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数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吴艺期 文档编号:864983 上传时间:2019-02-23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7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数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数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数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数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数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数当事人)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老大、老二兄弟因房屋所有权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他们的弟弟老三要求参加诉讼,认为父母所遗留的遗嘱写明该房屋由其一人继承,在这种情况下,老三属于( )。(A)共同原告(B)共同被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 甲将自己的一台电视机送到乙处修理,某日,乙未经甲的同意擅自将该电视机卖给丙某,甲发现后为此向区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乙返还其电视机。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丙可以( )的身份参加诉讼。(A)共同原告(B)共

2、同被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3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以后,参加诉讼的被告是( )。(A)本诉讼的原告(B)本诉讼的被告(C)本诉讼的原告和被告(D)本诉讼的诉讼参与人4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的诉讼,在诉的合并的类型上属于( )。(A)诉的主体合并(B)诉的客体合并(C)诉的主、客体合并(D)诉的主张的合并5 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如果其中一人因发生了特殊情况,需要中止诉讼时,其他共同诉讼人( )。(A)可以同时中止诉讼(B)必须同时中止诉讼(C)无须中止诉讼(D)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中止诉讼6 甲、乙、丙、丁合租一间三室一厅的住房。后与房主因租金问题发生纠纷

3、而提起诉讼,在案件中作为共同原告,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要求撤诉,则对其他三人有效(B)乙因重病暂时不能参加诉讼,其他三人可继续参加诉讼(C)丙提出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应回避,对其他三人有效(D)丁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仅对其一人有效7 某县 72 户农民因与县种子供应站发生纠纷而提起共同诉讼并推选出 3 户农民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则他们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1)进行和解;(2)提供证据;(3)进行辩论;(4) 承认对方诉讼请求。(A)(1)(2)(3)(4)(B) (2)(3)(C) (1)(2)(4)(D)(1)(3)8 甲到大西北挂职 1 年,遂将自己的小面包车

4、托同事乙保管,一日乙的好友丙因其急送一份文件,向乙借用此车,途中被一货车撞坏。甲回家后,起诉乙要求赔偿损失。丙在本案中地位如何? ( )(A)与乙共同为被告(B)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9 下列哪些诉讼权利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行诉讼时享有的?( )(A)委托诉讼代理人(B)对本诉讼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C)放弃、变更本诉讼的诉讼请求(D)申请撤回本诉讼10 甲、乙二人协议合伙经营电子配件,考虑到对外的信誉,挂靠某集体企业并以其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后因与丙厂发生合同纠纷,丙诉至法院,丙应以谁为被告?( )(A)甲和乙(B)甲或乙(C)某集体企业(D)

5、甲、乙和某集体企业11 甲家三兄弟共同继承房屋 15 间。后来,老三出国讲学,老大和老二因为三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老大败诉。老大上诉,上诉期间,老三回国,发现老大与老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继续审理,作出判决(B)裁定驳回老三的申请(C)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反复调解12 甲原在 A 市柴油机厂工作,后来辞职,开了一家贸易公司。甲与丰华公司副经理谈了一笔价值 30 万元的买卖,但该机电公司总经理嫌其信誉不够,一直拖着不办。甲于是找到在其原工作单位当副厂长的哥哥乙帮忙弄了一张盖有 A 市柴油机厂合

6、同章的空白合同书一份,并凭此合同书与丰华公司做成了买卖,但却在收到对方预付款后迟迟不发货。丰华公司欲起诉,应以谁作为被告?( )(A)A 市柴油机厂(B)甲(C)甲与 A 市柴油机厂(D)甲与乙13 甲、乙二人签订一购销合同,其中约定由丙作为乙的保证人,除此,再未就保证作任何约定。后甲与乙发生纠纷,甲将丙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A)予以受理,将丙作为被告进行审理(B)驳回起诉,要求原告将被告更换为乙后再重新起诉(C)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D)予以受理,将被告直接更换为乙后进行审理14 某化工厂排出的污水,污染了附近的农田,使几十户农民的庄稼颗粒无收,这几十户农民准

7、备推选代表人起诉化工厂,这会形成( )(A)普通的共同诉讼(B)必要的共同诉讼(C)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D)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15 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A)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丙共同拥有的一辆载货卡车撞毁,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请求其赔偿损失(B)某贸易公司借用一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商场诉至人民法院(C)因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D)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产家具的工厂 (合伙企业),因与广大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该工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广大公司。16 无独

