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物权法第 116 条规定:“天然孽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孽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卷一11,单)(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
2、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对“天然孳息 ”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2 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这个条文,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一5,单)(A)该务规定不属于法律原则 (B)该条规定属于法律规则中的授权性规则 (C)该条规定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指引作用 (D)审理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员可以该条规定判断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合法还是违法、有效还是
3、无效,就此而言,该条规定具有评价作用 3 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12,单)(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4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 50 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2卷一15,单)(
4、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5 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卷一8,单)(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 (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 (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6 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
5、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卷一14,单)(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 (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 (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 (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 7 “现今的很多法律格言都是在古罗马时期形成的,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就是一例。这一思想后来被古典自然法学派所推崇,并体现在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宪法之中,形成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根据此引文以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2008 卷一91,
6、任)(A)古罗马时期的法律是用法律格言的形式表现的 (B)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法律效力原则 (C)只有古典自然法学派强调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D)法不溯及既往仅仅是人权宣言和宪法通行的效力原则 8 从 1999 年 11 月 1 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按 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某居民 2003 年 4 月 1 日在我国境内某储蓄机构取得 1998 年 4 月 1 日存入的 5 年期储蓄存款利息 5000 元,若该居民被征收了1000 元的个人所得税,则这种处理违背了下列哪一项法的效力原则?(2008卷一7,单)(A)法律优位原则
7、(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9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卷一12,单)(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10 法律格言说:“ 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 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6,单)(A)不知道法律的
8、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11 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 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 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7,单)(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 (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
9、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D)司机赔偿 3000 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12 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 600 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7,单)(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 (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 13 张某有祖传的玉雕一尊,委托德龙拍
10、卖公司进行拍卖最终被一家文化公司以140 万元的价格买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8卷一92,任)(A)这个事件中只有一种法律关系 (B)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公司和竞拍者的关系属于隶属性的法律关系 (C)在该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 (D)在本案中,导致拍卖成交的客观情况是法律事件 14 中学生小张课问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 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二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 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
11、各补偿 3000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2卷一12,单)(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法院作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15 合同法第 122 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卷一11,单)(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
12、竞合 16 西方法律格言说:“ 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1,单)(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17 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 10的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一5,单)(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 (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李某自愿
13、支付超过 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则李某不能反悔 (D)李某所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 18 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2011卷一10,单)(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B)民主立法 (C)注重效率 (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19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 钱10100 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 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
14、医,并垫付医疗费 125143 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 ”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 1000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2卷一13,单)(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 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20 关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 10 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该法第 7 条第 3
15、款规定:“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丧失继承权。甲作为法定继承人,被乙告上法庭,声称甲虐待被继承人,不应享有继承权。本案审理法官查明甲虐待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依法驳回乙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一3,单)(A)本案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 (B)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规定是本案审理法官推理的大前提之一 (C)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样的规定不是法律规范 (D)继承法第 10 条和第 7 条第 3 款均可作为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的支持性理由 21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 100 元商品均送 80 元购
16、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 1000 元商品,返回800 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 2 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2012卷一14,单)(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 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D)商场的做法符合“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 的原则 22 市民张某在城市街道上无照销售食品,在被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暴
17、力抗法,导致一名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受伤。经媒体报道,人们议论纷纷。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8卷一4,单)(A)王某指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的活动属于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 (B)刘某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强调公平合理,其执法方式应让一般社会公众能够接受 (C)赵某认为,如果老百姓认为执法不公,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 (D)陈某说,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如果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当,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暴力抗法显然是不对的 23 2003 年 7 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 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
