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模拟试卷1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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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模拟试卷 1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哪种观点,不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 )(A)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争议或道德准则(B)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C)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D)凡同道德对抗的法均是法2 下列关于法的普遍性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B)法的普遍约束力是以外在强制力为特征的约束,而其他社会规范则以内在强制为主要特征(C)法的普遍性在空间上是以国家主权管辖范围

2、为界,因此,它不是绝对和无限的(D)法具有普遍性,因此,一切具体的法律的效力是完全相同的3 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达中正确的是:( )(A)法的本质是法的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的统(B)法是公共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并由正式的权力机制保证实现,这些体现了法的正式性,而法的正式性正是法的本质的最终体现(C)法的本质根源于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D)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主要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具有公共性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5 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

3、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5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荀子曾经说过:“ 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这说明人是最关键的,法既然不能独立于人存在,法的存在是无用的(B)法律并非无所不能,它也有其局限性(C)在法治社会中,法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D)法律仅调整人的行为

4、,不能涉及人的思想6 物权法第 116 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对“天然孳息 ”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规定:“合

5、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一情况?( )(A)个别指引(B)确定的指引(C)有选择的指引(D)非规范性指引8 法的作用与法的本质及目的是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法由社会所决定,不具有独立性(B)法的作用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C)法律之所以能调节人的行为,在于它以国家权力为后盾,这是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的重要标志(D)法对社会作用的程度是法律自

6、身能够决定的9 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是哪一项?( )(A)林某因骑车不慎,撞伤他人,被法庭判决赔偿 300 元(B)某私企职员王某因侵占单位资金,被单位开除(C)常某因违约被仲裁机构裁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 10 万元(D)钟某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开除党籍10 在讨论法的作用的限度问题时,几位同学分别谈了他们的看法。小赵认为,法律不能调整人们的内在思想,但是对于人们的外部行为,法律的调整显然优越于其他社会调整手段;小钱认为,法律追求形式合理性难免会牺牲实质合理性,因此法律中的正义有时会有必然的内在冲突;小孙认为,虽然法律代表着公平和正义,但是它实际上在很多时候不可能平等地保护每一种利益;小李则

7、认为,“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也得人来执行,因此在法律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人的素质不可忽视。上述同学的观点中错误的是:( )(A)小赵的观点(B)小钱的观点(C)小孙的观点(D)小李的观点11 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 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 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8、D)司机赔偿 3000 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12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 4 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B)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C)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的最高价值(D)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13 我国刑法第 21 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

9、、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该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体现了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哪种原则?( )(A)比例原则(B)秩序优先原则(C)个案平衡原则(D)价值排序原则14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法的价值能弥补法律在对现实社会变化的灵活性与适应性方面的缺陷(B)法的价值的本质在于法律的存在、变化和作用的效果是以满足主体的内在尺度为实质内容的(C)法的价值与人的客观需要紧密相关,而人的需求多种多样,因此法

10、的价值也有所不同(D)法的价值主要是对实然法的认识,因而法的价值的研究应主要在实在法范围内15 法的价值中最本质的价值是自由,正如马克思所说:“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专制制度下的法律虽然由国家制定,形式上具有合法权威,然而由于本质上背离了自由的要求,因而只能是一种徒具形式的“恶法” 。任何不符合自由意蕴的法,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针对这一观点,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发表了下列看法,其中正确的是:( )(A)甲同学认为,自由是极为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就不是法(B)乙同学认为,自由是神圣的,但自由也应有限度,这个限度应由统治者来规定(C)丙同学认为,自由诚可贵,法治亦重要,即使是现代社会,自由

11、也应是法治范围内的自由(D)丁同学认为,人们所说的“任何不符合自由意蕴的法,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适合这种说法16 为维护公共秩序,必要时可能会实行交通管制,但应尽可能实现“最少限制” ,以保障社会上人们的行车自由。对于这一规定所体现的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个案平衡原则(B)比例原则(C)价值位阶原则(D)自由裁量原则17 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

