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刘芸 文档编号:864994 上传时间:2019-02-23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5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甲公司付款后,乙公司一直没有发货,甲公司为此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李某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见了诉讼,王某作为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了诉讼。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王某因为损害乙公司利益的事情而被依法更换,孙某代替王某成为了新的法定代表人,则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孙某代替王某参加诉讼(B)应当由王某继续参加诉讼(C)由原告甲公司决定是否更换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D)如果决定更

2、换法定代表人,则原法定代表人王某进行的诉讼行为全部无效2 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B)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C)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则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D)由于是部分继承人起诉,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3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

3、订了一份货物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此合同发生的纠纷交由丙仲裁机构仲裁,甲公司发货后,乙公司一直迟迟不付货款,甲公司为此请求丙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丙仲裁机构经过仲裁认为甲公司发送的货物质量存在瑕疵,乙公司只需支付一半的货款即可。甲公司不服该仲裁结果,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本案中适格的被告是:( )(A)丙仲裁机构(B)乙公司(C)丙仲裁机构和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D)由甲公司的选择确定4 甲诉乙合同违约,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需要确定由丙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丙的同意

4、(B)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丙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丙的意见(C)如果丙不同意调解,法院不可以进行调解(D)丙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法院应当继续调解5 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曹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曹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共同原告(B)共同被告(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6 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丙也向法院起诉,对甲提出索赔

5、请求。法院受理了丙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乙、丙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A)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乙、丙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D)乙、丙为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7 甲租赁乙的房屋进行餐厅经营,顾客丙在餐厅用餐的过程中与顾客丁发生争执,在扭打的过程中丙将餐厅的冷柜和桌子砸坏,在甲找丙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将丙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则乙和顾客丁在本案中可能的诉讼地位是:( )(A)乙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丁为必要共同诉讼的被告(B)乙为普通共同诉讼的原告

6、,丁为普通共同诉讼的被告(C)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丁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乙、丁都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8 关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即可以认定为普通共同诉讼(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当由法院依职权追加(D)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追加9 小张为高鑫装修公司的员工,王某与高鑫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协议,由高鑫公司派小张为王某的房屋装修,小张在为王某的装修过程中因为不慎弄破水管,造成王某房屋墙面大面积毁损,在与小张就赔偿事项协商无果后,王某欲向法

7、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则本案中适格的被告是:( )(A)小张(B)高鑫装修公司(C)小张和高鑫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D)由王某的起诉确定10 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向甲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丙也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赔偿,法院在受理了丙的起诉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在本案中丙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A)必要共同诉讼原告(B)普通共同诉讼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1 甲因为生意需要,向乙借款 5 万元,债务到期后甲逃避债务,乙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乙心脏病突发身亡,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

8、是:( )(A)若乙有继承人,应当裁定诉讼中止(B)若乙有继承人,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C)若乙的继承人加入诉讼,则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继承人继续有效(D)应当裁定诉讼终止12 甲与乙结婚,住在 A 市,生有一女。后甲在 B 市遇到丙女,甲隐瞒了婚史与丙登记结婚,并在 B 市购得住房一套与丙共同生活。2 年后丙以感情不和为由向 B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乙闻讯后也欲向 B 市法院起诉甲,要求确认在 B 市的住房为自己与甲的共同财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法院应将乙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法院应当将甲、丙列为共同被告(C)法院应当将甲、乙列为

9、共同原告(D)法院应将乙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13 甲、乙、丙分别是某一审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庭审过程中,甲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 )(A)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B)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C)裁定诉讼终结(D)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14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 1999 年起在某市经营一家饭店,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2006 年因妻子生病需用钱,加上需要照顾病人无力继续经营,因而经协商将饭店转让给赵某,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10 年 5 月,赵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慎

10、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他们应怎样确定被告?( )(A)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崔某是证人(B)崔某是被告,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D)崔某是被告,赵某是证人15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因此质量问题应当由乙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有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

11、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16 关于当事人适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检察院就生效民事裁判提起抗诉,则抗诉中的适格当事人为检察院(B)非民事法律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主体不能成为适格当事人(C)只有具有当事人权利能力才可能成为适格当事人(D)当事人适格是作为抽象的当事人的资格

12、,与具体的诉讼没有直接联系17 甲煤厂与乙火电厂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规定该年 6 月 1 日甲方向乙方交付煤炭 1000 吨,乙方于 7 月 1 日之前将购煤款 200 万元划拨到甲方账上,并由丙科技开发公司提供保证。乙方收到煤炭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和甲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方提出反诉,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货款。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B)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第三人(C)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第三人(D)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

