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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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 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一 38 题)(A)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B)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C)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D)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2 201

2、5 年 3 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38 题)(A)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B)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C)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D)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3 法国某公司依 1958 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一项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依据该公约

3、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38 题)(A)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该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B)该公约第 5 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4 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39 题)(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

4、(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5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39 题)(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6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

5、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38 题)(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7 俄罗斯公民萨沙来华与中国公民韩某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后因履约纠纷韩某将萨沙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萨沙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该套设备位于中国境内。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与

6、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38 题)(A)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B)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C)韩某只能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D)萨沙与韩某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俄罗斯法8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39 题)(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B)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D)

7、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9 蒙古公民高娃因民事纠纷在蒙古某法院涉诉。因高娃在北京居住,该蒙古法院欲通过蒙古驻华使馆将传票送达高娃,并向其调查取证。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39 题)(A)蒙古驻华使馆可向高娃送达传票(B)蒙古驻华使馆不得向高娃调查取证(C)只有经中国外交部同意后,蒙古驻华使馆才能向高娃送达传票(D)蒙古驻华使馆可向高娃调查取证并在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10 中国与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因审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国请求调取证据。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一 39 题)(

8、A)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B)中国不能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C)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中国公民取证,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D)甲国当事人可直接在中国向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11 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36 题)(A)委托方向另一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不限于用于司法程序的证据(B)中国可以相关诉讼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为由拒绝甲国调取证据的请求(C)甲国可以相关事项在甲国不能提起诉讼为由拒绝中国调取证据的请求(D)甲国外交代表在其

9、驻华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向甲国公民调取证据12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卷一 39 题)(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13 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 年卷一 37 题)(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

10、务(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14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37 题)(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D)甲公司申请

11、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 1 年内提出15 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37 题)(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16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

12、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一 39 题)(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7 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北京。双方未约定仲裁规则及仲裁协议适用的

13、法律。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一 79 题)(A)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提请所选仲裁机构解决的,应在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B)如当事人将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C)如仲裁协议有效,应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D)如仲裁协议有效,仲裁中申请人可申请更改仲裁请求,仲裁庭不能拒绝18 中国 A 公司与甲国 B 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 C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但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中国 A 公司依仲裁条款向 C 仲裁委提起仲裁,但 B 公司主张仲裁条款无效。根据我

14、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审查问题,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78 题)(A)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C 仲裁委无权认定,只有中国法院有权审查(B)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如 A 公司请求 C 仲裁委作出决定,B 公司请求中国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中国法院裁定(C)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中国法(D)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甲国法19 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78 题)(A)中国法院对该

15、纠纷具有管辖权(B)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C)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20 内地某中级法院审理一起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的商事案件,需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 79 题)(A)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有权要求该中级法院就其中文委托书提供葡萄牙语译本(C)该中级法院可以请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协助调取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D)在受委

16、托方法院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该中级法院司法人员经过受委托方允许可以出席并直接向证人提问21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79 题 )(A)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C)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22 大陆甲公司与

17、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一 82 题)(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D)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23 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

18、015 年卷一 79 题)(A)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 6 个月内审结(B)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 1 年后再次提出申请(D)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24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2009 年卷一 81 题)(A)案件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B)人民法院已承认了某外国法院就相同案件作出的判

19、决(C)双方没有关于司法管辖的协议(D)王某在本案中缺席且未给予合法传唤25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82 题)(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

20、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仲裁协议。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依据我国仲裁法可以仲裁,因其是财产关系而非人身关系问题。所以,A 错误。仲裁法解释第 7 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C 选项排除了除外的情况。所以,C 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13 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若对仲裁协议有效与否作出裁决,当事人有异议去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法院是不受理的。所以,D 错误。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

21、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所以,B 正确。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民事诉讼法第 283 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A 项错误。民诉解释第 545 条规定:“对临时仲裁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83 条规定处理。”B 项错误。该民诉解释第 544 条第

22、2 款规定:“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 项正确。该司法解释第 546 条第 2 款规定:“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D 项错误。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根据 1958 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 5 条第 1 款,法院应依被执行人的申请审查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是否存在不符,A 项错误。该公约第 5 条共列举了七种拒绝承认与执行的理由,该规定是穷尽性的,不存在其他可援引作为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情形,B 项正确。根据该公约第 5 条第 1 款,裁决所处理的事项不是当事人交

