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法系这个概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系就是指一国的全部法律体系 (B)法系是一个比较法的概念,是依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归类 (C)法系划分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 (D)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两大法系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2 清代,一个人是家里独子,有年老的父母需要赡养,但他犯了死罪,经秋审程序后,发现案情属实,罪名恰当,按清代的法律,应( ) (A)奏请执行死刑 (B)流三千里 (C)减为徒流 (D)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
2、 3 英国法学家梅特兰评价说:“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一流智慧被投放到一次立法行为当中”,指的是下列哪一部法典?( ) (A)查士丁尼法典 (B) 唐律疏议 (C) 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典 4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民族自治地方有关规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B)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
3、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的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30 日内给予答复 5 某公司转让本公司所有的一处楼房给另一企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B)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该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C)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该级政府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D)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土地变更
4、登记申请,由该级政府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6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宅基地不归使用宅基地的农户所有,归农民集体所有 (B)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用地占用农用地的,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C)农村村民确有需要出卖住房的,可以再申请宅基地,但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D)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出租给单位、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 7 甲是 A 国驻 B 国大使馆的商务参赞,乙是 C 国驻 B 国大使馆的随员。甲与 B 国人丙发生债务纠纷。甲向 B 国法院对丙提起民事诉讼,丙对甲就同一债务关系提起反诉,并要求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个判断是正确的?( ) (A)甲作为外交人员,
5、具有民事豁免权,因而 B 国法院不应受理对甲的反诉 (B)外交人员免除作证义务,因而乙没有义务出庭作证 (C)乙具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果其拒绝出庭作证,B 国可以根据其国内法强制其出庭作证 (D)甲、丙之间的债务纠纷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8 我国在加入 1958 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作出了两项保留,这两项保留是( ) (A)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 (B)民事保留和互惠保留 (C)民事保留和承认保留 (D)商事保留和承认保留 9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与原关贸总协定的区别与联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原关贸总协定是正式的国际组织,而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是正式的国际组织,还是永久性国际组织 (B
6、)原关贸总协定主要局限于货物贸易和纺织品贸易领域,而世界贸易组织还包括农产品贸易与服务贸易领域 (C)原关贸总协定的许多协定可以选择地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必须“一揽子”接受,但可以对参加的协定提出保留 (D)原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实行完全协商一致的方式,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采取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争端解决规定了时间表 10 秦某通过在某海关缉私局的好友黄某,获得一批淫秽光盘,之后,进行大量复制,除提供给中关村卖盗版光盘的无业人员贩卖之外,还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不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观看。对秦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 (A)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
7、B)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 (C)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 (D)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 11 赵某自 2003 年 2 月建立“学志信息港” 网站,发现网站内含有淫秽图片后未进行有效管理,致使网站被人粘贴淫秽图片 428 张,淫秽小说 2 篇,淫秽栏目点击率达33795 次。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非法经营罪 (B)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C)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D)传播淫秽物品罪 12 白某一日在街上购物时捡到一个钱包,打开发现包内有现金 8000 元,遂将钱包交给路过的巡逻民警吴某。吴某见财起意,将这 8000 元据为已有。吴某的行为构成(
8、 ) (A)职务侵占罪 (B)滥用职权罪 (C)贪污罪 (D)侵占罪 13 被告人许某在 1998 年 3 月 1 日深夜,在荒野中抢劫妇女,由于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所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判处许某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以对许某量刑过轻为由,提出抗诉。所在的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进行书面审理后,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B)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组织合议庭进行评议
9、(C)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可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D)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书面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进行法律监督 14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对人民法院的一起强奸案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但是检察院在接到通知的时候没有派员出庭。对此,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再次通知检察院 (B)继续审理该案 (C)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当裁定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处理 15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宣判认定了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李某的犯罪行为,并判处张某 6 个月的拘役和赔偿李某两千元的处罚。法院宣判后,自
