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5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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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5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为蓝天股份公司的股东,由于其所持的该公司的记名股票被盗,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通知公司股票被盗事宜公司即可宣布该被盗股票作废并为甲补发等值股票(B)甲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股票失效(C)设在公示催告期间,乙从朋友手中购得该股票,则乙有权要求蓝天公司给以股东名义变更(D)设乙并不知情,则乙属于善意取得该股票权利2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哪家公司应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2、)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 6 人,因出车祸,导致 3 名董事死亡(B)乙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 3000 万元,因经营出现重大失误,出现巨额亏损,导致未弥补亏损达 800 万元(C)丙股份有限公司最大股东共持有 5股份为改选董事会,该股东提出请求(D)丁股份有限公司因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总经理建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不必要3 下列有关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组与公司破产时的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清算组由公司决定,而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B)清算组和管理人都可以由社会中介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来担任(C)当公司债权人认为清算组或者管理人有不能胜任的情形时,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D)清

3、算组和管理人都应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4 甲国有企业、乙合伙企业拟设立一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可以设立合伙企业(B)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C)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不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D)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不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5 在刘、关、张三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活动中,欲设定担保。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股东会对为张提供担保的事情进行表决此时张须回避该表决,则刘、关二人都需同意方可作出为张提供担保

4、的决议(B)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关提供担保(C)现刘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欲要求该公司提供担保,则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且刘应当回避该表决(D)设刘的妻兄孙央求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因孙与刘关系要好,则该决议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方可,且刘须回避该表决6 下列有关公司转投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转投资(B)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向普通合伙企业投资(C)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也可以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D)国有独资公司可以向有限合伙企业投资7 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于 2013 年年底分红较少,甲怀疑公司的经营状况有问题,遂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5、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A)甲必须持有该公司全部股权的 10以上,方可提出该要求(B)公司董事会可以查阅的账簿有不当目的为由,电话通知甲拒绝其要求(C)如果公司拒绝,甲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提供查阅(D)如果甲通过查阅账簿,发现公司董事长张三有违法行为致使有公司重大损失的危险,甲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8 2011 年 1 月 20 日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王某作为发起人持有公司 2的股份。2012 年 7 月 1 日刘某和关某各受让甲公司 3的股份2013 年 12 月 5 日张某购人甲公司 4的股份。甲公司与乙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1 日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6、约定甲公司 2012 年 2 月 5 日交货,乙公司 2012 年 2 月 10 日支付货款。甲公司按期交货后乙公司迟迟不予付款。由于甲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总经理交好。甲公司一直不催讨。时至 2014 年 1 月 30 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B)刘某、关某和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C)王某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D)甲公司监事会明确拒绝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以公司为原告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9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哪些是不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取红利可

7、以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B)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必须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对所议事项表决时,股东必须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10 下列关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作为公司的股东时,与普通公民作为公司的股东时享有的出资人权益有所不同(B)国家作为公司的股东时,其出资人职责的行使方式与公司有所不同(C)公司的财产权即股东的股权(D)公司是典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11 下列有关公司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

8、提供担保服务(B)证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为其股东提供担保(C)公司可以在其将要生产的产品抵押上面设定抵押(D)公司董事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同意可以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2 甲为绿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其认购了公司股份 2 万股。就在绿地公司股股款募足,召开创立大会前,由于代收股款的乙银行与甲之间发生了债务关系,甲遂将 2 万股股票设定了质押。之后不久。由于甲不能履行债务,银行遂经过法定程序将该笔股票拍卖丙取得了该笔股票。此时正好公司创立大会召开完毕,公司已经成立,遂在绿地公司股东名册上做了名义变更,公司将该股票交付于丙。短时间内绿地公司的股票涨了数倍,甲懊悔不已,就

9、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绿地公司确认自己的股东地位。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甲有权请求绿地公司确认自己的股东地位(B)设定质押时该股票尚未交付,故质押无效(C)丙获得该股权属于善意取得,该股权应当归属于丙(D)甲无权请求绿地公司确认自己的股东地位13 甲、乙、丙等人设立长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则其中不需要经过长江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是:( )(A)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B)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C)丙接受乙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D)丁提议将

10、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4 甲公司为一股份有限公司,在一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对下列事项的表决权行使提出了异议。其中,股东所提出的异议能成立的有:( )(A)甲公司向其第一大股东提供担保的决议,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B)甲公司向其第二大股东转投资 300 万元,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通过(C)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通过(D)甲公司股东大会在增选董事时,采用了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的计算方法15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