18、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愿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对于王某遗嘱中“ 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 整个房子的一半 ”,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一11,单)(A)王某老
19、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 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24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卷一10,单)(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 ,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 (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 (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
20、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5 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54,多)(A)假定部分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B)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 (C)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D)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 26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2011卷一55,多)(A)子女赡养父母 (B)严禁刑讯逼供 (C)公民依法纳税 (D)紧急避险 27 1995 年颁布的保险法第 91 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21、规的规定。”2009 年修订的保险法第 94 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2012卷一88,任)(A)相对于公司法规定而言,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所作规定属于 “特别法” (B)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于公司法的,优先适用保险法 (C)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 (D)根据 2009 年修订的保险法第 94 条规定,对于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保险法没有规定的,可以优先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8 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1卷一51,多)(
22、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29 1983 年 3 月 1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 年 9 月 15 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 年 10 月 16 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53,多)(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
23、C) 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30 2011 年 7 月 5 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椎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
24、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11 卷一91,任)(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 (B)是立法议案 (C)是法的正式渊源 (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31 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2010卷一52,多)(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新法优于旧法 (D)法溯及既往 32 关于非正式法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52,多)(A)它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B)它可以弥补正式法源的漏洞 (C)它没有正式的法律效
25、力,司法机关不能以它作为裁判案件的理由 (D)它具有法律意义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8 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2卷一52,多)(A)规定的是法的溯及力 (B)规定的是法对人的效力 (C)体现的是保护主义原则 (D)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 34 “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
26、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9卷一91,任)(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 (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 (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 (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 35 刘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约定将刘某安置到另一小区。刘某迁入新居后,日常生活受到高速公路严重噪声干扰。刘某要求房地产公司解决噪声问题,
27、该公司称高速公路是由市公路局投资建设的,应由公路局解决;公路局称该高速公路多年来一直由市发展公司管理经营,应由发展公司解决;发展公司则称房地产公司选址建房,发生问题应自行解决。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由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法理学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56,多)(A)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社会保障法 (B)房地产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与刘某之间的协议而加以免除 (C)发展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是基于法律责任的竞合 (D)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与它们的义务没有直接关系 36 青年男女在去结婚登记的路上被迎面驶来的卡车撞伤,未能登记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女
28、方伤势过重成为植物人,男方遂悔婚约。女方父母把男方告到法院,要求男方对女方承担照顾抚养的责任。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评论是错误的?(2008卷一53,多)(A)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面对的是法律不调整的 “法外空间”事项 (B)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正确运用了类比推理而没有采用设证推理 (C)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 ” (D)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没有发挥法律在社会中的创造作用 37 张某与王某于 2000 年 3 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 年 12 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
29、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 7 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一53,多)(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 “基本法律” (B)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38 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卷一54,多)(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
30、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 (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 (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 (D)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39 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卷一56,多)(A)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问题 (B)法的适用通常采用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 (C)法的适用只要有外部证成即可,毋需内部证成 (D)法律论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没有关系 40 关于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一52,多)(A)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
31、和外部证成之间的区别表现为,内部证成是针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的论证,外部证成是针对法律规范问题进行的论证 (B)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不解决法律决定的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 (C)内部证成主要使用演绎方法,外部证成主要使用归纳方法 (D)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离不开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 41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 3 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2 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
32、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 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2012卷一55,多)(A)任意解释 (B)比较解释 (C)文义解释 (D)法定解释 42 2011 年 7 月 5 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 酒后代驾服务规则 ,包括总则
33、、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 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2011卷一90,任)(A)属于司法解释 (B)属于行政解释 (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 (D)运用了演绎推理 43 2004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 刑法规定的 信用卡 ,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卷一51,多)(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
34、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需要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
35、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该法条对天然孳息的取得规定明确,属于确定性法律规则,故 A 项正确。 法的预测作用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人本身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根据该法条,物权孳息当事人能够使自己的行为得到明确的指引和相关利益的预测,故 B 项正确。 习惯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在立法无明文规定或规定不明时可以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以弥补成文立法的不足,故 C 项正确。 客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法律自身的目的所做的解释。文理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对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首先应采用文义
