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9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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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3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2010 年 8 月 1 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 月 10 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司考2011 331)(A)2009 年 7 月 5 日,将市场价格 100 万元的仓库以 30 万元出售给母公司(B) 2009 年 10 月 15 日,将公司一辆价值 30 万元的汽车赠与甲(C) 2010 年 5 月 5 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 50 万元及利息 4 万

2、元(D)2010 年 6 月 10 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 20 万元债务2 票据权利是( ) ,债务人履行时,不得以货物、劳务或者其他无形财产权利来代替支付金钱的义务。(A)金钱、劳务混合债权(B)无形财产债权(C)金钱债权(D)劳务债权3 所谓票据属于( ) ,是指该证券的义务人只按证券上所指明的金额和条件对权利人履行义务,票据当事人就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发生任何解释或履行上的不同意见,一概以票据上的文义为准。(A)文义证券(B)要式证券(C)非要式证券(D)债权证券4 只要持票人占有票据,一般( )就能接受其行使权利的要求。(A)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B)只要票据持有人的姓名与票

3、据上姓名相同(C)能证明持票人确实属于有权占有票据的企业(D)只要持票人票据取得合法5 票据的( )指在同一票据上有多种票据行为存在时,各种票据行为依据各自在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内容,独立发生效力,一种行为的无效,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A)特殊性(B)稳定性(C)独立性(D)连续性6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司考2014332)(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C)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D)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7 ( )是

4、存在于票据出票人与付款人间的基础关系。(A)资金关系(B)原因关系(C)票据关系(D)非票据关系8 票据法是特别法,从为交易服务的功能看,它是属于民事范畴的,当事人要遵守有关的民法和合同法方面的规定,也要遵守票据方面的规定,当涉及票据支付时,就应优先适用( ) 。(A)票据法(B) 民事诉讼法(C) 公司法(D)民法通则9 某甲将一票据背书转让给某乙,但未记载某乙的名称即将票据交给某乙,后乙在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那么( )。(A)该背书无效(B)该票据无效(C)该记载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D)该记载无效,应由背书人补记10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 )承

5、担票据责任。(A)被代理人(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连带(C)代理人与签章人连带(D)签章人11 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3331)(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12 下列有关票据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持票人因过失而取得的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B)持票人明知出票人或其前手与自己的直接前手之间存在票

6、据法上的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C)票据的取得应当给付当事人双方认可的对价,无对价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D)持票人恶意(以欺诈、胁迫或偷盗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13 因税收、继承或赠与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 )的票据权利。(A)前手(B)后手(C)其他当事人(D)第一持票人14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与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应一致。二者不一致时,( )。(A)以中文大写为准(B)以数码为准(C)票据归于无效(D)以中文大写和数码中较小的一个为准15 下列行为中哪一种行为不构成票据欺诈?( )(A)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B

7、)伪造、变造票据的(C)签发空头支票的(D)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16 下列哪一个持票人依法不享有票据权利?( )(A)通过背书取得支票的持票人(B)出票日期未记载的支票持票人(C)另行记载有付款日期的支票持票人(D)超过 10 日的付款提示期限的支票持票人17 若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下列表述中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在特定条件下,收款人可以将此票据背书转让(B)若收款人将此票据背书转让,出票人对现持票人不承担票据责任(C)此票据只能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不得背书记载“质押” 字样(D)此票据不得背书转让18 在课堂上一位同学对追索权作了如下回

8、答,其回答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追索权是第二次的请求权,对任何于票据签章的人均可行使(B)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时候,对其前手无追索权(C)当持票人为背书人的时候,对其后手无追索权(D)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前手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19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司考2010329)(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C)乙公

9、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20 票据权利的转移以( )为前提。(A)交付票据(B)更换登记所有人(C)更换户主登记并交付票据(D)签定协议21 下列有关票据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票据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员除应依法受到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外,还应承担因此而给持票人造成的损失(B)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给持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付款人与持票人恶意串通,故意使用伪造的票据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D)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损

10、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 下列关于票据的正确表述是( )。(A)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B)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C)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有效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D)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等价原则23 下列情况出现时,哪一个不构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A)付款人以其与持票人的债务纠纷正在诉讼期间为由,而不予付款时,持票人可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B)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行为而被责令暂停业务活动

11、的(C)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D)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因为犯罪行为而畏罪潜逃的24 下列有关票据上的签章的表述,正确的是( )o(A)在票据上的签名,可以为该当事人的笔名(B)票据上的签章必须为签名加盖章(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D)法人或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5 破产抵销权的特征有( )(A)享有破产抵销权的人,须为债权人(B)与破产

