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担保物权和占有)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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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担保物权和占有)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2013 年 2 月 1 日,王某以一套房屋为张某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3 月 1 日,王某将该房屋无偿租给李某 1 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还清的收据。同年 4 月 1 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设有抵押后,与王某修订租赁合同,把起租日改为 2013 年 1 月 1 日。张某实现抵押权时,要求李某搬离房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57 题)(A)

2、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债消灭(B)李某的租赁权可对抗张某的抵押权(C)王某、李某修订租赁合同行为无效(D)李某可向王某主张违约责任2 甲企业将其设备和出产的一批汽车抵押给了乙银行,双方办理了登记,但汽车出产后,甲将其中的 4 辆汽车做出了如下处置:第一辆汽车卖给了丙,丙已经提货并付款;将第二辆汽车卖给了丁,丁已提货但未付款;将第三辆质押给了戊;将第四辆汽车抵押给了庚,但未办理登记。乙银行欲对这 4 辆车行使抵押权,表述正确的有:( )(A)可对第一辆车行使抵押权(B)可对第二辆车行使抵押权(C)可对第三辆车行使抵押权(D)可对第四辆车行使抵押权3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 100 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

3、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4 甲为担保自己 5 万元的债务将其汽车出质给乙,在质

4、权存续期间,乙为了担保自己对丙的 10 万元的债务,欲将汽车再转质给丙,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A)经过甲同意(B)只能在 5 万元以内设立新的质权,且新质权优先于乙的质权(C)不需经过甲的同意,只要乙合法占有即可(D)可在 10 万元以内全额担保对丙的债务5 张某以自有的一套进口音响作抵押向王某借款,已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张某未通知王某,便将该音响卖给了胡某,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张某与王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B)胡某无权取得对该音响的所有权(C)王某的抵押权可对抗受让人胡某的所有权(D)王某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胡某的所有权6 吴某与周某共有四间

5、房屋,租给牛某开办一商店,现周某为担保对杜某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许某,该抵押已得到吴某的同意,并在通知了牛某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吴某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牛某的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牛某的优先购买权优于吴某的优先购买权(D)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7 下列抵押权有效的是:( )(A)学校以其教育设施以外的财产为其自身债务设定抵押

6、(B)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C)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房屋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D)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8 甲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乙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乙某将货物运到 S市后,甲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乙某按约定将甲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 100 万元的货物运到 S 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 7000 元时,甲公司没有满足乙某的要求,仅支付了 3000 元。乙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A)乙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甲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

7、,又为不可分物(B)若乙某催告甲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 4000 元运费,甲公司未履行的,乙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C)乙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D)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某要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乙某无权留置货物9 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 10 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 9 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 2 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7题)(A)10 万元(B) 9 万元(C) 8 万元(D)7 万元10 甲公

8、司欠乙公司货款 100 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8 题)(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B)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C)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11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 2012 年 7 月 30 日归还 100 万元,8月 30 日归还 200 万元,9 月 30 日归还 300 万元。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 3 个月,丙

9、公司对此不知情。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10 题)(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 300 万元(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 500 万元(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 600 万元(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12 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属性说法不正确的是:( )(A)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B)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C)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D)担保物权是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13 公民刘某因母病需用钱,遂将父遗留的珍贵字画一幅交给公民赵某。

10、双方约定,赵某借给刘某 3000 元钱,刘某将字画放在赵某处,赵某可以放在家中展示欣赏,3 年后刘某还钱,赵某还画,若届时刘某不能如期还钱,字画即归赵某所有。此案中,刘某与赵某的关系属于:( )(A)抵押关系(B)留置关系(C)质押关系(D)不是物权14 某股份有限公司因进行技术改造需要一笔资金,就以其享有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了 5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在签订了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后,双方即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手续。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该质押合同自该公司向银行交付专利证书时生效(B)该质押合同自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时生效(C)质押合同生效后,该公司不得转让或者许

11、可他人使用该项专利权(D)质押合同生效后,该公司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该项专利权,但是应当经过银行同意15 某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银行借款 300 万元,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某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 600 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银行 100 万元、乙银行 300 万元、丙银行 200 万元(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 100 万元、丙银行 500 万元(C)甲银行得不

12、到清偿、乙银行 300 万元、丙银行 300 万元(D)甲银行 100 万元、乙银行 200 万元、丙银行 300 万元16 张某向李某借款 50 万元做生意,由赵某提供价值 45 万元的房屋一套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某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而经李某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张某还以自己的一辆价值 6 万元的“桑塔纳“轿车质押给李某,并订立了质押合同。李某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某处。1 年后,张某无力还债,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问:本案中抵押权和质押权的效力如何?( )(A)抵押权、质押权均有效(B)抵押权、质押权均无效(C)抵押权有效、质押权无效(D)质押