12、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18 我国宪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19 “本法第条罚款规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项法律规则?( )(A)确定性规则(B)委任性规则(C)准用性规

13、则(D)权利性规则20 黄某于 2008 年 4 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9 年 7 月取得房产证。当年 10 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14、分。21 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历史上的一切法的规定都是明确、肯定的(B)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C)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根据(D)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22 关于法的普遍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法具有普遍性,则相同的事项和相同的法律主体适用相同的法(B)法具有普遍性,则生效的法律即在一个国家全国范围内生效(C)法具有普遍性,则它可能规范人们的一切行为(D)法具有普遍性,则法的效力对象具有广泛性23 下列有关法律作用、法律观念等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这说明法律是自由的

15、保障(B) “恶法亦法” 观点强调法律的权威来自于法律自身,与法律之外的因素无关(C) “徒法不足以自行” ,因此法律不是万能的(D)“有治人,无治法 ”,反映了中国古代“以法治国 ”的法治观24 国家制定或认可,也就是使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形式。这一特征明显地表明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规范、政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以及习惯礼仪等的差别。结合上述关于法的“国家意志性” 观点,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是从法作为一个整体并以国家名义制定和认可来说的。实际上构成这一整体的各个法律、法规是由各种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别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B)法的 “国家意志性”

16、在涉及习惯法时是不适用的,因为习惯不经国家机关依法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而成为习惯法(C)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特征,对以成文法或制定法为主的国家,如德国、法国以及当代中国是非常适合的,而对于英美等国家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来说,法院的判例同样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而判例的形成也就意味着对于国家意志性的例外(D)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一基本特征,也就表明法又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同一性的非本质属性25 下列对于法的作用认识正确的是哪几项?( )(A)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这是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的重要标志(B)法的作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法能否对社会发生作用,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并不

17、是法律自身能够决定的(C)法律的规范作用是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的(D)法律的规范作用是社会作用的目的26 某林区村民张某为盖房欲去山上伐几棵国有林木。父亲对他说,未经许可去伐国有林木属乱砍滥伐,是违反森林法的。张某依从了父亲的劝导,该事例说明法的哪些功能?( )(A)指引功能(B)评价功能(C)教育功能(D)强制功能27 法在社会中的作用非常大,但是其也不是万能的。下列说法体现出法的局限性的是:( )(A)法的作用的范围是有限的(B)法自身具有局限性,如法缺乏操作性,比较原则抽象等等(C)法律的实施受其他社会条件的制约(D)法只是调整社会的方法中的一种28 在现代法律实践中,当法的价值发生冲突

18、时,通常采取哪些原则?( )(A)价值排序原则(B)秩序优先原则(C)个案平衡原则(D)比例原则29 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规则以“ 规范语句” 的形式表达(B)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C)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可以带有助动词(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5 条规定: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规则30 刑法第 94 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对该法律条文的

19、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B)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规则(C)该法律条文属于非规范性条文(D)该法律条文附属于刑法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7 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这条规定,下列哪些理解不正确?( )(A)这一条的内容是法律规则(B)一切民事案件均可以优先适用这一条文(C)这一条的内容所反映的是正义的价值(D)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采取“个案平衡原则”适用这一条文32 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 3 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

20、入依照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本办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畜牧法是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 的上位法(B) 畜牧法和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均属于行政法规(C)该条款内容属于技术规范(D)该条款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33 下列规则中属于确定性规则的是:( )(A)中小企业促进法第 19 条第 2 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B) 科学技术普及法第 13 条:“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社会各界都应当组织参加各类科普活动。

21、”(C) 政府采购法第 4 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D)清洁生产促进法第 7 条第 1 款:“国务院应当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34 合同法第 249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 ( )(A)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B)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C)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

