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3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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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38 及答案与解析1 下列关于唐宋司法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唐承隋制、宋沿唐制,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B)大理寺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发生的案件 (C)宋太祖时,刑部被审刑院代替 (D)御史台分设台院、殿院、史院,统辖下属的诸御史 2 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李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扣押了李某价值 10 万元的货物,李某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在收到税款后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货物灭失,给李某造成损失,以下陈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B)李某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税务机关的直接责任人员赔

2、偿 (C)李某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10 万元的货物损失 (D)该批货物为紧俏物资,如将该货物销售可获最低利润 5 万元,李某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利润损失 5 万元 3 某市为发展民营经济,市政府发文要求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兴办民营经济的,5 年内免征一切税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市税务机关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B)上级机关有权撤销市政府的规定,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C)市政府规定自上级机关撤销之日起溯及失去效力 (D)税务机关有权补征应征而未征的税款 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 (A)航空器的抵押权 (B)船舶优先权

3、(C)房屋的租赁权、抵押权 (D)土地的使用权 5 付款人表示接受出票人的付款指示,同意承担付款义务而将此意思记载于汇票上的行为是下列哪种票据行为?( ) (A)提示 (B)承兑 (C)付款 (D)追索 6 某村治安联防队员张某在夜间巡逻,抓到可疑人李某,怀疑其为小偷,即把其叫进村委会办公楼二层讯问。李某否认偷了东西,张某便把李某捆起来吊打,造成轻伤,强迫其承认,李某始终不予承认,夜间李某欲翻窗逃走时不慎从楼上摔下致死,事后查明李某确非小偷。张某的行为构成( ) (A)刑讯逼供罪 (B)非法拘禁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7 甲厂欠乙厂货款 50 万元,乙厂屡次讨要未果,于是乙

4、厂趁甲厂厂长来乙厂办事的机会,将其扣留关在乙厂保卫科里,并要求甲厂还钱然后放人,关押达 30 天之久并且有殴打、侮辱行为。这种行为应认定为( ) (A)构成非法拘禁罪,殴打、侮辱行为不应单独定罪,应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B)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殴打、侮辱行为应分别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一般性的,尚不能单独构成犯罪的殴打、侮辱,应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如果出于其他目的,已达到犯罪的程度,应单独定罪与非法拘禁罪实行并罚 (C)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D)不构成犯罪,因为索取债务而实施上述行为,不认为是非法拘禁行为 8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说

5、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诉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经检察机关同意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D)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 以下关于证人及其证人证言的各种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某单位出具的被告人品行良好的书面意见,属于证人证言,在法庭调查中;单位的负责人应出庭质证 (B)证人证言必须坚持个别化原则,证人不能旁听案件的审

6、判过程 (C)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以及儿童不能作为证人 (D)证人证言不得以书面方式提供,证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证 10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时,发现在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上,部委规章之间以及部委规章与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都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根据法律规定,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该法院在该案件中决定依据地方性法规审理案件 (B)部委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不一致的,该法院应当优先适用部委规章 (C)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D)该法院在判决中宣布该地方规章因为与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而无效 11 陈某因不服市工

7、商局行政处罚决定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市工商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陈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两天之后,市工商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陈某应当如何处理?( ) (A)重新起诉 (B)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 (C)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本案 (D)对法院所作的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12 教授甲退休后在家“ 著书立说 ”,时常获得一些稿费。其儿子乙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来源不高,但出手大花销多。因此,经常向父亲甲要钱。甲认为儿子不争气,好逸恶劳,不愿意给乙钱。由于乙往往不能顺利地从父亲那里拿到钱,于是,乙以暴力相威胁,强

8、迫甲每月给自己 1000 元人民币花销,并强迫甲立下遗嘱,将其银行存款 20 万元人民币指定由乙继承。为了尽早得到这 20 万元,乙竟然欲将甲杀害,由于抢救及时,甲脱离了危险。但事后不久,甲却因心脏病突发住院抢救无效死亡。甲死亡时,没有父母和配偶,也没有其他的子女。针对甲留下的 20 万元遗产,(A)乙是甲的儿子,在任何情况下,乙对甲的遗产都有继承权 (B)乙是甲的儿子,如果其对父亲履行了赡养义务,乙对甲的遗产才有继承权 (C)乙对甲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丧失对甲的遗产继承权 (D)虽然乙对甲有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抢救及时,甲脱离了危险。所以,乙对甲的遗产仍然有继承权 13 甲从部队复员回家,开

