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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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 2012 年 9 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 100 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 150 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 100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29 题)(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 150 万元(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2、(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2 烽源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合同由董事会批准。蔡某是烽源公司的总经理。因公司业务需要车辆,蔡某便将自己的轿车租给烽源公司,并约定年租金 15 万元。后蔡某要求公司支付租金,股东们获知此事,一致认为租金太高,不同意支付。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28 题)(A)该租赁合同无效(B)股东会可以解聘蔡某(C)该章程规定对蔡某没有约束力(D)烽源公司有权拒绝支付租金3 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27 题)(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B)股

3、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4 2009 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 A 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2011 年卷三第 27 题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5 泰昌有限公司共有 6 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4、 500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26 题)(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6 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第 29 题)(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

5、效7 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30 题)(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8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 年卷三第 30 题)(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9

6、甲从乙处购置一批家具,给乙签发一张金额为 40 万元的汇票。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请丁在该汇票上为“保证” 记载并签章,随后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请求银行承兑时,被银行拒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32题)(A)丁可以采取附条件保证方式(B)若丁在其保证中未记载保证日期,则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C)戊只有在向丙行使追索权遭拒绝后,才能向丁请求付款(D)在丁对戊付款后,丁只能向丙行使追索权10 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 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2012 年卷三第 34 题)(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

7、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2011 年卷三第 69 题)(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8、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12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69题)(A)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B)股东名册须提交于公司登记机关(C)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D)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以公司登记为准13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 50 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 20 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2011 年卷三第 70题

9、)(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 50 万元(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 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 65 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D)3 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14 2009 年 3 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 年 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2011 年卷三第 71 题)(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

10、人资格表示异议(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5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70 题)(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16 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

11、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74 题)(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17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王某收到电缆后转卖

12、得款,之后不知所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74 题)(A)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B)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C)王某应当承担票据责任(D)丙公司应当享有票据权利18 潘某请好友刘某观赏自己收藏的一件古玩,不料刘某一时大意致其落地摔毁。后得知,潘某已在甲保险公司就该古玩投保了不足额财产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76 题)(A)潘某可请求甲公司赔偿全部损失(B)若刘某已对潘某进行全部赔偿,则甲公司可拒绝向潘某支付保险赔偿金(C)甲公司对潘某赔偿保险金后,在向刘某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时,既可以自己的名义,也可以潘某的名义(D)若甲公司支付的

13、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潘某的全部损失,则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潘某对刘某仍有赔偿请求权19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甲的继承人为丁。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 75 题)(A)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B)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C)丁有权直接要求红星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D)丁有权直接要求白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0 张某手头有一笔

14、闲钱欲炒股,因对炒股不熟便购买了某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张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75题)(A)按份额享有基金财产收益(B)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C)可回赎但不能转让所持有的基金份额(D)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来更换基金管理人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20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 200 万元,于 2011 年 4 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 160 万元,田、丁分

15、别出资 20 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请回答下列各题:21 2012 年 6 月,丁福为向钟冉借钱,作为担保方式,而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 年卷三第 92 题)(A)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B)该合伙财产份额质权,须经合伙协议记载与工商登记才能生效(C)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D)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22 2013 年 2 月,高崎为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田、丁二人提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

16、年卷三第 93 题)(A)须经田、丁二人的一致同意(B)未经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C)转变后,高崎可以出资最多为由,要求继续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D)转变后,对于 201 3 年 2 月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经各合伙人决议,高崎可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3 2013 年 5 月,有限合伙人高崎将其一半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贾骏。同年 6 月,高崎的债权人李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另一半合伙财产份额。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卷三第 94 题)(A)高崎向贾骏转让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B)就高崎向贾骏转让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C)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

17、崎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D)就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B 错误。根据公司法解释 (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

18、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中,汪某补缴出资的行为合法,汪某补缴出资后,尚未缴出资 50 万元。甲公司在破产前 6 个月清偿对外债务,属于可撤销的部分清偿行为。选项 C 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汪某尚有 50 万认缴的出资未曾缴纳,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继续履行出资义务。选项 D 错误。根据 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19、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知识模块】 公司法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0、;(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业务需要车辆,蔡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成立生效的,且不存在该条中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所以租赁合同是有效的。选项 B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题中应当由董事会来决定蔡某总经理职位的解除。选项 C 错误。根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蔡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自然地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选项 D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

21、司资金;(二)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题中蔡某作为烽源公司的总经理,是高级管理人员,违

22、反了公司的章程,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其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而公司也有拒绝其支付租金请求的权利。【知识模块】 公司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因此,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公司会计账簿。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