22、(D)承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35 下列规则中属于任意性规则的有:( )(A)海域使用管理法第 6 条:“国家建立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依法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B)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7 条第 2 款:“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C) 工会法第 21 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D)婚姻法第 22 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36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 11 条规定:“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海洋倾

23、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根据本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倾倒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这个法律条文中法律规则的分析正确的说法有:( )(A)本法条中含有义务性法律规范(B)本法条中含有委任性法律规范(C)本法条中的法律规范是强行性法律规范(D)根据行为模式的数量,本法条中共有四个法律规范37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律规则在逻辑结构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B)并非每个法律规则在逻辑结构上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C)行为模式是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D)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是法律后果的前提国家司法

24、考试卷一(法理学)模拟试卷 1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分离的。具体来说,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不论法是否与道德对抗均是法。故应选C 项,其他三项均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

25、答案】 D【试题解析】 法的普遍性指的是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一体遵守法律。但并不是所有具体的法律的效力都是完全相同的。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的法仅在一定区域内有效。另外,法的普遍约束力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的,这种强制力是一种外在强制,它不同于道德、宗教等规范的内在强制。综上只有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们一般说的法的本质的理论是指马克思主义法的理论中的法的本质理论。法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的正式性,也称法的官方性、国家性;法的本质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指法的

26、内容是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是社会因素中相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次要的因素。法的本质是内在联系,法的现象是外部联系,因此 A 项错误。法的正式性只能是法的本质的最初表现,因此 B 项错误;法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在表面上看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中立性,因此 D 项错误。法的内容是受到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因此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说法正确。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

27、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改变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所以,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选项 B 说法错误。法官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选项 C 说法正确。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既然属于法,也就具有可诉性特点。选项 D 说法正确。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

28、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所以,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对法的作用应当辩证地认识,既要看到法的作用的重要性,又要看到其局限性,反对“法律无用论”、“法律万能论”。A 中荀子的话反映了法的作用受人的因素的影响,但是不能因此而否定法的作用的存在。【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

29、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所以,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选项 B正确。该选项是从法的作用的角度表述的。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选项 C 正确。习惯是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选项 D 错误。根据法律解释的位阶,首先应当适用 “语义学解释”而不是客观目的解释。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

30、阶:(1)语义学解释(2)体系解释 (3) 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 (4)历史解释(5) 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根据行为的不同主体,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作用。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法的指引作用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确定的指引是指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引而行为。从立法的意图来说,确定的指引的目的是防止人们做出违反法律指引的行为,有选择的指引的目的一般是鼓励人们,至少是容许人们从事法律所指示的行为。从社会的

31、角度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个别指引(或称个别调整),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就具体的人和情况的指引;另一种是规范性指引(或称规范性调整),即通过一般的规则就同类的人或情况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是法容许人们自行决定是否这样行为,主体行为有选择余地。选项C 正确。个别指引是通过具体的指示对具体的人或情况的指引,选项 A 显然错误。确定的指引是“必须”根据法而行为,重在“必须”,主体没有选择的余地,选项 B同样错误。非规范指引是规范指引的对立面,题干的中心内容是法律(规定)规范,因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

32、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法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产生和发展都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法由社会决定的同时,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一定意义上就体现在能够促进或延缓社会的发展。故选项 A 错误。无论是制定法还是习惯法、判例法,都是与国家权力相联系的,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故选项 B 错误。法律之所以能调节人的行为,在于它以国家权力为后盾,这是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的重要标志。故选项 C 正确。法的作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法能否对社会发生作用,法对社会作用的程度,法对社会所发生作用的效果,不是法律自身能够决定的。故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33、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四种。法律制裁强调其必须由特定国家机关实施,可见只有 A 项表述是正确的,因为赔偿 300 元的决定是由法庭作出的,而法庭显然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 B项中的私企、C 项中的仲裁机构以及 D 项中的党组织都不是国家机关,因此它们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都不属于法律制裁的范畴。【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小赵论述法律不调整思想是正确的,但是法律并不调整人们的全部行为,人们的有些行为法律不应调整,而有些行为则是法律不便调整。因此,在对人们有些行为的

