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3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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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3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 A 市 B 区法院一审、 A 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 B 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 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 C 市 D 压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 D 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 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2008 年卷三第 47 题)(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

2、函告 B 区法院(B)应当函告 B 区法院,由 B 区法院作出处理(C)应当报请 C 市中级法院处理(D)应当报请 A 市中级法院处理2 北京 A 区的甲公司与上海 B 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A 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 10 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 A 区法院申请执行。A 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 B 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 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2004 年卷三第 50 题)(A)由 B 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 A 区人民法院(B)由 B 区法院裁定终结

3、执行,并及时告知 A 区人民法院(C) B 区法院应及时函告 A 区法院,由 A 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D)B 区法院应及时函告 A 区法院,由 A 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3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卷三第 36 题)(A)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豁免是无限的(B)当事人可以就涉外合同纠纷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确定管辖法院(C)涉外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无论是不服判决还是不服裁定一律都是 30 日(D)对居住在国外的外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诉讼文书4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6 年卷三第 35 题)(A)法院调解

4、达成协议一般不能制作判决书,而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B)从理论上说,诉讼当事人无权确定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范围,仲裁当事人有权确定仲裁机构审理和裁决的范围(C)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上诉或申请再审,对于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仲裁(D)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都有权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5 执行法院对下列哪些财产不得采取执行措施(2008 年卷三第 89 题)(A)被执行人未发表的著作(B)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口口(C

5、)金融机构交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D)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6 法院制作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但有些情况下法院也可依职权进行。下列哪些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2003 年卷三第 75 题)(A)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B)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民事制裁决定书(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D)以撤销或变更已执行完毕的法律文书为内容的新判决书7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2006 年卷三第 87 题)(A)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B)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C)追索赡养费案

6、件的权利人死亡(D)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8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 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三第 84 题)(A)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B)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C)如甲公司向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A 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D)如甲公司向 B 法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9 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特点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 年卷三第 76 题)(A)公示催

7、告程序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B)公示催告程序实行一审终审(C)公示催告程序中没有答辩程序(D)公示催告程序中没有开庭审理程序10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2004 年卷三第 74 题)(A)程序的启动是基于权利人的申请,无答辩程序(B)程序设计上无开庭审理阶段(C)都设置了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程序(D)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11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 年卷三第 47 题)(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

8、部分相同(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12 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著作权纠纷案,判决乙赔偿甲 10 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乙交付 10 万元,但未按期赔礼道歉,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甲、乙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乙免于赔礼道歉,但另付甲 1 万元。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三第 45 题)(A)不允许,因协议内容超出判决范围,应当继续执行生效判决(B)允许,法院视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C)允许,将当事人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甲、乙签字或盖章(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13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

9、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三第50 题)(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14 执行程序的参与分配制度对适用条件作了规定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2011 年卷三第 46 题)(A)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的债权(B)被执

10、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C)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D)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15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王张,乙公司已将该厉严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长菜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三第 49 题)(A)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B)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C)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过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D)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16 根据

11、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关于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享有异议权?(2010 年卷三第 90 题)(A)法院对某案件的执行管辖权(B)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的合法性(C)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D)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中止的裁定17 财产所有权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李某向法院主张对该项财产享有部分权利。关于长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 年卷三第 48 题)(A)李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B)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C)如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应当追力口李某为当事人(D)李共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18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 年

12、卷三第 86 题)(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栽定终结执行(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19 关于现行民事执行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卷三第 85 题)(A)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B)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执行标的的不同情况,选择提起诉讼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C)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终结(D)申请

13、执行的期限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20 在执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 1 万元人民币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化肥、农药。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以化肥质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卷三第 42 题)(A)和解协议无效,应恢复执行原判决(B)和解协议有效,但甲反悔后应恢复执行原判决(C)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应执行回转(D)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法院应作执行结案处理21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 50 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 30 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

14、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 年卷三第 84 题)(A)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 30 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B)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C)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D)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22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其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拒不

15、履行。法院对此如何处理?(2006 年卷三第 78 题)(A)强制执行丙的财产(B)不得对丙强制执行(C)中止对乙的执行(D)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23 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 6 万元。乙向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 5 万元的货物。甲应当向下列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2005 年卷三第 44 题)(A)该市东区法院(B)该市南区法院(C)该市西区法院(D)该市中级法院24 下列哪些文书可以作为民事执行根据?(2005 年卷三第 72 题)(A)法院按督促程序发出的支付

16、令(B)行政判决书(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D)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的债权文书25 甲公司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将 80 万元债务减少为 70 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还清。协议生效 1 个月后,乙公司并未履行协议的约定。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2004 年卷三第 48 题 )(A)甲就乙违反协议的行为,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由法院执行和解协议(C)由法院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D)甲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26 甲公司因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被法院判决赔偿乙公司损失 10 万元。该生效判

