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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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16 题)(A)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B)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C)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D)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2 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一第 16 题)(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

2、出了 “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B) 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3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 “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一第 18 题)(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 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B) 晋律共 20 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C) 北齐律共 12 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3、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 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4 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一第18 题)(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B) 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C) 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 所承继5 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2011 年试卷一第 16 题)(A)“偶语诗书 ”(B) “以古非今”(C) “非所宜言”(D)

4、“失刑”6 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喈上请廷尉以闻”,“ 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一第 13 题)(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C) “亲亲得相首匿” 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D)“亲亲得相首匿 ”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7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

5、法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17 题)(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 “比附援引”(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8 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18题)(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B)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D

6、)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9 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 年试卷一第 19 题)(A)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明法重刑”的主张,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以实现富国强兵目标(B)西汉文帝为齐太仓令之女缇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的行为所动,下令废除肉刑(C)唐代废除了宫刑制度,创设了鞭刑和杖刑。以宽减刑罚,缓解社会矛盾(D)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10 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 、“三不去”的离

7、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2012 年试卷一第 16 题)(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 的,准妻改嫁或离婚(B) “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 嫁 ),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 ”。立继从妻11 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训之。云:“ 夫暴卒。 ”乃付吏穷治。历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入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

8、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2012 年试卷一第 17 题)(A)春秋决狱(B) “听讼” 、“ 断狱”(C) “据状断之”(D)九卿会审12 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 年试卷一第 17 题)(A)明朱元璋认为,“ 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C) 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13 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2011 年试卷一第 18 题)“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

9、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

10、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擦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 4 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14 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一第 15题)(A)“八议”制度自曹魏魏律正式入律,其思想渊源为周礼.秋官的“ 八辟丽邦法”之说(B) “秋冬行刑” 制度自唐代始,其理论渊源为礼记.月令关于秋冬季节“戮有罪,严断刑” 之述(C) “大诰” 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其法律形式源自尚书.大诰周公对臣民之训诫(D)“明刑弼教 ”作

11、为明清推行重典治国政策的思想基础,其理论依据源自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之语15 武昌起义爆发后,清王朝于 1911 年 11 月 3 日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 年试卷一第 19 题)(A)缩小了皇帝的权力(B)扩大了人民的权利(C)扩大了议会的权力(D)扩大了总理的权力16 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 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 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

12、最合适的?(2013 年试卷一第 17 题)(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17 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14 题)(A)1910 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 “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的思想格局(B) 1911 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

13、款(C) 1910 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D)1947 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18 18 至 20 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2012 年试卷一第 19 题)(A)1791 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B) 1932 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C) 1936 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D)1975 年,美

14、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19 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 年试卷一第 19题)(A)西周“七出 ”、“三不去”、“六礼” 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B)汉代 “秋冬行刑” 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D)法国国民会议于 1787 年 8 月 26 日通过独立宣言 ,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20 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

15、述是不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16题)(A)中国西周时期的礼是对社会生活起着调整作用的习惯法(B)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C)法国公元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是以习惯法为主的时期(D)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56 题)(A)西周时期确立了“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的思想,以此

16、为指导,道德教化与刑罚处罚结合,形成了当时“礼” 、“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B)秦朝推行法家主张,但并不排斥礼,也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C)唐律 “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D)宋朝以后,理学强调礼和律对治理国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 “不可偏废”22 董仲舒解说“ 春秋决狱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一第 57 题 )(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B)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

17、,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 孝”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23 秦汉时期的刑罚主要包括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徒刑?(2012 年试卷一第 56 题)(A)候(B)隶臣妾(C)弃市(D)鬼薪白粲24 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2011 年试卷一第 56 题)(A)幼学琼林:“ 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B) 弟子规:“财物轻

18、,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 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 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25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 1385 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 1387 年)间,手订四编大浩,共 236 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57 题)(A)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大诰一般都加重了刑罚(B) 大诰的内容也列入科举考试中(C) “重典治吏” 是大诰的特点之一(D)朱元璋死后大诰被明文废除26 唐律疏议.贼盗载“祖父母为人杀私和” 疏: “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以其与子孙为仇,故令移配