23、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可见,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并不属于申请解散公司的法定理由。选项 B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因此,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决议,但无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更无权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选项 D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

24、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因此,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知识模块】 公司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B、C 错误。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

25、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 D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知识模块】 公司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四

26、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公司新增资本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 B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法律对股东认缴出资的分期未做规定,不禁止股东采

27、用分期的方式缴纳出资。选项 C 错误。根据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股东有权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选项D 错误。根据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8、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题干没有反映董事长违反忠实义务或者勤勉义务,因此,董事长无需承担连带责任。【知识模块】 公司法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选项 B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因此,乙以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作为出资的话,不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选项 C错误。

29、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未禁止或限制将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合伙企业的商号或字号。选项 D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且一律承担无限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一款,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30、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项 B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选项 C 正确、D 项错误。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转换问题,法律无禁止性规定。【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法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解释 (一)第八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

31、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根据本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票据法第四十八条,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选项 B 正确。根据本法第四十六条,保证人必须在汇

32、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四)保证日期。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日期。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当票据保证中未记载保证日期时,出票日期即视为保证日期。选项 C 错误。根据本法第五十条,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丙、丁二人应当对戊承担连带责任,即戊可以请求丙和丁二人当中任何一人对其承担责任。选项 D 错误。根据本法第五十二条,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因此,当丁对戊付款后,丁作为票据保证人可向丙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知识模块】 票据法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B 错误。根据证券法 第三十二

33、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根据本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股票应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选项 C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选项 D 错误。根据证券法第三十六条,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知识模块】 证券业法律制度

34、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如果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则甲是可以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选项 B、选项 C 正确。根据 公司法解释( 三)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

35、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本题中,甲对君则公司的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其对出资的股权并不完全持有并可依法转让,导致甲无法履行其出资义务。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则其已经在出资的股权上设定了权利负担,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选项 D 正确。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若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导致甲无法将股权转给天际公司,故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知识模块】 公司法1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

36、资证明书编号。因此,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选项 B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的内容是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而不是全部股东名册。选项 C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项 D 错误。根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

37、,对内以股东名册为准,对外以登记为准。【知识模块】 公司法1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选项 A、选项 B、选项 D 正确。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选项 C 错误。本题中,王五的行为属于侵占行为,但并不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知识模块】 公司法14 【正确

38、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39、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选项 A 错误。吴某之父不是合伙人,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的,不影响欧某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选项 B 正确。若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而欧某不具有的,其不能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选项 C 正确。郑某是普通合伙人之一,其不同意欧某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欧某不能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选项 D 正确。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但是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15 【正确答案】 B,C

40、,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选项 B、选项 C 正确。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选项 D 正确。根据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因此,该批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即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乙取得的财产,则该乙欠甲的货款则构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破产债权。【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41、】 选项 A 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选项 B 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选项 C、选项 D 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

4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票据法第四条第一、三款,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因此,甲公司是票据的出票人,按照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选项 B 正确、选项 C 错误。根据票据法第十四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43、李某的签章被王某伪造,不是其真实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王某伪造签章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非票据责任。选项 D 正确。根据票据法第十二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在本题中,王某将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丙公司出于善意取得票据且无重大过失,享有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法18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

44、,潘某只能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要求甲公司赔偿。选项B 正确。根据本法第六十条第二条,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选项 C 错误。根据保险法解释 (二)第十六条第一款,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选项 D 正确。根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如甲公司支付的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潘某的全部损失,潘某对刘某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享有赔偿请求权。【知识模块】 保险法19 【正确答案】 A,B【试

45、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合同相对性,在乙公司和红星公司的保险关系中,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其指定的丁支付保险金。选项 B 正确。在丙公司和白云公司的保险关系中,丙是承运人责任险的当事人,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其指定的丁支付保险金。选项 C、选项 D 错误。在人身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当然无法自己行使赔偿请求权,其继承人也无法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知识模块】 保险法2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选项 A、选项 B 正确,选项 C 错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六条,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

46、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选项D 正确。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三) 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知识模块】 证券业法律制度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2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

47、承担赔偿责任。选项B 错误。法律未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需要办理合伙协议记载与工商登记。选项 C 错误。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并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选项 D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本条文充分反映出合伙企业人合性特征,合

48、伙企业更名尚且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理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 B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本法第六十六条,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因此,有限合伙人需要通过工商登记公示其承担有限责任,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 C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 D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高崎需对 2

49、013 年 2 月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2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无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选项 B 错误。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时与普通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有别,其他合伙人并无优先购买权。选项 C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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