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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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27 题)(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2 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69 题)(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B)一

2、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3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 50 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 3 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 2 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26 题)(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4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

3、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 50 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27 题)(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 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5 张某是红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 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

4、卷三第26 题)(A)张某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查账请求(B)张某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查账事宜(C)红叶公司有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6 2012 年 5 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卷三第 28 题)(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董事长程某(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7 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 51、14与 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

5、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 28 题)(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8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 年卷三第30 题)(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

6、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9 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 32 题)(A)该票据无效(B)甲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C)丙应享有票据权利(D)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10 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继承人和乙

7、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33 题)(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11 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32 题)(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12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物权的表述,下

8、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33 题)(A)甲的船舶撞坏乙的船舶,则乙就其损害赔偿对甲的船舶享有留置权(B)甲以其船舶为乙设定抵押担保,则一经签订抵押合同,乙即享有抵押权(C)以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仅在办理登记后才能产生效力(D)同一船舶上设立数个抵押权时,其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为准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科鼎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们围绕公司章程的制订进行讨论,并按公司的实际需求拟定条款规则。关于该章程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68题

9、)(A)股东会会议召开 7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B)公司解散需全体股东同意(C)董事表决权按所代表股东的出资比例行使(D)全体监事均由不担任董事的股东出任14 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 40 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70 题)(A)该 40 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吕公司(B)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C)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D)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15 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

10、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72 题)(A)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B)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C)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D)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16 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曾君、郭昌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曾君主办、郭昌辅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关于该客户的求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72 题)(A)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B)向曾君主张

11、无限连带赔偿责任(C)向郭昌主张补充赔偿责任(D)向该所其他合伙人主张连带赔偿责任17 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 70 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第 72 题)(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

12、偿其 70 万元的损失18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 2014 年 3 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74 题)(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19 2011 年 9 月 1 日,某法院

13、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2011 年卷三第 73题)(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 2011 年 10月 30 日(B)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C)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D)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 8 万元行政处罚决定20 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 50 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

14、4 年卷三第 75 题)(A)乙因丢失票据而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B)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C)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乙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五日内,应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1 关于支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74 题)(A)现金支票在其正面注明后,可用于转账(B)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C)支票上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否则该记载无效(D)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该支票无效22 甲公司交纳保险费为其员工张某投保人身保险,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保险

15、期间内,张某找到租用甲公司槽罐车的李某催要租金。李某与张某发生争执,张某打碎车窗玻璃,并挡在槽罐车前。李某怒将张某撞死。关于保险受益人针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由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76 题)(A)投保单虽是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但甲公司交纳了保险费,因此保险合同成立(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免责(C)张某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保险公司应予理赔(D)张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予理赔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

16、0 分。22 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 年 10 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 1 亿元现金人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 60,甲持股 25,乙持股 8,丙持股 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2 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 1 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 万元也无法收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请回答下列各题:23 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

17、召开源圣公司股东会,但陈某拒绝召开,而公司监事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 年卷三第 92 题)(A)甲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B)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C)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D)甲、乙、丙可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4 若源圣公司的股东会得以召开,该次股东会就霓美公司将资金转入天富公司之事进行决议。关于该次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 年卷三第 93 题)(A)陈某连带承担返还 1 亿元的出资义务(B)霓美公司承担 1 亿元的利息损失(C)限制霓美公司的利润分配请求权(D)解除霓美公司的股东资格25 就源圣公司前期投入到环保项目 500 万元的损

18、失问题,甲、乙、丙认为应当向霓美公司索赔,多次书面请求监事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 6 年卷三第94 题)(A)甲可以起诉霓美公司(B)乙、丙不能起诉霓美公司(C)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甲(D)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源圣公司25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 180 万元,于 2012 年 8 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 。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 40 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 50 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请回答下列各题:26 2013 年 9 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

19、笔交易额 3 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三第 92 题)(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 3 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27 2014 年 1 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 80 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三第 93 题)(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

20、朱某的同意(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8 2014 年 4 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 50 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三第 94 题)(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

21、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因此,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时间是公司成立后,而非股东认缴出资后。选项 B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严某并不因遗失出资证明书丧失股东资格。选项 C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 )公司注册资本; (四)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

22、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据此可知,严某的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的姓名及严某所缴纳的出资额,无须载明其他股东的姓名及其出资额。选项 D 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具有流通性,不符合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的基本特征。【知识模块】 公司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公司法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可以设立一人公司。选项 B 正确。根据公司法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选项 C 错误。2014 年新公司