10、诉人李某不服,认为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的判罚过轻,于是在上诉期限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致使调解失败。但是在人民法院决定要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的前一天,双方经过努力达成和解,请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应当制作和解书,并撤销第一审判决 (B)应当制作和解书,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 (C)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 (D)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 16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哪一机关规定?( ) (A)省、自治区
11、、直辖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17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 ) (A)应先接受处罚,然后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B)应先接受处罚,然后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检举 (C)有权拒绝处罚 (D)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18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B)复议机构依法复议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
12、复议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D)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 19 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 (A)不服县环保局调解因环境污染所引起的损害赔偿的行为 (B)不服省司法厅作出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的 (C)认为市卫生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当的 (D)认为乡政府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 某女不愿意与某男结婚,但某男对某女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与你“同归于尽”。没有办法,某女只得同意与某男结婚。2003 年 1 月,某女被迫与某男登记结婚。结婚初,双方关系稳定,某女照常上班工作。但是,不久双方的关系开始逐渐恶化。2003 年 1
13、2 月,某女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某男认为,婚姻关系是双方依法登记形成的,如果要撤销应由双方共同申请撤销。而某女和某男的父母认为,他们为某女和某男的婚事操心出钱,应由他们决定是否申请撤销某女和某男的婚姻关系。针对某女和某男的婚姻关系,谁有撤销申请权?( ) (A)某男 (B)某男的父母 (C)某女 (D)某女的父母 21 某女甲与某男乙是夫妻关系,但是婚后不久双方的感情开始恶化。之后某男乙在外与某女丙关系暧昧,直至公开同居。不久,某女甲发现:某男乙带走了自己与某男乙的结婚证,并以某女甲的名义为某女丙办理了一张临时身份证,身份证上面写着某女甲的名字,却贴着某女丙的照片。正是利用某女
14、甲与某男乙的结婚证和造假的临时身份证,某男乙与某女丙在外同居生活达 1 年之久。因此,某女甲在起诉与某男乙离婚的同时,还提出:某男乙和某女丙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为某男乙与某女甲是夫妻关系,所以,某男乙的行为不可能侵犯某女甲的姓名权 (B)虽然某男乙与某女甲是夫妻关系,但是,某男乙的行为同样可以构成对妻子某女甲姓名权的侵害 (C)某男乙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某女甲的姓名权,应由某女甲确定 (D)某男乙的行为没有侵害某女甲的姓名权,因为临时身份证是由某女丙拥有和使用的 22 甲男与乙女于 2000 年 3 月 24 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 4 月,双方按照传统习俗举行了
15、婚礼。因婚前相识时间短,彼此缺乏了解,性格不投,结婚之后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双方自 2000 年 12 月便开始分居。 2001 年 6 月,甲男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将夫妻共同财产摩托车一辆判归其所有。经查,该车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举行婚礼之前,为女方娘家购买送给双方结婚的礼物,并没有确定是归甲男还是乙女。双方也没有对摩托车的归属进行约定。那么,双方讼争的摩托车依法应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或男方个人(A)应为法定的共同财产 (B)应为女方的法定个人财产,因为是女方娘家送的结婚礼物 (C)应为男方的法定个人财产,因为男方会骑摩托车,并且实际上也是由甲男使用
16、 (D)如果双方离婚,则为乙女的法定个人财产;如果不离婚,则为法定的共同财产 23 甲与乙结婚之前即在同居期间生育一男孩丙,在丙 1 周岁之后,甲与乙解除了同居关系,男孩丙由母亲乙抚养。之后,甲、乙分别结婚,建立了各自的家庭。甲与他人结婚之后,又生育一男孩丁。在丙 16 周岁、丁 12 周岁时,甲在一次高楼施工过程中意外坠楼死亡。甲死亡后留有遗产房屋、存款和其他一些动产。甲生前没有遗嘱。在分割甲的遗产时,乙要求应依法分割甲的遗产给丙,但遭到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为甲与乙没有结婚,所以在甲死亡后,丙作为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甲遗产的权利 (B)因为甲与乙解除同居关系后,丙不是由甲抚养
17、,所以在甲死亡后,丙没有继承甲遗产的权利 (C)丙与丁都是甲的儿子,他们对甲的遗产有同等的继承权 (D)丙与丁都是甲的儿子,他们对甲的遗产都有继承权,但是,丙的遗产继承权只是丁的遗产继承权的 1/2 24 吴女与丈夫刘某依法判决离婚,根据离婚判决书,2 周岁的儿子刘甲由吴女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500 元,直至孩子刘甲成年为止。离婚 1 年之后,吴女带着儿子刘甲与王男再婚。王男是张某与李某夫妇的养子,养父去世得早,便一直与养母相依为命。由于王男努力发奋,不仅完成了大学学业,在大学毕业几年后还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与养母过着幸福的生活。而在和吴女结婚之后,王男又主动提出愿意承担刘甲的抚养教育等费
18、用。吴女和王男结婚后不久又有了他们自己的女儿王乙。王男将刘甲视为自己的孩子一样,同等对待抚养教育刘甲和王乙。直到两个孩子成年,(A)甲说,刘甲有继承王男遗产的权利 (B)乙说,刘甲没有继承王男遗产的权利 (C)丙说,如果吴女在王男死亡前与王男已经离婚,刘甲则无权继承王男的遗产;否则,刘甲就有权继承王男的遗产 (D)丁说,如果刘甲已经成年,则无权继承王男的遗产;否则,应有权继承主男的遗产 25 刘甲的父母去世早,于是,她便承担起了扶养未成年的弟弟刘乙的义务。在母亲去世时,弟弟刘丙已满 16 周岁,独自一人外出打工,自食其力,几年后刘丙在外依法结婚并有了自己的企业。刘甲扶养刘乙直到其上大学,刘甲也
19、因此一直未出嫁。为了报答姐姐的养育之恩,弟弟刘乙将刘甲接到城里与自己一家共同生活。老年之后,刘甲缺乏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一直由刘乙负担。刘乙认为,哥哥刘丙比自己的条件更好,应与自己共同履行扶养姐姐刘甲的义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刘丙有负担能力,就应承担履行扶养姐姐刘甲的义务 (B)刘丙作为刘甲的弟弟,在刘甲缺乏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应无条件地承担履行扶养刘甲的义务 (C)刘乙作为刘甲的弟弟,在刘甲缺乏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如果有负担能力,应由刘乙承担履行扶养刘甲的义务 (D)在任何情况下,刘乙都应承担履行扶养姐姐刘甲的义务 26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
