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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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 禁止及既往(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 的罪刑法定); (4)刑罚法规的适当(_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 )(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 一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 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2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 公私财物” 解释为“他人的财物 ”,属于缩小解释(B)将 刑法第一百七十

2、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 解释为“购买和销售” ,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 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3 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 携带凶器抢夺的” 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 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

3、的原则。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句正确,其他错误(B)第 句正确,其他错误(C)第 句正确,其他错误(D)第句正确,其他错误4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

4、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5 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

5、性(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7 关于过失犯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只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过失犯(B)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意志的,成立过失犯(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 不限于刑事法律(D)过失犯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的刑事责任8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

6、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9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

7、具有因果关系10 甲(十五周岁) 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 )(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失(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11 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女,43 岁) 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 (智障女,19 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 (15 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 (15 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

8、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12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 15 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 3 万元; 17 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 2 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 5 万元(B)乙收受贿赂 15 万元,将其中 3 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 万元(C)丙第一次诈骗 6 万元,第二次诈骗 12 万元,但用其中 6 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 6 万元(D)丁盗窃他人价值 6000 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 1 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

9、罪,诈骗数额是 1 万元13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 岁) 明知孙某 (女) 只有 13 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丙诱骗 5 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飞危害后果(D)丁恶意透支 3 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14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

10、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 14 周岁的儿童(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15 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

11、人预备(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16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12、,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17 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 2 小时之后必死无疑。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

13、医院。20 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8 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甲发 现死者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事后查明,甲的子弹并未击中父亲,其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甲对林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自己的父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择一重罪处罚19 张某和赵某长期一起赌博。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推了赵某一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

14、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张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构成故意伤害罪(D)属于意外事件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0 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关于上述 4 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15、?( )(A)第句正确,第 句错误(B)第 句正确,第句错误(C)第 句正确,第句错误(D)第句正确,第 句错误21 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B)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C)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在ATM 取款的行为,也能认定为盗窃罪(D)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

16、犯22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 E 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 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 G 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23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

17、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B)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 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24 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

18、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25 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入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

19、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26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B)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C)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

20、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27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不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B)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C)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在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单位处以罚金,不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D)对单位犯罪只能适用财产刑,既可能判处罚金,也可能判处没收财产28 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

21、,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29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 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 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 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

22、要素30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乘坐公交车时和司机章某发生争吵,狠狠踹了章某后背一脚。章某返身打甲时,公交车失控,冲向自行车道,撞死了骑车人程某。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以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但打中了李某的胸部(未打中心脏)。由于李某是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与同伙经预谋后同时向王某开枪,同伙射击的子弹打中王某的心脏,致王某死亡。由于丙射击的子弹没有打中王某,故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丁以杀人故意对赵某实施暴力,导致赵某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赵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存在

23、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31 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5 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章没有规定 15 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B)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15 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C) 15 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强奸罪(D)拐卖妇,JD 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 15 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

24、儿童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奸罪实行并罚32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C)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D)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33 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

25、是正确的?( )(A)刘某在本案中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B)刘某在本案中存在打击错误(C)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D)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34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B)偷税罪是一种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只能由不作为构成(C)遗弃罪是一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D)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该罪以拒不退还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

26、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第 1 项,刑法禁止溯及既往,这显然是事前的罪刑法定。它是指刑法只能适用于它颁布以后的行为,不得溯及适用手它颁布以前的行为。第 3项,禁止类推解释,这是严格的罪刑法定。它就是我们常讲的,对刑法要进行严格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所以,大家知道禁止类推解释,就应该知道要严格解释。本题有些含糊的是第 2 项和第 4 项。第 2 项本来不含糊,排斥习惯法就是成文的罪刑法定。即刑法必须是成文的。但是,成文的也可以说是确定的。而第 4 项“刑罚法规的适当”和“确定的罪刑法定”在字面