13、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就房屋毁损与乙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甲将房屋卖于丙,则由丙承担甲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B)甲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由其继承人承担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C)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与他人合并,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原法人的诉讼权利义务(D)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被上级机关撤销的,该法人可以继续参见诉讼19 甲、乙、丙三人一起从事烟草生意。某次三人一同前往 A 市购货,同住在 A 市某宾馆,甲、乙晚上出外游玩,将装有 8 万元现金的皮箱交由丙保管

14、。丙碰到朋友丁,在餐厅喝得大醉,被丁送回后在房间昏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后发现皮箱已经不知所踪。甲、乙和宾馆交涉未果,即向法院起诉丙,要求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丙赔偿甲、乙损失 6 万元,甲、乙各一半。判决作出后甲对分配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应当获得 4 万元赔偿,遂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中三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甲为上诉人,乙、丙均为被上诉人(B)甲为上诉人,乙应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丙为被上诉人(C)甲为上诉人,应将乙列为被上诉人,丙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D)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甲的共同上诉人,丙则为被上诉人20 Leonard 向北京市海淀区苏菲家政公司要求委派一位擦玻璃工。苏

15、菲公司委派工作人员小梅前往。小梅在擦玻璃时,不慎将 Leonard 的波兰琥珀打碎。Leonard让小梅赔,小梅说赔不起。Leonard 找苏菲公司,该公司称琥珀是小梅打碎的,与其无关。Leonard 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小梅、苏菲公司的诉讼地位分别是:( )(A)小梅为被告(B)苏菲家政公司应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C)小梅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苏菲家政公司应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小梅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在某学校课间活动时,魏某(10 岁)将王某(9 岁)的双眼划伤,致使王某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赔偿王某的医

16、疗费、伤残费共计 5 万元,如果魏父拒绝赔偿,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去起诉,魏父与魏某列为共同被告(B)张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村官,以某村现任的村委会主任王某的事情为原型,小说描写了大量的王某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小说结尾是王某因陪吃陪喝酒精中毒而死。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满,要求王某的妻子将张某告上法庭,王妻表示赞同,此时,王妻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C)李某、王某与张某等 10 人成立了一家合伙经营企业,该合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后因该合伙企业拒不履行该协议,被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则在本案中李某、王某与张某等 10 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且其可以推选代表人(D)牛某是 A

17、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 A 市杨某处借了 5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 B 市的齐某,约定价款为 60 万元人民币,但齐某收货后并未按约定付款,牛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杨之间的借款还款期到,杨某要求牛某还钱,牛某说因为齐某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杨某此时可以作为原告直接起诉齐某22 李某对张某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胜诉,张某对此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发回重审(B)二审法院应当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并依法作出裁判(C)不能将其追加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直接驳回上诉人

18、的上诉请求(D)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23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被告的确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万某、罗某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华科公司,但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现该公司在经营中同金鹏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金鹏公司以万某、罗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B) A 电厂与 B 煤炭供销公司 (独立法人)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 A 电厂已付款,但在交货日期前,B 公司被其上级总公司 C 煤炭经营总公司撤销了,并由 C 公司组织清算组对其进行清算。A 电厂于是以清算组织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C)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在此期间,甲公司分立

19、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均为独立法人)。现乙公司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案中的被告应为丙公司或丁公司(D)刘某、关某、张某三人口头约定合伙开一饭馆,刘某出资 2 万元添置设备,关某无偿提供房屋作铺面,张某负责炒菜,三人平分利润。后该饭店经核准登记,名称为“仙客来饭店 ”,正式开业。现 “仙客来饭店”欠菜贩周某货款 2 万元到期不还,周某应该以“ 仙客来饭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4 甲、乙合伙开办了一家美容馆,向丙借了 20 万块钱作为运营资金,丁对甲、乙的借款作了保证,但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甲、乙由于美容馆经营不善而迟迟未还丙欠款。丙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甲、乙和丁。在法庭辩论时,甲

20、对借款表示承认,并恳求减少利息数额。乙则表示该债务已因丙的免除而消灭。并出示了丙同意免除债务的信件。丁因为有事没有到庭。参照案情,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甲的承认行为只对其个人有效(B)乙的抗辩行为对全体有效(C)乙的抗辩行为只对甲有效,对没有到场的丁无效(D)乙的抗辩行为对甲、丁有效,因为该行为对甲、丁有利25 小张因为急需购买婚房而向同学小王借款,为了顺利拿到借款,小张向自己开贸易公司的舅舅借用了合同专用章以该贸易公司的名义与小王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拿到借款 50 万元。借款到期后,小王经过多次索要,仍旧没有得到任何清偿,于是小王诉至法院,请求拿回借款和利息,则关于本案适格被告的确定,