11、欠下樱花公司 700 万元债务。下列关于该笔债务责任承担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以及德胜公司在萨摩国的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来清偿(B)如果该笔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郭凯敏先生滥用股东权利所致,由此导致德胜公司难以清偿该笔债务,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郭凯敏与德胜公司一起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德胜公司也可以主张郭凯敏对其承担赔偿责任(C)如果该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违背市场规律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凯旋公司与德胜公司一起对其承担连带责任(D)如德胜公司难以清偿到期债务。濒临破产,则债权人樱花公司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凯旋投入德胜公司的财产以及在德胜公司

12、享有的股权16 甲有限责任公司、乙(无国籍人)、丙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张三、李四、王五)欲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大天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有认股人丁、戊认股。下列关于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A)发起人甲以价值 300 万元的机器设备出资,但后来查明该机器价值 200 万元,公司成立后甲应当补足该差额,且甲、乙、丙和丁、戊应当对该笔出资差额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发起人乙在履行公司设立职责时造成庚的损失,应向庚支付 5 万元赔偿金,公司成立后,庚有权向乙、也有权向公司主张该笔费用的赔偿责任(C)发起人乙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D)发起人丙在章程中登记的出资 100 万元在公司成立

13、1 年后仍未到位,大天公司欲予以追缴,才发现丙的资产已经无法缴清该出资,则大天公司有权主张甲、乙、丙以及张三、李四、王五对该笔出资承担连带补缴责任17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出资,已交付未登记。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登记未交付。丙一直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丁以货币 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立即将该 10 万元转走。下列为正确的选项是:( )(A)甲应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乙也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B)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对丙丁的股东权益进行限制(C)经公司催告依然不返还,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丁的股东资格(D)经公司催告依然不缴纳

14、,公司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解除丙的股东资格18 在公司进行清算期间,可以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并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措施的包括下列公司中的:( )(A)国有独资公司(B)证券公司(C)保险公司(D)商业银行19 海顺公司是一家在上交所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经营海鲜产品批发为其主营业务。公司在 2010 年 8 月 18 日作出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增发新股的决议,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 元。请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确定新股的具体发行价格(B)如公司决定

15、此次发行股票,仅针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199 人发行。虽然公司在 1 年前已经针对发起人股东发行过一次股票,但此次发行为不公开发行(C)该公司应当连续 3 年持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D)公司募得股款后,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调整了原来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的资金用途,该行为合法19 茂发、大阳、日盛公司三家发起人决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以塑料制品生产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大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请回答以下问题:20 对于该次募集股份行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次发行股份应当聘请保荐人(B)若发起人认购 40的股份,则此次股票的发行应当采用承销团来承销(C)如果股份未能如期募足,公

16、司经过证监会批准后可以延期募集(D)如果股份募集成功,公司共有 100 位股东,那么有 50 位以上的股东出席,该次创立大会就可以成功召开21 公司成立后,发现有下列情形,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茂发公司为了公司的筹办而花费的宴请费用,应当由大兴公司承担(B)大阳公司未到位的 500 万元出资,应当由大阳公司补足,茂发和日盛公司承担连带补缴责任(C)日盛公司因为判断失误,向平谷公司购买了设立大兴公司不需要的办公设施,现平谷公司要求偿债,该债务应当由日盛公司承担(D)由于大阳公司的出资并未到位,所以大阳公司不能分取红利22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及出具证明后,发起人主持召开了公

17、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进行的下列活动正确的是:( )(A)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B)由于良好的商业机会转瞬即逝,创立大会代表公司同延庆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将使公司获利 1000 万元(C)创立大会选举德高望重的茂发公司的总经理张大山为董事长(D)如果大兴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塑料袋,由于国家规定 2008 年 6 月 1 日起限制使用塑料袋,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定23 公司成立后,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于会议召开 30 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B)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临时提案权(C)出席会议的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 5

18、 日前至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D)股东大会如增选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3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24 甲在设立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从农户铁兆义手中购买 50 只羊。有关该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千惠公司成立后。铁兆义有权要求甲承担给付羊款的责任(B)如千惠公司已经将该羊肉加工后大量销售,则铁兆义有权要求千惠公司承担责任(C)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则铁兆义有权要求公司承担,也有权要求甲承担羊款责任(D)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但实际将 10

19、 只羊自家享用,则公司仍应对全部羊款承担责任25 设乙在公司设立过程巾,因与某一屠宰工大壮因设立工作问题而发生争议双方发生纠纷乙失手将大壮捅伤,须赔偿 2 万元医疗费。关于该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公司因此未能成立,则大壮有权要求五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如五人并未约定承担责任比例,则应当均等分担责任,每人承担 4000 元(C)如千惠公司成立,则大壮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如千惠公司成立,公司承担了大壮的赔偿责任后,乙、丙、丁、戊发起人主张甲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甲的责任范围26 下列有关千惠公司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以

