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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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4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乙、丙分别是某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庭审过程中,甲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诉讼应当怎样进行:( )(A)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B)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C)裁定诉讼终结(D)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2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 1999 年起在某市经营一家饭店,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2006 年因妻子生病亟须用钱,加上需要照

2、顾病人无力继续经营,因而经协商将饭店转让给赵某,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10 年 5月,赵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慎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他们应怎样确定被告?( )(A)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崔某是证人(B)崔某是被告,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D)崔某是被告,赵某是证人3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人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

3、损坏,质量问题应当由乙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进行哪些与诉讼相关的行为:(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履行法院判决4 甲和乙因宅基地面积产生纠纷,该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后甲拒绝履行调解协议,乙为此向人民法院

4、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该诉讼的被告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将甲作为被告(B)应当将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被告(C)应当将甲和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共同被告(D)应当将甲作为被告,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5 甲诉乙承担违约责任一案,一审中丙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B)丙有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C)丙无权申请撤诉(D)无论诉讼结果如何,丙有权提起上诉6 下列关于公益诉讼,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不能再因此提起诉讼(B)公益诉讼涉及公共利

5、益,因此当事人不能和解,法院也不能进行调解(C)公益诉讼涉及公共利益,因此原告不能申请撤诉(D)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经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应列为共同原告7 民事诉讼法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中,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不包括下列哪个情形?( )(A)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B)申请参加未获得准许的(C)知道诉讼,但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D)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的8 小明因合同纠纷欲起诉大明,小明因工作繁忙无法参加诉讼欲委托诉讼代理人,则下列人员中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 )(A)受诉法院推荐的律师王某(B)基层

6、法律工作者张某(C)小明的哥哥小黄,但是小黄为文盲(D)正式从业不满 1 年的律师华某9 甲委托乙代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希望变更代理权限。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只需变更委托代理协议即可(B)甲口头告知法院变更事宜即可(C)甲应当将变更事宜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D)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甲的变更请求10 关于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消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不消灭(B)未成年人在诉讼过程中年满 18 周岁的,原监护人仍然可以代理其进行诉讼(C)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一

7、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消灭(D)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第一审程序相同的,无须向第二审法院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甲雇用乙为其修理房屋管道,乙在修理过程中不慎损坏水管致使甲的邻居丙的房屋大面积进水,给丙造成严重的损失,现丙欲就其遭受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应当以甲和乙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B)应当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C)应当以乙为被告提起诉讼(D)以乙

8、为被告提起诉讼,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2 甲、乙、丙三人一起从事烟草生意。某次三人一同前往 A 市购货,同住在 A 市某宾馆,甲、乙晚上出外游玩,将装有 8 万元现金的皮箱交由丙保管。丙碰到朋友丁,在餐厅喝得大醉,被丁送回后在房间昏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后发现皮箱已经不知所踪。甲、乙和宾馆交涉未果,即向法院起诉丙,要求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丙赔偿甲、乙损失 6 万元,甲、乙各一半。判决作出后甲对分配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应当获得 4 万元赔偿,遂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中三人的诉讼 12 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甲为上诉人,乙、丙均为被上诉人(B)甲为上诉人,乙应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丙

9、为被上诉人(C)甲为上诉人,应将乙列为被上诉人,丙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D)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甲的共同上诉人,丙则为被上诉人13 Leonard 向北京市海淀区苏菲家政公司要求委派一位擦玻璃工,苏菲公司委派工作人员小梅前往。小梅在擦玻璃时,不慎将 Leonard 的波兰琥珀打碎。Leonard让小梅赔,小梅说赔不起。Leonard 找苏菲公司,该公司称琥珀是小梅打碎的,与其无关。Leonard 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小梅、苏菲公司的诉讼地位分别是:( )(A)小梅为被告(B)苏菲家政公司应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C)小梅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苏菲家政公司和小梅为共同被告1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

10、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在某学校课间活动时,魏某(10 岁)将王某 (9 岁)的双眼划伤,致使王某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赔偿王某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 5 万元。如果魏父拒绝赔偿,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去起诉,魏父与魏某列为共同被告(B)张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村官,以因病逝世的前任村委会主任王某的事情为原型,小说描写了大量的王某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小说结尾是王某因陪吃陪喝酒精中毒而死。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满,要求王某的儿子小王将张某告上法庭,小王表示赞同。此时,小王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C)李某、王某与张某等 10 人进行个人合伙,没有登记领取

