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21 题,单选)(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 1215 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 1830 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 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 5 年卷一 20 题,单选)(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B)人民可
2、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1954 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3 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 年卷一 21 题,单选)(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基础(B) 1787 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C) 1918 年苏俄宪法和 1919 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D)行政权力的扩大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4 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1 题,单选)(A
3、)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B) 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C)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5 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2010 年卷一 18 题,单选)(A)1988 年宪法修正案(B) 1993 年宪法修正案(C) 1999 年宪法修正案(D)2004 年宪法修正案6 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0 年卷一 19 题,单选)(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C)宪法规定了完善
4、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7 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5年卷一 21 题,单选)(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8 综观世界各国成文宪法,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大部分。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21 题,单选)(A)
5、世界各国宪法序言的长短大致相当(B)我国宪法附则的效力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两大特点(C)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一般规定在序言之中(D)新中国前三部宪法的正文中均将国家机构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9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 年卷一 21 题,单选)(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B) 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作为 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10 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
6、不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2 题,单选)(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宪法没有附则11 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22 题,单选)(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12 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
7、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22 题,单选 )(A)该条文中两处“ 法律” 均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宪法只能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下位法才能发挥它的约束力(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只是针对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而言的(D)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13 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3 题,单选 )(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
8、和国的所有领域(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14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 年卷一 23 题,单选)(A)国家财产主要由国有企业组成(B)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C)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D)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关于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9、 60 题,多选)(A)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B)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法发展的潮流(C)通过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逐步成为宪法发展的方向(D)寻求与国际法相结合成为宪法发展的趋势16 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60 题,多选)(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17 依法治国是社会
10、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3 年卷一 59 题,多选)(A)落实宪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B)建立和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C)建立以司法独立为基础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D)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社会政治经济管理中确立 “法律中心主义”的观念18 关于如何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59 题,多选)(A)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B)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提供条件和保障(C)完善权
11、力配置,恰当地建构各种权力关系(D)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扩大公民权利19 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2011 年卷一 59 题,多选 )(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20 关于宪法表现形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62 题,多选)(A)宪法典是所有国家宪法结构体系的核心,均具有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的特征(B)宪法判例主要存在于普通法系
12、国家,这些国家具有“遵从先例” 的司法传统(C)宪法判例在美国只能通过联邦最高法院新的宪法判例才能推翻(D)宪法判例在英国有着调整英王、议会、内阁之间关系的决定性作用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于 2016 年 1月 1 日起实施。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61 题,多选)(A)该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树立宪法的权威(B)宣誓场所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C)宣誓主体限于各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D)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宣誓的仪式由最高法院组织22 根据宪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哪些
13、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62 题,多选)(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重要的国家机关(C)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23 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60 题,多选)(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24 我国宪法规定了“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的原则。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14、2016 年卷一 91 题,不定项)(A)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并且属于人民(B)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仅体现在直接选举制度之中(C)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为前提(D)“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贯穿于我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领域25 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一 94 题,不定项)(A)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B)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C)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D)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26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一系列规定中。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
15、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2 年卷一 89 题,不定项)(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C) 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27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卷一 95 题,不定项)(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6、(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故 A 项称“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正确。只要存在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就是成文宪法。比如,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但这并不意味着成文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比如我国现行宪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外,还有 4 个宪法修正案。故 A 项“只有一个书面文件”的说法
