女孩林某引诱来卖淫。吕某的朋友、在本市开出租车的罗某也经常“光顾”吕某的娱乐城,一次,罗某得知公安机关晚上要检查全市的娱乐场所,便给吕某报信,使娱乐城躲过了公安机关的查处。后经公安机关严密侦查,于 2000 年 3 月查封了娱乐城,在对卖淫妇女和卖淫嫖娼人员的查处中,发现经常在娱乐城嫖娼的陈某患有严重的性病。据陈某交代,他在一个月前被检查出患有严重性病,但每次都使用安全套,不会传染他人,因此,一边治疗,一边还是经常嫖娼。听说娱乐城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林某,他还嫖宿过这个女孩。幼女林某也指认,曾与陈某嫖宿过。问题:5 对吕某应以何罪定罪处罚? 6 吕某强行奸污杜某的行为如何处理? 7 对李
5、某和赵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8 卖淫妇女黄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为何罪? 9 罗某通风报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为何罪? 10 嫖客陈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为何罪? 11 对吕某定罪量刑时应当注意考虑哪些法定处罚情节? 12 案情:某县公安局警察丁英、李民经过预谋于 2004 年 3 月初,找到经常在所辖地区卖淫的妇女吴华,3 人合谋,由吴华勾引嫖客,丁英、李民抓嫖客“罚款” ,得款均分。尔后,丁英、李民于 4 月中旬为吴华租赁了两间门面房。此后吴华即往自己住处勾引嫖客,由丁英的侄子丁恩 (在逃)向丁英、李民 2 人报信,丁英、李民 2人身着警服在吴华的住处抓嫖客。至
6、 2005 年 1 月 26 日,丁英、李民以警察身份抓获朱某、李某等 24 名嫖客,共“罚款”54300 元,丁恩分得 4000 元,余款 3 人平分。案发后,从丁英处追缴 7200 元,从李民处追缴 6487 元。请问:12 丁英、李民以色情为诱饵索取、敲诈他人钱财,是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13 丁英、李民安排吴华卖淫,是构成容留卖淫罪还是组织卖淫罪? 14 对丁英、李民应如何处罚? 15 吴华构成何罪? 16 本案是否应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 17 案情:通达股份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拟于 2004 年 6 月发行公司债券,确定发行方案如下:经过清产核资,公司现有净资产为 4 000
7、万元。公司上一次发行债券的数额为 600 万元,本次拟发行 800 万元。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债券的利息。公司准备用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 20%用于弥补上一年度亏损。为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成立公司债券发行委员会,负责公司债券的具体销售工作。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7 通达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什么?18 若该公司的净资产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数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为什么 ?19 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债券的利息是否合法?为什么?20 公司拟用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弥补亏损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1 该公司自己成立“ 公司债券发行委员会 ”负责债券销
8、售工作的做法是否合法 ?为什么?22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22 本案当事人之间
9、存在几种民事法律关系?23 定作服装的布料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4 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25 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26 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 为什么?二、论述题27 请结合我国宪法修正案的最新修订,简要分析我国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三、选答题28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1. 甲题:刘某买了一处房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满心欢喜搬进新房居住,不料,该房却是房主通过中介
10、公司出租给他人,租房者伪造了全套房产材料,甚至骗过北京市建委,将房屋过户出售。事发后,原房主状告北京市建委,法院一纸撤销判决,令崭新的房产证变成了废纸。无奈之下,购房者状告建委,要求未尽审查义务的房管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其请求未获法院支持,理由是:损失主要是由卖房人诈骗行为造成,而非房管部门所为。 该案判决一出,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议,请你站在法律人的立场,运用相关知识对此事背后反映的问题进行评论:1运用行政法基本理论分析该案中的政府行为。2该案原告应该采取何种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联系该案谈谈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 600 字。
11、2. 乙题: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尤其在疑难案件中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作用尤为重要。 请围绕“解释、推理与疑难案件” 谈谈你的看法。答题要求: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 500 字。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考试 253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一审法院追加丙为共同原告是错误的。本案中,甲、乙、丙分别与 A 公司订立劳务培训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普通共同诉讼。根据民诉意见第 57 条的规定,只有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法院才可以追加,必要共同诉
