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1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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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A 与 B 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 A 公司应于约定期内开立以 B 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凭证。A 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 B 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 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乙银行付款。对此,乙银行应该:( )(A)依照 B 公司的要求付款,而且不得拒绝(B)拒绝 B 公司的付款要求(C)可以付款,但必须取的 A 公司的同意后

2、付款(D)可以付款,但必须在取的开证行甲银行的同意后付款2 卖方开具远期汇票,通过银行向买方作承兑提示,买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再付款交单的方式称作:( )(A)远期付款交单(B)托收(C)承兑交单(D)承竞付款交单3 下列关于我国在信用证项下单证审查标准的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我国在信用证项下的单证审查采用的是“实质相符”标准(B)我国在信用证项下的单证审查采用的是“镜像 ”标准(C)在我国,银行应对单据的真实性作实质上的审查(D)UCP600 确立了单证一致的新标准:单单一致、单证一致,明确并不要求单据内容与信用证的规定或其他单据完全同一,只要不相矛盾即可4 下列有关国际贸易支付

3、结算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从信用性质上看,托收方式和信用证方式都属于银行信用(B)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相比,付款交单对卖方来说风险更大(C)在汇付和托收方式下,信用工具的传递与资金的转移方向是相同的,所以都是顺汇法(D)托收和信用证方式一样,银行只审查单据的表面一致性,不进行实质审查5 中国 A 公司与英国 B 公司签订了向英国出口农产品的合同,货物由中国海丰船运公司负责运输,付款方式为 DP(付款交单),由 A 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提出托收申请。托收行接到申请后委托英国 M 银行代收, M 银行向 B 公司进行了付款提示。其后,A 公司查实,B 公司未付款赎单即将货物提走。对于本案,下

4、列判断正确的是:( )(A)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在本案中有过错,应对未付款赎单承担责任(B)海丰船运公司在本案中有过错,应对无单放货承担责任(C) M 银行在本案中有过错,应对未付款赎单承担责任(D)依付款交单方式,银行只有在付款人承诺付款的情况下才能交单6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600)规定,自由议付的信用证的交单地点在:( )(A)开证行所在地(B)保兑行所在地(C)议付行所在地(D)指定银行及开证行所在地7 德国某公司(卖方) 与中国某公司(买方) 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 CIF(上海)(2010 年贸易术语通则) ,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

5、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后来,承运人的船舶遭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部单据,也得知货物全部灭失。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何者正确?( )(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因为其客户中国公司已无法得到其期待的货物,这是不可抗力可以免责(B)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C)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在付款赎单后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D)由于货物灭失,买方可以免除其付款责任8 下列有关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卖方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分别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

6、B)代收行不与卖方发生直接的委托关系,但是代收行与买方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C)买方开出汇票后,如果托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则其有义务向买方付款,因此托收依靠的是银行信用(D)卖方作为托收行的委托人,同样与代收行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9 我国甲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澳大利亚乙公司进行国际货物贸易,双方决定采用托收方式进行结算,乙公司出具了汇票,并向其所在地 A 银行提出托收申请,托收行接到申请后委托其在我国的代收行 B 银行代为办理收款事宜,代收行向我国甲公司进行了付款提示,我国甲公司付款后,托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款项。下列有关该托收国际支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与 A 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7、B)乙公司与 B 银行之间同样属于委托关系,B 银行与 A 银行均为乙公司的代理人(C) B 银行与甲公司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如付款人拒绝付款,B 银行不能强行要求其付款(D)如乙公司开立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这种托收被称为跟单托收10 根据 UCP600 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如果信用证未注明其是否可撤销,则视为不可撤销(B)兑付 (honour)概括了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信用证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相关的行为(C)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人行为,是对受益人的融资,即预付或承诺议付,从而取消了 UCP500 中“支付对价”的表述(D)

8、相符的交单是强调要与信用证条款、适用的惯例条款及国际银行标准实务相符11 加拿大甲公司(卖方) 与中国乙公司(买方) 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向 A 银行申请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B 银行为保证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时间为 2008 年 4月 10 目前,而甲公司由于货源上的原因,最早要到 2008 年 4 月 5 日才能备齐货物并装船付运。甲公司致电乙公司请求修改信用证,乙公司表示同意。甲公司获得装船日期为 4 月 15 日的提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乙公司未将信用证修改的情形通知开证行 A,甲公司可以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装船日