9、了一家私人企业,效益比较好。为了照顾经济条件不好的妹妹,将妹妹的 3 岁孩子乙接到自己的家里,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教育。甲自己有亲生的子女丙和丁,还有结婚时配偶带来的其前夫的孩子戊。戊 2 岁时来到甲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甲还有父母、祖父母、未成家的弟弟。以甲的企业收入为主要来源,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但不幸的是,甲在一次外出采购途中,因车祸死亡。题中对甲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人是( ) (A)乙 (B)戊 (C)甲的配偶和亲生子女丙、丁 (D)甲的父母、祖父母、已经出嫁的妹妹和未成家的弟弟 14 章男和王女婚后生育一女儿章小女。章小女 8 岁时,王女病故。章男后又与李女结婚。李女有

10、儿子甲已成年,女儿乙上小学,均随李女与章男、章小女共同生活。李女的前夫每月给乙 20 元生活费,但远远不够,乙的生活、教育费用主要由章男承担。不到半年,甲一人外出打工,并在外结婚,但甲经常回家看望母亲、妹妹和继父章男一家。1998 年 3 月,章男因病死亡,留有遗产。在对章男的遗产分割时,章男的弟弟丙也要求继承,因为“章男所有的两间房屋一直由其弟弟保管并居住,其弟弟还料理了章男的后事”。那么,对章男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应包括( )(A)章小女 (B)李女和乙 (C)甲 (D)丙 15 甲中年丧偶,一人将子女“乙、丙、丁” 三人拉扯成人。可是,在甲晚年生活不能自理时,在城市里生活的三个子女虽然都比

11、较富裕,但都不愿意赡养,与甲一起在农村生活的侄儿戊则担当起了赡养甲的责任。5 年后甲因病在医院死亡。甲的侄儿戊在医院看护甲,死亡后又为甲料理了后事。一切事情完毕之后,乙、丙、丁三人一起到戊家,感谢戊对父亲多年的照顾。但是,就甲遗留下来的四间房屋分割问题,三人与戊发生了争议。同时,三人之间也因遗产的分割问题发生了矛盾。下面哪些说法是合法的?( ) (A)戊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尽了多年的赡养义务,应分给他适当的遗产 (B)乙、丙、丁虽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于他们没有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C)无论如何,乙、丙、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分配给他们遗产 (D

12、)如果乙、丙、丁在戊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四间房屋分割,戊有权依法提起独立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6 刘某和洪某夫妇于 1956 年结婚,生育子女四个即儿子甲、乙,女儿丙、丁。由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承包山地、开办工厂,挣了一些钱,盖了两栋三层的楼房,购买了小汽车,还有 50 万元的存款。为避免日后子女们争夺财产,刘某和洪某夫妇立下书面的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为在山地承包、工厂经营活动中,甲付出的最多。不幸的是,甲因病于 1993 年死亡,留下未成年的儿子毛毛。而刘某和洪某夫妇则于 2003 年 6 月在承包山地的一次滑坡事故中,双双同时遇难死亡。针对刘某和洪某

13、夫妇的遗产“两栋三层的楼房”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毛毛代替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 (B)应由毛毛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D)毛毛作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无权继承 17 刘某和杨某因为经济纠纷,当日同时来到当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要求法官进行审判。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的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是( ) (A)法官认为必须经过起诉、受理阶段,不能即时进行审判 (B)法官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简便起见法庭笔录可以不记 (C)最后的判决中,法院在判决书上盖派出法庭的印章 (D)如果双方当事人当时要求调解,

14、法院也不能立即进行调解 18 关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B)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都是独立的诉讼程序 (C)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前置程序和辅助程序 (D)普通程序适用于所有法院,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19 甲企业系中国企业,乙公司系美国公司,丙公司系英国公司,甲企业与乙公司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公司欲向丙公司转让其在合营企业中的股汉,回答以下问题: 19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经甲企业同意后乙公司才可以转让股权 (B)经审批机构批准后乙公司才可以转让股权 (C)乙公司转让股权后,应向登记