17、决强制执行完毕后不久,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因不具有显著性被依法定程序撤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2004 年卷三第 49 题)(A)甲公司有权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回转(B)甲公司有权在原判决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申请再审撤销原判决(C)甲公司无权直接要求乙公司返还 10 万元(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27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47 题)(A)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部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B)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当事

18、人原则(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D)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28 住所位于我国 A 市 B 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 M 市 N 区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 C 市 D 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三第 85 题)(A)M 市 N 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B) C 市 D 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 C 市 D 区的代表处送达(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

19、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提起上诉29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菜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三第 90 题)(A)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B)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C)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D)可以向外交部门申请,由外交部门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30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

20、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2008 年卷三第 81 题)(A)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衣的31 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第 36题)(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

21、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32 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卷三第 88 题 )(A)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B)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C)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则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D)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由法院负责执行,而仲裁机构则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33 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铜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 A 仲裁委员会或 B 仲裁委员会

22、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48 题)(A)因当事人约定了 2 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34 A 市水天公司与 B 市龙江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并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 A 市的 C 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水天公司未按约支付运费,龙江公司向 C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第一次开庭时,水天公司未出庭参加仲裁审理,而是在开庭审理后的第二

23、天向 A 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C 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本案?(2007 年卷三第 48 题 )(A)应当裁定中止仲裁程序(B)应当裁定终结仲裁程序(C)应当裁定驳回仲裁申请(D)应当继续审理34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 100 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 100 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

24、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比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请回答下列几题。(2013 年卷三第 98100 题)35 针对本案中郭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法院采取的正确的执行措施是:(A)依职权决定限制郭某乘坐飞机(B)要求郭某报告当前的财产情况(C)强制郭某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D)根据郭某的申请,对拖欠郭某货款的金康公司发出履行通知36 如果法院批准了郭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驳回了朱某的异议,关于执行担保的效力和救济,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批准执行担保后,应当裁定终结执行(B)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根据兴源公司申请方可恢复执行(C

25、)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牢画(D)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37 关于朱某的异议和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朱某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B)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和处分措施(C)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D)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3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委托法院与受托法院之间,委托法院是具有执行

26、管辖权的法院,因此,受托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遇有案外人提出异议、执行中止、执行终结等特殊情形时,受托法院无权作出相应的处理,只能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予以处理。此外,执行规定第 122 条对此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受托法院认为受托执行的案件应当中止、终结执行的,应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函告委托法院作出裁定。受托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确实、充分的,委托法院应当及时作出中止或终结执行的裁定。”因此,选项 A 是不正确的,而选项 B 是正确的。此外,受托法院遇有上述情况,函告委托法院时,无需其他法院同意,因此,选项 C 与 D 均是不正确的。解题技巧 该题选项 A 与 B 是矛盾项,根据规律,单选题的答案在

27、矛盾项中,因此,可以排除选项 C 与 D 的可能性。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案情可以分为两个基本点:(1)乙公司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2)A 区法院委托 B 区法院代为执行,B 区法院发现了乙公司的这一情形。对于第一点,执行规定第 102 条第(二)项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应裁定中止执行;对于第二点,执行规定第 122 条规定:“受托法院认为受托执行的案件应当中止、终结执行的,应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函告委托法院作出裁定,受托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确实、充分的,委托法院应当及时作出中止或终结执行的裁定。”可知此题 C 项正确,其余各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3 【正确答案】

28、B【试题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第 261 条的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即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豁免要依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或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的规定来确定,而上述规定中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豁免是有限的,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其所属国主管机关宣布放弃司法豁免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因私人事务涉及诉讼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向驻在国起诉引起反诉的均不享有司法豁免权,故 A 项错误。依该法第 269 条规定,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裁

29、定书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提起上诉,30 日的期限仅适用于涉外民事诉讼中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故 C 项错误。依民事诉讼法第 267 条第(三)项规定,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可知,对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当事人才可以由我国驻外国使领馆代为送达。故 D 项错误。2012 年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取消了对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特殊规定,因为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将国内协议管辖的适用案件范围扩大为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国内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在协议管辖方面已完全相同。由此,根据 2012 年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的规定

30、,选项 B 是正确的。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理解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的程序区别时,应注意两者区别的根源在于,民事诉讼作为一种国家的公力救济制度,因借助于国家的公权力即审判力量,因此,民事诉讼非常注重程序的法定性与强制性,即使当事人的私权处分也应当受到法院的审查与认可;而仲裁作为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其借助的是民间仲裁机构的力量,因此,仲裁更加注重的是程序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运用,即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可以对许多程序问题行使选择权。根据调解规定第 18 条的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仲裁法第 51 条

31、规定,经过调解,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选项 A 是正确的。在民事诉讼理论与仲裁理论而言,因其均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私权纠纷,因此,诉讼和仲裁一样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仲裁机构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裁决的范围,都是由当事人决定的,不得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者仲裁请求进行审理与处理,故 B 项错误。 仲裁法第 9 条第 1 款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当事人没有通过审级救济的