20、成立的时间是( ) (A)受要约人承诺生效之时 (B)书面保险合同签订之时 (C)保险单签发之时 (D)保险费缴纳之时 27 张某花费 50 万元购买了一栋房屋,为房屋投保了一份财产险,保险金额为 10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保险合同无效 (B)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最多可向张某支付 100 万元的保险金 (C)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最多可向张某支付 50 万元的保险金 (D)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和张某协商确定保险金的数额 28 甲、乙之间由于债权债务纠纷而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在自愿、合法原则的指导下对于甲、乙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在
21、调解书送达的过程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送达时,甲拒绝签收,于是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视为送达 (B)法院对于该调解书进行公告送达 (C)送达时,乙拒绝签收,于是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视为送达 (D)送达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判决 29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60 天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
22、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30 下列不属于仲裁协议中应当具备的内容的是( )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仲裁事项 (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仲裁一裁终局 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1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系不是法律体系的简称,前者是一个比较法的概念,指依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归类,后者则指一国全部现行法的整体。法系划分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两大法系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23、 秋审是清代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对象主要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经过秋审与朝审,分四种情况处理:(1)情实: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2)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弃军,或再押监候;(3)可矜: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减为徒流; (4)留养承嗣: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的,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德国民法典制定前经过 1 个世纪的法学争论。在 19 世纪
24、初,德国处于分裂状态,法学家们围绕着民法典的制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中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是分阶段发展的,制定民法为时尚早。19 世纪中期,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已是大势所趋,但历史法学派内部又出现了日耳曼法学派(认为日耳曼法是德意志民族精神的体现)和潘德克顿法学派(强调罗马法是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渊源)。后一学派的观点为德国民法典所采用。经过 1 个世纪的争论,德国民法学研究日益深入,理论更加成熟,使德国民法典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所以梅特兰才会有如此的评价。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宪法第 112 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
25、15 条第 1 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因此 A 项表述错误。宪法第 113 条第 2 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可见B 项表述正确。宪法第 116 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可见,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属于民
26、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不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故 C 项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 20 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60 日内给予答复,而 D选项中的 30 日表述错误。故正确答案选 B 项。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6 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
27、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该条规定,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8 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 A 选项正确。土地管理法第 62 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
28、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该条规定, BC 选项均不正确。土地管理法第 63 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D 选项不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外交代表享有的管辖豁免是其外交特权和豁免的重要部分,向来被认为是外交代表的
29、尊严和执行职务自由的绝对不可缺少的权利。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管辖豁免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外交代表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有三种例外情形: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关于外交代表于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另外,外交代表还不得对其主动起诉引起的对其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主张豁免。因此,甲虽然享有民事豁免权,但由于该诉讼是其首先提起的,因此甲对丙提起的反诉不具有民事豁免权。AD 项错误。与管辖豁免相关的,外交代
30、表还被免除作证义务,不仅不得被迫在法律程序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而且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因此 B 项正确,C 项错误。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加入 1958 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作了两项保留,即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根据商事保留声明,我国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根据互惠保留声明,我国只承认和执行在该公约对我国生效后另一缔约国领土内做成的仲裁裁决。而对于在非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不依该公约承认与执行,如果需要承认与执行的,应按民事诉讼法第 269 条的规定办理。因此 A 为当选项。 【知识模块