2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应当将小张列为被告(B)应当将贸易公司列为列为被告(C)应当将小张列为被告,将贸易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应当将小张和贸易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6 某大牌明星甲去世以后,乙到处散布言论,诋毁其名誉,对于甲的行为,不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A)甲的近亲属(B)甲生前的经纪公司(C)甲的粉丝推选出的代表人(D)甲生前的经纪人27 甲木材厂从乙建材公司购入门窗一批,赊欠货款 50000 元,后乙建材公司从甲木材厂购入价值 30000 元的木料,没有付款。甲木材厂将和乙建材公司之间的交易文件交由丙保管,后丙的住处发生大火,合同等文件都被烧毁。乙建材

22、公司以甲木材厂拖欠借款不还为由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不恰当的是:( )(A)若甲对乙提出要求偿还欠款的反诉,又向丙提出追究保管责任之诉,法院可以依职权合并审理(B)若甲起诉丙,丙提出要求偿还保管费用的反诉,法院可以依职权将丙的反诉和乙诉甲之诉合并处理(C)若甲对乙提出要求偿还欠款的反诉,又向丙提出追究保管责任之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合并审理(D)若甲起诉丙,丙提出反诉,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将丙的反诉和乙诉甲之诉合并处理27 A 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 200 万元,由某城市银行 A 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 188 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

23、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 A 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 B 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 C 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请回答:28 若乙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A)乙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乙是本案的共同原告(C)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乙是本案的证人29 若乙参加诉讼,则可以进行下列哪种诉讼行为?( )(A)申请回避(B)申请财产保全(C)请求调解(D)在法院判决自己向丙承担责任时,提出上诉30 若丙一并对 A 市支行也提起诉讼,则关于其诉讼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将 A 市

24、支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B)可以将某城市银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C) A 市支行和甲企业只能分别作为被告(D)只能由某城市银行和甲企业分别作为被告30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 A 县某村分得房屋 9 间。 5 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 县工作。 2011 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 C 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 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 D 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 9 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31 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

25、(A)A 县人民法院(B) B 县人民法院(C) C 县人民法院(D)D 县人民法院32 如果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分别发现刘河没有参加诉讼,则应当如何处理?( )(A)一审中依职权追加刘河为必要共同原告,二审中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一审应当驳回起诉,二审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C)一审和二审中都应当依职权通知刘河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D)一审和二审都继续照常进行33 本案被告是:( )(A)刘云(B)王某(C)刘江(D)刘河34 如果王某应当参加诉讼,则他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证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共同被

26、告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法定代表人的更换,根据民诉意见第 39 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知识模块】 当事人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遗产继承案件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 54 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

27、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知识模块】 当事人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不服仲裁结果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 48 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不服仲裁或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知识模块】 当事人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调解制度,根据民诉意见第 97 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

28、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知识模块】 当事人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知识模块】 当事人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普通共同诉讼的确定,甲对乙和丙的侵权行为,分别形成两个独立的侵权法律关系,乙、丙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类。因此,乙、丙之间不构成必要共同诉讼人,而应为普通共同诉讼的原告。【知识模块】 当事人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因为乙、丁对丙都没有请求权,甲对乙和丁也没有请求权,所以乙、丁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当事人的实体要件和诉讼要件,A 项错误

29、,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B 项错误,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C 项错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过提起诉讼的形式加入诉讼。【知识模块】 当事人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发生诉讼的诉讼地位,根据民诉意见第 42 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本案中乙

30、和甲以及丙和甲之间其实是两个法律关系,有两个诉讼标的,因此乙和丙是普通共同诉讼原告。【知识模块】 当事人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 44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知识模块】 当事人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 第 16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

31、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知识模块】 当事人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撤诉处理,根据民诉意见第 160 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与本诉相互独立,即使本诉撤诉,也不影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所提起的诉讼。【知识模块】 当事人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 46 条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应当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被告,所以赵某与崔某都是被告,属于当事人,并非证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32、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意见第 66 条的规定,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只能在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知识模块】 当事人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当事人适格,A 项错误,在抗诉程序中,检察院只是派员出席法庭,与案件本身没有实际关联,不是案件的当事人;B 项错误,在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主体也可以成为适格当事人,如遗产管理人;D 项错误,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知识模块】 当事人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33、】 考查连带保证中当事人的确定,无论丙公司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 125126 条的规定,在债权人只起诉债务人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依职权强行追加保证人参加诉讼,所以 AC 选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127 条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此时若债务人败诉,则保证人很可能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许可其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 B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34、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担。D 项错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被上级机关撤销的,由主管机关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知识模块】 当事人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案中,甲、乙对该财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民诉意见第 177条,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如果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易知本题的答案为 ABD 项。【知识模块】 当事人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发