11、营业执照。李某以合伙人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后因拒不履行该协议被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则在本案中李某、王某与张某等 10 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且其可以推选代表人(D)牛某是 A 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 A 市杨某处借了 50 万元,购买了一批建材销售给了 B 市的齐某,约定价款为 60 万元。但齐某收货后并未按约定付款,牛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杨之间的借款还款期到,杨某要求牛某还钱,牛某说因为齐某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杨某此时可以作为原告直接起诉齐某15 张甲和王乙发生纠纷,张甲将王乙诉至法院,一审胜诉。王乙不服上诉,在二审过程中,二审法院发现刘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那么

12、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发回重审(B)二审法院应当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并依法作出裁判(C)不能将其追加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直接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D)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16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被告的确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万某、罗某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华科公司,但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现该公司在经营中同金鹏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金鹏公司以万某、罗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B) A 电厂与 B 煤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法人)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A电厂已付款。但在交货日期前,B 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A 电厂于是以 B 公司的全体股东为被

13、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C)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在此期间,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均为独立法人)。现乙公司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案中的被告应为丙公司或丁公司(D)刘某、关某、张某三人口头约定合伙开一饭馆,刘某出资 2 万元添置设备,关某无偿提供房屋作铺面,张某负责炒菜,三人平分利润。后该饭店经核准登记,名称为“仙客来饭店 ”。现 “仙客来饭店”欠菜贩周某货款 2 万元到期不还,周某应该以“仙客来饭店 ”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17 甲工厂的违规排污行为致使附近上百户村民的农田严重受损,给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现这上百户村民欲共同向法院

14、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B)若该诉讼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受诉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登记(C)在该诉讼中若当事人推选不出代表人,则每户村民可以另行起诉(D)当事人推选出的代表人可以与甲工厂和解,无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18 小张因为急需购买婚房而向同学小王借款。为了顺利拿到借款,小张向自己开贸易公司的舅舅借用了合同专用章,以该贸易公司的名义与小王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拿到借款 50 万元。借款到期后,小王经过多次索要,仍旧没有得到任何清偿。于是小王诉至法院,请求拿回借款和利息。则关于本案适格被告的确定,下列说法中

15、错误的是:( )(A)只能将小张列为被告(B)只能将贸易公司列为被告(C)应当将小张列为被告,将贸易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应当将小张和贸易公司列为共同被告19 甲工厂的污水一直被排放在乙蓄水池,后丙在对乙蓄水池周围土地进行改造的过程中因施工方法错误而使乙蓄水池被破坏,乙蓄水池的污水因此流进丁开发的人工湿地,造成湿地的环境被严重破坏。丁欲就此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倘若丁仅起诉甲工厂,则以甲工厂为单独被告(B)倘若丁仅起诉丙,则以丙为单独被告(C)倘若丁分别起诉甲工厂和丙,则以甲工厂和丙为共同被告(D)倘若丁仅起诉丙,则应以被告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20 关

16、于环境公益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环境公益诉讼中,被告不得以反诉的方式提出诉讼请求(B)某一社会环保组织在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尽管符合其他条件,也不能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起诉(C)作为公益诉讼原告的社会环保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D)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海事法院专属管辖21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列为第三人(B)对解除婚

17、姻关系的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如果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裁定中止再审程序,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D)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的事实认定部分出现错误,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对相应的文书进行撤销22 甲与乙因某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问题产生争议,甲诉至法院,受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局判决,判决作出后第三人丙以该判决损害其民事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原判,则下列关于丙提起的诉讼中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以甲与乙为共同被告(B)应当以原审原告甲为单独被告(C)若在原审中存在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丁,在丙提起

18、的诉讼中应当列丁为被告(D)若在原审中存在没有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戊,在丙提起的诉讼中应当列戊为第三人23 甲、乙双方均为外国投资企业,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双方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贸仲的仲裁规则的规定,甲公司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说明的事项有:( )(A)甲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相关争议要点(B)甲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C)甲的仲裁请求(D)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和住所23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 A 县刘村分得房屋 9 间。 5 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

19、省B 县工作。 2011 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 C 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 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一家住 A 县刘村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 9 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24 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A)A 县人民法院(B) B 县人民法院(C) C 县人民法院(D)A、B、C 县法院均无管辖权25 如果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分别发现刘河没有参加诉讼,则应当如何处理?( )(A)一审中依职权追加刘河为必要共同原告,三审中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一审应当驳回起诉,二审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C) 审和二审中都应当依职权通知刘河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D)审应当依职权追加刘河为必要共同原告,二审应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6 如果王某购买房屋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并参加诉讼,则他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证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共同被告27 如果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一个月后,王某才得知诉讼情况并向法院提起了第三人撤销之诉,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王某起诉状七日内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B)如果王某对于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没有异议,只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则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时可以