13、权有效、抵押权无效17 2010 年 3 月,自然人甲向乙银行贷款 100 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为 120 万元的房子为乙银行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2010 年 5 月,甲又向丙银行贷款 50 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价值 50 万元)抵押给丙银行,并未办理登记,仅交给丙银行一份抵押担保书。2010 年 6 月,甲将设定抵押的房子出租给自然人丁居住,并口头告知丁该房子已抵押的事实,丁仍然与甲签订了为期 1 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10 年 7 月,甲因资金需要,将抵押给丙银行的汽车以 45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戊,未通知丙银行,也未告知戊该汽车已抵押的事实。2011 年 3 月,乙银行

14、的贷款到期,甲无力还贷,乙银行欲行使抵押权。2011 年 5 月,丙银行的贷款到期,甲也无力偿还,丙银行也要行使抵押权。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若乙银行实现抵押权,自然人庚取得了甲的房屋的所有权,则庚不受甲、丁之间租赁合同的约束(B)承租人丁因前项情形受有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损失(C)甲未经丙银行同意无权转让已经抵押给丙银行的汽车(D)丙银行有权向戊主张抵押权18 2003 年杨某为打造录音棚以价值 73 万元、自有的住房为抵押,向万女士借款70 万元。双方的借款协议约定,若杨某 3 年后不能归还本息,则将杨某的房产变卖后优先偿还,并于杨某拿到借款后将房产证交给了万女士。1

15、 年后,杨某以房产证遗失为由补办了房产证并将房子、录音棚和设备等均卖给了不知情的刘某且办理了过户手续。杨某得款后,2005 年因涉嫌诈骗罪潜逃,万女士获悉后以房屋已抵押为由要求刘某退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万女士有权要求刘某退房,因为其抵押合同有效(B)万女士有权要求刘某退房,因为其抵押权成立(C)万女士无权要求刘某退房,因为其抵押合同无效(D)万女士无权要求刘某退房,因为其抵押权未成立19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银行借款 200 万元给乙公司,乙公司以一幢竣工不久的价值 215 万元的综合服务楼设定抵押。借款尚未到期,综合服务楼由于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垮塌。该楼施工

16、单位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因综合服务楼垮塌,乙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债权人丁、戊等均上门讨债,并要求乙公司将丙建筑公司所赔付款项在各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对此,甲银行表示异议。通过诉讼,丙公司赔偿数额为 150 万元,甲银行债权已届清偿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赔偿款应由甲银行优先获得清偿(B)丙公司赔偿款应由向乙公司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平均分配(C)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决定向谁清偿(D)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全体债权人平均分配20 甲公司近年来业务不断发展,因为扩展业务需要,便以其一座厂房作抵押,该厂房价值 700 万元,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贷款 300 万元。甲公司与乙银行于200

17、9 年 9 月 1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9 月 3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和丙银行于 2009 年10 月 1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10 月 8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公司的厂房依法拍卖,只得价款 500 万元。乙丙两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A)乙银行和丙银行各 250 万元(B)乙银行 260 万元,丙银行 240 万元(C)乙银行 300 万元,丙银行 200 万元(D)乙银行 200 万元,丙银行 300 万元21 甲将音响抵押给了乙,办理登记手续,后又质押给丙。丙发现音响有质量问题,拿到戊处修理,后由于丙没有支付修理费,被戊留置,戊又将此质

18、押给不知情的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仅仅有乙的抵押权和丙的质押权并存,丙的权利优先(B)庚不能取得质押权(C)在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并存的情况下,乙由于是登记的权利,仍然优先实现(D)在仅仅有乙的抵押权和丙的质押权并存时,乙的抵押权优先实现22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 2011 年 5 月 5 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6 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1 年 6 月 2 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

19、同有效,抵押权设立(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23 2006 年 3 月 10 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 600 万元,应于同年 9 月 10 日向银行还款,乙公司以公司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 300 万元。银行考虑到甲公司经营不善,一直没有向甲公司催要欠款。2010年 1 月 20 日,银行要求甲公司还款,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则:( )(A)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所以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B)银行贷款主债务虽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是此时