12、讼的原告具有选择是否参加共同诉讼的权利。但是本题中甲、乙、丙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人,法院不可以依职权直接追加丙为共同当事人,丙没有起诉不能被迫加。一审法院当庭合议是错误的。公开审判虽然是案件审理的原则,但是公开审判不包括当庭合议,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公开审判,秘密合议,对案件进行合议应当休庭进行。2 【正确答案】 一审判决遗漏了原告提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应当依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全面的审理,甲、乙的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被一审判决遗漏了,是错误的。3 【正确答案】 二审程序中将甲、乙、丙三原告作为上诉人,A 公司作为被上诉人是错误的,应当将甲、乙、丙和 A 公司均列为上诉人。根据 民诉意见1
13、76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 甲、乙、丙、A 公司作为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应该都作为上诉人。二审程序中,将甲、乙、丙认为 A 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侵犯他们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 5 万元的诉讼请求与上诉请求合并审理是错误的。根据民诉意见184 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甲、乙、丙认为 A 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侵犯他们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 5 万元的诉讼请求为当事人在二审中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二审法院合并
14、审理,剥夺了当事人对此诉求的上诉权,这种做法是错误的。4 【正确答案】 如果省高院裁定再审此案,可以由自己审理,也可以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或交由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 181 条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也就是说当事人 A 公司申请再审,再审法院必须是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省高院裁定再审法院后,可以由省高院自己审理,也可以交由其他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再审,也可以交由原审法院市中级法院再审。5 【正确答案
15、】 对吕某应以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 358 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吕某的行为属于组织妇女卖淫的行为,应当构成组织卖淫罪。其中,组织卖淫的行为本身包含着引诱、介绍、容留甚至强迫的方法,在刑法意义上这些行为属于组织行为的一部分,而不能单独定罪。6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第 358 条的第 1 款第(四)项的规定,在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以强奸的手段迫使被害妇女进行卖淫的,应当作为组织卖淫罪的法定加重处罚情形。所以,吕某强行奸污杜某的行为不应单独定罪,而应当作为组织卖淫罪的加重构成,在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16、死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7 【正确答案】 李某与赵某受吕某聘请,负责保安与协助管理卖淫妇女的行为属于协助组织卖淫行为,二者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 358 条第 3 款之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李某被吕某聘请负责保安,赵某被其聘请协助管理卖淫妇女,二人都具有协助吕某组织妇女卖淫的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值得注意的是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并不作为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而定组织卖淫罪,因为刑法第 358 条第 3 款已对该行为规定了独立的法定刑。8 【正确答案】 卖淫妇女黄某将刚满 13 周岁的女孩林某引诱来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黄某自己卖淫的行
17、为虽然在刑法上不构成犯罪,但其明知林某为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而引诱其卖淫的行为却应依法构成犯罪,即应当构成刑法第 359 条规定的引诱幼女卖淫罪。9 【正确答案】 罗某为吕某通风报信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构成包庇罪。根据刑法第 362 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 310 条的规定即以包庇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由于吕某组织十余名妇女(其中还包括幼女)卖淫,时间长达半年之久,可谓案情重大、情节严重,所以罗某为吕某通风报信的行为也可谓情节严重,应当构成犯罪,即包庇罪。这里应注意的
18、是,为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行为构成包庇罪是刑法第 362 条的特殊规定,而非刑法第 310 条的规定。10 【正确答案】 嫖客陈某构成犯罪,应当构成传播性病罪与嫖宿幼女罪。就嫖客陈某的行为而言,首先,其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又进行嫖娼,构成刑法第 360 条第 1 款规定的传播性病罪。其次,明知林某是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而对林某进行嫖宿,构成刑法第 360 条第 2 款的嫖宿幼女罪。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第 360 条第 1 款规定的传播性病罪是行为犯(有的认为是危险犯),而不是结果犯,即并不要求必须出现造成性病传播的后果才构成犯罪。所以,陈某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每次使用安全
19、套),但这并不妨碍传播性病罪的构成。11 【正确答案】 吕某的法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一是其构成累犯;二是其本人为该娱乐城的主要负责人。首先,吕某 1993 年犯投机倒把罪被 3 年有期徒刑,经过减刑于 1995 年 11 月刑满释放,1999 年 8 月开始又实施组织卖淫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 65 条关于累犯的成立条件,其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而后罪组织卖淫行为具有法定的加重构成情形即肯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前后两罪都被或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再看时间间隔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满释放后的第 4 年,而且前后两罪跨越了 1997 年 10 月 1 日新刑法生效之机:一者发生新刑法实
