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关于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25 题,单选)(A)全国性法律一般情况下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C)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D)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反映的是澳门
2、特别行政区同胞的意志2 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6 题,单选)(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3 某乡政府为有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作出了下列规定,其中哪一规定是
3、合法的?(2016 年卷一 26 题,单选)(A)村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由乡政府审议(B)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报乡政府备案(C)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由乡政府作出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D)村委会组成人员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由乡政府任命新的成员暂时代理至本届村委会任期届满4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26题,单选)(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2 届(B)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C)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乡镇政府主持(D)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的,其
4、职务自行终止5 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21 题,单选)(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B)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C)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6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 25 题,单选)(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
5、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7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20 题,单选)(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 年卷一 25 题,单选)(A)我国宪法中
6、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B)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C)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D)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况可予以特殊保护9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 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一 24 题,单选)(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有休息的权利10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17 题,单选)(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
7、的权利(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11 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25题,单选)(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12 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 年卷一 23 题,单选)(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
8、利(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13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4 题,单选)(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不
9、正确的?(2010 年卷一 65 题,多选)(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职须年满四十五周岁(B)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由其法院和检察院组成(C)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D)国务院有权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15 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4 题,多选)(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
10、成员的要求16 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 63 题,多选)(A)村民会议由本村 18 周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组成(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C)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D)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7 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 年卷一 62 题,多选)(A)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B)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C)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
11、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D)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18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关于该条文所表现的宪法规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1 题,多选)(A)在性质上属于组织性规范(B)通过 民法通则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得到了间接实施(C)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誉权的案件中可以直接据此作出判决(D)与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构成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体系19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一 61 题,多选)(A)该
12、规定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B)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0 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视情节给予不同时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该条规定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的精神(C) 刑事诉讼法第 69 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该条规定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合理限制(D)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并不违宪20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 年卷一 63 题,多选)(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
13、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C) 宪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21 张某对当地镇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评,引起群众热议,被公安机关以诽谤他人为由行政拘留 5 日。张某的精神因此受到严重打击,事后相继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某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63 题,多选 )(A)王某因工作受到批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B)张某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C)张某的监督权受到侵犯(D)张某有权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22 根据宪法
14、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2009 年卷一 64 题,多选)(A)罢免权(B)集会、游行、示威自由(C)批评和建议的权利(D)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23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一 65 题,多选)(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B)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D)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4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15、64 题,多选)(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25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关于公民财产权限制的界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 年卷一 92 题,不定项)(A)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构成对公民财产权的外部限制(B)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C)只要满足合目的性原则即可对公民的财产权进行限制(D)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应具有宪法上的正当性26 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张某
16、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5 年卷一 92 题,不定项)(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B)张某的财产权(C)李某的劳动权(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27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 年卷一 90 题,不定项)(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17、(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构(D)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据此,全国性法律一般情况下不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故 A 项错误。该法第 87 条第 4 款规定:“
18、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 B 项正确。该法第 17 条第2 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据此,C 项错误。我国宪法在特别行政区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故 D 项“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的说法存在瑕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体现了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故D 项“反映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意志”的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宪法第 31 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
19、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 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9 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本法的修改议案在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前,先由香港特
20、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并提出意见。”“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44 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本法的修改议案在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前,先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并提出意见。”“本法的任何修改
21、,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澳门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根据宪法第 31 条、第 62 条第(13)项,特别行政区制度,必须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因此,港澳基本法规定,基本法的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大,故选项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的说法错误。有种观点认为,选项 A 的说法正确,理由如下:全国人大制定的港澳基本法也属于法律,而宪法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三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上述观点及其理由是不正确的。宪法第 67 条第(3)项的适用,应当受到宪法
22、第 31 条、第 62 条第(13)项的限制。换言之,一般情形下,在不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该法律;但是,有关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也只能由全国人大修改。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9 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44 条,选项 B、C 、D 说法均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23 条,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故 A 项“乡政府”字眼错误。该法第 27 条第 1 款规定: “村民
23、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故 B 项正确。该法第 14 条第 2 款规定:“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故 C 项“乡政府 ”字眼错误。该法第 19 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据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1 条第 2
24、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A 项“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2 届”错误。根据该法第 16 条第 2 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程序条件有二:(1)“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2)“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选项 B 只强调条件(2) ,未强调条件(1),故错误。根据该法第 12 条第 1 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故 C 项“ 由乡镇政府主持”说法错误。根据该法第 18 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村民
25、委员会组织法第 30 条中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故 A 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的表述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29 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也就是说,村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故 B 项“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的表述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7 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
26、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故 C 项表述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6 条第 1 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据此,村民小组长不是村委会成员,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3 条第 2 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故 A 项正确。该法第 24 条第 1 款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第 5 条第 1
27、 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据此,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可办理,不需要报乡镇政府批准,故 B 项错误。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C 项中的 “批准”二字错误,应表述为“备案”才对。该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故 D 项“报市政府批准
