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仲裁法)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 A 仲裁委员会或 B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48 题)(A)因当事人约定了 2 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
2、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 受理2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43 题)(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3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三第44 题)(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
3、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4 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49 题)(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
4、当重新进行(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5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2011 年试卷三第 50 题)(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6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 50 题)(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
5、的强制执行(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7 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2011年试卷三第 49 题)(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
6、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8 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 85 题)(A)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B)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C)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D)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9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 A仲裁委员
7、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84 题)(A)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B)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C)如甲公司向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A 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D)如甲公司向 B 法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10 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 A 仲裁委员会仲裁。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关于本案的证据
8、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77 题)(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 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D)A 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给烟叶所在地的中级法院11 关于仲裁调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8l 题)(A)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B)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仲裁庭可依职权进行调解(C)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当事人、仲裁员在协议上签字
9、后即发生效力(D)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先行调解12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还裁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六万元。关于本案的仲裁裁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86 题)(A)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乙公司可申请撤销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裁决(B)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乙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C)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乙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再审(D)乙公司可申请不予执行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仲裁裁决12 B 市的京发公司与 T 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 T市,并同时约定“ 涉
10、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 S 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 S 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 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
11、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 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请回答第下题。(2014 年试卷三第 98100 题)13 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仲裁员(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14 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裁决书应根据仲裁庭中的多数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B)裁决书应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驳回京发公司的请求(C)裁决书可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但必
12、须有首席仲裁员的签名(D)无论蓟门公司是否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15 关于蓟门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蓟门公司应向 S 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出申请(B)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请(C)法院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 S 仲裁委的裁决(D)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 S 仲裁委的裁决15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 100 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
13、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 100 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请回答以下题。(2013 年试卷三第 95100 题)16 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B)兴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买卖合同无关,不应据此申请仲裁(C)仲裁协议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涉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
14、因素,应当重新选择17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关于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指定某法院的王法官担任本案仲裁员(B)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C)依据当事人的材料和证据书面审理(D)简化裁决书,未写明争议事实18 假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并非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法院对该异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A)裁定执行中止(B)经过审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同时裁定终结执行(C)经过审理,可以通知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D)不予支持该异议19 针对本案中郭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法院采取的正确的执行措施是:(A)依职权决定限制
15、郭某乘坐飞机(B)要求郭某报告当前的财产情况(C)强制郭某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D)根据郭某的申请,对拖欠郭某货款的金康公司发出履行通知20 如果法院批准了郭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驳回了朱某的异议,关于执行担保的效力和救济,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批准执行担保后,应当裁定终结执行(B)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根据兴源公司申请方可恢复执行(C)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字画(D)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21 关于朱某的异议和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朱某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B)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和处分
16、措施(C)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D)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仲裁法)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 18 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法解释第 5 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可知
17、,当事人约定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的,不属于仲裁协议当然无效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明确仲裁委员会。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选项 A 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10 条的规定:“合同成立后未生效或者被撤销的,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适用仲裁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争议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未成立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可知,合同的效力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合同未成立、不生效或者被撤销的,合同中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仲裁协议的效力不受影响。因此,选项 B 认为合同无效导致仲裁协议当然无效,是错误的。再者,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也并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
18、,而是效力待定。从这个角度分析,选项 B 也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 145 条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第(2)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可知,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内容不明确而无法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本案中,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两个仲裁委员会,属于仲裁协议内容不明确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因此。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仲裁法2 【正确答案】 D【试