9、期的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B)如果开证行接受了装船日期的不符点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能以此免除保证责任(C)如果乙公司已将信用证修改的情形通知开证行 A,但未征得保证人 B 的同意,保证人只在原保证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D)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12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号)的规定,下列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A)开证行可以作为转让行转让信用证(B)保兑信用证由保兑行与开证行共同负责,但开证行仍然承担首先付款责任(C)可转让的信用证必须在信用证上注明“可转让 ”的字样(D)第二受益人的交单必须经过转让行13 中国甲公司(卖方

10、) 与德国乙公司(买方) 签订水果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有效期至 8 月 20 日。后来中国卖方要求德国买方将有效期延长至 8 月 30日,买方同意,但是忘记将有效期延长的消息告知银行。甲公司于 8 月 22 日向银行议付,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A)银行可以在 9 月 4 日向甲公司发出拒付通知(B)银行应进行议付,因为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表面相符(C)银行不应进行议付,因为已经过了议付的有效期(D)银行应进行议付,因为乙公司已经修改了信用证的议付期限14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发生时,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A)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的

11、规定不符(B)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D)发票与提单不符15 2010 年 10 月,中国某进出口甲公司与丹麦乙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进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价格条件为 CIF,由丙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中国甲公司发现这批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的质量要求不符,遂请求银行不要议付,而乙公司提交的议付单据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不向乙公司议付,因为乙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B)甲公司可以向丙公司索赔(C)甲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D)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索赔16 2009 年初,甲国

12、X 公司(卖方)与中国 Y 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Y 公司向中国某银行申请开出了不可撤销信用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Y 公司派驻甲国的业务人员了解到,该批货物很可能与合同严重不符且没有价值,于是紧急通知 Y公司总部。Y 公司随即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Y 公司须证明存在 X 公司交付的货物无价值或有其他信用证欺诈行为的事实,其要求才可能得到支持(B)开证行如发现有信用证欺诈事实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C)只有在法

13、院确认国外议付行尚未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D)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申请后,须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17 修帕公司与维塞公司签订了出口 200 吨农产品的合同,付款采用托收方式。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维塞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该批农产品全部变质。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托收行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修帕公司承担责任(B)当维塞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C)代收行应无延误地向托收行通知维塞公司拒绝付款的情况

14、(D)当维塞公司拒绝提货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下列情形属于信用证欺诈的有哪几项?( )(A)以伪造、变造或具有欺骗性陈述的单据欺骗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货款的行为(B)开立假信用证或设置“软条款”信用证骗取货物或履约保证金的行为(C)受益人串通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使之签发有欺骗性内容的单据,以骗取货款(D)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虚构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买卖合同关系共同欺诈银行19 下列哪些是作为国际融资担保方式的备用信用证的特点?( )(A

15、)保证人是银行(B)贷款人出具信用证要求的违约证明时,保证人即向贷款人付款,并不需要对违约的事实进行审查(C)开证行作为保证人承担第一位付款责任,而不是次位债务人(D)它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难以执行,对担保人通常只具有道义上的约束力20 甲公司向美国乙开证行发出通知,说明汇票上存在欺诈,而乙开证行兑付了汇票。乙开证行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乙开证行应对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因甲公司已通知了乙开证行汇票上存在欺诈(B)只要单证表面相符,并构成善意行为,乙开证行不负任何责任(C)乙开证行接到甲公司的通知后应立即禁止款项的兑付(D)乙开证行无权禁止款项的兑付,只有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

16、禁止款项的兑付21 根据 200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几项属于信用证欺诈原则的例外,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 )(A)受益人伪造单据或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但是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善意地进行了付款(B)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但是开证行或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的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或者第三方串通提交假证据,而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D)受益人向开证申请人交付的货物没有价值,但议付行已善意地进行了议付22 中国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购买成套机器设备,双方约定 CIF 价格,并采用信用证方

17、式付款。2007 年 9 月 10 日,买方中国甲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上载明 2007 年 9 月 25 日之前卖方乙公司要将机器设备装船发运。2007 年 9 月 27日,日本乙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与信用证表面相符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该批成套机器设备由某船运公司的“远洋号” 运输。但是,买方中国甲公司查明当时 “远洋号”尚在非洲运货,提单系日本乙公司与承运人串通伪造。中国甲公司决定采取措施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A)中国甲公司可以待银行向日本乙公司付款后,以单据系伪造为由拒绝向银行付款(B)日本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中国甲公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18、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C)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D)中国甲公司也可以以基础交易欺诈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将与案件有关的开证行、议付行或者其他信用证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列为第三人23 中国 A 公司从法国 B 公司进口一批工艺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