20、属于妻子的房产一处出资,后因此发生争议,则该出资无效甲须补缴出资(B)乙以其受贿所得 10 万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C)丙为一家学校,用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D)丁以其享有的专利权出资,在公司设立中即交付公司,但一直未办理权利转移手续,后在公司成立后发生争议期间办理了转移手续,但其他股东主张其应从办理手续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而丁认为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即应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7 如股东丙未履行出资义务,则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可以请求丙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B)公司股东可以请求丙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C)如债权人佳丽公司的债权未得到公司的清

21、偿,并因此要求未出资的丙承担清偿责任,则法院应予支持(D)公司债权人佳丽公司可以要求其他发起人在乙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8 设戊将其出资转让于庚,后双方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有关该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庚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当以千惠公司和戊为共同被告,其他股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庚须证明其已经受让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C)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出具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D)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29 设股东丁其实并未出资,其出资实际上是其朋友马武的,二人曾经签订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马武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

22、出资人丁为名义股东,公司效益日盛。二人因此发生争议,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丁有权请求确认其与马武之间的合同无效(B)马武要求丁返还其享有的投资权益,马武以公司股东名册以及登记簿上的自己名字为股东的记载主张其借了马武的钱来投资,法院可以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支持其主张(C)丁见情况不妙。遂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于不知情的牛柳牛柳可以享有该股权(D)马武有权要求丁赔偿因其处分股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5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43 条

23、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故 A 选项说法错误,而 B 选项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220 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故 C、D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00 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24、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A 选项说法符合第(1)项规定的情形,正确当选;B 选项中公司未弥补的 800 万元亏损并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不符合法律规定召开临会的情形,故错误;C 选项中的提议股东并未达到法定的 110 比例,故错误;D 选项并不符合第(4)项的规定,故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22 条第 1 款的规定,清算组在法定的情形出现时,也有可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故 A 选项说法错误。公

25、司法解释(二) 第 8 条规定。故 B 选项说法正确。C 选项说法错在:一是管理人更换的申请人是债权人会议而非某特定债权人,而清算组的更换申请人可以为特定债权人:二是申请清算组更换的前提是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若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则无此权利。故 C 选项说法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23 条的规定,故 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合伙的种类和合伙人资格。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 2 条第 1 款、第 3 条的规定。由于国有企业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只能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所以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

26、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考查公司担保的基本规则。公司法第 16 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张为股东,为张提供担保,须张回避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27、意。故 A 选项符合第 2 款的规定,正确。董事会可以作为担保的决议机关,故 B 选项正确。甲公司是刘设立的一人公司,为独立的法人虽然与刘有关系,但属于另外的公司,适用一般规定即可。不必一定要求股东会决议。故 C 选项错误。D 也是相同的原理,适用一般规定即可,故 D 也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商法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全部财产都是总公司财产的组成部分。故 A 选项错误。 公司法第 15 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一人公司可以向普通合伙企业投资

28、。合伙企业法第 3 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B 选项正确。C 选项符合第 15 条的规定,故正确。D 选项说法错误。因为依据上述合伙企业法第 3 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而向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既可能成为有限合伙人也可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知识模块】 商法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规则。A 选项错误,当选。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33 条第 2 款的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其中并无持股比例的要求。B 选项

29、中董事会有权拒绝股东查阅账簿,但是通知方式应为书面,电话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B 选项错误,当选。C 选项符合 公司法第 33 条第 2 款的规定,正确,不当选。D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 公司法第 151 条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除法定的紧急情况之外,须有先向董事会提出要求的前置程序。【知识模块】 商法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考查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规则。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151 条。根据公司法第 151 条第 1 款的规定本题中王某持有股份公司 1以上的股份,并且连续持有时间超过 180 日,因此王某有权进行股东代表诉讼;刘某、关某和张某虽然共同持有的股份超过 1,但是张某连续持有

30、的时间不到 180 日。因此三人无权进行股东代表诉讼。所以 A 选项正确。B 选项不正确。 2014 年 2 月 10 日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即超过 2 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王某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 C 选项正确。股东代位诉讼应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所以 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比较。A 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34 条。B 选项不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166 条第 4 款的规定。C 选项也不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 第 42 条。D 选项