12、债权相抵销的债务,须为破产债权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对破产人所负的债务(C)该债权和债务的抵销,不受债的种类的限制(D)该债权和债务的抵销,不受债的履行期限的限制26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和行使别除权,应该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A)债权和担保权合法成立和有效(B)债权和担保权符合破产法的规定(C)债权已经到期(D)债权已经依法申报并得到确认27 一枝花有限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并依法成立了清算组,该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A)为使公司股东分配到更多的剩余财产,将公司的库房出租给甲公司收取租金(B)为减少债务利息,在债权申报期间清偿了可以确定的乙公司债务(C)通

13、知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解除双方之间的供货合同并对其作出相应赔偿(D)代表公司参加了一项仲裁活动并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28 下列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说法正确的是(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对其进行分配(B)管理人应该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将相应财产交付给债权人29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2 370)(A)乙公

14、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30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 2014 年 3 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司考2014374)(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

15、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3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3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 放弃债权的。”A 项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

16、易的行为,但该行为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一年前,而不在一年之内,所以不能被撤销故 A 项不选。B 项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并且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年内,可以被撤销,故 B 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 32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 2 条第 1 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C 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的个别债务清偿行为,但 C 项中并

17、没有说明清偿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以不能认定 C项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故不能选。企业破产法第 40 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

18、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据此规定,债权人享有抵销权,这种抵销权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行使,更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行使。D 项中,某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六个月内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抵销了 20 万元,并不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可以抵销的债权既可以被某公司抵销,也可以被债务人丙抵销,该抵销行为不能被撤销。故 D 项不能选。【知识模块】 商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票据权利的性质。票据法第 4 条规定:“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据此,票据权利是金

19、钱债权,债务人履行时,不得以货物、劳务或者其他无形财产权利来代替支付金钱的义务。【知识模块】 商法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票据属于文义证券的性质。本题题干表述的正是文义证券的含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商法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票据的无因性。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其无因性是指票据上的金钱支付的法律关系和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原因无关,即使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人的票据权利也不发生影响。也就是说。只要持票人占有票据,一般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就能接受其行使权利的要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商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

20、查的是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行为除了具有票据所具有的要式性、无因性和文义性三个特征之外,还有独立性这个特征,指在同一票据上有多种票据行为存在时,各种票据行为依据各自在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内容,独立发生效力,一种行为的无效,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商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具有设权性,票据属于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先做成证券。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A 项正确。票据具有流通性,票据通常能够转让,本票、汇票、支票都是如此。就此而言,可以说“任何类型的票据”都能够进行转让,故 B 项正确。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票据都能够转让,票据法第 2

21、7 条第 2 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从这个角度来看。B 项表述过于绝对,有欠妥当。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不受基础关系是否存在及其效力的影响。即便票据行为的原因行为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票据效力也不受影响,故 C 项正确。票据是要式证券,各种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都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与方式进行,否则会导致票据行为无效,甚至导致票据无效。如票据法第 9 条第 2 款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法第 22 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

22、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 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据此,D 项错误,当选。【知识模块】 商法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票据的基础关系。资金关系,是存在于汇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支票出票人与银行之间的基础关系。汇票和支票的出票人之所以委托付款人付款,付款人之所以愿意付款(或承兑),是因为他们之间有一定的约定代为给付的关系,例如,付款人处存有出票人的资金,双方订有委托付款合同,都可以形成债务人与委托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商法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

23、析】 票据法是公司法、民法通则的特别法,特别法应优先适用。而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不调整实体问题。【知识模块】 商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特定票据行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9 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 27 条和第 30 条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商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无权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的责任。票据法第 5 条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

24、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商法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5 条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结合本题,甲无权签章,却以乙的名义签章,所以签章人实际上为甲,甲应该承担责任,乙可以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因此,A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票据法第

25、 32 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因此,丁应就其前手背书的真实性向戊负责,C 选项错误。 票据法第 14 条第 2 款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因此丙银行在审查付款时,主要审查背书的连续性等问题,不可以以无权代理为由拒付,所以 B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票据取得的规定。根据票据法第 12 条的规定,持票人因过失(非重大过失)而取得的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可以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恶意(以欺诈、胁迫或偷盗等手段取得