15、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D)甲企业有优先购买权 20 甲企业提出购买乙公司的股权,乙公司与甲企业协商时提出的转让条件比较苛刻,甲企业明确表示不购买后,乙公司遂与丙公司协商,乙公司吸取与甲企业谈判失败的教训,向丙公司提出的转让条件比向甲企业提出的优惠,乙公司最后与丙公司达成转让协议,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协议的效力,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协议有效 (B)协议效力待定 (C)是可撤销协议 (D)协议无效 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38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项正确,大理寺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宋太祖是为加强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而设立的,但刑部依然存在,

16、但地位在审刑院之下,神宗时裁撤审刑院,恢复了大理寺和刑部的原有职能。刑部主要负责死刑复核、在押犯的申诉,以及官员的叙员、昭雪等事。御史台中分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台院执掌纠弹中央百官,参与大理寺的审判和审理皇帝交付的重大案件。殿院执掌纠察百官在宫殿中违反朝仪的行为和巡视京城及其他朝会、郊祀中的失礼行为。察院纠察州县地方官吏的违法行为。唐代时以“道”为监察区,每道设一名监察御史,称为巡按使,品级虽低,但权力极大,是皇帝监督地方的耳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39 条规定:“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

17、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利益受到损害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税务机关直接责任人员对纳税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 A 选项正确,B 选项不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70 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所称损失,是指因税务机关的责任,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利益遭受的直接损失。”根据该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等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所以 C 选项正确, D 选项不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3 条第 1 款规定:“税收的开征、

18、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根据该条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决定税收的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和补税,市政府无权决定免税。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3 条第 2 款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根据该条规定,A 选项的说法正确。该条规定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即

19、当然自始无效,而不是自上级机关撤销之日起溯及失去效力,所以 C 选项的说法不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84 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除依照本法规定撤销其擅自作出的决定外,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BD 选项说法均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186 条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

20、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适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因此 C、D 项中的“土地”、“房屋”应当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航空器的所有权、抵押权均适用航空器登记地国家的法律,因此 AB 为当选项。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不正确,提示是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其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承兑是付款人表示接受出票人的付款指示,统一承担付款义务而将此意思记载于汇票上的行为,故 B 选项正确;C 选项不正确,因为题干中付款人仅表示同意承担付

21、款义务,并没有实际付款;D 选项不正确,追索是在汇票被拒付后,持票人向汇票的出票人及所有的前手背书人行使索偿汇票上载明的金额的行为,故最终选择 B。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第 247 条的规定,治安联防队员不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刑讯逼供罪,但可构成刑法第 238 条的非法拘禁罪;轻伤结果可包含在非法拘禁罪中;直接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才转化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本案中李某系自己不慎摔死,属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据刑法第 238 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

22、人人身自由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直接适用此法条,可以选出 A 项。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 1条、第 3 条、第 4 条之规定,公诉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 B 错误,本题选 ACD。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A 选项的表述错误在于单位出具的被告人品行良好的书面意见,属于书证,而不是证人证言;根据刑诉解释第 149 条的规定,B 选项表述正

23、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8 条的规定,儿童可以作为证人,C 选项表述也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 141 条的规定,D 选项的错误在于,证人除了法定情形之外,才必须出庭作证。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 86 条第 (2)(3)项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

24、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存在不一致时,法院无权直接适用地方性法规,故 A 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当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不一致时,法院也无权优先适用部门规章,故 B 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而法院无权宣布地方规章因与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而无效,故 D 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3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

25、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故 C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51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诉解释第 36 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又以同一

26、事实和理由起诉的,法院不受理,但在本案中,市工商局撤销处罚决定后,又作出同样的处罚,此处罚实际上是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原告应当重新起诉,故 A 项是正确的;本案中,法院准予撤诉的决定并无不当或错误,因而不适用“申请再审”的规定,故 B 项是错误的;由于原告之前的撤诉申请已被准许,不存在可被撤销的理由,故 C 项是错误的;法院作出的准予撤诉的裁定已经生效,原告无权针对该项裁定提起上诉,故 D 项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继承权是自然人享有的重要民事权利之一,理论上一般将继承权分为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自