17、错误。1215 年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而英国宪政乃世界宪政之母。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1215 年大宪章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一部分(尽管只有开始的数句、中间三条条文以及结束语仍然有效,其余条文都已被废除)。总之,B 项正确。法国 1830 年宪法是在 1830 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的,故属于协定宪法,C 项错误。从实质意义上理解,不管其形式如何,也不管其是否具有最高效力,只要是规定国家最重要最根本问题并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的,均属于宪法。从这个意义理解的宪法,可能有成文形式,也可能没有成文形式;可能有最高效力,也可能没有。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
18、对此意义上的宪法的分类。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故其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权力形态。制宪权与修宪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故 A 项“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 国家权力”说法。人民是制宪主体。人民可以直接参与制宪过程,比如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故 B 项对。宪法的通过人数,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甚至规定要通过全体投票、全民公决的方式批准。C 项仅考虑我国宪法制定实践,不全面,故错误。1954 年宪法通过后,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形式公布。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近代意义上宪法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基础。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故 A 项说法正确。尽管 17、18 世纪自然法学派提出的社会契约论可以说是成文宪法思想的重要渊源之一,但 1787 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才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故 B项说法正确。1917 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918 年制定了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苏俄宪法。这是一种新型的现代宪法。1919
20、 年德国魏玛宪法落实社会国原则的理念于宪法条文,保障人民所享有的社会福利及基本权,并率先将基本国策入宪。故 C 项说法正确。行政权力的扩大不是我国宪法发展的趋势。故 D 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 54 条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据此,临时约法仅为临时宪法,并非“正式颁行的宪法”,故选项 A 说法错误。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是国家设有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但是,根据临时约法,“临时大总统副总
21、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因此,临时约法尽管设立临时大总统,但不采行总统制,故选项 B 说法错误。临时约法实采责任内阁制。一般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故选项 C 说法正确,应选。根据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但“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
22、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别以法律定之”。综上所述,参议院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审判权。故临时约法采行三权分立。选项 D 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2004 年宪法修正案第 23 条在宪法第 14 条增加 1 款,作为第 4 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发展首先要体现宪法的基本原则,即宪法规定了法律体系的基本性质与目标。宪法作为法律体系的
23、核心,奠定了法律体系发展的基本目标。故 A 项正确。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统一的、有机的整体,一切法律、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以宪法为基础,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因此,宪法提供了立法的统一基础。故选项 B 正确。宪法仅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和重大问题,具体的问题由普通法律调整。宪法不可能规定“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故 C 项表述错误。宪法第 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
24、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第 89 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 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第 99 条第 2 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 104 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
25、免”第 108 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宪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立法法关于法律冲突解决机制,只是上述规定的具体化而已,故 D 项表述正确。选项 A“基本目标”、选项 B“统一基础”、选项 D“基本机制”的表述,与宪法的根本法特征相一致,而选项 C“完善的”、“具体”的表述与宪法的根本法特征不一致。【知识模块】 宪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等
26、综合因素。故 A 项对。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已经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故 B 项对。宪法性法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法律;二是在成文宪法国家,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C 项仅考虑到成文宪法国家,未考虑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性法律,故错误。在有些成文宪法国家(如美国),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作出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故 D 项对。【知识模块】 宪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世界各国的宪法序言长短不一,故 A 项错
27、误。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故 B 项错误。宪法序言的内容,各国之间虽然也有不同,但大致包括国家的斗争历史,制宪的宗旨、目的和指导思想,国家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等。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一般不规定在序言之中,故 C 项错误。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部宪法是将国家机构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现行宪法则改变了前几部宪法的结构,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提到国家机构之前。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宪法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四)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第 8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28、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宪法明确规定了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故 A 项错误。宪法第 64 条第 1 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据此,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制度,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制定制度,故 B 项错误。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就附则的名称而言,有称暂行条款者,有称过渡条款、最后条款、特别条款、临时条款者,也有直称附则或附录的。无论名称如何,都属
29、于附加条款的范畴。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文本的修改,并非宪法附则,故 C 项“(宪法修正案)作为宪法的附则”的表述错误。宪法第 111 条第 1 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据此,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现行宪法第 13 自然段指出:“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0、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据此,选项 A 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括:“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据此,选项 B 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中不存在“附则”,故选项 D 正确。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该与一般条文相同。但是,其法律效力还有两大特点:一是特定性,即附则只对特
31、定的条文或事项适用,有一定的范围,超出范围则无效;二是临时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时间或情况适用,有时间限制,一旦时间届满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其法律效力自然应该终止。总之,选项 C 说法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基础法,其他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因而宪法规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故 A 项表述正确。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法院不能直接适用宪法审理案件,故不存在宪法判例。故 B 项 “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判例”的表述错误。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宪法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一种。法律规范是指由