20、施前,一者发生在新刑法实施后,那么是适用旧刑法第 61 条的“3 年”规定,还是适用新 刑法第 65 条的“5 年”规定则是解答该问题的关键所在,这里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7 年 9 月 25 日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之规定:“前罪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在 1997 年 9月 30 日以前又犯应当判处有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 61 条的规定;1997 年 10 月 1 日以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适用刑法第 65 条的规定。”所以本案此种情形下应当适用新刑法第 65 条的“5 年” 规定,所以,吕某构成
21、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次,吕某本人为该娱乐城的主要负责人,根据刑法第 361 条第 2 款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12 【正确答案】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在威胁的内容方面,前者的威胁内容广泛,可以是以暴力相威胁,也可以是以揭发隐私、毁坏财物、阻止正当权利的行使,不让对方实现某种正当要求等等相威胁,后者威胁的内容只限于暴力。从威胁的方式看,前者可以是面对被害人也可以是不面对被害人实施,即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威胁,而后者只能是由犯罪分子当场当面向被害人直接口头实施,少数情况下以行动实施。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上看,前者可以是当场取得,也可以是限定在若干时日以内取得,后者只能是当场当时取得。从要求
22、取得的内容方面看,前者主要是财物,也可包括一些财产性利益(如提供劳务等),后者只能是财物,且只能是动产。据此,丁英、李民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不构成抢劫罪。嫖客交出财物确由于受到胁迫,但这种胁迫的内容是非暴力的,是揭发隐私,进行行政拘留等内容,而不是伤害、杀害等暴力威胁,故不构成抢劫罪。13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第 358 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
23、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 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5 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 359 条还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以上规定,丁英、李民安排吴华卖淫,构成容留卖淫罪。而组织卖淫罪是指组织多人集体卖淫,并有相关的管理制度。14 【正确答
24、案】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牵连犯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数个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牵连犯。如果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无法形成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二)牵连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也就是说,行为人的数个行为分别表现为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并互相依存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三) 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是牵连犯的法律特征,也是确定牵连犯的标志。牵连
25、犯具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是事实上的关系;牵连犯触犯两个以上的罪名,是法律上的关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只触犯一个罪名,那就不是牵连犯。在刑法理论上,牵连犯是裁判上的一罪,因而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也就是说,对牵连犯应当采用吸收的原则,按照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论处,即在该罪所规定的法定刑范围内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刑法和司法解释明文规定实行并罚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题中两人容留卖淫与敲诈勒索构成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牵连,其容留卖淫行为是为了敲诈勒索。而容留卖淫处罚较重,故应对二人处以容留卖淫罪。15 【正确答案】 刑法第 25 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 2 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2人以上共同过
26、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吴华本人并不构成容留卖淫罪。应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16 【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 152 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 周岁以上不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根据以上规定,应采取公开审判方式,因其不具有不公开的法定情节。17 【正确答案】 符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3 000 万元,本案中
27、,通达公司的净资产额有人民币 4000 万元,因此符合法律的规定。18 【正确答案】 符合。公司发行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资产的 40%。本案中,通达公司已经发行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为 1 400 万元,未超过 4 000 万元的 40%,因此合法。19 【正确答案】 不合法。因为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而最终由股东会作出决议。20 【正确答案】 不符合。因为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21 【正确答案】 不合法。公司债券必须由证券公司承销,不能自己销售。因此,通达公司自己成立“ 公司债券发行委员会 ”负责销售工作的做法不符