26、的票据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故本题 A 项不正确, D 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13 条的规定,持票人明知出票人或其前手与自己的直接前手之间存在票据法上的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仍享有票据权利,只是票据债务人可以该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故本题 B 项不正确。票据法第 11 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据此,本题 C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权利的效力。根据票据法第11 条第 1 款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

27、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商法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时票据的效力。票据法第 8 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商法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票据欺诈行为。票据法第 102 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票据的;(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

28、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据此,标题 A、B、D 项都属于票据欺诈行为。只有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才构成票据欺诈,故 C 项不属于票据欺诈行为为本题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商法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依法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况。票据法第 84 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五)出票日期;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据此,本题 B 项属于支票无效的情况,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可以背书转让: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只是该记载无效,票据并不无效;支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对持票

29、人承担票据责任,故本题 A、C 、D 项的持票人都享有票据权利。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商法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效力。票据法第 27 条第 2 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和本票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有关汇票的规定,故支票和本票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得转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商法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追索权的规定。票据法第 37 条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据此,持

30、票人只能向其前手追索,故本题 A 项说法不正确, C 项说法正确。第 68 条第 2款规定:“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据此,本题 D 项说法正确。由于出票人实际上是所有背书人和持票人的前手,故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时候,不应享有追索权,故本题 B 项说法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商法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票据法第 61 条第 1 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据此可知,乙在遭到丙拒绝付款时,可以行使追索权,请求出票人、保证人等承担票据责

31、任,而不是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 B 正确。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具有无因性,即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因此,本题中丙银行不能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该拒绝付款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 C 错误。丁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可以直接要求丁承担责任。选项 D 错误。票据法第 46 条第(一)项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表明“保证”的字样。本题中,丁的行为不是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不属于票据保证,根本就不是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

32、)当事人,丁只承担民法上的保证责任。【知识模块】 商法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票据权利转移的条件。票据法第 27 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据此,票据权利的转移以交付为要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商法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票据责任的规定。票据法第 105 条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33、担赔偿责任。”据此,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付款人,而不是主要责任人员,故本题 A 项不正确。第 104 条第 1 款规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本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未规定赔偿责任,故本题 B 项不正确;只有造成重大损失,才应追究刑事责任,故本题 D 项不正确。第 102 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七) 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据此,本题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22 【正确答案】 A【试题

34、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票据适用的原则。票据法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商法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见票据法第六十一条;B 项的错误在于“暂停业务活动”而非“终止”。【知识模块】 商法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票据上签章的规定。票据法第 6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 7 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

35、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商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40 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

36、;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B、 C、D。【知识模块】 商法2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使别除权的条件。别除权是指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行使剐除权,须具备下列条件:(1)债权和担保权合法成立和生效;(2) 债权和担保权符合破产法的规定;(3)债权已经依法申报并得到确认。据此,本题正

37、确答案为 A、B 、D。【知识模块】 商法2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这里首先要提醒一下,本题属于企业因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应该适用公司法中关于清算的规定,这跟企业破产法的清算不同。公司法第 184 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由此,C 、D是正确的,应该选;公司法第 186 条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

38、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所以 A 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第 185 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所以 B 是错误的,不能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 C、D。【知识模块】 商法2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附生效条件的债权的处理。根据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

39、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知识模块】 商法29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A 项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合同法第 133 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 141 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

40、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 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据此,在送货上门的情形,标的物送达收货人时,完成交付,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在代办托运的情形,货交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所有权发生转移。本题中并未说明甲乙之间的买卖采取何种交付方式,所以无法准确判断标的物所有权是否已经发生转移。A 项简单声明“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而未考虑送货上门或者有明确约定的交货地点的情形,失之偏颇。在题目中没有特别说明代办托运的情形,更应该将交付方式理解为现实交付

41、,因为乙公司尚未收到货物,交付没有完成,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故 A项错误。企业破产法第 39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据此,甲公司有权取回属于自己的货物,B 项正确。当然,乙公司破产管理人也可以支付全部价款,从而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C 项正确。关于 D 项,货物运到后,所有权发生转移,甲公司丧失对货物的所有权而对乙公司享有债权。企业破产法第 44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

42、行使权利。”甲公司可以申报自己的债权,从而使该债权成为破产债权,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30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32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 2 条第 1 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法解释(二 )第 14 条进一步规定,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 32 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据此,A 项错误。企业破产法解释(二) 第 15 条规定,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 32 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据此B 项错误。企业破产法解释(二) 第 16 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 32 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2)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3)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据此,C 、D 两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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