21、书面审理,不必开庭(C)如果王某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其对于争议房屋具备所有权,法院认为王某的诉讼请求成立,原判决确有错误,则应改变原判决内容的错误部分(D)如果王某在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向执行法院提起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异议,那么在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后,王某无权申请对生效判决进行再审27 A 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 200 万元,由某城市银行 A 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 188 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 A 市支行的同意。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 C 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请回答:28 若乙参加诉讼

22、,无权进行下列哪些行为?( )(A)提出管辖权异议(B)申请撤诉(C)委托诉讼代理人(D)在法院判决自己向丙承担责任时,提出上诉29 若丙一并对 A 市支行也提起诉讼,则关于其诉讼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将 A 市支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B)可以将某城市银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C) A 市支行和甲企业只能分别作为被告(D)只能由某城市银行和甲企业分别作为被告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4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3、的撤诉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 237 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 59 条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所以赵某与崔某都是被告,属于当事人,并非证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

24、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解释第 82 条的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定。民诉解释第 61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故 A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民诉解释第 82 条规定:“在一审诉

25、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 288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 条规定提起诉讼,A 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 第 289 条的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B 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290条的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公益诉讼案件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撤

26、诉,C 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287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 295 条的规定,A、B、C 项都属于不能归责于本人未参加诉讼的情形。【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 58 条第 2 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27、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故 A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诉讼代理人权限的变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60 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第一审委托代理权与第二审的关系和法定代理。如果在第一审程序中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第一审程序结束以后,其诉讼代理权消灭,并不自然取得第二审程序的代理权。未成年人在诉讼过程中成年的,原监护人的法定代理权自然消灭。【知识模块

28、】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定。民诉解释第 57 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案中,甲、乙对该财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民诉解释第 319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如果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

29、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易知本题的答案为 ABD 项。【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发生诉讼的诉讼地位。本案中,小梅是苏菲公司的员工,并在从事苏菲公司职务过程中造成了损失,苏菲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小梅对琥珀的损坏有过失,苏菲公司可以向小梅追偿。因此,小梅与琥珀损坏赔偿案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当事人适格。A 项错误在于本案只有王某具有原告身份,王父只是法定代理人不能成为原告。但根据民诉解释

30、第 67 条的规定,魏某和魏父为共同被告。B 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 69 条的规定,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C 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 60 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D 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 73 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杨某与牛某、牛某与齐某的债务都已到期,所以,杨某根据合同法中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可以以原告身份起诉齐

31、某,要求其还款。【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27 条的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认。根据民诉解释第 62 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以行为人为当事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也是从这一天开

32、始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万某、罗某设立公司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视为公司未成立,A 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 64 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B 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 63 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C 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60 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

33、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本案中,刘、关、张三人口头约定开设的饭馆,这属于个人合伙,因为合伙企业必须有书面协议才可,所以该案应适用个人合伙的规定,应以刘某、关某、张某三人为共同被告,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代表人诉讼。民事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故 A 项正确, D 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54 条第 1 款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

34、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故 B 项正确;民诉解释第 76 条后部规定:“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借用合同专用章引起纠纷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65 条的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35、】 考查环境侵权诉讼的当事人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环境侵权法律解释)第5 条第 1 款规定:“被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分别或者同时起诉污染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 AB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 17 条的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 项正确。根据环境公益诉讼解释 第 3

36、 条和环境保护法第 58 条的规定,在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B 项错误。根据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 4 条的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C 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 第 285 条的规定,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 298 条的规定,A 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297 条第(2)项的规定,对婚姻

37、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 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 302 条的规定,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如果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C 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296 条的规定,只有判决、裁定的主文,调解书中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结果错误损害第三人民事权益的,才能够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当事人确定。民

38、诉解释第 298 条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故 ACD 项正确,B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贸仲规则第 12 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本规则申请仲裁时,应提交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写明:(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2)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

39、人的仲裁请求;(5)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物权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在一审和二审中的处理。本案中房屋为刘河和刘江共同所有。在刘江提起的诉讼中,刘河的诉讼地位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在一审中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其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在二审中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40、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如王某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则其在实体法上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且题目中说明“通过起诉方式参加此案”,故王某应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A 项符合。【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 293 条的规定,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 30 日内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A 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294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B 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300 条的规定,对第三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请求,请求成

41、立且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法院应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C 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 303 条的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27 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D 项正确。根据题意 A、B 项当选。【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根据民诉解释第 82 条的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A 、B 项应选。【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9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被告诉讼地位的确立。根据民诉解释第 52 条第 6 项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享有独立诉讼权利能力的其他组织。因此,A 市支行可以单独参加诉讼,而不是由其所属的城市银行应诉。故 B、D 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66 条的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因此 C 项错误,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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