19、。”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一第 56 题)(A)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须移居外乡(B)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体现了情法并列、相互避让的精神(C)该条文将法律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统一考虑,表现出唐律较为高超的立法技术(D)该条文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 的特点,为法律确立了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27 清乾隆年间,甲在京城天安门附近打伤乙被判笞刑,甲不服判决,要求复审。关于案件的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一第 57 题)(A)应由九卿、詹事、科道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B)应在霜降后 10 日举行(C

20、)应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会同审理(D)应在小满后 10 日至立秋前 1 日举行28 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2010 年试卷一第 57 题)(A)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反映了东晋仍然沿袭西周确立的“ 父母之命 ”婚姻缔结原则(B)粤剧 斩娥中,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案件,反映了元代对诬告等行为严加处罚的具体法律规范(C)昆曲 十五贯中。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D)京剧徐九经升官记中,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

21、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29 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2010年试卷一第 58 题)(A)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 “故杀”(B)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C)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

22、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D)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 将宋万田打死,应定“ 戏杀”30 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57 题)(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 的原则(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 “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C)在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 ”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

23、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31 在罗马法的复兴和传播过程中,法学研究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关于罗马法复兴和传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58 题)(A)罗马法复兴的原因,在于西欧当时的法律极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B)为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在对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结合的研究过程中,形成了“ 社会法学派 ”和“注释法学派”(C)罗马法的研究,形成了世俗的法学家阶层,将罗马法运用于实践,为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D)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32 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

24、3 年试卷一第 58 题)(A)按照罗马私法,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这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B)直到 1875 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并列一直是英国司法的显著特征(C)在法国,判例从来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判决无拘束力(D)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33 关于思想家、法学家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58 题)(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 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精神和原则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盖尤斯、伯比尼

25、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C)在法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34 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59 题)(A)罗马法规定年满 25 岁的成年男子享有完全行为能力(B) 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 ”的立法精神(C)美国 联邦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审判活动中被援引(D)英国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 “基本立法”国家司法考试卷

26、一(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秦对官吏渎职罪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其主要包括四项罪名:“见知不举”罪。该罪名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这句话的意思是,“有敢聚众谈论诗、书的人,处以死刑后扔在处决的地方示众。以古代的事或人来非难当今现实的人,灭其全族。官吏明知有人犯罪而故意不予以纠举的以同罪论处。”因此。“见知不举”并不是“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而是“明知有人犯罪而故意不予以纠举”。故 B

27、 选项错误,当选。“不直”罪、“纵囚”罪。在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律文中规定:“不直”是指罪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纵囚”是指罪应重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故 A、D 选项正确。“失刑”罪。“失刑”是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注意,如果是故意而导致量刑不当,则构成“不直”罪。故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西周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弥补这一学说的不足,又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将以“德”配“上天”作为政治观,强调敬天、敬宗、保民;将“明德慎罚

28、”作为具体政治主张,强调用“德教”治理国家,使人民臣服,适用法律和刑罚宽严适中,不滥罚无辜。A 选项错误在于周初的政治法律主张是“以德配天”而不是“德主刑辅”,后者是汉朝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故不当选。汉书.陈宠传有言:“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其中“去”指离开;“取”指纳入。意思是,离开礼的言行,正可以纳人刑的范畴,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超出了礼的规范他就要落人到刑罚的制裁范围之中,礼和刑互为表里。西周统治者认为,“礼”是积极的主动性规范,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其功能在于全面地预防社会犯罪,而“刑”居于辅助地位,在“礼”的指导下对已然发生的犯罪进行制裁,处于消极与被动的状态。B 选

29、项正确,当选。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附有利息的借贷,契约形式为“傅别”;二是官府出借财物而不计利息的借贷,契约形式为“书契”;三是借人债后再转借他人的借贷,称作“属责”。“书约”非上述三种之一,故 C 选项错误,不当选。西周在宗法制下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即是如此,王位的继承人必须自己的嫡亲长子,不管他是否贤能。所以,在宗法体制下,子女之问不存在平等继承关系,故 D 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C

