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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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一 13 题)(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

2、方法(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2 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2015 年卷一 9 题)(A)价值位阶原则(B)自由裁量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主义原则3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10

3、题)(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4 全兆公司利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上强行增加广告,被讯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全兆公司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 年卷一 9 题)(A)诚实信用原则一般不通过“法律语句” 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B)与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能最大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D)

4、法律原则是以“ 全有或全无” 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5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 50 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2 年卷一 15 题)(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6 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

5、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 QQ 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11 题)(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7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 年卷一 10 题)(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

6、下文” ,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8 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 15 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 15 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 年卷一 12 题)(A)话本小说错斩崔

7、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C) “盗贼自刘贵家盗走 15 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9 有学者这样解释法的产生:最初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是双方找到一位共同信赖的长者,向他讲述事情的原委并由他作出裁决:但是当纠纷多到需要占用一百位长者的全部时间时,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必要了,这就是最初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13 题)(A)反映了社会调整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规律(B)说明法律始终是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C)看

8、到了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在法产生过程中的作用(D)强调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10 关于法与人权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一 15 题)(A)人权不能同时作为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而存在(B)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C)人权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D)人权被法律化的程度会受到一国民族传统、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11 法律谚语:“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 ”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 年卷一 9 题)(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

9、权利(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D)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下列有关“ 国法” 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2012 年卷一 54 题)(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B) “国法” 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C)只有 “国法” 才有强制性(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 “国法”看作实在法13 某设区的市的

10、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5 题)(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14 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51 题)(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11、律体系的组成部分(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15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 20 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一 53 题)(A)“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B)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C)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12、是第二性法律关系(D)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16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法律案的审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63 题)(A)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B)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C)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调整事项较为单一,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

13、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委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17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 ,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 1 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54 题)(A)节约司法成本(B)促进司法民主(C)提高司法效率(D)推行司法公开18 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 年卷一 54 题)(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

14、论的过程(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D)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19 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 年卷一 59 题)(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20 关于我国

15、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一 54 题)(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21 “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 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51 题)(A

16、)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22 1995 年颁布的保险法第 91 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 年修订的保险法第 94 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

17、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关于二条文规定的内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2012 年卷一 87 题)(A)均属委任性规则(B)均属任意性规则(C)均属准用性规则(D)均属禁止性规则23 关于我国立法和法的渊源的表述,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2013 年卷一 87 题)(A)从法的正式渊源上看,“法律” 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公布后的所有法律、法规均以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C)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均可采取“条例”、“ 规定” 、“办法”等名称(D)所有法律议案(法律案)都须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通过24 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经鉴定为重伤,遂诉至法院要求厂

18、家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2015 年卷一 89题)(A)“经鉴定为重伤 ”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B)此案表明判例不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C)被告律师运用了类比推理(D)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25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对于这一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 年卷一 92 题)(A)正当性是实质

19、法治的要求(B)可预测性要求法律人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C)在历史上,法律人通常借助法律解释方法缓解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间的紧张关系(D)在法治国家,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理当崇尚的一个价值目标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宪法第 5l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

20、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故 A 项“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说法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33 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该医院的做法符合上述规定。价值位阶,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该

21、医院的做法体现了生命权优于患者或其家属、关系人的同意权,符合价值位阶原则,故应选 A 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规范语句,是指使用了“必须”、“应该”、“禁止”、“可以”等道义助动词的语句。该条文使用了“应当”的道义助动词,故 A 项对。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该条中“应当予以排除”字眼表明其为强行性规则

22、,故 B 项错。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该条表述的法律规则的内容明确,故属于确定性规则,C 项错。该条文主要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故 D 项错。【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原则也是通过“法律语句”表达出来的,比如“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也是使用规范语句。故 A 项“一般不 ”说法错误。能最大限度实现法

23、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故 B 项错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的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题干,苏某主张其安居权,熊某主张养鸽权,故 A 项正确。从逻辑上讲,安居权,包括拥有住宅权、住宅不受侵扰权、不受强迫迁离权。苏某主张的安居权,强调的是住宅不受侵扰权。我国宪法第 4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很显然,B 项错误。我国宪法第 5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24、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故 C 项正确。行使权利时负有不得滥用权利的义务,即须正当行使权利,以避免侵害他人权益。熊某养鸽是其权利,但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搭建鸽舍养鸽属于正当行使权利。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韩某与刘某签订的协议不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也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可直接作为法官判案的事实根据,故 A 项错误。意思表示是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法律效果发表的行为。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