27、上看起来就不一致。“适当”重在强调妥当,如刑罚要适中,不得残虐等。“确定”重在强调“明确”,即法条的含义必须是明确的,不能是含糊的。那么,“偷一只鸡,处死刑”很明确、确定吧?但刑罚不适当。所以,从纯粹字面来看,考生很难认定刑罚法规的适当就是确定的罪刑法定。第 4 项其实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的内容的。这里的“适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罪与刑的明确性(如法律文字要明确;不得有绝对不定期刑等)和刑罚的适当性(如刑罚不得残虐等)。本题有些含糊的是第 2 项和第 4 项。第 2 项本来不含糊,排斥习惯法就是成文的罪刑法定。即刑法必须是成文的。但是,成文的也可以说是确定的。而第 4 项“刑罚法规的

28、适当”和“确定的罪刑法定”在字面上看起来就不一致。“适当”重在强调妥当,如刑罚要适中,不得残虐等。“确定”重在强调“明确”,即法条的含义必须是明确的,不能是含糊的。那么,“偷一只鸡,处死刑”很明确、确定吧?但刑罚不适当。所以,从纯粹字面来看,考生很难认定刑罚法规的适当就是确定的罪刑法定。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如果仅从字面含义来看,将 “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确实属于缩小解释。但如果从盗窃罪的实体内容而言,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那么,将“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又可以说是扩张解释,因为他人的财物包括三种:(1)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2)他人占有

29、的自己财物;(3)他人占有的他人财物。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是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的。因此,选项 A 不是缩小解释。选项 B 属于类推解释。在刑法明确规定了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情况下,“出售”就只能是“出售”,因为“购买”另有规定。这种解释方法就属于类推解释,因为超出了公民的预测可能性。当然解释是从事物的本然之理而当然推出来的解释。例如,如果法条规定禁止与司机谈话,那当然禁止殴打司机。本题的解释显然不是这种情况。选项 C 的。这句话是对“携带凶器抢夺的”中“凶器 ”的解释。凶器通常只包括枪支、管制刀具等性质上的凶器,将其解释为还包括砖头、啤酒瓶等用法上的凶器就是一种扩张解释。之所以认为其

30、是扩张解释,而不是类推懈释,是因为人们认为这种解释是合理的,能够接受的。选项 D 是错误的。这是扩张解释。本解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个立法解释。由于实践中发生了大量利用借记卡,即储蓄卡进行诈骗的行为,而公众认为对此也应该按照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因此作出了这个解释。这个解释是合理的,因此是扩张解释。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第句和第 句的考点是立法机关能否作类推解释。立法机关的解释也是解释,因此其在解释法律时也要遵守罪刑法定原则,按照法律的含义进行解释,不能作类推解释。第句的考点是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的效力,因此二者冲突时,不是适用新解释优于旧

31、解释的原则,而是适用立法解释优于司法解释的原则。第句的考点是司法机关是否有权作扩大解释。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不过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但并不禁止扩大解释。因此,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都可以进行扩大解释。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介入因素能否中断前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是因果关系这个知识点重点考查的内容。本题集中考查了介入被害人的行为的情形。在行为人的行为介入了第三者或被害人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场合,要判断某种结果是否由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时,应当综合考虑: (1)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则因果关系不中断;反之则中断。

32、选项 C 即可从此角度判断。“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所以,丙的高度危险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就不能中断。(2)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如果介入情况不异常,是前行为通常甚至必然会导致的行为,因果关系就不中断,反之则中断。例如,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行为,导致乙身受重伤。乙前往医院途中,被丙驾驶的汽车撞死。此时,介入的丙的行为很异常(有同学可能说,被车撞死不异常。请问,每天在马路上走的有多少人,被车撞死的有多少人),而且由丙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乙的死亡,所以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被中断,不再承认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我们可以把介人情况的异常性

33、大小分为四个等级:前行为必然导致介入情况、前行为通常导致介入情况、前行为很少导致介入情况、前行为与介入情况无关。从前至后,这四个等级对禁止溯及至前行为所起的作用依次递增。所谓“禁止溯及至前行为”即因果关系中断。本题中,选项 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甲这种行为通常都会导致被害人的灭火行为,所以“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就是前行为通常会导致的结果,介入情况不异常,所以因果关系不能中断。选项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如果被害人住宅内有婴儿,乙这种行为通常(甚至必然)会导致“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而被烧死)”,所以因果关系也不能中断。选项 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这种行为通常并不会导致 “被害人