19、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 3 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再根据仲裁法第 17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而民事诉讼意见第 147 条则规定,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一方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结合本案,尽管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但因其所声明的仲裁协议
20、是无效的,并且由于遗产继承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原则,本案应由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享有对该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并对案件继续审理,而不是裁定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更不是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选项 D 正确,选项 ABC 错误。【知识模块】 仲裁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关于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根据仲裁法第 28 条第 1、2 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可见,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
21、全的,应由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再由仲裁机构将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选项 A 正确。关于仲裁裁决撤销申请被驳回后能否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的理由申请不予执行的问题,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26 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 B 正确。关于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未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能否主张撤销或不予执行的问题,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27 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
22、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仲裁法第 58 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 237、274 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其一,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主张撤销或不予执行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法院应予支持。其二,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 C 正确。关于重新仲裁的问题,根据仲裁法第 61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
23、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可见,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认为可由仲裁机构重新仲裁的,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但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因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仲裁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 37 条的规定:“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
24、新进行。”可知,仲裁庭中的某些仲裁员因为存在回避事由,被当事人申请回避后,仲裁员由当事人重新指定。组成新仲裁庭后,对于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第一,当事人可以请求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第二,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由此可见,仲裁员因存在回避事由而被更换后,对于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其决定权在新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庭可以据情决定已经进行的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本题中,选项 A 认为,仲裁庭应当重新进行,忽略了仲裁庭在该事项上的裁量权,过于绝对,是错误的。选项 B 认为,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25、,也过于绝对,是错误的。选项 C 认为,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即当事人的请求能单独决定仲裁程序的重新进行,忽略了仲裁庭的决定权,是错误的。选项 D 认为,仲裁庭有权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仲裁法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 56 条的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30 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由此可知,对裁决书的补正仅限于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不包括对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的补正。由此可知,选项 A 裁决书认定的
26、事实错误,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因此,选项 A 应人选。而选项 B 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选项 C 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选项 D 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属于仲裁庭可以补正的情形。因此,选项BCD 不应人选。【知识模块】 仲裁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执行仲裁裁决比较容易混淆,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根据仲裁法第 64 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法解释第 25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
27、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可知,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双方分别提起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分两种情形进行处理:第一,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再根据是否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来决定裁定终结执行或者恢复执行;第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执行申请并裁定中止执行仲裁裁决。本题属于第二种情形,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另一方当事人关
28、于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并于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该仲裁裁决。因此,选项 B 错误。基于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导致人民法院中止了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即人民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影响了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因此。选项 A 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当同时作出中止执行该仲裁裁决的裁定,而不是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因此,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仲裁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仲裁法第 63 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 237 条第 2 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民事
29、诉讼法第 237 条第 2 款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由此可知,对于当事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对于不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定驳
30、回申请。结合本题,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的,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而不是可以裁定驳回甲的申请,所以,选项 ABC 不应入选。而“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 237 条第 2 款规定的情形,因此,法院不能裁定不予执行而是应当裁定驳回甲的申请。所以,选项 D 应入选。【知识模块】 仲裁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64 条第 2 款的规定:“
3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可知,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仲裁法第 43 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可知,仲裁庭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因此,选项 A 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76 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
32、定人进行鉴定。”可知,民事诉讼中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包括以下两种方式:第一,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第二,由法院依职权启动。根据仲裁法第 44 条的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可知,仲裁中仲裁庭有权启动对专门性问题的鉴定程序,鉴定机构即可由当事人约定,也可由仲裁庭指定。因此,选项 B 正确。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 18 条的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在诉讼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能请求法院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33、,而不能请求法院制作判决书;根据仲裁法第 49 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可知,在仲裁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因此,选项 C 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2 条第 1 款第(1)项的规定可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不论当事人是否协议愿意简化,法院都应当在判决书中写明争议事实和判决理由。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 32 条第 1 款第(5)项的规定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和判决理由可以适当简化。根据仲裁法
34、第 54 条的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可知,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仲裁庭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因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仲裁法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关于本案中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7 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而仲裁法第 20 条第 2 款则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
35、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在本案中,甲、乙公司约定因购销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可向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起诉,因而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但如果甲公司向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的。A 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因此,选项 AC 正确。关于本案中管辖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意见第 24 条则规定,合