36、解释,故 D 项错误,当选。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法的本体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明确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关于试用期的具体规定,实际是用人单位在约定试用期时应当遵循的义务性规定,违反该条文规定须承担相应责任(参见 劳动合同法第 83 条)。因此,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规定的是法律规
37、则,而不属于法律原则,故选项 A 正确。 按照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规定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的规则。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规定“不得”,是勿为模式,属于义务性规则,而非授权性规则,故选项 B 错误。 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该条文的规定不仅对劳动者有引导作用,同时也约束了用人单位,因此都具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同时,该条文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法
38、律约束力,如果违反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故该规定也具有评价作用。因此,选项 C、D 正确。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法的本体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规则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所构成的逻辑结构体系,但是只有法律规则才会存在逻辑结构,而法律原则并没有如此结构,所以 A项错误。案件事实是在司法裁判中发生的事实情形,本条款并未涉及具体的裁判过程,因此并未与任何案件事实发生联系,所以 B 项错误。授权性规则以“可为”的行为模式为主要标志,而该条款中并未涉及可为的问题,只涉及特定行为的效果问题,所以 C 项错误,D 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法的本体4 【正确答
39、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来自新疆的一个真实案例,出题人将此案例进行改编,来考查权利的冲突和平衡问题。如果考查解决原则,应当定“个案平衡”原则。同时,本题还考查了宪法规定的具体权利与现实生活中权利的对应问题。我国宪法对于文化生活的规定主要集中于教育事业、科学事业、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和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而安居权不属于以上的文化生活权利,故 B 项说法错误。本题中,主要是居住安宁权与养鸽权利的冲突和协调问题,A 项说法正确。权利冲突解决方案的前提是一个人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故 C 项说法正确。D 项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主要是双方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故 D 项说法正确。本题
40、为选非题,故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法的本体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部门是依据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对同类法律规范进行的划分,因此其与法律渊源中的法律效力划分(宪法高于法律,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是不一样的。换言之,它是一个横向的区分,所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均有行政法部分的内容。另外,行政法规不一定都属于行政法这个法律部门,所以 A 选项正确。B 选项表述了一个法律常识,必然正确。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故 C 项错误。D 选项中,该法规必然对于该省范围内的不特定主体一律适用,因此必然
41、具备普遍性,D 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法的本体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属于典型的一题多点式考查方式,涉及三个考点:第一个考点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问题。法律文件依据其内容和效力范围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前者指的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可以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后者指的是针对特定对象、只可以适用一次、只具有特定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前者的典型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广义的法律(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它们是立法的产物(包括行政立法和规范性司法解释);后者主要指的是执法和司法的文书记载,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裁决书、法院的判决、调解书等等。题中甲法官
42、促使原告与乙达成的民事调解书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其同类判决同样如此,它们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只具有个别的约束力,即只约束特定当事人,因此 A 项错误。第二个考点是判例的效力问题。判例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都受重视,但效力不同。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属于法的正式渊源(但在现代英美国家其效力低于成文法),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故而又称判例法,我们也将英美国家称为判例法国家;而在大陆法系,判例只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它们对于以后法院审理的案件只具有说服力而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我们国家同样如此。我国现在正在推进判例指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定期会公布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性案例,以指导各地同类案件的审判。但是案
43、例指导制度不同于判例法制度,指导性案例对于下级法院以后的审判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只具有说服力。它的作用在于为将来的法官运用制定法解决具体案件提供了思路、经验和指导,一定程度上消除法律规定语言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为将来的法官适用制定法解决案件提供引导,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因此B 项错误,而 C 项正确。第三个考点涉及民事调解书的效力,这其实涉及的是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根据基本原理,调解不同于判决和仲裁,因为它是在双方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达成的,即使达成合意之后,当事人一方反悔的,调解书也不可强制执行,而应当重新执行诉讼的程序。因此,D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法的本体7 【正确答案】
44、 B【试题解析】 引文“现今的很多法律格言都是在古罗马时期形成的”,并不意味着古罗马时期的法律是用法律格言的形式表现的。事实上,古罗马时期的法律有习惯法、议会制定的法律、元老院决议、长官的告示、皇帝敕令、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故选项 A 错误。 为维护法的安定性并为保障人权,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即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各国采用的通例,故选项 B 正确。 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人们根据法律从事一定的行为,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败诉者将不是因为他违反了他已有的某个义务,而是因为他违反了一
45、个事后才创造出来的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惩罚。这是不公正的。因此,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当代各国的通例,并非只为古典自然法学特有,故选项 C 错误。 在各国的实践中,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都大多适用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故选项 D 错误。不过,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基础。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法的本体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46、。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立法法第 84 条规定,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有利溯及为例外。在本事例中,若该居民被征收了 1000 元的个人所得税,则意味着 1999 年 11 月 1 日的规定对1998 年 4 月 1 日的行为产生了溯及力,故选项 C 正确。本题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法的本体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1)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前者基于合法行为产生,不需适用法律制裁(规则的肯定性法律后果);后者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必须适用法律制裁(
47、规则的否定性法律后果)。(2)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前者是不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法律主体之问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后者是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的任意性。(3)根据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可以分为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与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单向(单务) 法律关系是存在单向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着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而多向(多边) 法律关系
48、又称“复合法律关系”或“复杂的法律关系”,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关法律关系的复合体,其中既包括单向法律关系,也包括双向法律关系。(4)根据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前者是指不依赖于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后者是指由此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一般而言,调整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程序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本题涉及第(1)、(2) 、 (4)种分类。在本题中,存在着多个法律关系:一是甲乙之间因享有股份而形成的准物权关系,二是甲向银行借款而与后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三是甲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形成的担保关系(质押关系),四是乙起诉甲(侵权之债) 而形成的诉讼关系。除去第一种关系题中没有提及外,债权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担保关系(质押关系) 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横向(平权) 的法律关系、相对于债权关系的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 ;诉讼关系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