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21 题)(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 1215 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 1830 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 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1 题)(A)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B) 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C)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
2、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3 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5年卷一 21 题)(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4 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 年卷一 22 题 )(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
3、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宪法没有附则5 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24 题)(A)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B)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C)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D)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6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 23 题)(A)澳门特别
4、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7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26 题)(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2 届(B)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C)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乡镇政府主持(D)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8 某市执法部门发布通告:“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市容和
5、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设置各类横幅标语。”根据该通告,关于禁设横幅标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25 题)(A)涉及公民的出版自由(B)不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C)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D)涉及宪法上的合理差别问题9 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25 题)(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10 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2
6、6 题)(A)共和国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议案,由全国人大决定授予(B)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C)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D)国家功勋薄是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名录11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2010 年卷一 20 题)(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12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 年卷一22 题)(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
7、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13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 年卷一 23 题)(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B) 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 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
8、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3 年卷一 59 题)(A)落实宪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B)建立和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C)建立以司法独立为基础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D)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社会政治经济管理中确立 “法律中心主义”的观念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于 2016 年 1月 1 日起实施。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表述,下列哪
9、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61 题)(A)该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树立宪法的权威(B)宣誓场所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C)宣誓主体限于各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D)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宣誓的仪式由最高法院组织16 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60 题)(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7 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基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在社会领域所
10、建构的制度体系。关于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62 题)(A)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B)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核心内容(C)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是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重要内容(D)加强社会法的实施是发展与完善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重要途径18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 年卷一 63 题)(A)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B)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依法行使自治权(C)民族乡依法享有一定的自治权(D)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 关
11、于特别行政区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2010 年卷一 65 题)(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职须年满四十五周岁(B)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由其法院和检察院组成(C)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D)国务院有权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20 我国宪法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65 题)(A)分工负责是指三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B)互相配合是指三机关以惩罚犯罪分子为目标,通力合作,互相支持(C)互相制约是指三机关接法定职权和程序互相监督(
12、D)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这种关系,是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体现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21 我国宪法序言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7 年卷一 91 题)(A)由党派团体和界别代表组成,政协委员由选举产生(B)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的各种会议(C)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22 关于地方人大代表
13、名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 年卷一 94 题)(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总名额不超过一千名(B)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C)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D)乡、镇、民族乡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23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一系列规定中。关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年卷一 90 题)(A)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B)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C)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D)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
14、统一的国际法主体24 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2012 年卷一 91 题)(A)是国家主权的体现(B)属于国家内政(C)任何国家不得干涉(D)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25 基本权利的效力是指基本权利规范所产生的拘束力。关于基本权利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7 年卷一 94 题)(A)基本权利规范对立法机关产生直接的拘束力(B)基本权利规范对行政机关的活动和公务员的行为产生拘束力(C)基本权利规范只有通过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才产生拘束力(D)一些国家的宪法一定程度上承认基本权利规范对私人产生拘束力26 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张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
15、己的房屋。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5 年卷一 92 题)(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B)张某的财产权(C)李某的劳动权(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27 预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预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5 年卷一 93 题)(A)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B)经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C)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D
16、)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8 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卷一 91 题)(A)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29 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我国宪法监督方式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 年卷一 94 题)(A)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属
17、于事后审查(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属于事先审查(C)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书面审查要求对某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属于附带性审查(D)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要求或建议时才启动审查程序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故 A 项称“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正确。只要存在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就是成文宪法。比如,我国是
18、成文宪法国家,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但这并不意味着成文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比如我国现行宪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外,还有 4 个宪法修正案。故 A 项“只有一个书面文件”的说法错误。1215 年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而英国宪政乃世界宪政之母。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1215 年大宪章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一部分(尽管只有开始的数句、中间三条条文以及结束语仍然有效,其余条文都已被废除)。总之,B 项正确。法国 1830 年宪法是在 1830 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的,故属于协定宪法,C 项错误。从实质意义上理解,不管其形式如何
19、,也不管其是否具有最高效力,只要是规定国家最重要最根本问题并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的,均属于宪法。从这个意义理解的宪法,可能有成文形式,也可能没有成文形式:可能有最高效力,也可能没有。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对此意义上的宪法的分类。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故其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 54 条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据此,临时约法仅为临时宪法,并非“正式颁行的宪法”,故选项 A 说法错误。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是国家设有总统,总统既是国家
20、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但是,根据临时约法,“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因此,临时约法尽管设立临时大总统,但不采行总统制,故选项 B 说法错误。临时约法实采责任内阁制。一般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故选项 C 说法正确,应选。根据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
21、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但“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别以法律定之”。综上所述,参议院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审判权。故临时约法采行三权分立。选项 D 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等综合因素。故 A 项对。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
22、中已经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故 B 项对。宪法性法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法律:二是在成文宪法国家,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C 项仅考虑到成文宪法国家,未考虑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性法律,故错误。在有些成文宪法国家(如美国),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作出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故 D 项对。【知识模块】 宪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现行宪法第 13 自然段指出:“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