31、】 司法综合模拟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原关贸总协定不是正式的国际组织,选项 A 表述错误;原关贸总协定不涉及纺织品贸易领域,选项 B 表述错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 WTO 协定必须“一揽子”接受,而且对参加的协议或者协定不得提出保留,选项 C 表述错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与原关贸总协定的不同在于采取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而且对裁决和实施规定了时间表,选项 D 表述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据刑法第 363 条第 1 款的规定,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进行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
32、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的淫秽物品。在题中,秦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并且出卖的行为构成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罪,其出借淫秽光盘给多人观看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因此,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应当对秦某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第 364 条第 1 款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赵某建立网站导致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故 D 选项正确。同时,应当注意,传播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33、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牟利的目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案中吴某占有钱包属于依职权合法占有,其侵占财物也利用了经手财物的便利,是职务犯罪。钱包处于国家机关的管理控制之下时以公共财产论,据此,吴某将 8000 元据为已有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采用两种审理方式:一是开庭审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合议庭的组织下由检察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参加,通过法庭调查和辩论,评议审判的方式审理案件。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派员出
34、庭继续支持公诉,并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的身份,指出原判决或裁定的错误,提出纠正意见,这对维护国家法制,保证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书面审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在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抗诉的案件,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显然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诉解释第 243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对接到开庭通知后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35、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 263 条的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的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本案的情况属于后者规定的情形,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所以选项 D 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解答本题需要对法条有准确的记忆。行政处罚法第 13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
36、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因此,本题选 C。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 56 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
37、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因此,本题应选 D。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因此 A 项错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具体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由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2)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即不得再提起诉讼;(3)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4)以行政复议为终局决定,只能复议,不能诉讼,因此 B
38、项错误;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这是与行政诉讼的重大区别之一,因此 C 项错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不适用调解,D 项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区别在于:(1)确定范围的半径不同。这是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复议的半径明显长于诉讼。确定行政复议范围的半径是由三个标准组成:第一,具体行政行为。这一标准与行政诉讼的标准的区别不在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概念的含义,而在于与其相对的抽象行政行为在复议与诉讼中是有区别的,即抽象行政行为是部分、有限纳入复议范围。第二,违法不当。区别于行政
39、诉讼的受案标准违法侵权。行政诉讼法贯穿了一个原则,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指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一般不审查其是否合理,所以只有认为其违法时才可以诉讼。而行政复议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违法之错与不当之错都要纠正。第三,侵犯合法权益。即只要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权益都在复议保护之列。 (2)排除范围不同。行政复议法明确排除两类:第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仲裁、调解;第二,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人事处理决定。而行政诉讼排除九类,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行政诉讼排除的其他七类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3)列举案件方面不同。与行政诉讼法相比,行政复议法在列举的案件上类型增多,例如,增加