8、立请求权第三人在一审中未判决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提出上诉,上一级法院应该:(A)判决驳回上诉(B)裁定驳回上诉(C)决定驳回上诉(D)通知不予受理17 某地一工厂因排泄有毒废水,导致周围 70 余户的水稻因污染死掉,收成无望。众农户推选村民石某为诉讼代表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石某的下列哪项诉讼行为无须经众农户同意?( )(A)申请审判长回避(B)变更诉讼请求(C)进行和解(D)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18 海龙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刘某是该公司的业务员。2012 年刘某被公司解聘,后其单独开办了长鼓电脑公司。2012 年 6 月,刘某欲与西门电子公司进行交易,但是西门公司认为刘某的长鼓公司信誉不佳

9、,因此未同长鼓公司交易。刘某找出其担任海龙公司时未使用的盖有海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一份,并凭借该空白合同书,同西门公司签订了电子元件买卖合同。西门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后,长鼓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因此西门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则本案中,被告是( )。(A)海龙公司(B)刘某(C)长鼓公司(D)海龙公司和刘某19 张大、张二、张三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2001 年,张大到深圳打工,期间张二和张三就房屋产权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房屋为张三所有。张二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之前,张大得知这一消息,认为张二和张三侵犯了他的房屋所有权,因此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诉讼。则二

10、审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应当( )。(A)将张大追加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继续进行审理(B)裁定驳回张大参加诉讼的申请,告知其另行起诉;继续审理张二的上诉并作出判决(C)首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未果,则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反复进行调解,直到调解达成协议为止20 李福寿是我国知名制笔艺人,14 岁学艺,后任李福寿毛笔店经理,1966 年 9 月死亡。后北京制笔厂将“ 李福寿 ”申请为注册商标。 2001 年,制笔厂更名为北京李福寿笔业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 9 月,李福寿的 5 个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诉北京李福寿笔业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使用李福寿的名字作为公司名称注册,同时还用李福寿的名字为产品

11、注册商标,侵害了 5 个子女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B)本案属于普遍共同诉讼(C)因死者的姓名权不能继承,所以,5 个子女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已超过诉讼时效,所以法院不应受理此案21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司考2010341)(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

12、而乙无上诉权22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0346)(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23 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09339)(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C)如

13、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按撤诉处理(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24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 司考2008342)(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5 甲对乙享有 10 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 15 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

14、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 10 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 5 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司考2013348)(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6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所作出的裁判,其效力( )。(A)可以及于

15、亲自参加诉讼的诉讼代表人(B)只能及于亲自参加诉讼的诉讼代表人(C)及于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D)及于虽然未登记权利,但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27 在下列诉讼中,哪些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 )。(A)老张去世后,其四个儿子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为此,张二、张三与张四共同诉张大多占遗产形成的纠纷(B)孙某被互不相识的赵某与李某共同殴打,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孙某分别起诉赵某与李某,请求损害赔偿形成的纠纷(C)陈某与刘某均购买了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后因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时履行交房义务,陈某与刘某分别起诉房地产开发公司形成的纠纷(D)个体服装户蔡某将其开办的服装店交给其表妹杨某实际经

16、营,在经营过程中,该服装店因拖欠市服装厂的服装款,市服装厂因此提起的诉讼28 甲在参加贸易洽谈会时,因未带自己的合同专用章,于是借用乙的合同专用章与丙签订了电子仪器购销合同。丙预付货款后,发现甲后来所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是,由于供货后,甲分立为丁与戊,因此,货物质量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根据上诉案情,丙可以谁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甲(B)乙(C)丁(D)戊29 甲在北京开了家“ 旺旺拉面馆 ”,登记业主为甲。 2002 年甲到上海另开了一家拉面馆,就把旺旺拉面馆交给其弟弟乙经营,但未去登记部门变更营业执照。乙雇丙当服务员。一天顾客丁从拉面中吃出三只蟑螂,一气之下,欲打官

17、司,应以谁为被告?( )(A)甲(B)乙(C)旺旺拉面馆(D)丙30 甲要砌一堵墙,委托给丙丁两人。当时约定,工料费若干元,属承包性质。但完工后三天,墙倒砸坏邻居乙的财物,乙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乙为原告,甲为被告(B)乙为原告,丙丁为被告(C)乙为原告,甲为被告,丙丁为第三人(D)乙原告,丙丁为被告,甲为第三人31 在 A 案中,甲、乙是普通共同诉讼人,在 B 案中,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后,向甲、乙、丙、丁都送达了判决书,甲收到判决书日期为3 月 20 日,乙为 3 月 18 日,丙为 4 月 2 日,丁为 4 月 3 日,则:( )

