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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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甲、乙、丙各按 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 30 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25 题)(A)丙只能按 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 80 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

2、格(D)丙有权按 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2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 50 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 3 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 2 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26 题)(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3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 50 万元。甲公司小

3、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27题)(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 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4 2012 年 5 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28 题)(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董事长程某(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

4、务所5 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2 年真题试卷第 29 题)(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6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30 题)(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

5、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7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31 题)(A)选举 8 名债权人代表与 1 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8 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32 题)(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申请法院

6、公示催告(C)向法院提起诉讼(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9 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33 题)(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10 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 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

7、法的规定?(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34题)(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 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68 题)(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C)富圆公

8、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12 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69 题)(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B)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13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70 题)(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

9、有权(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14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71 题)(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

10、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15 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72 题)(A)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B)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C)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D)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16 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题)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73 题)(A)从事

11、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 1217 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 10 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 10 万元变更为 20 万元。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74 题)(A)甲应对戊承担 10 万元的票据责任(B)乙应对戊承担

12、 20 万元的票据责任(C)丙应对戊承担 20 万元的票据责任(D)丁应对戊承担 10 万元的票据责任18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甲的继承人为丁。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75 题)(A)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B)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C)丁有权直接要求红星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D)丁有权直接要求白云保

13、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9 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12 年真题试卷第 76 题)(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19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 40 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 。高才手头只有30 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 10 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 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

14、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 2012 年 5 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请回答第 1-3 题。(卷三 2012 年真题试卷第 9294 题)20 公司成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艾瑟购买 10 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 2 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艾瑟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15、B)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C)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 10 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D)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 10 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高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1 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二人间的约定有效(B)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格(C)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可以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D)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22 2012 年 7 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 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下列表述

16、正确的是:(A)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B)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C)王二可以取得该股权(D)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李一投资权益损失,李一可以要求李三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35 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本题中三人实缴出资总额为 80 万元,应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B 项正确(注意,丙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并不影响其应对甲、乙承担违约责任)。2 【正确答案

17、】 C【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33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 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可知,C 项正确。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这一制度。公司法

18、第 150 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 152 条第 1 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经理郑贺是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郑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付冰如果想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19、,须首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提起或者在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付冰方可提起代表诉讼,所以 B 选项正确,A 、C 选项错误。本题中甲公司是有限公司,任一股东都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对股东的出资比例没有要求,所以 D 选项错误。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司法解释(二)第 8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

20、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由此可知 B、C、D 项中的人员或机构均可以作为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A 项中的债权人不能作为清算组成员。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4 条第 3 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由此可知 A 项错误。个人独资企业第20 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 利用职务或者工作卜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 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五)

21、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 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 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题中霍火虽然是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委托的管理人员,应遵守第 20 条的规定,所以 B、C 项错误,D 项正确。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解释(一)第 8 条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

22、异议的,人民法院不 1,支持。”由此可知,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不须预交,所以 A 项的说法错误。 企业破产法第 43 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根据该条规定可知,B、C、 D 项的说法均正确。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67 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

23、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A 项中的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符合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法第 61 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 二)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 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企业破产法第 64 条第 l 款规定:

2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97 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下。”由此可知,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和申请更换管理人都只需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12 以上即可,但是通过和解协议需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因此 B、C 项不应选,正确答案为D(

25、注意,题干中的破产法应为企业破产法)。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人的救济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挂失止付是指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占有时,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损害,保护自己的票据权利,通知票据上的付款人,请求其停止票据支付的行为。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等有价证券丧失的场合,由法院依申请人的申请,向未知的利害关系人发出公告,告知其如果未在一一定期间申报权利、提出证券,则法院会通过判决的形式宣告其无效,从而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提出证券的-一种特别诉讼程序。提起诉讼是指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票据债务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救济形式。票

26、据法第 15 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来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往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挂失止付不是申请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 D 项的说法错误。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保险法第 42 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7、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本题中推定受益人乙先于被保险人甲死亡,保险金由甲的继承人全部继承,冈此 A 项正确, B、C 项错误。保险法第 46 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享有保险代位权,所以 D 项错误。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证券法第 10 条

28、第 2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 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由此可知,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必须达到累计超过 200 人这一条件,A 选项错误。根据公司法 第 38 条和第 100 条的规定可知,股份公司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证券法第 14 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须向证监会报送的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由此可知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董事会不能自行决定发行,所以 B 项错误。公司法第 128 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证

29、券法第 34 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由此可知 C 项正确。公司法第 36 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由此可知 D 项错误。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45 条第 2 款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

30、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题中两个股东都是国有企业,富圆公司的董事会中应有职工代表,所以 A 项正确。公司法第 46 条第 2 款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由此可知 B 项错误。公司法第45 条第 3 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并不对董事长的产生作强制规定,由此可知 C 项正确。公司法第 35 条规定

31、:“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由此可知 D 项正确。1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58 条第 2 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并不限制国有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设立一人公司,所以 A 项错误。 公司法第 64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条规定了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的连带责任,旨在防止