34、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此时就属于“前行为很少导致介入情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是被害人自己的异常的决定性行为。被害人死亡是被害人“自主且有意识的行为”导致的。因此丁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故。本题只有选项 D 正确。(3)介人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如果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因果关系就中断;反之则不中断。例如,A 以杀人故意对 B 实施暴力,导致 B 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B 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 C 存在轻微的过失,未能挽救 B 的生命。由于 A 的行为导致死亡结果的危险性大,而介入情况 (轻微过失)对死亡结果发生的作用小,故应认定 A 的行为与 B 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5、4)介入因素是否属于行为人的管辖范围。被害人虽然介入了不适当的或者异常的行为,但是如果该异常行为是属于行为人的管辖范围之内的行为,仍然能够肯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在深水池与浅水池没有明显区分的游泳池中,教练员没有履行职责,不会游泳的练习者进入深水池溺死的,教练员的行为与练习者的死亡结果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参见张明楷刑法学(第 4 版),第 186页)。对这四方面的因素要综合考虑,片面的考虑可能得出不合理的结论。例如,选项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 ”如果仅仅考虑介入因素所起的作用大小,会认为由于被害人是被后面的车轧死的,介入因素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

36、的,因此因果关系中断。但是,如果同时考虑介入因素的异常性大小,就会发现:虽然介入因素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但是这一介入因素是行为人的行为通常乃至必然会导致的。因此,应当肯定丙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第 18 条第 l 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精神病人并非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仅患有精神病还不够,还要“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才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显然具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他是在完全清醒的情形下犯的故意杀人罪。因此,甲应当负刑事责任。故,选项A、B 错

37、误,选项 C 正确。选项 D:根据刑法第 18 条第 3 款的相关规定,对于部分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第 14 条第 1 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表面上看,故意的成立只要认识危害结果即可。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某种结果是否为危害结果,不仅取决于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而且取决于行为的对象以及其他特定的构成要件。例如,当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在正当防卫时,就不可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当行为人认识到自

38、己是在与其妻子发生性关系时,就不可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故意的认识内容应当包括:(1)明知自己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质却仍然实施该行为,就说明行为人具有可谴责性。(2)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 注意: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可。如果甲认为法律不禁止和幼女发生性行为,只禁止违背幼女的意志和幼女发生性行为,他因此和幼女在幼女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显然,甲仍然构成犯罪。所以,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可。所以,选项 A 是正

39、确的。(3)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如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特定身份等。例如,选项 B,要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行为人必须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选项 C,要成立“嫖宿幼女罪”,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只有这样,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侵犯该罪的特定法益的主观故意,主客观才能统一。所以,选项B、C 都是正确的。需要强调的是,就具体犯罪而言,哪些事实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需要根据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得出结论。(参见张明楷:论盗窃故意的认识内容)。选项 D 错在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是不成立任何犯罪,而是可能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7 【正确

40、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第 15 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所以,只有“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才是过失犯,选项 A 是正确的。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类。选项 B 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选项 C 中,“法律有规定的”当然是指刑法有规定的,因为只有刑法才能规定刑事责任。选项 D 是常识,原因是过失犯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都比故意犯轻。 有些考生认为本题 A 选项也应选。理由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规定: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

41、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过失犯罪,这说明过失犯不一定都要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考生有此想法,是因为没有理解刑法上的“危害结果”是指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造成的现实侵害事实与事实危险状态。即,危害结果不仅包括实害,也包括危险状态。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故意和过失的认定标准不是行为人对行为的态度,而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所

42、以,虽然甲擅离职守是故意的,但其对危害结果则是反对的,因此其主观上是过失。乙的行为是直接故意,这是常识,无须解释。故,选项 A 正确。要构成共同犯罪,甲乙二人必须具有犯同一罪的故意。甲乙显然没有共同故意,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故,选项 B 错误。既然甲是过失,他就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此选项 C 错误。由于甲是武警,要按照军人进行定罪处罚,因此他构成刑法第 425 条的擅离军事职守罪。乙当然构成脱逃罪,选项 D 错误。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甲这种行为叫做打击错误。无论甲主观上是否想杀死丙,丙都是被他杀死的。所以,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于这种打击错误的处理方