34、调整上,法律并不具有比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调整手段的优越性。【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事实的存在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前提,引起张女与司机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就是司机肇事致张女门牙缺失。故 A 错误。“接吻权”法律没有规定,不属于法定权利。故 B 错误。根据法律文件是否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将其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说的法律本身,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如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责任认定书等,这些文件是经过法定程序之后形成的,对特定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故 C 项正确。

35、绝对义务,又称对世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利人,而本案中,司机的赔偿义务对应的权利人是特定的(即张女) ,属于相对义务。故 D 错。【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该规定是对权利的限制,是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选项 B 正确。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该自由的行使是有限制的,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选项 C 错误。根据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公民的合法利益与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是等同的,在同等程度上受到保护,而非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的最高价值。

36、选项 D 错误。该规定的内容明确,对公民具有指导意叉。【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有三个:(1)价值排序原则(又称价值位阶原则),即按照价值高低排出主次、先后;(2)个案平衡原则,即具体案件适用考虑价值之平衡;(3)比例原则,即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但应当将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少限制”,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不难得出,题干体现的是比例原则,故选 A。【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法律价值的宏观认识。法的价值,是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法的需要和主体对

37、客体的判断标准,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于主体人的意义,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法的价值的本质在于法律的存在、变化和作用的效果,是以满足主体的内在尺度利益、需要、效益为实质内容的。法的价值能够弥补法律在面对现实社会变化的灵活与适应性方面的缺陷。故 A、B 项正确。法的价值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的价值作出不同的划分。由于法的价值与人的客观需要和利益相关联,而人的需要和利益又是多角度、多层次的,因此法的价值也是有所不同的,其中既有法所要体现的基本价值或一般价值,也有法的特殊价值(如阶级价值);有工具性价值、目的性价值;有个人的价值、集体(社会)价值,也有国家价值、人类价值;有物质价值

38、,也有精神价值;有应然价值,也有实然价值等。故 C 项正确。具体说来,法的价值这一范畴包含以下意义:(1)同价值的概念一样,法的价值也体现了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即它是由人对作为客体的法律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法的价值不是以人受制于法律,而是以人作为法律的本体这一关系得以存在的。法律无论其内容抑或目的,都必须符合人的需要,这是法的价值概念存在的基础。(2)法的价值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它体现了其属性中为人们所重视、珍惜的部分,即法的价值意味着它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代表着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例如,在法律中常言道的自由、正义、秩序等,都是人们为了生存、合作所必须确定的一种理

39、想状态。(3)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即法的价值的研究不能以现行的实在法为限,它还必须采用价值分析、价值判断的方法,来追寻什么样的法律才是最符合人的需要的这一问题。故 D 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的价值包括自由、秩序、正义、利益等。法的价值上所言的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自由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从自由的立体角度说,一个理性主体应该免于被专横的强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主体的外部行为不受任何约束,对己的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法律是追求和保护自由的

40、,但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自由,防止权利的滥用;自由是法律上的自由,在现代社会,个人自由应限制在法治的范围之内。故 A 项错误,C 项正确。法律对自由的限制不是任意的。一般而言,法律可以基于社会条件、社会利益、他人利益、本人利益等而对自由进行限制,即自由也要受到秩序、正义、利益等价值的制约,寻求价值的平衡,其限度并非由统治者来规定。故 B 项错误。自由是法律追求的基本目标,是法的最高价值,即法律应是自由的法律。从法的价值本位来讲,任何不符合自由意蕴的法都不是良法,是徒具形式的恶法,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符合法的本质属性。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比例