20、抵押权的诉讼时效尚未超过(C)银行最迟可以在 2009 年 9 月 10 日要求乙公司实现其抵押权(D)银行在 2008 年 9 月 10 日之后的 2 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抵押担保24 李某分别有债权人蔡某、徐某、吴某。吴某为了使自己的债务得到清偿,许诺李某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自己后,为其办理出国手续。李某便与吴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因蔡某、徐某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与吴某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效力(B)李某与吴某的抵押合同具有效力,且具有不可撤销性(C)李某与吴某的抵押合同具有效力,但蔡某、徐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D)李某与吴某的抵押权效力

21、未定25 依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财产可以抵押?( )(A)某中学的小汽车(B)自留山(C)某大学的办公楼(D)宅基地使用权26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在丙银行的一张存单交付给乙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未到丙银行进行核押。后甲以存单丢失为由到丙银行申请挂失,丙银行依照规定进行公示后将存单上的款项支付给了甲。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乙发现存单上的款项已经被甲取走,遂引发纠纷。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B)质权自存单交付之日起生效(C)乙对该存单享有动产质权(D)丙银行应当赔偿乙所遭受的损失27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 100 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

22、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 100 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28 下列关于抵押物拍卖所得价金的清偿顺序的说法中哪项正确?( )(A)主债权 主债权的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B)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 主债权的利息(C) 主债

23、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主债权的利息(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29 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是:( )(A)应收账款(B)某公司发起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未超过一年(C)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D)记名支票30 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宝马汽车抵押于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奔驰汽车抵押给乙。因甲未能及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只能对甲的宝马汽车行使抵押权(B)乙是对宝马车还是奔驰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C)乙只能对甲的奔驰车行使抵押权(D)乙是对宝马车还是奔驰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国家

24、司法考试卷三(担保物权和占有)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正确答案】 A,C,D【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89 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因此银行不得对第一辆车行使抵押

25、权,A 错误,B 正确。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C 正确。第四辆车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可以对其行使抵押权,D 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CD。【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3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91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乙公司作为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据此,选项 A 错误。但根据该条

26、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丙公司作为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并消灭抵押权的,则可以不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受让抵押物。据此,选项 B 正确。选项 C 中丙公司只是承诺代为清偿,并未导致抵押权消灭,因此选项 C 错误。如果甲公司作为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则抵押权人银行的债权消灭,其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乙公司可以自由处分其所有的房屋,自然不须经银行同意,因此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217 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规定了责任转质。既然承认了责任转质,也当然承认了承诺转质。因此

27、,选项 A 不是必须的,C 正确。对于转质所担保的范围,物权法 未做明文规定,可以参照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因此,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91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本案中抵押物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抵押合同有效,A 正确。由于该

28、抵押进行了登记,进行了公示,抵押权人王某依法可行使抵押权,故 C 正确,D错误。受让人胡某可以代替债务人张某清偿债务,使抵押权消灭,而取得抵押物所有权,故 B 错误。【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90 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故 A 正确,D 错误。另外通说认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故 B 正确,C 错误。【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 47 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

29、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第 52 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第 53 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第 54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CD。【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8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30 条第 1 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

30、 231 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乙某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占有甲公司的货物,在依约定运抵 S 市后甲公司拒付余款 4000 元,由此乙某对该批货物产生留置权;物权法第 233 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反面推知,留置财产为不可分物时可以留置全部标的物,因此乙某可以留置该批全部货物,所以 A 正确,C 错误,同时 D 中由于货物尚在运输途中,甲公司尚未到支付运费时期,即乙某的债权未到期,所以乙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运费,也无留置权,故 D 正确。另外,物权法第 236 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

31、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B 选项中乙某在未约定的情况下单方指定了一个月的履行期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 B 错误。综上,本题应选项为 AD。【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9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10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11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担保物权是价值权,而用益物权是对不动产或动产的占有、使用和收

32、益的权利,故 D 错误。【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5 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这是对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关于物权的创设,有物权自由和物权法定两种立法例,现代各国民法大都采用物权法定原则,我国物权法也不例外。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法定原则,首先是物权的种类不得法外创设,即不得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例如对于担保物权,虽然世界各国关于担保物权的种类很多,但我国法律就只规定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种担保物权。其次是物权的内容不得法外创设,即不得创设与法律规定内容不同的物权,例如,创设不转移占有的质权,即使名为质权,但由于与法律规定的质权

33、内容不同,故也是不允许的。本题所属情形不属于法律所规定任何一种担保物权形式或者物权形式,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项。【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区分了债权合同和物权变动,如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 227 条第 1 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本题中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质押合同自该股份有限公司和银行签订质押合同

34、成立时即生效,所以选项 AB 错误。第 227 条第 2 款前段规定,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所以选项 C 错误,D 正确。【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94 条第 1 款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此题中,甲丙交换了抵押权顺位,并且履行了变更登记手续,由此丙成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甲成为第三顺位抵押权人。但是鉴于乙对此并不

