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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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根据 2012 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2 关于当事人能力和正当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般而言,应以当事人是否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B)一般而

2、言,诉讼标的的主体即是本案的正当当事人(C)未成年人均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D)破产企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管理权,可以该企业的名义起诉或应诉3 李奶奶在去公园散步途中被一辆奔驰车撞倒,奔驰车当即逃跑。路人张妙将李奶奶送到医院并垫付了 5000 元住院费。同时与张妙同行的朋友赵丹细心的记下了奔驰车的车牌号。关于此事,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张妙垫付了 5000 元住院费,但她无权起诉奔驰车主,只能向李奶奶讨要(B)李奶奶被撞伤住院,可以起诉奔驰车主,即使她尚不知奔驰车主姓名(C)赵丹是一名记者,她通过努力找到了奔驰车主,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奔驰车主,从而为李奶奶和社会讨回公道(D

3、)本案中李奶奶和张妙都有资格起诉奔驰车主,因为她们都与本案有联系4 以下案件中,确定当事人的做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因乙国有企业欠款不还诉至法院,审理期间,乙企业未经清算即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法院将该上级主管部门列为共同被告(B)林甭未同自己所在的甲公司解除劳务合同便接受乙公司的聘用,甲公司起诉林甭,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C)清南晚报刊登其其格投稿的照片一幅,乌兰以照片侵犯自己肖像权为由,以其其格为被告,诉至法院(D)甲雇乙为自己家浇地,乙不慎将丙家地里的菜淹死,丙以甲和乙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5 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以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为乙的债务设定了抵押,债务到期后,乙没有偿

4、还债务,甲如果要行使抵押权,应当以谁为被告?( )(A)可单独以乙为被告,判决中直接判处丙承担责任(B)可以以乙丙作为共同被告,也可以直接以丙作为被告(C)应当以乙丙为共同被告(D)应当单独以丙为被告6 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7 2004 年 10 月,刘爽调到香港工作,将自己所有的宝马车交给罗小芳使用,并与罗小芳约定如果自己 8 年之内不回来就将该车送与罗小芳。2009 年 12 月,罗小

5、芳见刘爽去港后没有音讯,认为该车已属自己所有,便将此车租与张杰使用。2010年 2 月,刘爽突然回来,找到罗小芳要求交还自己原有的宝马车,两人发生争执。刘爽遂以罗小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调查后发现,双方争执的宝马车现在由张杰租用,于是通知张杰参加到本案中来,张杰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是:( )(A)原告(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被告(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8 2008 年 4 月 18 日,甲乙丙三人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登记字号为“便民贸易” ,甲出资 60,乙出资 30,丙出资 10。7 月 15 日,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华风奶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牛奶 500 箱。但是由于

6、甲对该合伙企业的销售能力估计过高,造成牛奶大量积压,同时“便民贸易” 也不能按时向华风奶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华风奶制品有限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请问它应当以谁为被告?( )(A)甲(B)甲乙丙三人(C)便民贸易(D)甲乙丙或者便民贸易9 原告陈向前与被告韩斌因为借款发生纠纷到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过程中,韩斌由于意外事件死亡,一审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韩文参加诉讼。韩文参加诉讼,提出其父韩斌所做的向原告借款的自认因为不是韩文作出的,因而对韩文不发生法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在韩斌死亡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B)韩文应当作为诉讼第三人(C)如果韩文申请已进行的程序重新进行,人民法院

7、可以重新审理,也可以:不同意重新进行(D)韩斌的自认对韩文不发生法律效力10 陈辉因其存于中国工商银行 A 县支行曲塘储蓄所的 5 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诸法院。那么,本案以谁为被告?( )(A)曲塘储蓄所(B)曲塘储蓄所、A 县支行(C) A 县支行(D)中国工商银行总行11 甲系乙的债权人,对乙的债务人丙提起代位权诉讼。乙作为第三人对甲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甲的起诉(B)判决驳回甲的起诉(C)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12 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餐饮。在外地工作的王乙知道此事之后,认为自己并没

8、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起诉。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兄弟感情不错,担心打官司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某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对此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B)李某先前的退出具有法律效力,一旦退出便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13 李晓林买了一根晾衣竿,乘坐公交车回家。行至大雪路路口时,突遇好