23、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据此,选项 A 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括:“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据此,选项 B 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中不存在“附则”,故选项 D 正确。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该与一般条文相同。但
24、是,其法律效力还有两大特点:一是特定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条文或事项适用,有一定的范围,超出范围则无效;二是临时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时间或情况适用,有时间限制,一旦时间届满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其法律效力自然应该终止。总之,选项 C 说法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选举法第 9 条第 1 款第 2 句规定:“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故 A 项正确。选举法第 8 条第 2 款第 1 句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故
25、 B 项错误。选举法第 9 条第 2 款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故 D 项错误。选举法第 38 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故 C 项“省人大常委会”表述改为“省人大主席团”才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宪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04 条第 2 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故 A 项正确。该法第 77 条第 1 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
26、分之一。”故 B 项“三分之二”说法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67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只要是永久性居民即可当选立法会议员,有无中国籍不影响其当选立法会议员。故 C项错误。该法第57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据此,D 项“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村民委
27、员会组织法第 11 条第 2 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A 项“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2 届”错误。根据该法第 16 条第 2 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程序条件有二:(1)“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2)“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选项 B 只强调条件(2),未强调条件(1),故错误。根据该法第 12 条第 1 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故 C 项“由乡镇政府主持”说法错误。根据该法第 18 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8 【正确答
28、案】 C【试题解析】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公开出版物的形式,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横幅标语”并非公开出版物,故禁设横幅标语不涉及公民的出版自由,而是涉及公民言论自由。故 A项错误。禁设横幅标语,是对公民言论自由的限制,故 B 项错误。禁设横幅标语,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不涉及言论内容,只是对表达形式的限制而已,且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故 C 项正确。宪法上的合理差别是与平等权、平等原则相关的。题干中的通告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是一律禁止,故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宪法第 38
2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故 A 项正确。宪法并未明确将生命权规定为公民基本权利,故 B 项错误。宪法第 3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故 D项正确。宪法第 37 条第 3 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 5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
30、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第 6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据此,A 项关于议案提出者和决定者的表述均错误。该法第 13 条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故 B 项错误,因为其未注意“被撤销”的例外。根据该法第 8 条,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故 C 项正确。该法第 10 条规定:“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国家功勋
31、簿还记载获得者的功绩,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20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故 C 项正确。题干的“哪一”确实有误导嫌疑,出题人应该认真点!【知识模块】 宪法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地方组织法第 41 条第 1、2 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
32、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据此,省级、地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除主任、副主任、委员外,还有秘书长,但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故选项 A 表述错误。地方组织法第 30 条第 1 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据此,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
33、项 B 称人大常委会设专门委员会的表述是错误的。地方组织法第 31 条第 1 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据此,C 项正确。地方组织法第 12 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第 13 条第 3 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据此,选项 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的表述错误。另外注意:乡级人大主席团主持本级人大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大会议。【知识模块】 宪法学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宪法第
34、 64 条第 1 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该条对宪法修改程序作了规定,而不是通过“专章”规定,故 A 项正确。宪法第 6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故 B 项正确。立法法第 25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第 44 条规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立法法对法律的公布主体作了规定,对宪法修正案的公布主体并未作规定。在实践中,宪法修正案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
35、布的。例如,2004 年 3 月 14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于同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的。故 C 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 53 条第 2 款规定:“宪法的修改,采用投票方式表决。”据此,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宪法第 5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据此,A 项正确。宪法是根本法。
36、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故 B 项正确。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
37、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从上述论述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并不以司法独立为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摘自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但是,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并不以司法独立为基础。故 C 项 “以司法独立为基础”的表述错误。要实现司法高效,须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技:要实现司法权威,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
38、偏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求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这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故 D 项说法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故 A 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 8 条第 2 款规定:“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故 B 项正确。该决定第 1 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据此,C 项错误。该决定第 6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分别组织。”据此,D
40、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宪法第 12 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根据该条第 1 款,A 项正确;根据该条第 2 款,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均属于公共财产,故 B 项正确。宪法第 13 条第 3 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据此,对私有财产征收或征用,需要依法给予补偿,故 C 项“无偿”表述错误。宪法第 10 条第 4 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41、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7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故 A 项错误。社会保障制度是基本社会制度的核心内容,甚至说狭义上的社会制度就是指社会保障制度。故 B 项正确。我国现行宪法对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事业、劳动保障制度、社会人才培养制度、社会秩序及安全维护制度。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属于劳动保障制度的内容,故 C 项正确。社会制度是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基本社会生活保障及社会秩序维护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政策的总和。因此,加强社会法的实施有
42、助于发展和完善基本社会制度,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8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2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据此,A 项正确。宪法第 112 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 115 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
43、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据此,仅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有权行使自治权其法院无权行使自治权,故 B 项错误。宪法第 30 条第 3 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9 条第 2 款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据此,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自治权,其人民代表大会仅有权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故 C 项错误。宪法第 111
44、 条第 1 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44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故选项 A“四十五周岁”的表述错误,应当是“四十周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80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
45、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据此,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仅有法院。香港不设检察院。该法第 63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而律政司属于行政机关。故 B 项错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8 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43 条,特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本特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的其他条款也可解释。据此,C 项表述正确。注意:特区法院包括各级法院,而不限于终审法院。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8 条第 4 款,全国人大
46、常委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特区发生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特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区实施。“决定特区进入紧急状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只能“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区实施”。能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进人紧急状态的主体,根据宪法第 80 条,只能是国家主席,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分工负责,是指公、检、法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责任,依照法定程序,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不越权代办和干涉,也不互相推诿和不履行职责。故 A 项正确。互相配合,是指三机关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通
47、力合作,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依法办理刑事案件。“互相配合”的目标是“依法办理刑事案件”,而非“惩罚犯罪分子”,故 B 项错误。互相制约是监督原则(即权力制约原则)的体现,也是国家权力依法行使的重要保障。互相制约,是指三机关在分工配合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互相监督,防止错案的发生,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故 C、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政协委员并非选举产生的,而是采用邀请制。故 A 项“政协委员由选举产生”表述
48、错误。全国政协委员可以列席全国人大的会议,但并非各种会议,故 B 项错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故 C 项正确。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选举法第 11 条第 1 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
49、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根据上述第(1)项,A 项正确;根据上述第 (2)项,B 项正确;根据上述第(3)项,C 项正确;根据上述第(4)项,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一般认为,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故 A 项正确。我国宪法第 5 条第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