40、了行政许可管理案件、农业承包合同案件;有些案件类型相同但内容有所扩充,例如行政许可案件,行政复议法规定认为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案件,增加了“资质证、资格证”案件。但须注意这并不具有实质意义,对这两类新增加类型的案件及内容上扩充部分的案件同样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A 项属于行政调解,对于行政调解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调解行政诉讼;BD 项虽仅出现在行政复议法列举的受理案件范围内,但实质上,对这些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中没有明确列举的案件,同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C 项正确,对于不合理、不当但不违法的案件,只能提起行政复议,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1、【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要求婚姻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结婚的合意,任何一方或第三方不得对另一方胁迫。而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第 11 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也就是说,有权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人仅限于“受胁迫的一方”,胁迫他人结婚的一方、婚姻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无权提出撤销的申请。因此,针对某女和某男的婚姻关系
42、,只有受胁迫的一方某女有撤销申请权,其他任何人无权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所以,正确的选项是 C。如果判断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即“受胁迫结婚”。在判断一个婚姻是否因胁迫而为可撤销婚姻,应注意以下几点:(1)胁迫者须有胁迫的故意。胁迫者可能是婚姻的一方,也可能是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2)胁迫者实施了具体的胁迫行为。(3)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4)受胁迫方因他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而同意结婚。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婚姻法对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明确规定了“除斥期间”,即该请求必须自结婚之日起 1 年内提出。超过了该期间的,受胁迫一方不可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但是,如果被胁迫一方
43、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则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 1 年内提出。而且根据婚姻解释(一)第 12 条的规定,这里的“1 年”不适用讼诉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因此,如果受胁迫的一方没有在法定的“1年”时间之内行使撤销请求权,则表明她或他放弃了这项权利,其与对方的婚姻关系即成为有效的婚姻关系。就本题而言,某女受胁迫与某男登记结婚之后,照常上班工作,说明她的人身是自由的,因此,应在结婚后 1 年内提出。如果某女 2 船 4年 2 月之后提出撤销请求,则将因超过了 1 年的时间而被法院驳回申请。【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4 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
44、自己姓名的权利。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姓名权是独立的,婚姻当事人的姓名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夫妻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间任何一方不得盗用另一方的姓名,更不能用对方的姓名进行非法的事情。否则,构成对对方姓名权的侵害。也就是说,是否构成姓名权的侵害,以客观事实为准,不受夫妻关系的影响,也不是由受害方选择决定的。所以,AC 选项是错误的,B 选项是正确的。而临时身份证只是侵权行为的表现客体,某男乙不使用临时身份证,并不能否定其盗用妻子某女甲的姓名欺骗公安机关获取临时身份证的事实,所以 D 选项也是错误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B。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
45、判断一项财产是否为夫妻法定的共同财产时,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首先,分析获得该项财产的时间。根据婚姻法第 17 条第 1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有可能为夫妻法定的共同财产。涉案摩托车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举行婚礼之前,为女方娘家购买送给双方结婚的礼物。而婚姻关系的形成以结婚登记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涉案摩托车是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其次,要看夫妻双方对争议财产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财产的归属。婚姻法第 19 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婚姻法第 17
46、 条和第 18 条的规定,确定财产的归属。由于甲男和乙女对摩托车的归属没有特别的约定,因此,应根据婚姻法第 17 条和第 18 条的规定,确定摩托车财产是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是属于法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最后,根据婚姻法第 17 条和第 18 条的规定,确定摩托车财产的归属。婚姻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 18 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婚姻法第 1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
47、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案中争议之摩托车,是双方在婚姻关系依法确立之后接受赠与所得。根据婚姻法第 17 条和第 18 条的规定,如果女方家确定摩托车只归女儿,则应归乙女。但是,女方家并没有明确指定,因此,应作为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所以,A 选项是正确的。如前所述,在确定一项财产是否为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的个人财产,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确定,主要根据获得财产的时间、是否有约定、财产的性质等综合判断,至于财产是谁赠送的、
48、财产由夫妻哪一方使用、双方是否离婚等并不影响财产的归属。因此,BCD 选项均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25 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继承法第 10 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丙作为甲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丁对甲的遗产依法享有同等继承权,丙所享有的同等继承权不受“甲乙是否结婚、丙是否由甲抚养”的影响。因此,ABD 选项都是错误的,只有 C 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4 【正确答案】 A
49、【试题解析】 在王男死亡后,如果其生前没有遗嘱的,其遗产则应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继承。这里的父母应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在实际生活中,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第二种,生父或生母再婚时,未成年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不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第三种,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抚养教育费的全部或部分,并受继父或继母的教育;或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由生父或生母提供,但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和教育。只有在第三种情形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才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