9、妹子饭店的服务员代夏利用三轮车拉着为饭店购买的原料横穿马路,驾驶员紧急刹车。车上乘客全部摔倒,李晓林的晾衣竿把乘客陈露的眼睛戳伤,使其左眼失明,花去医疗费数万元。陈露以合同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下列陈露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以好妹子饭店作为被告(B)以公交公司和李晓林作为被告(C)以公交公司作为被告(D)以李晓林作为被告14 车某是久远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偷税被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车某与其秘书吉某却仍以久远公司的名义签订了两份合同,因其违约被诉至法院,则被告为:( )(A)久远公司(B)吉某和车某(C)作出吊销久远公司营业执照的机构(D)车某15 在原告强名有限公司与

10、被告昆达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中,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后原、被告之间通过和解由法庭制作了调解书,分别送达给三方当事人。零各公司在调解过程中,中途退庭,并且也拒绝签收送来的调解书。下列处理方案中,哪项是正确的?( )(A)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虽然与案件也有直接利害关系,但不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生效(B)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C)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有当调解书的内容同时要求其承担义务时,其拒绝签收调解书才能导致调解书的无效(D)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即使调

11、解书内容与其无关,其拒绝签收调解书也能导致调解书的无效16 公民石某与其工作的甲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石某不服,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丁三个公司,石某成为丙公司职员。请问:石某应当以谁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丁公司17 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12、到庭,应当视为撤诉(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18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9 甲、乙两名在校大学生个人合伙开

13、设一书店,登记字号为“天一书社” ,聘请丙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后因拖欠图书供应商购书款万余元,供应商欲诉诸法院。本案的被告应当包括:( )(A)甲(B)乙(C)丙(D)天一书社20 张某与马某因一台数码相机的权属发生纠纷,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金某提出数码相机是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金某为第三人。在判决宣告前,张某申请撤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人民法院准许张某撤诉,则金某作为另案原告,张某、马某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B)如果人民法院准许张某撤诉,则诉讼程序终结(C)如果人民法院准许张某撤诉,则金某自动成为该案的原告,马某为被告,法院继续审理(D)如果张某有

14、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不按撤诉处理21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有电子配件的长期供货合同,后因乙公司转产,经甲公司同意将供货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全部转让给丙公司。在履行合同中甲、丙两公司就货物在运输中的损失的风险承担发生争议,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丙公司承担货物的损失,丙公司认为合同规定不应由丙公司承担,并反诉甲公司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本诉中,乙公司可以成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在反诉中,乙公司可以成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乙公司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应参加诉讼(D)丙公司在诉状中将乙公司列为第三人22 苟家庄村村民由于环境污染一案向阳晋县法院提

15、起民事诉讼,由于村民人数太多,决定进行代表人诉讼,下列推选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正确的是:( )(A)当村民没有推选时,法院提出陈某和乔某可以担任,经过协商,获得村民同意(B)在协商不成后,法院直接指定陈某和乔某担任诉讼代表人(C)苟家庄召开全体村民大会,选举苟某和高某为诉讼代表人(D)由于选举中村民之间出现纠纷,于是乡党委直接指定李某和赵某担任诉讼代表人23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下列哪些主体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A)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清算组织(B)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C)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D)为保护死者名誉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24 姜某发现

16、奶粉厂产品广告上印有其子照片,便同奶粉厂交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奶粉厂拒绝,称产品广告是广告公司制作,与其无关,而广告公司称照片是本公司工作人员业余摄影爱好者关某提供。经法院查明,广告上使用的照片是关某经幼儿园老师同意后拍摄的。本案中被告应为:( )(A)关某(B)广告公司(C)奶粉厂(D)幼儿园老师25 海龙公司因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被银行起诉至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海龙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贷款,但在海龙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等三人均出资不足。则本案的被告应当是:( )(A)海龙公司(B)股东甲(C)股东乙(D)股东丙26 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 10 万元

17、,借期 2 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2 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盼一人27 下列哪些情形,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A)周某向郑某借款 10 万元,并由牛某担保在周某不还钱时向郑某还款。借款到期后,周某无力偿还借款,郑某向周某和牛某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B)华腾贸易公司借用喜哈哈食品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劲