18、(A)甲、乙的上诉期均自 3 月 20 日起算(B)甲、乙上诉期前者自 3 月 20 日起算,后者自 3 月 18 日开始起算(C)丙的上诉期自 4 月 2 日起算,丁的上诉期自 4 月 3 日开始起算(D)丙、丁的上诉期均自 4 月 3 日开始起算32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这是一个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B)这些消费者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对代表的消费者都发生效力(C)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19、还需要经过原告同意才能合并审理(D)这些起诉的消费者可以推选 2-5 人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33 海龙公司因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被银行起诉至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海龙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贷款,但在海龙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等三人均出资不足。则本案的被告应当是:( )(A)海龙公司(B)股东甲(C)股东乙(D)股东丙34 下列情况中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A)债权人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丙后,债务人乙与受让人丙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乙对甲的权利提出抗辩,则应将甲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甲、乙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法院,丙是供货人乙的供货方,

20、虽然乙对丙提供的产品质量已经认可,仍应将丙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甲、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丙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虽然丙与乙已经约定了仲裁条款,仍应将丙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甲是 A 公司的员工,在未与 A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与 B 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 A 公司与甲发生劳动争议,则可将 B 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35 关于当事人的诉讼处分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四川2008380)(A)必要共同原告中一人或数人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经其他共同原告的承认,才对其他共同原告发生效力(B)诉讼代表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

21、表的当事人同意(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申请撤诉(D)法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有当事人的特别授权36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化工产品买卖合同。后来乙公司把从甲公司买到的一批化工产品卖给丙公司,丙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批化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下列关于能否将甲公司作为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中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则不能将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如果甲公司有证据证明提供的化工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则不能将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

22、)应当将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该批化工产品是甲公司卖给乙公司的(D)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时,乙公司已认可该批化工产品的质量的,则甲公司不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37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司考2011380)(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38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A)因商业开发产生

23、的大规模拆迁纠纷(B)因环境污染侵犯河流沿线居民的饮水安全(C)食用某品牌三氯氰胺奶粉导致多人生长畸形(D)城管甲乙殴打乞丐丙丁39 甲向大恒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司考2013377)(A)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B)本案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C)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D)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39 王平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有儿子王大、王二和女儿王三。王平立一遗嘱交给其女王三。遗嘱中列明,其遗产房屋全部由王三继承。后来,王平死亡,死后丧葬费均由王大承担。

24、王大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李大。王二回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王三也从外地赶来,在海淀区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海淀区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法院将该房屋判给自己。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问题。40 王三在本案中处于何种地位?( )(A)原告(B)被告(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41 李大在本案中处于何种地位?( )(A)被告(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不能参与本案42 如果王平未有上述遗嘱,王二起诉时仅要求与王大平分遗产。则王三要求同其兄长一起继承遗产,她的诉讼地位是?( )(A)原告

25、(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共同原告43 如果王平有上述遗嘱,而王三不知其父已死,法院应当( )。(A)通知王三参加诉讼(B)如果王三表明放弃继承权,则就追加王三为共同原告(C)如果王三表明不放弃继承权,则就追加王三为共同原告(D)如果王三不愿参加诉讼又不放弃诉讼权利,则还要追加王三为共同原告44 如果王三在王二诉王大一案进入二审时才闻讯请求参加诉讼,二审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该案进行调解(B)将该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C)对该案进行审理(D)直接对该案进行改判45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 A 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 B 区

26、)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 C 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 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 B 区法院起诉。办公楼建成后,因办公区的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香山公司与红叶公司协商无果,香山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在调解中红叶公司承认工程所用水泥不合要求,因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但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司考四川2008398)(A)香山公司是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B)香山公司及其丙市分公司是共同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C)香山公司

27、是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香山公司的丙市分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香山公司是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香山公司的丙市分公司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数当事人)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老三对老大、老二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丙只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而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以本诉讼的原、被告为

28、共同被告。【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的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本诉中的原、被告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而参加诉讼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是诉的主体合并。但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与本诉,又形成了两个诉,诉讼请求不同,这又是诉的客体合并的情形。【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必要共同诉讼中,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所有共同诉讼人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对他们所主张的权利或应履行的义务必须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共同诉讼人如果不全体参加诉讼,就会影响查明案件事实,难以作出正确裁判。【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6

29、【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诉讼中一个人诉讼行为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 52条第 2 款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第 54条第 3 款规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8

30、【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第 2 款规定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不对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本题中乙如果败诉,乙将会找丙要求赔偿,因此,丙与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82 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据此,在诉讼中,无独立请

31、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有权向法庭陈述自己的意见,有权提供证据并参加质证活动,有权参加法庭辩论等。但当涉及实体利益处分的诉讼权利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能否行使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第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不能提起反诉,不能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能在被申请参加一方反对的情况下申请调解。【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54 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

32、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70 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民诉解释第327 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65 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33、【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 19 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 18 条的规定,当因连带保证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时,保证人和债务人为共同诉讼人。【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代表人诉讼是指当事人众多的一方推选出代表,由其为维护本方当事人利益而进行诉讼活动。因本题中受污染的农田的农户数是确定的,故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 2 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