43、法是只要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罪名和主观方面都不变,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选项 B:如果从纯客观的角度来看,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刑法理论认为这种情况构成因果关系的中断,因为乙是自己逃跑时撞上汽车的。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甲追赶的乙是小偷,乙完全可以停下来,他撞车的行为并不是迫不得已的。事实上,在这种案件中,通常是小偷自己主动逃跑,被害人为了追回财物而追击小偷。此时,小偷跑不跑,怎么跑都是由小偷自己决定的。所以,刑法理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乙撞汽车的行为是他自己选择的行为(其实是逃跑的行为是他自己选择的行为),甲的追击行为与之没有因果关系。选项 C:这种因果关系叫择一的竞合。

44、甲乙同时 向丙开枪,都打中丙的心脏。虽然没有其中一个人 的行为,丙也会死亡,但是两人的行为确实都对丙的 死亡起了作用,所以二人的行为都和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在这种存在多个条件的情形下,要注意:如果除去一个条件结果仍会发生,但是除去所有条件之后,结果将不发生,则所有行为与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既遂。选项 D:这种情况叫因果关系的中断。虽然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因此,导致乙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丙的开枪行为。甲的投毒行为对乙的死亡并没有发生作用。选项 B 和一般的介入因素不完全相同。如果甲持枪追杀乙,乙慌不择路逃跑,撞上汽

45、车身亡,则二者之间就有因果关系,因为乙的逃跑是迫不得已的。对于选项 C 而言,重点是掌握在这种择一的竞合中,双方的行为都对死亡结果发挥了作用,所以二人的行为都和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选项 D 就是最常考查的因果关系的中断。最简单的就是这种中断:前行为对结果的发生完全没有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投毒和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开枪切断,所以,甲的投毒行为和乙的死亡就没有因果关系了。我们总结一下:因果关系问题虽然很复杂,但是可以这样简单理解:某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否起了主要的或者至少是相等的作用?如果完全没有起作用或者仅起了非常微小的作用,则该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10 【正确答案】 B【

46、试题解析】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 8 种犯罪负责。选项 A 是失火行为;选项 C 是故意毁坏财物,选项 D 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都不属于 8 种犯罪之列。选项 B 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属于 8 种犯罪,因此当选。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选项 B 不构成抢劫罪。对于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夺、诈骗后,为了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等打伤(致人重伤)、打死被害人或其他抓捕人员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如果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但 16 周岁以上的人有此行为的,仍然按转化的抢劫罪处理。刑法第

47、17 条: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 的说法是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的不正确理解。该罪的主体既可以包括男性,也可以包括女性。选项 B 是多次强调过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法律特别规定的一种抢劫行为,不是转化型抢劫。因此,已满 14 周岁,不

48、满 16 周岁的人携带凶器抢夺的,无论是否使用该凶器,都构成抢劫罪,都要追究刑事责任。选项 C 中,丙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这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15 岁的人对此是不负刑事责任的。选项 D 中,放纵走私罪是特殊主体,必须是海关工作人员才可构成此罪。参见刑法第 411 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选项 A 中,携带凶器抢夺就是抢劫,因此 15 岁的人也要负刑事责任,所以总的犯罪数额是 5 万元。选项 B 中,收受贿赂后赃款的去向不影响受贿数额的认

49、定。即使将这笔钱捐给希望小学,受贿数额还是 15 万元。选项 C 中,丙的犯罪数额应为 18 万元。诈骗行为结束后,犯罪就既遂了。即使丙用第二次诈骗得来的 6 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其诈骗数额仍然是 18 万元。只能说,造成的损失是 12 万元。注意:从题目来看,本题中丙诈骗的两个被害人不是同一被害人。选项 D 中,盗窃后销赃的行为仍然被评价在盗窃罪里面,不另成立诈骗罪。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第 7 款的规定,此时盗窃罪的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即为 1 万元。但是,只定一个盗窃罪。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一个行为是否有刑法上的危害后果,不是由当事人决定的,而是由法律决定的,是法律根据需要保护的法益决定的。选项 A 中,甲男明知道孙某只有 13 岁,仍然与其发生性行为,这种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强奸罪的危害后果不是有无给女性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而是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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