18、松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华腾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劲松商场诉至人民法院(C)王某和李某两人为了合伙经营长途货运业务,共同出资买了一辆货车。一日王某去送货,在一个十字路口,正常驾车行驶的王某,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上,王某当场死亡,货车也被毁,李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货车车主,请求其赔偿货车的损失(D)胡某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厅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在经营过程中,胡某将该美容美发厅交给其朋友陈某经营。陈某与客人赵某就美容问题发生争议,赵某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27 王平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有儿子王大、王二和女儿王三。王平立一遗嘱交给其女王三。遗嘱中列明,其遗产房屋全部由王三继承。后来,王平死亡,死后丧葬费均由

19、王大承担。王大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李大。王二回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王三也从外地赶来,在海淀区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海淀区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法院将该房屋判给自己。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28 王三在本案中处于何种地位?( )(A)原告(B)被告(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9 如果王平未有上述遗嘱,王二起诉时仅要求与王大平分遗产。则王三要求同其兄长一起继承遗产,她的诉讼地位是?( )(A)原告(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共同原告29 A 市 N 区居民邵伟雄请邻居叶

20、明星帮忙,在 A 市 F 区永一副食商亭(该商亭为坐落于 A 市 S 区的海龙食品公司设立,用的是海龙食品公司的营业执照)购买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在开启到第三瓶啤酒时,该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将邵伟雄的眼睛严重击伤,其朋友乔鸣、李启及其子邵小雄的脸部也受轻伤。邵伟雄的家人赶快将他们送往医院治疗并迅速到出售该啤酒的永一副食商亭交涉。永一副食商亭派人到邵家查实,确认该爆炸的啤酒为该商亭所售,但认为该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啤酒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在啤酒厂(该啤酒为 L 省 D 县红山啤酒厂生产),让邵伟雄找厂家索赔。邵伟雄因伤住院半个月,花费 5000 多元医疗费,其朋友乔鸣、李启,其子邵小雄也各花费了数十

21、元至几百元不等,这些钱当时都是由邵伟雄支付的。事情发生 1 个月后,邵伟雄治好了伤,准备到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赔偿上述所有损失。邵伟雄为此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现假设你是值班律师,请回答以下各题。30 谁应作为本案被告?( )(A)出售啤酒的永一副食商亭(B) A 市海龙食品公司(C)红山啤酒厂(D)邵伟雄的邻居叶明星31 哪些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A)A 市 N 区基层人民法院(B) A 市 F 区基层人民法院(C) A 市 S 区基层人民法院(D)L 省 D 县基层人民法院32 若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原告应负举证责任的事实包括哪些?( )(A)发生爆炸的啤酒是在永一副食商亭购买的事

22、实(B)啤酒瓶发生爆炸,并炸伤了邵伟雄、乔鸣、李启、邵小雄的事实(C)邵伟雄等人治伤花费了医疗费 5000 余元的事实(D)邵伟雄受伤已治愈的事实32 张某为某校教员,其在一家报社出版的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小说,其同事刘某认为该小说侵害了其名誉,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列问题:33 如果刘某只起诉张某,本案的被告如何确定?( )(A)法院可以将报社列为被告(B)法院必须将报社列为被告(C)法院只列张某为被告(D)是否将报社列为被告,人民法院可以征询刘某的意见决定34 如果刘某起诉的仅是报社,而非张某,本案的被告如何确定?( )(A)法院仅列报社为被告(B)法院可以将张某列为被告(C

23、)法院必须将张某列为被告(D)是否将张某列为被告,人民法院可以征询刘某的意见决定35 如果刘某同时起诉张某和报社,本案的被告如何确定?( )(A)法院仅将张某列为被告(B)法院仅将报社列为被告(C)法院应将张某和报社均列为被告(D)是列张某为被告还是列报社为被告,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6 如果张某并非刘某的同事,而是该报社的记者,刘某同时起诉张某和报社,应当如何确定本案被告?( )(A)法院仅将张某列为被告(B)法院仅将报社列为被告(C)法院应将张某和报社列为共同被告(D)是列张某为被告还是列报社为被告,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6 常年居住在 Y 省 A 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