19、。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B)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C)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货物(D)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能解除整个合同24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牛肉的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品质为三级,信用证支付。交货时甲公司因库存三级牛肉缺货,便改装二级货,并在发票上注明货品二级,货款仍按原定三级货价格计收。在办理议付时,银行认为发票注明该批货物的品质与信用证规定的三级品质不符,因而拒绝收单付款。乙公司认为该货有特殊用途,因而不能接受甲公司所交的二级货,并主张甲公司应承担未按合同

20、规定交货的责任。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B)甲公司所交货物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甲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C)银行不应拒绝收单付款(D)本案信用证的受益人为日本乙公司25 中国开运公司与英国美乐公司订立了一份从中国出口食品合同,规定 2008 年 6月至 11 月每月平均交货 20 公吨,即期信用证支付,并规定,货物装运前由出口口岸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书,作为议付不可缺少的单据之一。6 月至 8 月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9 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至 10 月 8 日才实际装船,在托运人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承运人签发了装船日期为 9 月 30 日的提

21、单,但送银行议付的商检证书中填写检验日期为 10 月 8 日。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对这批货物拒付货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银行拒付货款有道理,因为商检证书写明的检验日期与装船日期不符(B)本案的开证申请人应为美乐公司(C)银行拒付没有道理,银行只负表面责任,单证相符就应付款(D)本案承运人倒签了提单,是对收货人的欺诈行为26 中国高新农业公司与日本木松株式会社签订了出口大蒜的合同,付款方式为付款交单(DP)。提单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营口分公司签发。高新农业公司将单据交给托收行中国银行营口分行,委托其向买方收取货款,营口分行又委托代收行日本某商业银行代收款项。日本商业银行通知收货人

22、拿钱到该银行赎单。现假设木松公司经理到银行承兑后即将提单拿走,提取货物后也未付款。请问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高新农业公司可以直接对日本商业银行起诉,要求其承担违反托收指示的赔偿责任(B)因为高新农业公司是营口分行的委托人,营口分行又是日本商业银行的委托人,所以可以视为在高新农业公司和日本商业银行之间有合同关系(C)高新农业公司只能委托营口分行向日本商业银行追究责任(D)如果木松公司不付款,营口分行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27 根据 1995 年国际商会修订的托收统一规则关于银行免责事项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A)代收行对承兑行签名的真实性以及签名人是否有签署承兑的权利概

23、不负责(B)代收行应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以及签名人是否有签署承兑的权利作实质审查(C)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D)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银行有义务作出拒绝证书28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如果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完成对指定银行的交单义务,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开证行应予承付?( )(A)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B)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C)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承兑,指定行承兑但到期不付款(D)信用证规定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

24、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关于除外情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B)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C)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D)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30 甲公司使用了非法手段制造的假信用证,乙公司在信用证中注明“货物样品先寄开证申请人认可” ,丙公司出具不是由合法的签发人签发的提单来获得信用证下付款,丁公司以保函换取了与信用证相符的提单后到银行申请付款。对于上述四种情形,下列说法当中正确的是:( )(A)只有甲公司是信用证欺诈(B)甲、

25、乙公司都是信用证欺诈,丙、丁不是(C)甲、丙、丁公司是信用证欺诈,乙不是(D)甲、乙、丙、丁公司都是信用证欺诈31 中国百利公司与日本万菱公司签订了向日本出口工艺品的合同,付款方式为DP(付款交单)。提单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大连分公司签发,签发后提单交发货人,按 DP 付款方式,发货人把提单交到中国银行大连分行(托收行),大连分行委托日本某商业银行(代收行) 代收,由该商业银行通知收货人,收货人以该银行付款赎单。现假设万菱公司未付款赎单即将货物提走。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日本商业银行在本案中有过错,应对未付款赎单承担责任(B)承运人在本案中有过错,应对无单放货承担责任(C)依付款交单

26、方式,银行只有在付款人承诺付款的情况下才能交单(D)代收行在本案中无过错31 法国某公司(卖方) 与中国某公司(买方) 在上海订立了买卖 100 辆汽车的合同,每辆 CIF 上海 30000 美元(Incoterms 2010),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09 年 12 月马赛港交货。2009 年 11 月 15 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 300 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5 年 12 月 20 日,卖方将 100 辆汽车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

27、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 300 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 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 30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问答以下题。32 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卖方?( )(A)货物运抵上海港时(B)货物在马赛港越过船舷时(C)货物在上海港越过船舷时(D)货物交到买方的手中时33 如买方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在支付上正确的做

28、法是:( )(A)法国的议付行审查单证相符,应付款(B)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如果审查单证相符,也应付款(C)买方得知所购货物灭失,可不付款给开证行(D)买方得知所购货物灭失,应及时通知开证行,开证行可以拒付34 对货物的灭失,应该:( )(A)由中国某公司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B)由中国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投保了一切险(C)由中国某公司向法国某公司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D)由法国某公司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35 如果中国某公司和法国某公司约定关于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则:( )(A)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