41、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的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即使某种价值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题目中的“必要时可能会实行交通管制,但应尽可能实现最少限制”,正是遵循了比例原则。故选项 B 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上,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因此 A 的说法是正确的。关于 B,法律原则的一个特点在于比较笼统、模糊,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

42、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但并不直接告知应当如何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在适用上具有较大的余地,因此 B 的说法错误。关于 C,概念是理解事物本质的基础,法律概念是理解法律本质的基础,它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它必须构成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才有适用的可能,因此C 的说法正确。关于 D,由于法律原则不预设明确的、具体的假设条件,在适用上比较灵活,在法律规则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因此 D 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之一在于,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

43、而法律原则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设明确的、具体的假设条件,更没有具体的法律后果。本题中宪法第 26 条第 1 款的规定比较笼统,没有明确的、具体的假设条件,也没有具体的法律后果,因此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环境保护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具体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该规定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政策。因此 B 正确。关于 A,认为该规定是法律规则,因此错误。关于 C,所谓的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由于该规定并不是法律规则,就更不用说是授权性规则了。关于D,所谓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指法律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结方式,通常 “两要素”说认为法律规则是由行为

44、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构成,但由于该规定并不是法律规则,因此其错误也同 C。【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题中规定由国务院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意即委任国务院来制定相关的规则。属于委任性规则。选 B

45、。【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属于绝对权,因此选项 A 错误。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但属于住房的管理人,根据 民法通则第106、126 条的规定,其对陈某的损失应负法律责任,因此选项 B 错误。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在有具体法律规则的情形下,首先适用法律规则。此侵权案件存在具体法律规则,因此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

46、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法一般都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但并不是说每个规定都是明确的、肯定的,比如法律原则就有一定的模糊性,以便保持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历史上的法律并非都是明确、肯定的,比如中国古代法律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由少数人任意解释,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讲的就是这个现象。故 A 错。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法官裁判案件必须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他社会规范是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参考(但不是根据)。故 B 对C 错。D 项表述正确,讲的是法的国家意志性。【知识模块】 法理学2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法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一是普遍有

47、效性,即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二是普遍平等对待性,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普遍一致性,即法律虽然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但是法的内容始终具有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的趋向。主要讲的是第一种含义。B 项过于绝对,因为生效的法律可能只在一个国家某个区域有效,比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就分别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适用;C 项也过于绝对,法律具有普遍性,但并非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受法律调整。故 BC 错,AD 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选项 AC 明显正确,不赘述。“恶法亦法”观点,认为违反道德的法也是真正

48、意义上的法,据此,选项 B 正确。“有治人,无治法”,强调治理国家靠人,而不能靠法,反映的是人治观,而非法治观。据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的特征,法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等特征。A 是正确的。对于法的 “国家意志性”在涉及习惯法时要注意,其也是适用的,只不过表现的形式不同。因为习惯经国家机关依法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而成为习惯法,而某些习惯经国家机关依法认可并吸收到成文法后,这一习惯的内容就转化为成文法。所以 B 是错误的,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特征,对以成文法或制定法为主的国家,如德国、法国以及当

49、代中国是非常适合的,而对于英美等国家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来说,法院的判例同样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而判例的形成也就意味着国家授权特定法院对判例法的制定或认可,对于国家意志性不是例外,所以 C 是错误的。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一基本特征也就表明法又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同一性的非本质属性,权威性指法代表国家主权即最高权力的意志。普遍性和统一性指在主权所及范围内普遍有效并相互一致和协调。所以D 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2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D 项表述错误。法的社会作用才是法规范社会关系的目的,也可以说是法的规范作用的目的。法是一种社会规范,任何法律当然都具有规范作用。【知识模块】 法理学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在不严格区分的情况下,法的功能讲的就是法的作用。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指引作用,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张某听从父亲劝导,知道未经许可去砍伐国有林木属违反森林法的行为,而未去伐木。这说明法有指引的作用和功能。(2)评价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张某父亲认为儿子不经许可去国有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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