28、” 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公平正义是树立和强化法律权威的必要前提与保证。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灵魂,只有充满公平正义精神的法律,才会为社会成员真心认同,并自觉遵守;公平正义又是法律实施的引导,只有把握公平正义的实质,才能全面体现法律实施的积极效果;公平正义更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仰,只有对公平正义的崇尚与尊重,才能保证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始终不偏离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故 A 项表述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借鉴了人类社会在追求公平正义实践中所形成的共同经验,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反映公平正义精神的内容确定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原则。因此
29、,坚持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宪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 B 项正确。我国宪法第 4 条第 2 款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第 45 条第 3 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第 48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第 49 条第 1 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第 4 款
30、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宪法对少数民族、残疾人、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基于这些特殊主体的特殊情形而作出的特别规定,是为实现特殊主体与普通主体之间实质平等的需要。故 C项正确。宪法和公平正义并不禁止一切差别。所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若差别对待具有正当理由,则不受禁止。故 D 项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宪法第 34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1、。”年满十八周岁才可具有选举权,故在选举权领域,年龄不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C 项错。【知识模块】 宪法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宪法第 56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据此,王某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故 A 项错误。尚未就业,并不意味着依法不纳税,比如其买彩票中奖了也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宪法第 55 条第 2 款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兵役法第 12 条第 1、2 款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
32、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据此,王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23 岁,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故 B 项错误。宪法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王某具备享有选举权利的条件,故 C 项正确。宪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王某尚未就业,故不是劳动者,故不享有休息权。【知识模块】 宪法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宪法第 45 条第
33、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据此,宪法没有规定“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故 A 项表述错误。注意题干“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的表述。宪法第 35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上述六大自由,属于政治权利的范畴。刑法第 54 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
34、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故 B 项正确。宪法第 36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没有规定“公开传教的自由”,故 C 项错误。宪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据此,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非全体公民。宪法第 5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据此,休息权的行使并不是“任意”的,是受到限制的。故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宪法第 38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5、。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故 A 项正确。宪法并未明确将生命权规定为公民基本权利,故 B 项错误。宪法第 3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故 D项正确。宪法第 37 条第 3 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规定享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基本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根据宪法规定,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除财产
36、权和继承权外,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都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即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国家也应积极予以保障的权利。选项 D 称“积极收益权”错误,应该是“积极受益权”,“收益”不同于“受益”。【知识模块】 宪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现行宪法第 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政权本质,决定了建立一套使人民能够形成统一意志,集中统一地行使
37、国家权力,从而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政治制度也就极为必要。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这样的政治制度。总之,选项 A 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 96 条第 1 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故选项 B 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 5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此,选项 C 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 3 条第 2 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据此,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地方各级人大) 对人民负责,而非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故选项 D“地
38、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说法错误。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非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均进行监督,故选项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接受其监督”的说法也不严密。【知识模块】 宪法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44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故选项 A“四十五周岁”的表述错误,应
39、当是“四十周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80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据此,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仅有法院。香港不设检察院。该法第 63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而律政司属于行政机关。故 B 项错误。一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8 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43条,特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本特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的其他条款也可解释。据此,C 项表述正确。注意:特区法院包括各级法院,而
40、不限于终审法院。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8 条第 4 款,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特区发生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特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区实施。“决定特区进入紧急状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只能“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区实施”。能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主体,根据宪法第 80 条,只能是国家主席,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24 条第 1 款第(4)项,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41、方可办理。根据该法第 23 条第 1 款,村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故 A 项对。根据该法第 36 条第 2 款,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故 B 项应选。根据该法第 36 条第 1 款,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故 C 项对。根据该法第 16 条第 1 款,本村 15 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 13 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故 D项对。【知识模块】 宪法学16 【正确答案
42、】 B,D【试题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21 条第 1 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据此,只要是本村 18 周岁以上的村民,就是村民会议的成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也是村民会议成员。故选项 A“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表述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5 条第 1 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据此,选项 B 说法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据此,选项 C“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表述
43、错误,而应当是“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35 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据此,选项 D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公民权则是人权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本国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一国宪法所列举的公民基本权利,是该国国内法对人权的具体规定和保护。故选项 A 说法正确。某些国家的宪法规定,法人和外国人也可以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但是,我国宪法正文第二章明确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据此,在我国法人不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故 B 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我国现行宪法
44、第 5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据此,选项 C 说法正确。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其他一切权利实现的基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我国现行宪法第 33 条第2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综上所述,选项 D 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8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宪法规范可以分为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等规范。确认性规范依其作用特点,又可分为宣言性规范
45、、组织性规范等。组织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具体的职权范围等。该条文仅涉及公民权利,故 A 项错。宪法第 126 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据此,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依据是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第 4 条也规定:“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对于应当适用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直接引用。”据此,法院处理案件不得直接适用宪法条文,故 C 项错。【知识模块】 宪法学1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宪法第 3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6、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此条规定的“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人未经法律许可或者居住者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损毁公民的住宅。保护住宅的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定,并进一步保护其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权,并非积极受益权,不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故 A 项错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其人身自由的部分限制,并非对住宅不受侵犯权的限制,故 C 项错误。宪法第 39 条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故 B 项正确;宪法第 39 条禁止非法搜查,但宪法并不禁止依照法律进行的搜查,故
47、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2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生命权属于不言自明的基本权,但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故 A 项错误,应选。宪法第 41 条第 1 款是关于监督权的规定,该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以及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故 B 项正确。宪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故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非所有公民,C 项错误。宪法 第 46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2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27 条第 2 款,王某作
48、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因工作受到批评不会影响其人格尊严。故 A 项错误。张某没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却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故 B 项正确。张某依照宪法第 41 条享有“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张某行使批评权后却被认定为“诽谤他人”,故 C 项正确。根据 国家赔偿法第 35 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或司法职权时有侵犯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情形,致人精神损害,国家依法应予赔偿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张某被行政拘留 5 日,精神因此受到严重打击,故
49、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22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宪法第 34 条所确认的选举权利包含罢免权,属于政治权利的范畴。根据宪法第 35 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上述自由,均为政治自由,而非监督权。因此,排除选项 A、B 。根据宪法第 41 条第 1 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上述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以及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均属于监督权范畴。故选项 C、D 应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2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62 条第(5)项、第 80 条、第 81 条,国家主席除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