23、法已经取消了原法第五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删除了一次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规定。选项 D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对法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无此限制。【知识模块】 公司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B、D 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本题中,股东名册中记载有丙,丙能够取得股东资格。故选项 C 正确。根据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24、,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知识模块】 公司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25、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郑贺为公司高管人员,股东付冰必须先书面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选项 B 正确,选项 A、选项 C 错误。选项 D 错误。只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时,才需满足 “连续 1 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这一条件。本题中并未表明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知识模块】 公司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

26、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选项 A 错误。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选项 B、选项 C 错误。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选项 D正确。本题中,张某虽然是红叶公司的小股东,但是同时也是枫林公司的董事,两个公司

27、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红叶公司据此有合理根据认为张某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公司可以拒绝。【知识模块】 公司法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应当同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选项 B、C 、D 错误。【知识模块】 公司法7 【正确答案】

28、 C【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本题中,甲有权召集股东会,股东会决议程序合法,丙无权请求撤销公司股东会决议。选项 B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

29、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一家分店业绩不佳并不构成影响公司存续的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不符合申请解散公司的规定。选项 C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

30、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拥有两家饭店,分店为其主要资产,转让分店属于转让公司主要资产的行为,股东丙反对公司决议。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选项 D 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不涉及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不能解除某个股东的

31、股东资格。【知识模块】 公司法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选项 A 表述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孙、李不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限。选项 B 表述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选项 C表述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合伙人分

32、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选项 D 表述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汇票 ”的字样;( 二)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

33、的,汇票无效。本题中,未出现汇票无效的情形,且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和独立性,票据有效。选项 B 错误。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甲公司作为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乙公司进行抗辩,可以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选项 C 错误。根据票据法第十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根据本法第十一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

34、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即持票人取得票据未给付对价或未给付相当对价的,票据债务人可以以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本题中甲公司可以以其对乙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丙,丙享有不优于前手的票据权利,丙不享有对甲公司的追索权,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有瑕疵。选项 D 正确。根据票据法第四条第五款,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对汇票予以了承兑,要承担到期付款的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法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选项

35、A 正确,选项 B、C 错误。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因此在本题中,推定乙先于甲死亡,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选项 D 错误。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因此,保险公司无权向第三人丙追偿。【知识模块】 保险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

36、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因此,证券发行方式有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两种。选项 B 错误。根据证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选项 C 错误。根据证券法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

37、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因此,公司发行股票分为募集设立发行与发行新股,募集设立发行前公司尚未成立。选项 D 正确。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国有独资公司属

38、于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均可申请。【知识模块】 证券业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此,留置权的产生以债权人事先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为前提。在船舶碰撞的情形,乙未合法占有甲的船舶,不享有留置权。选项 B 正确。根据海商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在船舶抵押的情形,登记是抵押权的对抗要件而非产生要件,船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时产生。选项 C

39、 错误。根据海商法第十四条一款,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因此,建造中的船舶依然属于动产,船舶抵押权采用登记对抗主义。选项 D 错误。根据海商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知识模块】 海商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科鼎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会议召开 7 日

40、前通知全体股东的约定有效。选项 B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公司章程做出更严格的表决要求符合法律规定。选项 C 错误。根据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因此,董事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而非按照所代表股东的出资比例行使。选项 D 错误。根据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有限责任公

41、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因此,公司监事当中应当包含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知识模块】 公司法1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选项 D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

42、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因此,李方应将钱款及利息返还给公司。然而,因货币具有“占有即所有”的特性,40 万元货币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李方。选项 C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4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李方作为平昌公司的董事长指示李方向善意的姜呈履行债务行为有效。选项 B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44、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本题中,董事长李方虽然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但不存在法定的解除董事职务的事由,其董事长职务不能自然解除。【知识模块】 公司法1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选项 B 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 A、选项 C、选项 D

45、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因此,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赔偿责任。

46、选项 B 正确,选项 C、选项 D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1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据此可知,合营企业合同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后才生效,本题中的合资合同如最终没有经审批

47、机关批准,则没有生效,为无效合同。因此,小宇公司也就无权依据合资合同的约定要求海天公司履行报批义务。选项 B 错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第一款,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应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有限合伙企业。选项 C 正确。根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合营各方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的,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经过协商或者调解无效的,提请仲裁或者司法解决。选项 D 正确。因海天公司未向主管机关报批,致使合营企业没能设立成功,小宇公司为此次投资事宜花费的 70 万元的费用,可以向海天公司请求赔偿。【知

48、识模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破产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选项 B 错误。根据破产法解释(二)第十五条,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选项 C、选项 D 正确。破产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

49、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 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二)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三)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1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属于破产债权,虽然该债权未到期,但是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可以就此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选项 B 错误。根据破产法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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