24、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 Y 省 B 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 Y 省 C 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 省 D 县。2000 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 800元生活费。2003 年 12 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 500 元。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面问题。37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B)王乙是本案的唯一被告(C)王乙与王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王甲不是本案的被告(D)王乙、王丙和王甲应

25、当是本案的被告38 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Y 省 A 县法院(B) Y 省 B 县法院(C) Y 省 C 县法院(D)W 省 D 县法院39 诉讼过程中,Y 省适逢十年不遇的冰雪天气,王某急需生煤炉取暖,但已无钱买煤。王某听说王乙准备把自己存折上 3,000 多元钱转到一个朋友的账户上。对此,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的措施是:( )(A)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B)诉讼保全措施(C)证据保全措施(D)先予执行措施40 本案于 2004 年 6 月调解结案,王某生活费有了增加。但 2008 年 3 月后,由于王某经常要看病,原调解书确定王乙所给的赡养费用及王甲

26、所给费用已经不足以维持王某的日常开支,王某欲增加赡养费。对此,王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A)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对原来的案件继续审理(B)申请对原来的案件进行再审(C)另行提起诉讼(D)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王某不可以要求继续审理或申请再审,也不可以另行起诉,只可以协商解决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当事人)模拟试卷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提起公益诉讼并不要求必须存在实际损害,只要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即可,因此 D 选项说法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当事人2 【正确答案】

27、 B【试题解析】 正当当事人,又称为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当事人能力又称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当事人是否适格需要根据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来判断,但当事人适格又与实际上的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一般认为,诉讼实施权的基础为管理权和处分权。按照处分权原则,当事人就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放弃、认诺、和解等诉讼行为,并受既判力拘束。如果无处分权或管理权的人为这些诉讼行为就毫无法律意义。一般而言,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就该法律关系具有诉讼实施权,即是适格的当事人。如果对合

28、同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要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而提起诉讼,则是不适格的原告。但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有管理权或处分权的第三人,就该权利或法律关系,也具有实施诉讼的权能,是适格的当事人。如破产管理人就涉及破产企业的诉讼具有当事人适格,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或者被告应诉。无诉讼实施权,则当事人不适格,例如母亲以自己的名义替女儿主张肖像权或者替女儿主张与丈夫离婚,就是不适格的当事人。再如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发生争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就该合同提起的诉讼是适格的原被告。基于以上分析,B 选项说法正确,应选,A 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一般而言,未成年人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但若其实年满 16 周岁不满 18

29、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在民法上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在诉讼法上也即应相应的被视为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因此 C 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破产企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管理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因此 D 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知识模块】 当事人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这起车祸中,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只有李奶奶,张妙只是

30、救助和垫付了住院费,她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向李奶奶讨要,所以 A 正确而 D 错误。赵丹虽然记下了车牌号,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但她与本案无利害关系,所以 C 错误。李奶奶显然是原告,但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知道明确的被告,甚至要提供给法院明确送达地址,而本案中李奶奶不知被告身在何方,故 B 错误。【知识模块】 当事人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51 条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故 A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11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

31、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故 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 6 条规定,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32、故 C 正确。民诉意见第 45 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故 D 错误。【知识模块】 当事人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 128 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担保物权时,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当事人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债务人与保证人、抵押人或者出质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所以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当事人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22 条第 2 款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33、、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同时,由于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股东起诉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正确答案是 D。【知识模块】 当事人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第三人可以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类型。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到原、被告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因正在进行的诉讼的裁判结果与他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前两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

34、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本题中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对象是宝马车的所有权,而张杰作为宝马车的承租人,他对双方之间的诉讼标的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的审理结果又与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其在诉讼中的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选 D。【知识模块】 当事人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47 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

35、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同时民诉意见第 40 条还规定,民事诉讼法第 49 条(2012 年民事诉讼法第 48 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该司法解释对个人合伙和合伙组织的当事人资格予以了区别对待。个人合伙中,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合伙组织中则以该合伙组织为当事人。判断是否是合伙组织的关键点有三个:(1)是否合法成立;(2)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是否以各自出资形成了合伙组织的独立财产;(3)是否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本题中,甲乙丙三人的合伙形式表现为合伙企业,三人分别出