30、【试题解析】 “名例律”具体规定了法典各篇通用的刑名以及刑法适用的共同原则,故被视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其起源于战国法经中的具法,后在魏律、晋律、北齐律、大清律例中得到发展和变化。战国时期著名改革家李悝编撰的法经中的具法是“名例律”的开端。法经共六篇:“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具法位居最后一篇,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对前五篇进行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故 A 选项正确,不当选。晋律是泰始三年(公元 267 年)晋武帝下诏颁布的一部法

31、典,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进行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 20 篇 602 条的格局,并将魏律的“刑名”分为刑名律和法例律两篇,并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故 B 选项正确。不当选。北齐律是北朝北齐政权制定的一部成文法典,篇目共十二篇,将晋律中的刑名律和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置于律典首篇,充实了刑法总则。故 C 选项前半句正确,但是对名例律进行逐条逐句“疏议”的并不是北齐律,而是唐律。故 C 选项错误,当选。大清律例是清朝的基本法典,共四十卷,律文分为七篇,篇目冠以律名,故谓之七律。首篇是名例律,用以确定五刑、十恶、八议等重要制度和罪名以及一些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其次各篇按六部命名排列,即吏

32、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和工律,其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故 D 选项正确,不当选。除上述几部法典外,魏新律(也称魏律)在名例律的发展变化过程中也起到重要作用。它改变了汉九章律将具法居中的体例结构,将其改称“刑名”置于律首,体现其总则的地位。【知识模块】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较为重要的几部法典。关于 A 项。法经由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李悝制定,共六篇,分别是 盗法、贼法、网法(又称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盗法、贼法是关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争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

33、贼”。网法,又叫囚法,是为了囚补盗贼而设的。捕法是有关追捕逃亡的法律。杂法是惩罚各种其他犯罪的法律。具法是根据犯罪情节和年龄状况实行加重或者减轻刑罚的有关规定。法经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基本具备了现代刑罚体系的雏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成文法典。因此 A 项正确,当选。关于 B 项。北魏统治者入主中原以后,为了稳定局势,十分注意学习汉族先进的法律文化,重视修律求治。历经太武帝、文成帝、孝文帝、宣武帝四代,终于编成北魏律,共有二十篇。北魏律规定了死刑复奏制度和官当制度,取得了令人称道的立法成就。但是,尚不能说北魏律在中国古代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因为北魏律律典

34、体例、篇章结构等方面与后世法典都大有不同。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前启后作用的是北齐律。北齐律在律典体例、篇章结构等方面较北魏律都有所创新:在律典体例上,北齐律认真总结了自法经以来律典篇目不断增多的利弊,经过对部分篇名删并,开创了十二篇的律典体例;在篇章结构上,北齐律将魏晋以来创立和沿用的刑名和法例两篇合为名例一篇,规定了刑罚制度、刑罚加减等一系列原则及统纲。北齐律的这些创新都被后世的法典所承袭,如隋代开皇律、唐代贞观律都继承了北齐律十二篇律典体例。北齐律上承汉魏律之精神,下启隋唐律之先河,成为隋唐法典的蓝本,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因此 B 项错误,不当选。关于 C 项。宋刑统

35、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但是 宋刑统的内容不仅包括刑事规范,还有民商事规范,并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是大清新刑律。因此 C 项错误,不当选。关于 D 项。大明会典是仿照唐六典编纂的关于官制官规的法律汇编。英宗正统年间开始编纂,至孝宗弘治十五年完成大明会典,此后又历经数次修订。在清代,共有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仿制大明会典体例编制,“以官统事,以事类官”,按宗人府、内阁、六部、理藩院、都察院、通政使司、内务府、大理寺等机构分目。每一机关条目下,开列其机构建制、官品职数编制、执掌权