29、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上海法院应受理(B)如果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C)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D)如果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上海法院应受理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 1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 8 条的规定,保兑信用证的开立,对于保兑行而言,其所承担的责任相当于其本身开立的信用证,也

30、就是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等的第一付款人的责任。【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托收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采跟单托收时,根据托收业务中委托时交付单据的条件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交单方式,即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在付款交单中,根据付款时间又可以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卖方开具远期汇票,通过银行向买方作承兑提示,买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再付款交单的方式叫做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是指卖方开具远期汇票通过银行向买方作承兑提示,买方承兑后即交付单据,等汇票到期时再付款的方式。故选 A。【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

31、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6 条第 1 款明确了我国在信用证项下单证审查采用“严格相符”标准,而非“实质相符”标准,但在措词上并未采用“严格相符”的表述,而是援用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表面上相符”的表述;“表面上相符”标准并非“镜像”标准,而是允许单单之间、单证之间细微的、不会引起理解上歧义的“不完全一致”。因此,应选择 D 项。【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托收方式属于银行信用;B 付款交单对买方来说风险更大; C 在托收方式下,信用工具的传递与资金的转移方向是相反的,属于逆汇法;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B

32、公司未付款赎单即将货物提走,说明承运人无单放货,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托收行并无过错,A 项错误,B 项正确。代收行的义务是汇票提示、及时通知、按照指示书的要求交单,本案中代收行无过错,C 项错误。在付款交单方式中,卖方的交单以买方付款为条件,即代收行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付买方,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这是 UCP600 中的新规定,按原来 UCP500 的规定,自由议付的信用证其交单地点为开证行所在地,但新修订的 UCP600 中对自由议付信用证的交单地点的规定增加了一项,即指定银行所在地,所以,对于自由议付的信用证,其交单地点为指定银行

33、及开证行所在地,所以,本题应选 D 项。【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信用证的独立性要求银行只以“单证相符”“单单一致”为付款条件,付款与基础合同无关,故 A 错误;根据 2010 年通则, CIF 术语下,风险从装上船后开始转移,故风险由买方负担,同时,CIF 中包括成本运费和保险费。如果买方没有特殊要求,卖方只有义务投保海运最低险(平安险),本案中没有提及特殊要求,只能是平安险,但平安险的范围也包括运输工具搁浅触礁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就货物的灭失买方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托收关系中,卖方与

34、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时,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所以 A 项正确,D项错误。B 项也是错误的,因为代收行与买方也无直接的法律关系。C 项中,“买方开出汇票后,如果托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则其有义务向买方付款”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托收行依靠的是银行信用,而是因为“承兑”是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承诺,所以银行有义务支付经其承兑的汇票,所以C 项错误,托收依然是商业信用。【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托收是指由收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

35、货款的结算方式。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托收行必须按照托收指示书中的规则和依国际规则行事,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尽管托收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代收行又是托收行的代理人,但在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不能起诉代收行,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对托收票据的付款责任。综上可以看出,A 、C 两项为正确选项,B 项认为托收行和代收行均为委托人的代理人的说法是错误的。D 项中描述的托收被

36、称为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因此,D 项正确。本题应选 B 项。【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修订后的 UCP600 第 2 条的规定,其取消对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划分,明确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故 A 错误;而 UCP600 中新增的条款有银行日、保兑、兑付交单等,兑付是概括了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信用证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相关的行为,所以 B 项正确;C 项也是UCP600 对 UCP500 的修改,UCP600 中取消了 UCP500 中“支付对价”的表述,明确议付是对

37、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并明确是对受益人的融资即预付或承诺议付,C 也正确;D 项根据 UCP600 的第 15 务规定,也是正确的,所以本题答案为A 项。【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 条,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做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点时,受益人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 D 项正确,A 项错误。根据该规定第 16 条,保证人以开证行或者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未征得其同意为由

38、请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 B 项正确。根据该规定第 17 条,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对信用证进行修改未征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只在原保证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和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后,其承担的责任就相当于本身开证。所以 B 不正确。根据 UCP600 第 38 条(b)可知 ACD 均正确,所以,本题选择 B 项。【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银行的审单期限不得超过从其收到单据的翌日起算 7 个银行工作日,所以 A 错误。

39、受益人应在信用证到期日之前议付,超过议付的有效期,银行将不进行议付。由于买方没有把有效期延长通知银行,因而有效期仍是 8 月 20 日,甲于 8 月 22 日议付,银行将不进行议付。所以 BD 错误,C 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有审单的义务,要坚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这里的单据包括提单、发票、保险单、汇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质检证明等。本题中 D 项即属于“单单不一致”。另外,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规定的“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信用证交易独立于基础合同关系,故不能以基础