23、付仲裁的事项,或者不包括在仲裁协议规定之内,或者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法院可拒绝承认和执行;但交付仲裁的事项可与未交付仲裁的事项划分时,裁决中关于交付仲裁事项之决定部分可予承认与执行。C 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 (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国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所谓“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具体的是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D 项错误。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缔约国有义务相互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并应依照承认

24、与执行地的程序规则予以执行,但我国有两项保留:第一,互惠保留,即我国只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公约,所以 A错误,因为与申请人国籍无关;第二,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所作的裁决适用公约。对于针对非商事性争议所作的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执行,我国不适用公约。所以,B 项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而应该适用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所以,B 正确。公约缔约国的仲裁裁决须符合条件才可能在中国得到承认与执行,公约第 5条也规定了若干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因此我国并没有义务承认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

25、。所以,C 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73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人的营业所不一定是法人的住所。所以,D 错误。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事诉讼。民诉解释第 527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A 项错误。根据该司法解释第528 条,“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同时,代理涉外民事诉讼应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58 条的规定。依据该条第 2 款与第 3 款,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

26、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才能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可见,外国律师原则上不能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除非其符合该两款的规定。B 项错误。民诉解释第 529 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C 项正确。该民诉解释第 53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D 项错误。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代理和国际民商

27、事管辖。民诉解释第 528 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A项正确,B 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C 项表述中并未强调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如其选择违反了相关规定,则其选择也不被允许;同时,该条规定为

28、“书面协议选择”,而“明示方式选择”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其用语不准确。c 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533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D 项错误。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管辖和合同的法律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65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

29、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虽然当事人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但合同在中国领域内签订,同时诉讼标的物在中国境内,故中国法院有权管辖,A 项错误。根据该条,此类案件可以由合同签订地或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B 项正确,C 项错误。对于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41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对于可选择的法律,最

30、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 7 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不一定要与合同有实际联系,本题中可选择的法律并不仅限于中国法或俄罗斯法,D 项错误。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域外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67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只有受送达人所在国也为送达公约的缔约国,才考虑依

31、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A 项错误。依第 267 条的规定,(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B 项错误。依第 267 条的规定,(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采取使领馆途径送达,只针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C 项错误。依第 267 条的规定,(7)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D 项正确。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域外送达和域外取证。对于外国法院向在我国的受送达人送达,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不得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32、,A 项正确。使领馆途径送达无须外交部同意, C 项错误。对于向在我国的当事人取证,我国允许领事取证的方式,即外国驻华使领馆可直接向其在华的本国公民调查取证,但同样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不得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B 、D 错误。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域外取证。根据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 1、2 条,“每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关负责接收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关的请求书,并将其转交给执行请求的主管机关”。我国指定的中央机关为我国司法部,A 项正确。根据该公约 第 12

33、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拒绝执行请求书:(1)在执行国,该请求书的执行不属于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2)被请求国认为,请求书的执行将会损害其主权和安全。B 项错误。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中国允许外国在华进行领事取证,但仅限于向其本国国民取证,且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采取强制措施,C 项错误。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都不得在我国境内自行取证,D 项错误。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域外取证。依据海牙取证公约第 1 条第 2 款,委托方向另一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仅限于用于司法程序的证据,所以,A 错误。执行国不能仅因为其国内法已对该项诉讼标的的规

34、定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拒绝执行请求。所以,BC 错误。在域外取证时,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调取证据。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问题。申请承认的途径有二:(1)当事人直接向我国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A 正确,C 错误,C 当选。(2)由外国法院依照与我国的条约或互惠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要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须满足下列条件:(1)原判决法院有管辖权;(2)判决已经生效,所以 B 正确;(3

35、)诉讼程序要公正;(4)不存在诉讼竞合;(5)不违背执行地国公共秩序,所以 D 正确;(6)判决地国与执行地国之间存在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内地与台湾区际司法协助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 2 条的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A 正确,不当选。根据该规定第 1 条第 2 款的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B 正确,不当选。就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方式中,如受送达人居住在内地或送达时在