36、资60、30、10。甲也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因此,应当将这一合伙视为合伙组织而非个人合伙。据此,华风奶制品有限公司应当以便民贸易为被告,而不能将甲乙丙三人作为共同诉讼人。故选 C。注意,2010 年司法考试卷三第 40 题考查知识点相同,但是选择答案为“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这是因为根据题中给出的信息可以判断出该“一通电脑行”为个人合伙,而非合伙组织。考生对此需要格外注意,并对题目给出的信息加以详细分析。【知识模块】 当事人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承担。所谓诉讼承担是指,诉讼进行中,由于特定事由出现,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转移给案外人

37、,由案外人承受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后,作为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形。民诉意见第 44 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该意见第 50 条还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本题涉及第一种情形,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故选 A。【知识模块】 当事人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40 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 49 条(20

38、12 年民事诉讼法第 48 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县支行属于工商银行总行的分支机构,而曲塘储蓄所则只是县支行的派出办事机构,不能成为民事诉讼主体。注意:民事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不具有同一性。【知识模块】 当事人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73 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

39、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应当注意驳回起诉只能以裁定方式作出,所以 A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当事人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的起止时间。但是,根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及民诉意见第 156 条,其参加本案诉讼的时间应当是在本案诉讼开始,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需要指出的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退出本诉对本诉的审理没有影响,其退出之后仍然可以再次参加本诉的审理,只要符合上述时间要求。因此 C 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当事人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陈露与公交公

40、司存在运输合同,公交公司对陈露的安全负无过错责任,故陈露应以公交公司为被告。公交公司的损失可以向好妹子饭店索赔。故选C。【知识模块】 当事人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人与其内部工作人员谁作为当事人取决于工作人员行为的执行。若工作人员是因为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而发生的诉讼,则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而冒用法人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引起的争议,以及以尚未成立或依法终止后的法人名义从事活动引起的争议,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民诉意见第 49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

41、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显然本题中,董事长及其秘书的行为应由自己承担责任,故选 B。【知识模块】 当事人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97 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故正确答案应为 C。【知识模块】 当事人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

42、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到原、被告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根据题设,可以判断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提出诉讼的方式,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加,A 错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般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其对管辖权有异议,其完全可以另行起诉,而不参加到本诉中来,所以 B 错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C 正确。本诉中原告撤诉的,有独立

43、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另案中的原告,原案中的原告和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而不是驳回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起诉,D 错误。【知识模块】 当事人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前两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据此,A 项是正确的。显然,两者均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B 项错误。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到原告与被告的诉讼中,其诉讼行为必

44、然对原被告发生效力。C 项错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时,是有上诉权的。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当事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47 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因此,应当以全体合伙人,即甲和乙为被告。【知识模块】 当事人2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16

45、0 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据此,A 正确,B、C 错误。民诉意见第 161 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故 D 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2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 1 6、24、27、28、29 条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合同纠纷的处理可能影响到案外人的利益时,可以将合同之外的人追加到案件中作为第三人:(1)债

46、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2)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 74 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3)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4)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5)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

47、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61 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55 条(2012 年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现行法中,主要包括两类情况:

48、(1)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规定,依法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享有管理权;(2)在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人。民诉意见第 41 条规定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第 44 条规定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形以及第 51 条规定的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此外,还有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其他情形。考生对此类情形需要多加注意和记忆。本题 ABCD均当选。【知识模块】 当事人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案中关某是广告公司工作人员,广告公司应为其职务行为承担责任,而奶粉厂委

49、托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对非法使用他人肖像有过错,与广告公司为共同侵权人,所以应以广告公司和奶粉厂为被告。【知识模块】 当事人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由于股东在设立公司时出资不足存在过失,使本题可以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因此银行不仅可以直接起诉海龙公司,还可以将其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知识模块】 当事人2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解答本题,首先需要判断的是本案保证属何种性质。本题中“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据此判断,这属于一般保证。担保法解释第 125 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据此,A 当选。又根据民诉意见第 53 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BC 当选。【知识模块】 当事人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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