40、合同的履行情况等拒付。银行只能根据单单是否一致,单证是否一致来决定付款还是拒付。故 D 项为银行可拒绝付款的情形,ABC 项为银行不能拒绝付款的情形。【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不正确,依 UCP600 的规定,银行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或影响,不负责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等,因此只要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银行即应办理议付。选项 B 不正确,本案货物是内在质量问题,而非运输途中造成的,所以不应找承运人丙公司索赔。选项 C 不正确,本案货物是内在质量问题,不是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造成的。选项 D 正确,本案的内在质量问题应由发货人乙公司负责。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

41、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8 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一)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二)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三)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四)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第 9 条规定:“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本规定第八条的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故 B 正确;第 12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

42、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中止支付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故 D 正确;根据第 11 条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需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存在本规定第 8 条的情形。故 A 正确;第 10 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四) 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故 C 错误。所以本题答案为C。【知识模块】

43、 国际经济法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银行必须依托收指示书中的规定和依本规则习惯行事,如由于某种原因,某一银行不能执行其所收到的托收指示书的规定时,必须立即通知发出托收指示书的一方。在选项 A 中,无论何种情况,只要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即承担损失,未考虑到例外情况。代收行与委托方无委托关系,也不存在合同关系,代收行只有收款义务以及在特殊条件下的通知义务。遭到拒付时,银行应不延误地履行通知义务。故 C 正确。除非托收指示书上有明确指示,在遭到拒付时,银行没有做成拒绝证书的义务。故 B 项错误。银行没有义务对跟单托收有关的货物采取任何措施,包括货物的存仓和保险

44、一即使对此有专门的指示。银行只有在其事先同意时,并在同意范围内才采取这些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指示方负担。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广义上的信用证欺诈,按欺诈行为实施的主体不同来划分,可分为受益人的欺诈、开证申请人的欺诈以及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的共同欺诈。其中 AC属于受益人欺诈,BD 分别属于开证人的欺诈以及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的共同欺诈。【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

45、析】 备用信用证是指担保人(开证银行)应借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开出备用信用证,当贷款人向担保人出示备用信用证和借款人违约证明时,担保人须按该信用证的规定支付款项。和传统意义的保证相比,备用信用证有如下特点:(1)备用信用证的保证人是银行;(2)贷款人出具信用证要求的违约证明时,保证人即向贷款人付款,并不需要对违约的事实进行审查; (3)开证行作为保证人承担第一位付款责任,而不是次位债务人;(4)在借贷协议无效时,开证行仍须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备用信用证独立于国际借贷协议这一基础交易。D 项错误,该表述是意愿书担保方式的特点。【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20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银

46、行对信用证具有审单的义务,审单时只需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可。D 项实际上是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表述,即在承认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原则的同时,也应当承认有例外情况。如果在银行对卖方提交的单据付款或承兑以前,发现或获得确凿证据,证明卖方确有欺诈行为,卖方可请求法院向银行颁发禁止令,禁止银行付款。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首先是在美国法院的判例中提出来的。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也有对信用证欺诈及补救办法的成文法规定。此外,在英国、加拿大、新加坡、法国等国的法院判例也表明承认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

47、规定第 8 条列举了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情形:(1)受益人伪造单据或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2)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3)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证据,而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4)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0 条列举了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情形,但是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1)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2)开证行或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3)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4)议付行善意进行了议付。所以,此题

48、 AB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22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由于银行仅负表面审查单据的义务,所以当卖方日本乙公司提交与信用证表面相符的单据时,银行应付款,银行对卖方所交单据的真伪性免责。所以一旦银行基于单证相符、单单相符而付款,开证申请人中国甲公司无权以单据系伪造为由拒绝向银行付款。所以 A 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9 条,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信用证欺诈的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所以 B 项正确。规定第 13 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

49、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裁定。”所以 C 项错误。除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下款项外,买方中国甲公司也可以基于其与日本公司的买卖合同关系维护其利益,规定第 14 条规定:“当事人以基础交易欺诈为由起诉的,可以将与案件有关的开证行、议付行或者其他信用证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列为第三人;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也可以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经济法23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或任何其他合同之外的交易,开立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但银行与买卖合同无关,也不受其约束。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只要单单相符、单证一致,银行就必须付款。因此,A 项错误,B 项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当一方违反分批履约义务,另一方宣布解除合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对该批货物宣布无效。也就是说,对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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