35、生诉讼的诉讼地位,本案中,小梅是苏菲公司的员工,并在从事苏菲公司职务过程中造成了损失,苏菲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小梅对琥珀的损害有过失,苏菲公司可以向小梅追偿,因此小梅与琥珀损害赔偿案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知识模块】 当事人2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考查当事人适格,A 项错误在于,本案只有王某和魏某具有原被告身份,王父和魏父只是法定代理人不能成为原被告。B 选项错误在于,对于侵权行为,只有受害人本人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王妻,还是王某的弟弟都没有原告资格。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

36、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杨某与牛某、牛某与齐某的债务都已到期,所以,杨某根据合同法中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可以以原告身份起诉齐某,要求其还款,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处理,根据民诉意见第183 条的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知识模块】 当事人2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认,民诉意见第 49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

37、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也是从这一天开始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万某、罗某设立公司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视为公司来成立,A 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 51 条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C 公司虽然作出了解散 B 公司的决定,但其已经组织了清算组,所以 A 电厂应以该清算组为被告,B 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 50 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

38、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C 选项错误。民诉意见第47 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本案中,刘、关、张三人口头约定开设的饭馆,这属于个人合伙,因为合伙企业必须有书面协议才可,所以该案应适用个人合伙的规定,应以刘某、关某、张某三人为共同被告,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当事人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丁对甲、乙之间的债务负连带保证责任,在丙索要欠款一案中,甲、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民事诉讼法第 52 条第 2 款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

39、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据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在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问题上采取“承认原则”而非“有利原则”,乙的抗辩行为即使有利于被告全体,也必须征得甲、丁的同意才能对他们生效。因此 A、B、C、D 四项均有错误,符合题意。【知识模块】 当事人2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借用合同专用章引起纠纷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52 条的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2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自然人死亡后的请

40、求精神损害赔偿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的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为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知识模块】 当事人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考查反诉的处理,乙和丙之间并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共同被告,法院不能依职权强制合并两诉,因此 A 项错误。同理 B 项错误。甲对乙的反诉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对丙的诉讼属于保管合同纠纷,诉讼标的不同,且两案在调查取证方面毫无共同之处,应分别审理,CD 项错误。AC 项还有错误在于甲对乙的债权请求实际上是一种诉讼上的抵消,是被告提出的防御方法,从

41、诉讼经济的角度考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在各自债权成立的前提下判令抵消,并不能当作反诉处理。【知识模块】 当事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合同法解释(一)第 27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因为这时若债权受让人败诉,则债权转让人很可能会承担其赔偿责任。因此,若乙参加诉讼,其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民诉意见第 66 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

42、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申请回避、请求调解、申请财产保全,不得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因此,只有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3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被告诉讼地位的确立,民诉意见第 40 条第 6 项规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享有独立诉讼权利能力的其他组织。因此,A 市支行可以单独参加诉讼,而不是由其所属的城市银行应诉,故 B、D 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125 条、第 126 条的规定,不管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时,债务人和

43、保证人是共同被告。因此 C 项错误,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物权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知识模块】 当事人3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在一审和二审中的处理,本案中房屋为刘河和刘江共同所有,在刘江提起的诉讼中,刘河的诉讼地位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在一审中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其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在二审中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知识模块】 当事人3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定。【知识模块】 当事人3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知识模块】 当事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 EN 61158-3-2-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2 elements.pdf EN 61158-3-2-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2 elements.pdf
  • EN 61158-3-20-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0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20 elements.pdf EN 61158-3-20-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0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20 elements.pdf
  • EN 61158-3-21-2012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1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21 elements.pdf EN 61158-3-21-2012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1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21 elements.pdf
  • EN 61158-3-22-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2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22 elements.pdf EN 61158-3-22-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2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22 elements.pdf
  • EN 61158-3-24-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4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24 elements.pdf EN 61158-3-24-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24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24 elements.pdf
  • EN 61158-3-3-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3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3 elements.pdf EN 61158-3-3-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3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3 elements.pdf
  • EN 61158-3-4-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4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4 elements.pdf EN 61158-3-4-2014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4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4 elements.pdf
  • EN 61158-3-7-2008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7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7 elements《工业通信网络 现场总线规范 第3-7部分 数据联络层设备定义 7种元件.pdf EN 61158-3-7-2008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7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7 elements《工业通信网络 现场总线规范 第3-7部分 数据联络层设备定义 7种元件.pdf
  • EN 61158-3-8-2008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8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8 elements《工业通信网络 现场总线规范 第3-8部分 数据联络层设备定义 8种元件.pdf EN 61158-3-8-2008 en Industrial communication networks - Fieldbus specifications - Part 3-8 Data-link layer service definition - Type 8 elements《工业通信网络 现场总线规范 第3-8部分 数据联络层设备定义 8种元件.pdf
  •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