32、权利。在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不能未经上述程序直接申请重新仲裁。而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选择通过上诉的方式寻求救济,或者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寻求救济,故 C 项错误。仲裁法第 63 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 237条第 2 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法院判决,当事人则不能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所以 D 项是错误的。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33、分,共 80 分。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该题直接考查被执行财产范围的法律规定。根据执行规定第 34 条规定:“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并可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可知 C、D 也属于不能执行的财产。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 5 条第(四)项规定:“(四) 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可知 A 项的财产也不能被采取执行措施。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执行规定

34、第 19 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由此可知,A、B、C 三项正确。根据执行规定第 109 条第 1 款规定:“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10 条(现为第 233 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由此可见,执行回转,既可以依当事人申

35、请,也可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因此,选项 D 也符合题意。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56 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与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根据执行规定第 102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6、(3)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237 条第 2 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因此,选项 D 属于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而不是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57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37、(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案件中,如果义务人死亡,不能立即终结执行程序,而应当看义务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遗产);(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人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本题 A、B、C 三项表述分别符合上述终结执行第(1)、(2)、(4)三种情形,故 A、B、C 正确。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仲裁法解释第 7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换言之,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

38、方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仲裁机构应继续进行仲裁。因此,选项 A 与 C 都是正确的。仲裁法第 26 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根据该条文规定,选项 D 错在了两个方面,一是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二是该仲裁协议无效,法院也不应当驳回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39、管辖的规定。合同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此,B 选项正确,应选。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18 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故 A 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理论,非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因此,公示催告程序实行一审终审。B 项正确。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争议案件,不设答辩程序,因此 C 项也是正确的。公示催告程序中只进行形式审查,案件的审理也只以公告形式进行,没有开庭的必要,因此 D 项也是正确的。1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督促程序与公示催

40、告程序均属于非诉程序,两类程序也有许多相同特点。督促程序其特点有:(1)依债权人的申请开始,请求法院直接发出支付令,无债务人的答辩程序;(2)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对质,无开庭审理阶段;(3)如果债务人未在 15 天内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又不清偿债务,则支付令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不可对生效的支付令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公示催告程序其特点有:(1)基于票据原持有人的申请开始,无答辩程序;(2)无明确的相对人,无开庭审理阶段;(3)一审终审。无论对除权判决还是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裁定,当事人均不得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经过上述比较分析,不难发现本题 A、B、D 项都是正确选项。而权利申报

41、是公示催告程序特有的程序;督促程序中债务人通过异议足以维护权利,没有申报权利的必要,法律也无此设定,故 C 项错误。1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的执行行为提出质疑,从而要求人民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行为的请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部分主张实体权利并要求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书面请求。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来的,都向执行法院提出。对执行行为异议,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而利害关系人可能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是由案外人提出的,

42、也可能是案件的利害关系人,由此可见,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本题 ABC 三个选项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225 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 15 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民事诉讼法第 227 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 15 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

43、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D 选项说法错误。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230 条第 1 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C 选项正确,A、B 两项说法错误。执行程序中不适用调解,故 D 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C。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31 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

44、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及民诉意见第 270 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A 项和 B 项的起诉是没有必要的,因此,选项 A 与 B 均是不正确的,而选项 D 是正确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能清偿债权人的财产并不是执行担保人财产的前提,就执行担保意义来说,保证申请执行人财产才是关键,因此,选项 C 也是不正确的。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297、298 条,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45、包括:第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第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而非法人;第三,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第四,申请人必须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起诉后尚未获得生效判决的债权人不具有参与分配的资格;第五,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第六,参与分配必须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之前。由此确定 B 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当选。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7 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04 条(现为第 227 条)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

46、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本题中,丙银行作为案外人对房产主张抵押权遭到了被执行人乙公司的否认,因此,丙银行应当以申请执行人甲公司和被执行人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本题 A、B 、C 三选项说法错误,正确答案为 D。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A 选项应选。民事诉讼法第 225 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B 选项应选。根据民

47、事诉讼法第 227 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 15 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对执行标的所有权归属应根据执行标的的不同分别采取审判监督程序或者异议之诉进行救济,而不是赋予当事人异议权。因此,选项 C 是不当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58 条的规定,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法律并未赋予当事人对于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中止裁定提出异议

48、的权利,故 D 选项不应选。 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27 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 15 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5 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04 条(现为第 227 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

49、出异议。”因此,选项 D 是正确的。本题处于执行程序中,案外人李某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即李某认为原审法院对该财产所有权纠纷的判决有误,其应启动再审程序,因此,A 项正确;而 B 项错误,依题意当选。根据审判监督解释第 42 条规定:“因案外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仅审理其对原判决提出异议部分的合法性,并应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或者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的,应当告知案外人以及原审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解决相关争议。”可知本案案外人李某对诉讼标的享有部分权利,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需要追加其为当事人,故 C项正确。1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06 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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