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及答案与解析1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 年卷一第 11 题)(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2 李某向王某借款 200 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
2、,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第 59 题)(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3 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2011 年卷一第 10题)(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B)民主立法(
3、C)注重效率(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4 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11 年卷一第 91 题)(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5 关于我国立法和法的渊源的表述,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2013 年卷一第 87 题)(A)从法的正式渊源上看,“法律” 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公布后的所有法律、法规均以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C)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均可采取“条例”、“ 规定” 、“办法”等名称(D)所有法律议案(法律案)都须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通过6 卡尔马克思说:“ 法官是
4、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第 14 题)(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7 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5 年卷一第 11 题)(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 (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
5、销婚姻登记条例(C)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D)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8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第 15 题)(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9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对于这一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 年卷
6、一第 92 题)(A)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B)可预测性要求法律人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C)在历史上,法律人通常借助法律解释方法缓解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间的紧张关系(D)在法治国家,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理当崇尚的一个价值目标10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 51 题)(A)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B)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C)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D)是体现司
7、法公正原则的规定11 关于适用法律过程中的内部证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卷一第 86 题)(A)内部证成是给一个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B)内部证成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法律决定的过程(C)内部证成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D)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相互关联12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第
8、 12 题)(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13 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第 60 题)(A)王某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守法行为(B)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C)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D)王某的诉权属于绝对权利14 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
9、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 15 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 15 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第 12 题)(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C) “盗贼自刘贵家盗走 15 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15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 钱10100 元,
10、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 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 125143 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 ”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 1000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第 13 题)(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 钱是通行的习惯法(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16
11、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 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 2 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 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 3000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第 12 题)(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17 张某与王某于 2000 年
12、3 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 年 12 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 7 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第 53 题)(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 “基本法律”(B)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D)法官的判决考
13、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18 王某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购买氰化钠并存储于车间内,被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氰化钠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极大毒害性,属于刑法第 125 条第 2 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王某未经许可购买氰化钠,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条文中的“非法买卖” 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王某罪名成立。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 年卷一第 89 题)(A)法官对“ 非法买卖” 进行了目的解释(B)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C)对 “非法买卖” 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D)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
14、效19 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2014 年卷一第 52 题)(A)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B)本案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C)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D)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20 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经鉴定为重伤,遂诉至法院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庭审时被告代
15、理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2015 年卷一第89 题)(A)“经鉴定为重伤 ”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B)此案表明判例不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C)被告律师运用了类比推理(D)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21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 10 年。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第 58 题)(
16、A)“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B)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C)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D)“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22 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 5000 元彩礼,赵母另付其 1000 元“见面礼” 。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 6000 元费用。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第 12
17、 题)(A)法官所提及的“ 习俗” 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 19 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之规定(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23 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 10 万余元。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 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 4 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第 15 题)
18、(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B) “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C) “该中心按 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 4 万元 ”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D)法院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第 13 题)(A)效力低于刑法(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D)是学理
19、解释25 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第 57 题)(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B)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C)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26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 3 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2 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
20、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 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2012 年卷一第 55 题)(A)任意解释(B)比较解释(C)文义解释(D)法定解释27 2003 年 7 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 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对于王某遗嘱中“ 我的一半财产权 ”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 “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
21、“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 ”,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第 11 题)(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D)遗嘱中的“ 我的一半财产权” 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28 2011 年 7 月 5 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
22、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 酒后代驾服务规则 ,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 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2011 年卷一第 90 题)(A)属于司法解释(B)属于行政解释(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
23、(D)运用了演绎推理29 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第 59 题)(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 对于合同法
24、第七十四条规定的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第 60 题)(A)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B)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C)具有法律约束力(D)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法律位阶的冲突指不同
25、位阶的法之间产生冲突,通常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来处理。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主要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和履行不能免责等。法的价值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触与冲突,主要包括:(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例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例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法律责任的
26、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本题属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既侵害了对方人身权,也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出现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当事人可以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任选其一进行索赔。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这些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一,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本题中,若李某罪名成立,应承担刑事责任,但这并不导致民事责任被刑事责任吸收,两种责任可同时存在。A 选项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