36、内地的,可直接送达。C 正确,不当选。若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的,可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时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所以 D 错误,当选。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本题出于 2011年,考查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但该规定已被 2015 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废止。因此,本题现根据 2015 年的新规定进行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 4 条的规定,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

37、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 A 正确。根据该规定第 17 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所以 B 错误。根据该规定第 10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被申请人的申请,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100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所以 C 错误。根据该规定第 20 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 239 条的规定,但

38、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有关身份关系的判决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39 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 2 年,所以 D 错误。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内地与香港间认可与执行判决的安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 6 条第 2 款的规定,申请人只有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才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所以,A 项要向两地法院提交中文译本错误。根据安排第 9 条的规定,根据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原审法院地的法律,管辖协议属于无效时的判决不能获得认可与执行,所以,B 错误。根据安排第 3 条第 5 款的规

39、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所以,C 错误。根据安排第 12 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所以 D 正确。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司法协助。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 3 条第 5 款: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效力条款的效力,所以 A 错误。根据 安排第 5 条第 1

40、 款的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所以 B 错误。根据安排第 15 条规定,当事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执行费或法院费用。所以 C 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 6 条第 2 款的规定,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所以 D 正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

41、题 2 分,共 80 分。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商事仲裁。仲裁法第 20 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A 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18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仲裁机构与仲裁地均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B 项正确。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4 版) 第 4

42、 条第 2 项,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C 项正确。该仲裁规则第 17 条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对其仲裁请求进行变更,被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对其反请求进行变更;但是仲裁庭认为其提出变更的时间过迟而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的,可以拒绝其变更请求。”D 项错误。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效力问题。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仲裁条款属于仲裁协议的一种)效力有异议时,可以找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审查认定。所以,A 错误。如果仲裁机构已经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当事人再向法院申请确认,法院不予受理。在此之前,法院有优先认定权。所以,B 正确。根据

4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18 条规定:“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但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和仲裁地均在中国,所以应适用中国法律,C 正确,D 错误。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管辖和侵权的法律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65 条的规定,财产权益纠纷中,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处的,可以由包括合同履行地等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在中国

44、设有代表机构,中国法院可以管辖,A 项正确。根据 民诉解释第 533 条,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的,中国法院可予受理。因此,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他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即便他国已经受理,我国仍可受理,BC 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44 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D 项错误。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内地与澳门之间的委托送达与调查取证。根据 2001 年最高院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

45、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 2 条,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 项正确。根据该安排第 4 条,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所附司法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B项错误。根据该安排,两地法院相互委托事项包括送达与调取证据,C 项正确。根据该安排第 19 条,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D

46、 项正确。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香港与内地之间的送达。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可直接送达。所以 A 错误。除非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否则诉讼代理人就有权代为接收送达文书。所以 B 正确。经授权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分支机构可以接受送达,所以 C 正确。使用公告送达的前提是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实行,公告期为 3 个月。除公告送达外的各种送达方式可同时使用,以最先送达者为准。所以 D 错误。2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司法协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

47、若干规定第 3 条的规定,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的,经该受送达人授权,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送达,所以 A 错误。根据规定第 3 条第 2 款的规定,采用其他规定的送达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所以 B 正确。根据规定第 5 条第 1 款的规定,邮寄送达应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所以 C 正确。根据规定第 5 条第 2 款的规定,自邮寄之日起满 3 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所以 D

48、错误。2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台湾地区判决的认可。2015 年最高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 14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A 项正确。该规定第 13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请求撤回申请的,可以裁定准许。”B 项错误。(根据 1998 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 14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应当允许。”

49、故司法部答案中,B 项正确。但该规定已经被 2015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废止,因该司法解释出台时间相对较晚,出题人可能未注意到此情形,仍按照旧的司法解释出题并给予答案。)该规定第 19 条规定:“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申请人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C 项错误。该规定第 9 条第 1 款规定:“申请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该判决真实并且已经生效。”D 项正确。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司法协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 15 条第 1 款的规定:(1)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是在被申请人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申请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作出的;所以,D 正确。(2)案件系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所以, A 正确。(3)案件双方当事人订有有效仲裁协议,且无放弃仲裁管辖情形的;(4)案件系人民法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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