34、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诉讼。各选项中,只有D 项,原告为该合伙企业,被告为广大公司,不构成共同诉讼。【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其意见的规定,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权上诉,也就是说判决不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无权上诉。本题的难点在于如何区分不予受理和驳回上诉,不予受理主要是针对当事人在上诉时不符合法定的上诉条件,除了要满足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65 条的规定当事人上诉还必须提交上诉状;而驳回上诉则是因为在受理后发现上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在本题中,已告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上诉,上一级法院裁

35、定驳回上诉更妥当。【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根据以上规定,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的或者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理人的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选项 BCD 中的诉讼行为都应当经众农户同意,只有 A 项无此要求,故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因借用盖章的空白合同书而产生的诉讼,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知

36、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三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请求而在二审中提出请求的,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主持调解。能达成协议的,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以一审的判决事实不清为由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案只有一个诉讼标的,李福寿的 5 个子女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答案 C 不对。因为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D 不对,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起诉的,应予以受理。【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1 【正确答

37、案】 A【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据此可知,甲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通过自己申请后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选项 B 错误。广义上的当事人,除原告和被告以外,还包括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诉解释

38、第 81、82 条的规定,我国采用广义当事人的说法,即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甲,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乙,都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选项 C 错误。甲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以本诉当事人为被告参加到诉讼中,甲的诉讼行为对参加之诉产生效力,对本诉不产生效力;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在诉讼中只是辅助一方进行诉讼,其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选项 D 错误。在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没有问题,但是乙是否有上诉权需要根据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来判断。如果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则有上诉权,如果没有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则没有上诉权。【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侵

39、权责任法第 37 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 条第 2 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

40、,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本题中,甲的烫伤是第三人乙直接造成的,但是乙之所以会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是因为丽都酒店的地板湿滑,即丽都酒店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存在过错。权利人起诉丽都酒店的,乙应该作为共同被告。【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本案中,丙声称古董属于自己所有,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的,不能由法院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A 项错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的,

41、因此,在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同时就默认受案法院有管辖权了,不可以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B 项错误。民诉解释第 236 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因此,C 项正确。民诉解释第 237 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因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中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确定答案。第一,张某对李某及其父亲的人身侵

42、害不是同一个诉讼标的,虽然侵权主体都是一样的,但是被害人是不同的,实际上客体是两个行为,因此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只能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第二,题干中已经明确“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因此一定是普通共同诉讼,因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不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法院就可以自行合并审理。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 C。【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理论与实践中对这个问题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存在诸多的争议。合同法解释(一)第 16 条第 l 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

43、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至此,明确排除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作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或证人的说法,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作为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得到确认。但是,对债务人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属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仍存在争议。本书认为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三者不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只是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利害关系,即判决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能解除或抵消一部分,如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小于债权人对他的债权,则可能抵消一部分,相反则可能是债权债务的消灭,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诉解释第

44、82 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才有权提出上诉。因此,本案中乙不能成为上诉人。本案的上诉人应当是丙,而甲应当作为被上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A。【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54 条第 4 款。【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 59、70 条,AD 应选。B 项中赵某和李某因共同殴打孙某而形成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相

45、同,也应选。C 项是普通共同诉讼。【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65 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民诉解释第 63 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据此,本题中基于借用合同专用章的行为,作为出借人的乙应与借用人甲为共同诉讼人,但是由于甲分立为丁与戊,因此,本案的被告应当是乙、丁、戊。【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2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民诉

46、解释第 59 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3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乙的财物受到损害,是甲的墙倒引起,在该侵权法律关系中,甲与乙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而甲的墙是丙丁独立施工的,如果甲败诉,那么丙丁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丙丁与甲乙的诉讼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要注意:如果是丙、丁施工“过程中”,而没有完工,这时如果造成乙的损失,应当以

47、丙、丁为共同被告)。此题如为单选,只选 C,如果为多选,就选 AC。因为 A 中的说法即“乙为原告,甲为被告”是正确的,只是就整个案件而言可能不是很周全,但乙为原告,甲为被告也是完全说得通的。【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3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普通的共同诉讼又称为一般的共同诉讼,是指案件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诉讼。其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各自独立进行,在诉讼中的诉讼行为只对自己产生效力,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产生效力。所以其上诉权也分别行使,上诉期间对当事人分别计算。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

48、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不管其他共同诉讼人是否承认该上诉行为,上诉的效力及于全体共同诉讼人。由上可知本题的答案应为 BD。【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32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52 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 2 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

49、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依此,题中情形属于普通共同诉讼,因而 A 项错误,而 C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53 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依此,B 项错误。民诉解释第 78 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依此,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3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由于股东在设立公司时的过失,使本题可以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因此银行不仅可以直接起诉海龙公司,还可以将其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3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知识模块】 多数当事人3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52 条第 2 款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