28、合法律规定。22 【正确答案】 本案当事人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1)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间的加工承揽关系;(2)甲演出公司对用于加工的布料的所有权关系;(3)甲演出公司对服装享有的所有权关系;(4)乙服装公司与丙运输公司间的运输合同关系;(5)丙运输公司对运输汽车的所有权关系; (6) 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间对加工服装灭失损失的分担关系。23 【正确答案】 布料损失由甲演出公司承担,因为布料是因不可抗力而灭失的,应由所有权人承担损失。24 【正确答案】 甲演出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乙服装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25 【正确答案】 乙服
29、装公司无权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因乙服装公司已不能向甲演出公司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不能请求加工费。26 【正确答案】 丙运输公司不能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运费,也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汽车损失。依我国合同法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所以,丙不能请求已灭失的服装的运费。因为汽车的所有权人是丙,乙对汽车的毁损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二、论述题27 【正确答案】 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历来是大众关心的热点。以前我们通常只强调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而很少谈到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以至于公民的合法财产遭侵犯的情形屡有
30、发生。但我国最新的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新的修订进一步扩大了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的范围。以前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局限在对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的保护上,又对受保护的财产所有权采取了列举的方式,限定于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而现在则扩展到对生产资料等的保护上。对私有财产保护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1) 对私有财产权的切实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从逻辑上讲,只有切
31、实地保护私有财产权,企业和个人的产权才能得到保护。保护私有财产,就是保护企业和公民个人的财产。只有市场主体掌握着足够安全的财产,市场才可能会逐步走向欣欣向荣。(2) 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迫切需要切实保护私有财产权。在当代中国,保护私有财产权,更深的意义是在创造和保护投资环境。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越来越一体化,人才和资本的国际流动越来越大。资本的逐利性使其总是向回报高和相对安全的地方流动。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不取决于他拥有多少资源和资本,而是取决于能吸引到多少资源和资本。如果我们不能给私有财产以切实保护,它们就会流向相对安全的地方。这对于我们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3)
32、保护私有财产权会使我们的国家获得更加健康和迅速地发展。此外,新的修正案还完善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明确了征收、征用的三个条件: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给予补偿。当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保护私有财产是有条件的,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非法的和违法的私有财产不在保护之列。保护私有财产不是针对少数人或少数阶层,而是针对全社会所有的人,每一位公民都将拥有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宪法权利。三、选答题28 【正确答案】 甲题:1有权利必有救济,有捐害必有赔偿,这是法之公理。然冤有头,债有主,法律上为了“责得其人 ”,要讲一个因果关系,即某人的侵权行为导致该损害后果发生,
33、侵权者即要对其行为负责,予以赔偿。在日常生活中,每日每时发生无数的交易行为,大部分的交易不需要登记。因为这原本就是生活的常态,无须国家来“指手画脚” 。因此,无须登记是原则,须经登记则是例外。这种例外专指特殊的交易。房产过户需要登记,是因为不同于一般物品,房产属于不动产,其价值一般较高,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房产很容易成为侵权对象。所以一般物品以占有为所有,以交付为转让,而房产等不动产,甚至包括某些具有重要价值的物品,不仅要占有、交付,而且要登记。上述分析表明,房产登记是有关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这种法定职责,一是在于通过登记了解、掌握有关房产的信息,这种信息是一种公共信息,它无论对于管理部门还是普
34、通民众,都是有益且不可缺少的;二是在于保证交易安全,维持市场秩序。本案购房者正是基于这一点对国家机关的信任,才坚持必须登记才付款。由此看来,购房者的损失与有些机关不尽其审查义务之间有着因果关系。如果对此不予以赔偿,那我们还要登记干什么?那还叫我们普通民众怎么相信政府。2基于此种关系,合理的解决方法有两种:一是房管部门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对行骗者进行追偿;二是房管部门与行骗者共同承担责任,先由行骗者予以赔偿,而房管部门承担补充责任。总之,无辜者不应受损,尤其是基于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其信赖利益需要保护;而不尽义务者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3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乙题:解题思路参考:本题中可以按如下思路解答:1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概念、特征。2二者的相互关系以及在疑难案件中的作用。3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对疑难案件做出正确判断。(重点谈步骤、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