36、限,并考述其沿革即附载历年事例或则例。因此大清会典仿制大明会典体例编制。但是大明会典是仿制唐六典编纂的,而非以元典章为渊源。故 D 项前半句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载有秦代禁书的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偶语诗书”是指对诗、书进行讨论,由于诗、书是禁书,所以在秦朝被绝对禁止,“偶语诗书”属于危害皇权罪,要处弃市的刑罚,弃市是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犯人暴尸街头的一种刑罚。仅仅讨论诗、书就要被处死刑,可见秦朝法律制度的专制。“以古非今”是指用历史故事非难当前的政治或用古

37、代的人或事来否定攻击今天的现实,对于以古非今者。处族刑。族刑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家族集体性惩罚,即只要一个犯罪,则整个家族均要受罚。以古非今也是危害皇权罪的体现,表达对现实的不满也会遭致族刑,可见秦朝法律制度的专制。选项 A、B 不当选。“非所宜言”是秦的主要罪名之一,属于危害皇权罪,即说了不应说的话。至于什么是不应该说的话,秦律无明文规定,因此秦朝的封建统治者可以随便解释,加罪于人。这是典型的封建专制主义法律。选项 C 不当选。“失刑”是秦朝渎职罪中的一种,指秦朝官吏因过失而量刑不当所应该受到的惩罚,是一种过失犯罪。这种官员因过失犯罪而受到刑罚的制度在现代的法律制度中仍然使用。“失刑”罪是为

38、了让官吏更谨慎严格地适用法律,因此并不能体现秦朝专制的法律文化。选项 D 当选。【知识模块】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亲亲得相首匿”指在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刑罚。最早提出这一原则的是孔子。他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自从儒家思想在汉代成为官方意识形态之后,亲属相隐便成为汉律中定罪量刑的一项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首匿卑幼,除死罪上请减免外,其他也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原则为此后封建法典所继承。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明确规定:“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

39、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为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据此,卑幼隐匿有罪尊长,不追究刑事责任;尊长隐匿有罪卑幼,死罪以上请廷尉决定是否追责任,死罪以下也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选项 A 正确,不当选。并不是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隐匿犯有死罪的卑幼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上报廷尉决定。因此,选项 B 错误,当选。这种亲属之间隐匿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来源于孔子宣扬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其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选项 C 正

40、确,不当选。 “亲亲得相首匿”的规则明确规定亲属之间可以互相隐瞒罪犯,其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选项 D 正确,不当选。【知识模块】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律中的类推,是指律无明文规定的某些行为,比照律中罪相类似的条文来考虑是否定罪及如何定罪的原则。唐律.名例律中规定的“举重以明轻”的刑罚类推原则表明,对于应当从轻处理的罪,法律列举重罪以类推其罪刑。相应的,“举轻以明重”的刑罚类推原则表明,对于应当从重处理的罪,法律列举轻罪以类推其罪刑。据此,“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的刑罚类推原则处理的并不是同类案件的量刑问题,而是不同类

41、案件的定罪问题。故 B、C 选项错误。唐朝统治者通过“人罪,举轻以明重”和“出罪,举重以明轻”的方法,使得法律当中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或者没有明文规定不是犯罪的行为能够分别按照罪或非罪来处理。这使得唐朝的法网更为严密,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故 D选项正确,当选。“比附援引”,又称“比附类推”,是我国古代刑法数千年相传而未曾变更的制度,其是指对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执法者可以比照最相类似的法律条文、成案和定例比附定罪的一种制度。由于比附援引容易产生司法擅断,令百姓无所适从会,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混乱,严重危害正常的社会法制秩序,因此,唐律严格限制比附类推的适用。唐律的类推只能在法律

42、明文规定的情形下进行,不能任意“比附援引”。故 A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清代会审制度是在明代会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最后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其中,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1)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清朝的死刑分为绞斩立决与绞斩监候两种。绞监候、斩监候实际上是一种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绞立决、斩立决则是一种死刑立即执行制度。据此,在“情实”的情况下既可奏请死刑立即执行,又可奏请死刑缓期执行。A 选项只包括了后一种处理方式,错误。(2)缓决,案情虽属实,