32、国家制定或认可、表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则。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有两大特点:一是调整的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通常是国家或国家机关。因此,可以将宪法规范定义为:宪法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故 C 项正确。我国宪法第 42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6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两款规定将权利型规范与义务型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此为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故 D项正确
33、。【知识模块】 宪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的“法律”通常指法的一般特征,即具有一般性、规范性、抽象性、强制性等。“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据此,A 项错误。宪法也可以直接实施,故 B 项错误。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既针对立法,也针对行政和司法,故 C 项错误。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对违宪行为进行制裁,故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宪法适用于全体中国公民,定居在国
34、外的中国公民(即华侨) 也适用我国宪法,受中国宪法保护。我国现行宪法第 50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故 A 选项说法正确。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宪法的空间效力都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所决定的,也是由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所决定的。故 B 选项说法正确。宪法之所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是宪法具有正当性基础,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故 C 选项说法正确。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其效力范围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活动。故 D 选项“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的表述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35、 宪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73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既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渔场等自然资源,也包括银行、铁路、航空、公路、港口、海洋运输、邮电通讯、广播电台、企业资产等;既包括军事设施、水库、电站等,也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学事业、体育设施和文化古迹、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等。故 A 项错误。 宪法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故 B 项正确。该条第 2 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据此,C 项错误
36、。 宪法第 7 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D 项“国营”字眼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宪法在组织配置公共权力的同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日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首先表现为:(1)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权利的规定。不再局限于只规定政治权利和自由权。(2)宪法对社会权利的规定。社会权利一般指公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之外的其他基本权利,各国对社会权利
37、的规定范围也不尽相同,但核心内容是家庭、婚姻、劳动时间以及雇主与劳动者的关系和社会保险。宪法强调公民的社会权利及利益不得放弃。(3)对环境权的规定。更多的国家对环境保护作了专门规定,以有效治理工业化带来的环境问题,环境权成为一项新的公民基本权利。(4)强调权利的保障。设定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对权利的实现规定保障措施已成为较为普遍的趋势。故 A 项正确。随着宪法是法律而不仅仅是政治宣言观念的普及,各国纷纷建立宪法保障制度,设立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其中采用宪法法院又是它的主流。规定宪法最高的法律地位、严格设定宪法的修改程序、明确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维护和遵守宪法中的责任等保障手段
38、为各国宪法广泛采用。故 B 项正确。行政权力扩大是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方面的发展。宪法对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大致有三权分立制和议行合一制两种。近代宪法时期两种模式下的行政权都没有处于国家权力的核心地位,现代宪法时期行政权扩大的表现为:(1)行政权干预立法权;(2)紧急命令权; (3)行政机关经委托享有一定立法权。故 C 项“弱化行政权力”的表述错误。二战以来迅速发展的全球化趋势和经济一体化使得宪法发展也呈现出国际化趋势,表现为:(1)对国际法直接承认和接受,一改近代宪法基于主权观念而对国际法采取的保留态度;(2)随着战后传统主权观念的变化,并基于国际合作的需要,宪法对国家主权进行了有条件的限制
39、;(3)人权是国际法的重要领域,围绕人权问题签署了许多公约。许多国家加入人权公约,体现了公民基本权利领域的国际化趋势;(4)从宪法的国际化趋势实现方式来看,从主要依靠政治手段直接接受国际化演进到现在主要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由国家采取有关措施来顺应国际化趋势。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 13 条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该条修正案是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效力所作的修改,不是就我国经济制度的规定所作的修改。而且题干也指出:“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
40、了专门规定”,而选项 A 表述的是宪法第 5 条。总之,选项 A 说法错误,不应选。1993 年宪法修正案第 7 条规定:“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修改为: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故 B 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由历次宪法修正案可知,选项 C 说法正确,应选。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 15 条规定:“宪法第八条第一款: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41、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故 D 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宪法第 5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
42、会主义法治国家。”据此,A 项正确。宪法是根本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故 B 项正确。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
43、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从上述论述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并不以司法独立为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摘自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但是,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并不以司法独立为基础。故 C 项 “以司法独立为基础”的表述错误。要实现司法高效,须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技;要实现司法权威,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
44、信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这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故 D 项说法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在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
45、系与机制。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故 A、B 、C 项均应选。国家权力是维系社会共同体、维护公共秩序的力量,还是参与甚至主导社会变革进程的力量;国家权力是法的必要支持、背后力量和效力基础。而且,保障公民权利也依赖于国家权力。因此,权力制约原则,不是缩小国家权力范围,而是使权力服从法律。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19 【正确答案】
46、 A,B,C【试题解析】 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制约。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中体现为:(1)宪法规定了人民对国家权力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如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等。(2)宪法规定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内部不同的监督
47、形式。如宪法第 135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根据上述阐释,选项 A、B、C 应选。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并没有赋予人民法院对法律的合宪性审查权,故选项 D 说法错误,不应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20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宪法典,比如英国就不存在统一的宪法典。故选项 A“宪法典是所有国家”的表述错误。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在普通法系国家,根据“先例约束原则”,最高法院及上级法院的判决由于是下级法院审理同类案
48、件的依据而成为判例。同时,根据普通法原理,法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就有关宪法问题作出的判决自然也是宪法的表现形式之一。故 B 项正确。在美国,宪法判例除通过联邦最高法院新的宪法判例推翻外,还可通过宪法修正案予以推翻,故 C 项“只能才能”的表述错误。英国法院具有实际上的解释宪法权,因此宪法判例在英国具有“决定性作用”。故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故 A 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 8 条第 2 款规定:“宣誓场所
49、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故 B 项正确。该决定第 1 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据此,C 项错误。该决定第 6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分别组织。”据此,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2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