27、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李某与王某的借款合同属于合法行为,二者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B 选项正确。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是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本题中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不只包括起诉行为,也包括李某的刑事违法行为。C 选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王某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立法原则是指导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立法过程中应当
28、遵守的指导思想,包括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和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原则。立法应当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为治堵而限行,因特殊状况而免罚,充分反映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A 选项说法正确立法应当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应具有开放性,透明度,立法过程应坚持群众路线。“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体现了民主立法原则。B 选项说法正确。效率并非立法活动的原则,立法活动应当谨慎,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意见
29、与建议,注重公平正义。因此,相对于效率来说,更注重公平。C 选项错误。在立法中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恰当处理各种关系,注意各方面的平衡;应高度重视立法的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质量。本题中,市政府既以坚持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为原则,又以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为例外的灵活性规定为补充,充分的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权作出民商法规则。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在被国家有关机关认可并经一定程序成为正式法案之前,不能被认为是民法商法规则。A 选项错误。立法议案又称法
30、律议案。法律议案是指依法享有法律议案提案权的机关或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的关于制定、修改、废止某项法律的正式提案。法律议案一经提出,立法机关就要列入议事日程,进行正式审议和讨论。高经理无权提出立法议案。B 选项错误。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不属于制定法,也就不是法的正式渊源。C 选项错误。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
31、权拟定规范性文件,且其拟定的文件也不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因此,该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法的正式渊源上看,“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A 选项正确。法律、法规的标准文本是参照制定机关公报刊登的文本,而不是以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B 选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4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 规定、办法 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2、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地方性法规也可采取“条例”、“规定”、“办法”等名称,C 选项正确。立法法第 22 条规定:“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第 40 条规定:“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据此,法律案,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表决和通过。D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
33、理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归根结底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并非没有关系,A 选项错误。法官独立行使裁判权,但并不意味着不受制约,其必须依法裁判。在我国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司法机关还要向权力机关负责,B 选项错误。法官尽管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服从法律,依法裁判,做法律的奴仆,C 选项正确。在法律世界中,立法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主体之间只是分工不同,法官并非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D 选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母婴保健法属于法律,而婚姻登记条例属于行政法
34、规,前者效力高于后者,A 选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务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但不能改变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B 选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 101 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C 选项正确。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由于这种监督具有广泛性和人民性,因此在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社会监督的主体不同
35、,可以将它分为以下几种: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公民的监督、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由此可以看出,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A 选项错误。在实际的法律活动中,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这是因为法律人要想将一定的规范适用在特定的案件中,就必须要把当事人向他叙述的纯粹生活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人必须要对当事人向
36、他叙述的多姿多彩的芜杂的生活事实进行整理、选择、判断。因此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与规范认定密切相关,B 选项错误。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也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C 选项正确。在法的适用过程中,经常运用的推理形式除了演绎推理之外,还有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设证推理等,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
37、是形式法治的要求,它的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A 选项正确。可预测性意味着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这就是要求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而且必须要按照一定的方法适用法律规范。对在特定的一个时间段内的特定国家的法律人来说,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具有初始的优先性。因为对于特定国家的法律人来说,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可预测性。BD 选项正确。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实质上,这种紧张关系就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间的紧张关系的一种体现。法律人通过法律解释就是要对一般性法律规范和个别案件适用的缝隙进行缝合,就是要解决规范和事
38、实之间的紧张关系。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责任自负是现代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但也有例外,比如公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为他人的侵害行为承担补偿责任,因此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A 选项正确。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题干与法律解释方法及其位阶无关,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B 选项错误。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已明
39、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的具体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属于确定性规则。C 选项正确。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包括实质公正,也包括形式公正,其中尤以程序公正为重点。本法条的公平责任是立法公正的体现,不是司法公正。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证成”往往被定义为给一
40、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内部证成也不例外,A 选项正确。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决定必须从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B 选项正确,而 C 选项错误。在法律适用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是相互关联的。外部证成是将一个新的三段附加在论证的链条中,这个新的三段论是用来支持内部证成中的前提。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A【
41、试题解析】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权利,其中并无悼念权。A 选项错误。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当代中国的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和政策。B 选项正确。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悼念权,不属于法定权利。C 选项正确。我国法律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法院在作出判决时采用演绎推理,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是法律证成的表现。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42、】 A,B,C【试题解析】 守法,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王某依照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利,属于守法行为。A 选项正确。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的是法的强制作用。B 选项正确。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中的公民监督,C 选项正确。绝对权利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王某的诉权针对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即环保局,属于相对权利。D 选项错误。【知识
43、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社团规章、权威性法学著作,还有外国法等。错斩崔宁不能作为法律决定的大前提,不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A 选项错误。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本题中,邻居并没有真正的证据证明刘贵被崔、陈二人所杀,只是“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 15 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属于设证推理。B 选项正确。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
44、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盗贼自刘贵家盗走 15 贯钱并杀死刘贵”不属于法律规则,更谈不上假定条件或行为模式。C 选项错误。法律适用过程即证成过程,从法律证成的角度看,法律决定的合理性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决定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的;另一方面,推导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是合理的、正当的。本题中,“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官府对案件的事实并未认定清楚而草草,定罪,不符合证成标准。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我国,习惯是属于非正
45、式渊源,不能直接作为法律判决的依据。而习惯法是指部分习惯经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故习惯不等于习惯法。本案中订婚的“认大小”是习惯,而非习惯法,A 选项错误。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事实。构成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的法律事实是马先生的垫付医疗费的行为,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张老太犯病,B 选项错误。C 项中,法律判决应该本着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进行,以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保护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而不能以当事人的自由与效益为主要的判断标准,C 选项错误。D 项中,由于本案的焦点“认大小”的钱的法律性质不是很明确,其原因是法律规定不明确,故本
46、案焦点主要是法律的认定而非事实的认定,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本题中,小黄与学校并无违法行为,只是因公平责任对小张进行补偿,不属于法律制裁,A 选项错误。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本题中小张已经将案件诉至法院,且并未与小黄、学校协商同意免责,法院属于直接根据公平原则作出了裁判,B 选项错误。任何法律决定都是法律证成的过程,证成需要目光在事实与
47、规范之间穿梭。故 C项说法正确。本题中,被告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小黄撞击行为以及学校的不当行为导致了原告的损失,因此存在因果关系,故 D 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基本法律是以宪法为根据的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等。因此,婚姻法和民法通则都属于民法,是基本法律。A 选项正确。“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属于法律原则而不是法律规则,更不属于命令性规则,B 选项错误。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
48、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判决理由主要是大小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C 选项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目的解释是指探究法律自身的目的,即内在于法律的目的。法院认为王某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条文中的“非法买卖”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
49、出的行为。刑法第 125 条立法目的在于限制普通人对毒害物质的非法买卖,法官的解释符合对原法条的立法目的,属于目的解释。A 选项正确。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证成过程,法律适用过程是一个证成过程,所以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就是法律适用的过程B 选项错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对“非法买卖”的解释属于对法律适用的大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C 选项正确。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涉及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就适用条件而言,通常情况下,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毁弃婚约的后果在我国民法中并未有明文规定,但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在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依基本原则裁判案件。A 选项正确。我国是成文法国家,采用演绎推理的推论方式。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的推论,成文法国家一般采取演绎推理的方式,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