43、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据此,在“缓决”的情况下,无须继续调查,可直接判决。故 B 选项错误。(3)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值得同情或怜悯之处,如老幼废疾等人犯死罪,或因一时义愤杀人犯死罪等,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故 C 选项正确,当选。(4)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也就是说,虽然案犯犯罪事实属实,且罪名恰当,但其若有“亲老丁单”的情况,即案犯父母、祖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是案犯系独子单丁。杀之将绝其后嗣,经有关部门代为申请,得到皇帝许可以后,可免其死罪,施以一定处罚以后,令其回家尽

44、孝。考生需要注意的是,留养承嗣针对的是案犯,而非被害人。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战国时期,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实施了变法改革,全面贯彻“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以实现富国强兵之目的。其中“明法重刑”表现为:“轻罪重刑”,尽力贯彻重刑原则,加重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不赦不宥”,强调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反对赦宥,凡有罪者皆应受罚;鼓励告奸,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规定“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实行连坐,以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之间相互有告奸、举盗的责任;行军事连坐、家庭连坐。故 A 选项正确,不当选。在文帝十三年,

45、齐太仓令获罪当施黥刑,其小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并指出肉刑制度断绝犯人自新之路的严重问题。文帝为之所动,下令废除肉刑,并进行刑制改革,如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春(去发颈部系铁圈服苦役五年)、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砍左脚)改为笞五百。故 B 选项正确,不当选。宫刑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由于过于野蛮,曾在汉文帝时期被废除,后因作为减死之刑在汉景帝时期恢复,于南北朝时期正式被废除。鞭刑与杖刑起源于北魏时期。而唐律承用隋开皇律所确定的五刑,为笞、杖、徒、流、死,无鞭刑。故C 选项认为“唐代废除了宫刑制度,创设了鞭刑和杖刑 ”不正确,当选。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 1911 年 1

46、月 25 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属于近现代意义上的新式专门刑法典,与中国传统法典在结构、体例及内容上均有很大不同。体例上,它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法典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原则上,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如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内容上,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和从刑(剥夺公权和没收财产) 两种。故 D 选项正确,不当选。【知识模块】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宋代社会生活较之于唐代发生了巨大变化,反映到婚姻家庭关系中,表现

47、为妇女的地位有所上升。唐代以“七出”为原则实行男方片面离婚制度,禁止妻妾休夫。而宋代虽然承袭了“七出”、“三不去”等离婚制度,但同时在立法和实际生活中发展出许多有利于妇女的新的离婚方式。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但是“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意思是说如果丈夫外出三年不归或者六年没有音讯,允许妻子改嫁或者离婚。但是如果妻子擅自离婚或改嫁,就要受到刑罚。可见在宋代妻子有了一定的要求离婚或者改嫁的权利。A、B 项正确,不当选。在宋代,对于夫亡,妻 “不守志”者,户令规定:“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意思是说如果夫亡而妻子

48、不愿守寡的,可以改嫁,但是她的财产不得转移。可见在宋代妇女的再嫁权有了法律保障。C 项正确,不当选。以上三项均属于宋代的变通规定。D 项,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意思是说对于绝户财产的继承,凡夫亡而妻在的,立继承人要从妻。这项制度又称“立继”,是宋代发展出来的绝户财产的继承办法,而不是关于离婚或改嫁方面的变通规定,因此,D 项不符合题目要求,当选。【知识模块】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同类型的审判方法。春秋决狱是汉代士大夫创造的一种司法模式,其特点是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听讼”和“断狱”是西周时期的诉讼制度。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据状断之”的刑事证据规则确立于唐代。宋代沿袭唐律,规定:“犯罪事发,有脏状露验者,虽徒伴未见获者,先依状断之,自后从后追究。”意思是对于刑事案件,只要证据确实、充分,即使没有犯罪人口供,也可以根据证据结案。九卿会审又称圆审,是明代的会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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