27、然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遗嘱的指定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是一种期待权。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具体权利,是一种既得权。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转化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被继承人死亡;第二,被继承人留有遗产;第三,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本题涉及主观意义上继承权的取得问题,其中有“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留有遗产”的条件出现。因此,回答继承人乙能否继承被继承人甲的遗产取得主观意义上继承权,就要分析乙是否对被继承人甲的遗产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 22 条的规定,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继承法第 27 条规定,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8、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乙是甲的惟一法定继承人,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即使遗嘱无效,乙也可以依法继承遗嘱涉及的财产 20 万元。但是,由于继承人乙对被继承人甲有故意杀害行为,根据继承法第 7 条的规定,继承人乙丧失对被继承人甲的遗产继承权。综上所述,继承人乙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转化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第三个条件“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不具备。因此,继承人乙对被继承人甲遗产的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实现,所以正确选项应是 C。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

29、继承法第 10 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乙是甲妹妹的孩子,不是甲的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乙不是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而戊 2 岁时来到甲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说明戊是甲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甲的配偶和亲生子女丙;丁,甲的父母、祖父母、已经出嫁的妹妹和未成家的弟弟等均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由此可见,只有乙不是甲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所以,A 选项是正确的,BCD 选项均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题中的章小女是被继承人的生子女

30、、李女是被继承人的配偶、乙与章男之间已形成了抚养关系,应视为章男的继子女,因此,章小女、李女、乙都是章男遗产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丙作为章男的弟弟也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属于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甲随母亲来到章男家时,已经成年,与章男之间没有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继子关系。根据继承法第 10 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针对章男的遗产,依法有权实际继承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章小女、李女、乙。所以,正确选项应是 AB。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

31、4 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财产。所以,选项 A 是正确的。而根据 继承法第 13条的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选项 B 是正确的,而选项 C 排斥了 “应当不分”的可能,因此是错误的。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如果他们取得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怎么办?继承意见第 32 条规定,对被继承人以外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 D 也是正

32、确的。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的问题。首先,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刘某和洪某夫妇书面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此,在遗嘱生效后,甲则有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两栋三层的楼房”的所有权。遗憾的是甲先于遗嘱人刘某和洪某夫妇死亡,因此,该遗嘱不生效。虽然甲有儿子毛毛,但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毛毛不能代替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两栋三层的楼房”。所以,选项 A 是不正确的。其次,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只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继承法第 11 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33、,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毛毛作为刘某和洪某夫妇的孙子女,不属于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作为刘某和洪某夫妇的子女甲的子女,在甲(毛毛的父亲)先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毛毛的祖父母) 死亡时,毛毛依法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他的父亲甲继承被继承人(刘某和洪某夫妇)遗产的份额。由于代位继承人只有毛毛一人,因此,毛毛有权独立地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B 选项是正确的,CD 选项是错误的。需要强调的是:毛毛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不是因为毛毛与乙、丙、丁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是因为被代位继承人甲

34、与乙、丙、丁有同等的继承权,而代位继承人只有毛毛一人。假设甲有两个子女毛毛和甜甜,那么,两个代位继承人则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甲的应继份额,也就是说,不管代位继承人数的多少,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一份遗产。最后,代位继承要求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假设甲对被继承人(刘某和洪某夫妇)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依法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毛毛则没有了代位继承权。不过,毛毛作为未成年人,如果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适当分给遗产。对此,继承意见第 28 条有明确规定,继承人(即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即代位继承人)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

35、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7 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所以选项 A 错误。第 24 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人笔录。所以选项 B 错误。如果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最后应该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而非派出法庭的印章。所以选项 C 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 2 条的规定: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理

36、,当即调解。所以选项 D 错误。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 ABCD。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2 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同法第 3 条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所以选项 A 是正确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简

37、易程序和普通程序都是独立的诉讼程序,如果对于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不服提起上诉,此时使用第二审程序审理,而非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所以“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前置程序和辅助程序”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普通程序适用于所有法院,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这正是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主要区别之一。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1 款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该款规定,ABC 三个选项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该款规定,D 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3、4 款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本题中,乙公司向丙公司转让股权的条件比向甲企业转让股权的条件优惠,因此转让无效,所以 D 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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