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 35 题,单选)(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
2、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2 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 39 题,单选 )(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3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 年卷三 42 题,单选)(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
3、当依法予以确认(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4 李某与温某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经甲市 M 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温某在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偿还对李某的欠款。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履行期内,李某发现温某正在转移财产,温某位于甲市 N 区有可供执行的房屋一套,故欲申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 43 题,单选)(A)此时案件已经审理结束且未进入执行阶段,李某不能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
4、施(B)李某只能向作出判决的甲市 M 区法院申请保全(C)李某可向甲市 M 区法院或甲市 N 区法院申请保全(D)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 15 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5 张丽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书,发现王旭已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关于本案,法院应作出下列哪一裁判?(2015 年卷三 48 题,单选 )(A)诉讼终结的裁定(B)驳回起诉的裁定(C)不予受理的裁定(D)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6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
5、合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 年卷三 36题,单选)(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7 下列哪一选项中法院的审判行为,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2013 年卷三 43 题,单选)(A)送达法律文书(B)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C)调解纠纷,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D)追加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8 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
6、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 44 题,单选)(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9 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 40 题,单选)(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10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民事起诉状的法定内容?(2009 年卷三 44 题,单
7、选)(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B)案由(C)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D)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所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 84 题,多选)(A)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B)法院调解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和审理该案件的审判人员,诉讼和解的主体只有双方当事人(C)法院调解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具有程序上的要求,诉讼和解没有严格的
8、程序要求(D)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有给付内容则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诉讼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即使有给付内容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12 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5 年卷三 80 题,多选)(A)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应交由法院保管(B)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质权(C)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D)法院可以不经某小额贷款公
9、司同意对其保管的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13 甲公司生产的“ 晴天牌 ”空气清新器销量占据市场第一,乙公司见状,将自己生产的同类型产品注册成“ 清天牌 ”,并全面仿照甲公司产品,使消费者难以区分。为此,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侵权,同时拟申请诉前禁令,禁止乙公司销售该产品。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 81 题,多选)(A)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提供担保(B)甲公司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受理后,须在 48小时内作出裁定(C)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在 30 天内起诉(D)甲公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保全措施
10、自动解除14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 82 题,多选)(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15 当事人可对某些诉讼事项进行约定,法院应尊重合法有效的约定。关于当事人的约定及其效力,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三 79 题,多选)(A)当事人约定“ 合同是否履行无法证明时,应以甲方主张的事实为准”,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分配证明责任(B)当
11、事人在诉讼和解中约定“原告撤诉后不得以相同的事由再次提起诉讼 ”,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再受理原告的起诉(C)当事人约定“如果起诉,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当事人约定“ 双方必须亲自参加开庭审理,不得无故缺席”,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参加开庭,自己不参加开庭,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在对被告两次传唤后对其拘传16 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 79 题,多选)(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
12、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17 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 83 题,多选)(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18 下列哪些是 1991 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 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2012 年卷三 84 题,多选)(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19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 78 题,多
13、选)(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D)其他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20 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 79 题,多选)(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B)案由(C)诉讼请求(D)证据和证据来源21 下列哪些是 1991 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 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2012 年卷三 84 题,多选)(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14、(D)小额诉讼程序22 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 81 题,多选)(A)延期审理(B)按原告撤诉处理(C)缺席判决(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22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 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问题。(2014 年卷三 9597 题,不定项)23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
15、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24 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丁县法院25 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
16、院调解的程序。根捷民事调解规定第 3 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因此,本题题干中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A、B、C 项皆错误,D 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和解。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 4 条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从一般原理来讲,如果不制作调解书,诉讼和解则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强制的约束力,单纯的和解协议也不会对诉
17、讼程序产生影响。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因此,A 和 B 选项是错误的, C 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调解规定第 18 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D 选项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调解的程序与效力。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 3 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
18、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所以,A 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调解规定第 4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人审限。所以,B 选项说法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 97 条第 3 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的效力并不等同于强制执行力。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才有执行力,否则没有给付内容,则没有执行力。所以,C 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调解规定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