25、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意思,而是体现法律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综上所述,B 项正确。导致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是行为,可以分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比如婚姻登记)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比如犯罪行为)。故 C 项正确。法伦理性原则,隐含于规整(即法律规范调整)之中,只有借助它们才能掌握并且表达出规整与法理念间的意义关联。它们的基础是实质的正义内涵,它们依凭其固有的信服力使得法律规范具有正当性。法伦理性原则,在我国民法中表现为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等。“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法官的该解释显

26、然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存在此种涵义,故 A 项正确。文义解释关注的是单个词句义,而不强调“关联理解”,故“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不是文义解释方法。文义解释和立法者意图解释实质上使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法律解释,这两种解释方法,特别是文义解释。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故 B 项正确。注意,此种优先性,是相对的,

27、而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可以被推翻的。但这并不影响 B 项的正确性。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它的具体内容是:第一。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特定解决方案在过去曾经被实施过;第二,该方案导致了一个后果;第三,该后果是不合乎社会道德标准的;第四,过去与现在的情形的不同,不能充分地排除该后果在目前的情形下不会出现;因此,第五,该解决方案在目前也许不被认可。很显然,该解释方法是“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相关”的,故 C 项表述不正确。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此种“客观

28、目的”主要有二:其一涉及被规整之事物领域的结构;另一类是一些伦理性的原则。客观目的解释可以使法律决定与特定社会的伦理与道德要求相一致,从而使法律决定具有最大可能的正当性。故 D 项正确。主观目的解释关注的是立法者的意图,而客观目的解释关注的是社会理性目的,不是一回事。【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错斩崔宁仅仅是话本小说,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故 A项错误。设证推理是对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邻居推论陈、崔二人为凶手的形式是:杀死刘贵的人,盗了刘贵家 15 贯钱;崔宁携带 15 贯钱,且与陈二姐同行;故陈、崔杀刘贵。此运用的是设证推理。故 B

29、项正确。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盗贼自刘贵家盗走 15 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案件事实,而非法律规则,更不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C 项错误。官府的行为不符合证成标准,因为法治原则要求:没有直接证据,仅凭间接证据定罪时,这些间接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2)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3)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

30、逻辑和经验。官府对陈、崔二人的定罪,显然没有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并不始终是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比如在原始社会,习惯是首要工具;在古代中国,道德是首要工具。故 B 项错误。该学者的解释并没有揭示经济政治因素在法产生中的作用。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在于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该学者的解释并没有揭示这一点。该学者解释仅仅是反映了个案处理到普遍处理的转变,故 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属于应有权利的范畴,即基于人的本性和本质所应该

31、享有的权利。人的“应有权利”只有法律确认为“法定权利”后才有实现的可能。人权作为一种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仅仅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一种可能性与资格,这显然是不够的。因此,人权还必须是一种实有权利,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故人权同时作为道德权利、法律权利、实有权利而存在,故 A 项说法错误。人权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人权存在和发展的内因是人的自然属性,外因是社会的经济、文化状况。“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终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总是随着历史发展、社会进步而不断丰富和扩展的。故 B 项

32、说法正确。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是法的源泉,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故 C 项说法正确。哪些人权能转化为法律权利,得到法的保护,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一国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状况。人权的法律化受到一国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制约。二是取决于某个国家的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故 D 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平等的社会不仅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也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不仅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也存在特权者的权利。故 A 项表述错误。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不仅指财产上的权利,也指人身上的权利。故 B 项表述错误。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

33、在相互的支配,这个表述是正确的。但自由必须受法律限制。故 D 项“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之表述错误。本题应选 C 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国法,是指国家的法律,即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其外延包括:(1)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 制定的“法”(成文法);(2)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 ;(3)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4)其他执行国家职能的法(如教会法) 。“国家法”是与“民间法”相对的

34、概念。国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而民间法则长期扎根于民间,在人们的长期生活、劳作中通过不断的交往和利益冲突显现出来,并且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权利义务规范体系。民间法经过国家认可程序可上升为“国法”。据此,“国法”包括国家法,也包括经国家认可的民间法。故 A 项错误。“国法”除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外,还包括判例法、习惯法等,故 B 项错误。除“国法”具有强制性外,其他社会规范也具有强制性,故 C 项错误。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在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观点不一致,前者认为法和道德是分离的,后者认为法与道德是相互连接的。但二者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即实际存在