31、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103 条第 1 款的规定。【知识模块】 商法10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67 条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故 A 选项中不同的说法错误。物权法第 55 条规定,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故 B 选项说法正确。公司的财产权与股权的权利主体是不同的故 C 选项说法错误。公司法第 3 条规

32、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 3 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1)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故 A 选项说法正确。证券法第 130 条第 2 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故 B 选项错误。物权法第 181 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公司可以其将

33、有财产设定浮动抵押,故 C 选项正确。公司法第 148 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3)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32 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在绿地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公司成立之前,股票并未生效。故质权因为标的不存在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丙也就谈不上善意取得了。故 C、D 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34、 74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 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60 目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9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 A 项当选。根据公司法第 71 条第 2 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

35、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可知 B 项当选。根据公司法第 73 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 71 条、第 72 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据此 C 项当选。根据公司法第 43 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36、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结合上述规定可知,只有 D 项才是需要经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知识模块】 商法1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在公司经营中,某些事项需要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果是由董事会通过则无效。根据公司法第 16 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故 A 项中“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37、数通过”的表述是错误的。根据公司法第 16 条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所以,在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向股东投资的议案由董事会通过是可行的,B 项正确。根据该法第 37 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故 C 项错误。D 选项考查累积投票制度。根据该法第 105 条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故 D 项正确。本

38、题答案为 AC。【知识模块】 商法1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对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的理解。题目中凯旋为德胜的股东,德胜为凯旋投资设立的公司。德胜的全部财产包括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深圳的财产、注册地萨摩国的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财产。凯旋的决策错误,并不构成滥用股东权利和法人人格的情形。A 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 公司法第 3 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题中全部财产即为深圳和萨摩国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财产。B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20 条第 2 款和第 3 款规定。B 选项中郭凯敏为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

39、,但是相对于德胜公司来讲,郭凯敏是第三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主体中并不包含实际控制人,故债权人不能主张郭凯敏与德胜一起对其承担责任,B 选项错误。而选项中的第二个说法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的说法是正确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21 条。C 选项错误,决策失误并不构成滥用股东权利,股东凯旋不符合公司法第 20 条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凯旋公司与德胜公司不应一起承担连带责任。D 选项错误,依据公司法原理,凯旋投入德胜公司的财产已经属于德胜公司所有,而凯旋享有的是相应的股权。故执行股权是正确的,但公司财产属于德胜。凯旋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执行。【知识模

40、块】 商法1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综合考查公司发起人的设立责任。A 选项错误。公司法第 9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丁、戊并非发起人,对于发起人未缴足出资不承担连带补缴责任。B 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 5 条:“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 选项错误。公司法第 78 条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

41、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要求的是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并未要求发起人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时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D 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 公司法第 93 条的规定。甲乙丙应当对该笔出资的补缴承担连带责任张三、李四、王五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张三、李四、王五也对该笔出资补缴承担连带责任。【知识模块】 商法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股东出资制度。A 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 公司法解释(三)第 10 条。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无论是先交付公司使用后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还是先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后交付

42、的,若交付和变更同时存在,则都应自交付日起享有股东权利。B 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 第 16 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股东权益进行限制。C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解释(三)第 17 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有权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董事会无权解除股东资格,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1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不同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规定的差异。A 选项没有

43、任何法律依据,公司法并未规定相关措施,故错误。证券法第 154条规定:“在证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被依法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对该证券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一)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故 B 选项正确。保险法第 154 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整顿、接管、撤销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一) 通

44、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故 C 选项正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40 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

45、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公司增加资本的程序和规则。A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133 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新股发行价格事项作出决议。B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 10 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 200人的为公开发行。该公司针对特定对象累计发行已经超过 200 人,此次应当为公开发行。C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 13 条。在证券法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要求中,并未对连续盈利进行具体年限的规定。D 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 15 条规定。公

46、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知识模块】 商法【知识模块】 商法20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证券法第 10 条第 2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 200 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第 11 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故 A 选项正确。证券法第 32 条规

47、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故 B 选项正确。公司法第 89 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 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 30 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故 C 选项错误。公司法第 90 条规定: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 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

48、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是指股份数而不是股东人数。故 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大兴公司已经成立,A 选项的情形属于设立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故 A 选项正确。公司法第 93 条第 1 款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 选项正确。公司法第 94 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三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成功设立,

49、故该债务应当由公司来承担。而日盛公司作为发起人有过错,其承担责任的对象是公司,但不应是公司的债权人。故 C 选项错误。公司法第 166 条第 4 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该案件中并未有章程的特别规定,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2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90 条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由此可知,A 选项正确。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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