36、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在本案中,尽管从表面上看,双方对于通过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没有明确、唯一的选择,但由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使得双方的争议解决方式“被迫”唯一确定为向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起诉,纠纷管辖法院也唯一、确定地选择为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这符合我国国内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因此,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B 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甲公司向 B 法院起诉,不管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是否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都
37、不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选项 B 正确,选项 D 错误。陷阱点拨 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是选项 B。很多考生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民事诉讼意见第 23 条和仲裁法第 4 条的规定,无论是国内协议管辖,还是仲裁,都要求对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具体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唯一、确定的选择,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既可以诉讼也可以仲裁的,那么双方对于究竟是通过诉讼还是仲裁解决纠纷都没有明确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管辖的约定还是诉讼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因此认为选项 B 错误。实际上,这部分考生之所以作出错误选择的原因主要还是没能精准把握法律规定的深层次内涵。当事
38、人既约定诉讼又约定仲裁,按法律规定仲裁的约定当然无效。关于诉讼的约定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时有效。不管当事人对于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何种约定,只要对于争议解决方式和具体的裁判机构能够唯一、明确地予以确定的,那么此种选择就是有效的。在本案中,根据仲裁法解释第 7 条的规定,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唯一、明确地确定为诉讼解决,而具体的管辖法院也能唯一、明确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法院,这种选择也是符合协议管辖规定的,因此,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是有效的。【知识模块】 仲裁法1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仲裁证据保全分为仲裁前证据保全和仲裁中证据保全。仲裁前证据保全是指
39、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因情况紧急,人民法院基于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仲裁中证据保全是指仲裁裁决作出之前,对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经当事人申请,由法院所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为使考生更好理解。现将两者比较如下: 对照上表可知,选项A“甲县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选项 A 正确。选项 B 仲裁中保全只能通过仲裁委员会向法院提出,选项 B 错误。选项 D 应提交证据所在地基层法院,而非中院,选项 D 错误。选项 C 涉及仲裁证据保全的担保问题。仲裁法未对证据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作出规定,应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保全的规
40、定。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81 条第 3 款:“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可知,仲裁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有关规定。(1)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 101 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可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仲裁前证据保全必须提供担保。(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0 条第 2 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41、裁定驳回申请。”可知,仲裁中证据保全法院可责令提供担保。本案并未明确是仲裁前还是仲裁中,所以就仲裁的证据保全而言,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因此,选项C 正确。【知识模块】 仲裁法1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关于仲裁调解达成协议后文书的制作以及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仲裁法第 51 条第 2 款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选项 A正确。再根据仲裁法第 52 条第 2、3 款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而仲裁法第 57 条则规定,
42、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不管是制作调解书还是制作裁决书,均不是经当事人、仲裁员在协议上签字后即发生效力。选项 C 错误。关于仲裁庭对案件的调解问题,根据仲裁法第 51 条第 1 款的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因此,选项 B 错误,选项 D 正确。陷阱点拨 本题涉及的是仲裁中调解的问题,而民事诉讼中也有调解制度,考生应该注意区分两种制度。首先,在调解方式上,仲裁与诉讼都有先行调解和当事人自愿调解两种方式。其次,在文书制作方面,在仲裁程序中,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此
43、时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在民事诉讼中,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只能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调解书,不得制作判决书。【知识模块】 仲裁法1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的考查。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法第 58 条作了相关规定。仲裁法解释第 19 条规定,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本案中,甲公司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要求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但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内容不仅支持了该仲裁请求,同时还裁决了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
44、失 6 万元,可见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仲裁请求的范围,乙公司可申请撤销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裁决。因此,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意见第 277 条规定,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本案中,甲公司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要求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但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内容不仅支持了该仲裁请求,同时还裁决了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 6 万元,可见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仲裁请求的范围,乙公司可申请不予执行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裁决。因此,选项 D 正确。对仲裁裁决的救济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仅规定了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两种方式,
45、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已经过仲裁机构的审理,当事人不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再审程序针对的是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当事人不能对仲裁裁决申请再审。因此,选项 BC 错误。【知识模块】 仲裁法【知识模块】 仲裁法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 3032 条的规定,仲裁庭的组成应明确以下四点:第一,当事人可以约定由 1 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也可约定由 3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第二,当事人约定由 1 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第三,当事人约定由 3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
46、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 名仲裁员,第 3 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四,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本案中,京发与蓟门公司均有权指定仲裁员,京发公司的选定合法。又因蓟门公司在规定期限未选定且双方未选定首席仲裁员,另 2 名仲裁员理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选项 ABCD 均正确。【知识模块】 仲裁法1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仲裁法第 53 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
47、员的意见作出。”仲裁法第 54 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由上述法条可以看出:第一,仲裁裁决规则为少数服从多数。第二,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时,以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为准。第三,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不签名。本案中,由于李某和张某的意见已经形成多数意见,应按其意见裁决。刘某为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其可以不在裁决上签名。因此,选项 A 正确,选项 B、C 错误。仲裁法第 57 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效
48、力。”因此,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仲裁法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 58 条第 1 款:“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知,撤销仲裁裁决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受理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受理法院为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因此
49、,选项 A 正确。二是撤销情形。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仲裁裁决的作出可以是依法裁决,也可以是和解裁决,在可撤销的情形中并无“适用法律错误”这一项。因此,选项 C 错误。三是审判组织。法律只规定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未规定合议庭应适用普通程序。对此应明确两点:第一,普通程序与合议庭的关系。虽然合议庭是普通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合议庭这一审判形式也并非专属于普通程序。比如公示催告程序中,除权判决阶段法院应组成合议庭。第二,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只需审查核实,而非审理。普通程序是从审理前准备到法庭宣判一个完整的程序,而对于撤销仲裁裁决法律仅仅规定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当事人主张是否成立,并未规定法院应对该撤销申请适用一个完整的审理程序。因此,选项 B 错误。仲裁法第 42 条第 2 款规定:“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本案中,仲裁委员会对蓟门公司的缺席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因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仲裁法【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