35、知情,在没有获得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该抵押权的变更不应当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应当在其可获清偿的范围内全部偿还。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 C。【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87 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同时,结合物权法第 180 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即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不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力。因此,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张某与李某未将房屋抵押登记,

36、抵押权的设立无效。按照物权法第 208 条,质权是转移标的物占有的担保物权,又根据物权法第212 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因此,张某未交付质物,质押权亦无效。【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因房屋已登记,乙银行享有抵押权;因汽车已交付,丙银行享有抵押权。依照物权法第 190 条,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A 项正确。抵押人甲虽口头告知丁该房子已抵押的事实,但因未采取书面形式,依据担保法解释第 66 条第 2 款的规定,承租人丁的损失应由抵押人甲承担,故 B 项错误。依据物权法第 191 条的规定,CD 项正确。【知识

37、模块】 担保物权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5、187 条的规定可知,对于不动产抵押来说,登记是其抵押权成立的要件,但是否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因此本题中万女士虽然取得了杨某交付的房产证,但因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而其不享有抵押权,只能是基于抵押合同成为杨某的普通债权人。善意的刘某购买了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基于物权的优先性和债权的相对性原理,万女士只能向杨某主张债权,而无权要求刘某退房。【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甲银行为抵押权人,依物权法第 174 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

38、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故 A 正确。【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99 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由此可知,甲公司于 9 月 3 日、10 月 8 日,分别与乙银行、丙银行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因此应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乙银行优先于丙银行受偿,C 项正

39、确。【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抵押权设定以后,又就抵押权标的物成立质权的,此时发生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理论界通说认为,如果该抵押权属于可不予登记即成立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本题中,就甲的音响设立的抵押权即属于可不予登记即成立的抵押权,由于甲乙就此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所以虽然后来甲又将该音响质押给丙,仅就该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来说,乙的抵押权优先实现,因此A 错误,D 正确。戊就音响成立留置权,又将此音

40、响质押给不知情的庚,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第 3 款的规定,有可能成立质权的善意取得,所以 B 不正确。对于先设定抵押权而后成立留置权形成的竞合,通说认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无论是否已经登记),因为留置权人占有标的物,并且因留置权担保的债权往往是有利于保全抵押人权利的。而且物权法第 239 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选项 C 错误。综上,本题选 D。【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85 条第 1 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双方设立抵押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抵押合

41、同即有效。故选项 BD 错误。物权法第 20 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3 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此时预告登记尚有效,甲公司未经预告的登记人乙公司的同意不得办理抵押,故选项 A 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 C。【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02 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一条是

42、对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规定,是物权法对担保法解释的一个极重要的改变。物权法所规定的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限,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亦即债权人应该在对主债权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该等规定短于担保法解释所规定的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这样,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的结果不但可以对抗债权人,而且可以用来对抗担保主债权的抵押权人。所以,本题应当选 A。【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其他债权人对抵押权的撤销问题。依照担保法解释第69 条之规定,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

43、人的合法权益的,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80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物权法第 184 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

44、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本题中,选项 BD 不得抵押,C 项属于教育设施,也不得抵押;A 项并非教育设施,可以抵押。因此本题应选项为 A。【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224 条的规定,存(款)单的质权自甲将该存(款)单交付乙时设立。故 A 项错误而 B 项正确。根据 担保法解释第 100

45、条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造成存款流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 D 选项错误。C 选项的错误也是很明显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77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本题中,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则基于此项主债权存在的银行的保证权和甲公司的债权质权均将消灭,据此 A 项错误。合同法第 80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B 项错误。物权法第 211

46、 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据此 C 项错误。乙公司将对丙公司的债权出质给甲公司,由于甲公司行使的这个应收账款质权本质上是个债权,因此并不能因为甲公司是质权人而切断丙公司基于债权而拥有的抗辩,据此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 74 条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本题主要考的是这条规定,从此规定中可得知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29 【正确答案】 B

47、【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23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 汇票、支票、本票;(二) 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 (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故本题 A 项可为质权标的。公司法第 142 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据此,本题 B 项所述是不可转让的,不能作为权利质押标的。担保法解释第 97 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据此,本题 C 项可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物权法规定支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应当包括记名支票。故本题 D 项可以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3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合同记载的抵押财产与登记机关登记的财产不一致时以什么为准的问题。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61 条之规定应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本题中双方虽签订抵押合同约定甲以自己的宝马车抵押,但是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奔驰车。因此乙只能对甲的奔驰车行使抵押权。故选 C。【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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