35、的法,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 97 条第(5)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据此,有权撤销地方政府规章的是本级人大常委会,而非上级人大常委会,故 A 项错。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构成违法。故 B 项错。某设区的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可为地方政府规章,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可为部门规章。根据立法法第 91 条,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故 C 项对。根据立法法第 95 条第 1 款第(3)项,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

36、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故 D 项对。【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宪法第 116 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也属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故选项 A 表述正确。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

37、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规定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确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则的规范,规定行政机关活动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规范,规定公务员的规范等。这类规范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定,甚至可以由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因此,选项 B 说法错误。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故选项 C 的表述错误。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

38、法律调整方法。故选项 D 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法官行使审判权,运用法律裁判案件,把法律适用于个案,首要问题就是认定事实。案件事实,是当事人系争的事实,它是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事实。在本案,是否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是案件事实。故 A 项正确。所谓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刘某开销王某的 20 万元,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从而在刘、王间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故 B 项说法正确。按照相关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不依赖其他

39、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者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在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中,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的,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在本案中,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是第一性的,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故 C 项正确。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前者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刘某与王某的借款合同关系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协商,与二人意志有关,故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行为的发生为根据而作出的,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立法法第 20 条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

40、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故 A 项正确。该法第 22 条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故 B 项正确。该法第 30 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故 C 项正确。该

41、法第 42 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小额速裁”是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司法审判实践,能动适用现有法律规定,完善简易程序的产物,是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的案件快速审理的一种机制,是在“繁简分流、速裁速决”的基础上,对民事简易程序再简化的一种探索实践。小额速裁的优势是:自愿、便民、快捷、经济。该审判

42、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最直接的就是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故选项A、C 应选。司法民主,主要指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面:(1)司法主体民主又体现为两个方面:人民直接参与司法,例如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2)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开制度。(3)司法目的民主的表现为司法为民,司法权是人民给的,司法工作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小额速裁”与司法民主、司法公开不相关,故排除选项 B、D 。【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证

43、成可以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而推论的有效性或者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者规律,也就是说,内部证成保证了结论从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它对前提是否正当、合理没有任何的保障;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故 A 项表述正确。有人纠缠于 A 项中“合理性”的表述是否外延太窄,这显然是“思索过度”!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其推理的大前提可能是法条,也可能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故 B 项“根据

44、法条”的表述错误;外部证成,往往只是对判决结论的前提的证明,并非是对判决结论的直接证明过程,故 B 项“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表述也是错误的。外部证成是一个推理过程,其推理的小前提也是案件事实,故 C 项表述错误,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对于特定国家和特定时期的法律人来说,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可预测性。而文义解释方法使法律人在作出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解释方法,文义解释方法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故 A 项对。扩张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法官对条文

45、的解释超出了字面含义,故 B 项对。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实现一定目的,而这些目的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故无论何种解释结果都不得违反立法目的。C 项对。法律未出现漏洞时也可能需要法律解释。比如,法律人为解决具体案件,就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该案件是否有意义。此时也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含义进行解释。故 D 项错。【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A 项监督是林某进行的,故属于社会监督,A 项不应选。司法解释的对象仅仅是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故 B 项错误。司法解释包括最高法院的审判解释,还包括最高检察院的检

46、察解释,故 C 项错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 33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司法解释无直接撤销权,故 D 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力,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

47、以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法以形式合理性和程序设置为主,其对权力合法性的确认是以制度、规范和程序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同时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和限制。故 A 项正确。近现代法治不仅控制公权力,也依法限制私权利。公民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和权利,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故 B 项错误。国家权力总是追求和实现一定的目的,凭借其对资源的控制及物质强制,可自行进行,加之权力的扩张性质,使得权力凌驾于法乃至摆脱法的倾向是可能存在的。法治国家要求通过法律保障人权,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故 C 项正确。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制约的手段或方式、程序,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

48、理学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行为模式,而可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法律规则。此二条文“适用的规定”的表述表明 A 项错误。而 C 项正确。任意性规则是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行为模式的法律规则。此二条文规定,显然不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故B 项错误。禁止性规则,是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此二条文规定并未禁

49、止任何行为,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立法法第 7 条第 2 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第 3 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据此,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故 A 项表述正确,不应选。立法法第 58 条规定:“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第 71 条规定:“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第 79 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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