32、一人公司股东利用股东的有限责任地位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根据该条规定可知,B 项正确。公司法第 59 条第 1 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上,公司法对一人公司作了与普通有限公司不同的规定,要求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设市时足额缴纳,所以 C 项正确。公司法第 59 条第2 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并不禁止一个法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所以 D 项错误。1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39 条规定:

3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目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该条规定了出卖人取回权。本题中乙公司尚未收到货物并且未付清全部价款,并未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甲公司享有取回权,所以 A 项错误,B项正确。但是乙公司管理人可以通过支付全部价款的方式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货物运到乙公司后,所有权即转移给乙公司,甲公司埘乙公司享有的请求支付价款的债权只能是破产债权。所以 C、D 项正确。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解释(一)第 4 条规定:“债务人账

34、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日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 A、B、C 项中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而D 项中的情形仅导致中南公司市场信誉差,并不当然导致其缺乏清偿能力,所以正确答案是 ABC。1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42 条第 1 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

35、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由此可知 A、C 项正确。债权人只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合伙份额用于清偿,不能直接以合伙财产份额抵偿债务,所以 B 项错误。合伙企业法第42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南此可知 D 项正确。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36、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6 条第 1 款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人其固有财产。”由此可知 A 项中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20 条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二)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五)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B、C、D 选项中的行为都是该条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因此确答案

37、是 BCD。17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14 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丙将汇票金额由 10 万元变更为 20 万元的行为属于票据的变造行为,甲在变造之前签章,应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即应向持票人戊承担 10 万元的票据责任,A 选项正确。丙、丁在变造之后

38、签章,应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即应向持票人戊承担 20 万元的票据责任,所以 C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乙的签章不能辨别是在票据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即应向戊承担 10万元的票据责任,所以 B 选项错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票据法第 9 条规定和票据法第 14 条规定之间的关系。根据票据法第 9 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第 14 条规定的是票据的变造,而第 9 条的规定的是更改,更改不同于变造更改是指直接涂改、删改等,其行为主体只能是享有更改权的人,享有更改权的人只能是原记载人,而变造是无法或者难以确认票

39、据被更改,其行为主体只能是不享有更改权的人。本题中丙将该汇票金额更改,他不是享有更改权的人,其行为性质属于变造,故本题应按第 14 条规定分析处理。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保险法第 65 条第 1 款、第 2 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二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本题中乙旅行社向红星保险公司投保了责任险,乙旅行社对

40、甲负有保障其在旅游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的义务,甲在旅游过程中死亡,乙旅行社应对甲的继承人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乙旅行社有权请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只有乙旅行社怠于向红星保险公司请求,丁才能直接向红星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而无权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所以 A 项正确,C 项错误。丙公司向白云保险公司投保了责任险,丙公司对运送过程中造成甲死亡的交通事故负全责,丙公司应对甲的继承人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丙公司有权请求白云公司直接向丁支付保险金,丙公司怠于请求的,丁才有权请求白云公司赔付,所以 B 项正确,D 项错误。1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海商法第 22 条第 l 款规定:

41、“ 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 )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第 23 条规定:“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 项至第(三) 项受偿。”由此可知,海难救助费用先于人身伤亡赔偿请求,所以 A 项正确

42、;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后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所以 B 项错误。海商法第 24 条规定:“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由此可知 C 项正确。海商法第 25 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由此可知 D 项正确。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 15 条规定:“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

43、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法律并不一味禁止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的行为,只有发起人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又不能补足出资的情形下,发起人和第三人才对因抽回出资产生的相应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第三人和发起人关于代垫出资的约定并不当然属于抽逃出资行为,所以 A 项错误。公司法解释 (三)第 12 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

44、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本题中高才和艾瑟的行为属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所以 C 项正确。二人的行为同时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和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 52 条,该食材买卖合同无效,所以 B 项正确。公司法解释(三)第 14 条第 2 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

45、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题中高才应在 10 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 D 项正确。2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 25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

46、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李一是实际出资人,李三是名义股东,他们之间的约定没有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因此该约定有效,A 选项正确。虽然名义股东不是实际出资人,但是记载在公司股东名册中的股东是名义股东,而不是实际出资人,因此对于公司来说,名义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实际出资人不具有股东资格,无权直接以自己履行了实际出资义务要求公司变更自

47、己为公司股东,只能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方能要求变更自己为公司股东,所以 B 项正确,D 项错误。实际出资人只能依据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约定享有相应的合同权利,不具有股东资格,不享有股权,离婚时其配偶当然不能要求分割股权,所以 C 项错误。2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由前述分析可知,名义股东是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因此对于公司来说,名义股东具有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所以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行为是有权处分,不构成无权处分行为,所以 A 项错误、 B 项正确。公司法解释( 三)第 26 条第 l 款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

48、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本题中王二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股权,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王二有权取得该股权,所以 C 项正确。公司法解释(三) 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 D 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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