19、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所以,D 选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前保全。民诉解释第 163 条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 5 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由该法条可直接看出,A 项与 D 项是错误的。执行前的保全由执行法院实施。民事诉讼法第 224 条第 1 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0、,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结合本案而言,甲市 M 区法院是一审法院,甲市 N 区法院是财产所在地法院,二者皆可成为执行法院,也可成为保全法院。故 B 项错误,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与受理。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在起诉之前,被告王旭已经死亡,说明已经没有明确的被告,不符合起诉的条
21、件。民诉解释第 208 条第 3 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法院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说明已经立案,此时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此,只有 B 选项当选。【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官的释明权。法官的释明权,是指为了明确当事人所主张的请求和事实,而促进当事人充分陈述或指挥其举证的诉讼指挥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 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
22、行裁判。”可见,A 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 106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而不得依法院职权,可见,B 选项是错误的。婚姻法解释(一) 第 30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通常当事人不聘请律师,如果法官不予以释明,留待以后解决,又将造成对方当事人的诉累。可见,C 选项是正确的。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包括依职权收集和依当事人申请收集两个方面。根据民诉解释第 96 条之规定,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包括:(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3、的;(2)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民事诉讼法 第 55 条规定诉讼(即公益诉讼作者注)的;(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者是法院认为必要的证据,但是选项中并没有信息表明该合同案件符合上述的五种情况,所以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律程序,反而损害了法律权威,并不能体现执法为民的要求。可见,D 选项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开庭审理。送达法律文书,既可以发生在审前阶段(如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
24、本),也可发生于庭审中(如向当事人送达延期审理决定书),因此A 选项是错误的。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B 选项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因此,法院调解既可以发生在审前阶段也可发生于庭审中,C 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 在第十二章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中,第 132 条规定:“必
25、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可见,追加当事人可以发生在审前阶段,D 选项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行为的法律后果。民事诉讼从法院受理之日正式开启,受理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法院产生审理权和审理职责;(2)法院的排他管辖权形成;(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确定;(4)审理期限开始计算。可见,C 选项属于受理的法律后果,而非起诉的法律后果,C 选项是错误的。A 选项中,何某在起诉时即意味着向田某主张实体权利,此举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A 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 第 125 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26、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见,被告答辩期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B 选项是错误的。当事人适格,是指能在具体案件中以自己名义作为原告起诉或者作为被告应诉的资格。在原告起诉时,并不意味着被告一定是适格的,被告是否适格需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予以查明。所以 D 选项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37 条之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
27、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因此,A 选项说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和宣布案由是错误的。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可见,法院依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需要质证,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不需要质证,这是法律规定,法院不能自行决定。因此,B 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 42 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人笔录。当合议庭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应当作为疑难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
28、定,因此,C 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48 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 10 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因此,D 选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状的内容。民事诉讼法第 121 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 诉讼请求和
29、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本题正确选项为 B,案由不是起诉状的内容,属于判决书的内容。【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和解与法院调解的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9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可见,调解是在法院主持下和当事人的参与下进行的,是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而诉讼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不涉及法院的行为。
30、因此,A、B 两个选项是正确的。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必须也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诉讼和解也叫诉讼外和解,是当事人自己对权利的自由处分。因此,C 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此种效力。D 选项也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保全。民诉解释第 154 条第 2 款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所以,A 、B 选项的说
31、法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 157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可见,C 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法院对质押物进行保全,并不需要质押权人的同意,D 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因此,A、B、C 选项当选。【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前保全。在本题中,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之前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属于诉前行为保全。民事诉讼法第 101 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
32、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 30 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该题就是对这一法条的直接考查,A 、B 、C 选项是正确的。D 选项所言“保全措施自动解除”是错误的,应当是由法院来解除保全。因此,A、B、C 选项当选。【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全和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 100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
33、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可见,财产保全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作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6 条之规定,法院进行先予执行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依职权作出裁定。所以 A 选项是错误的。在适用案件范围方面,财产保全的案件范围没有法定的限制,但民事诉讼法第 106 条之规定,先予执行只能适用于以下案件:(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以 B 选项是错
34、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0 条和第 107 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中,人民法院都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所以 C 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 108 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4 条的规定,保全与先予执行的裁定都不得上诉。所以 D 选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责任、受理、简易程序以及拘传。证明责任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其规定的方式是对各种构成要件的类型化,因此证明的分配既不能由法官自由裁量,也
35、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否则就将改变相关民事权利发生和消灭的要件。故 A 选项是错误的。撤诉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之前,当事人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只是撤回了起诉程序,原告并未放弃自己的实体权利,故还可以再次起诉。民诉解释第 214 条第 1 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之间诉讼和解的约定不能剥夺原告起诉的权利,故 B 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7 条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
36、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需经法院审查同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2 条)。可见,在一审案件中,对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的选择权最终属于法院。若是简单民事案件,当事人便不得约定适用普通程序。C 选项是错误的。 D 选项中,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是无效的,原告无故缺席可能会导致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 143 条),被告的无故缺席可能会导致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 144 条)。另外,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出庭,即与自己亲自出庭之效果无异,法院不得再对其适用缺席判决或者拘传。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与受理。
37、根据民诉解释第 212 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这是因为,对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只是对案件程序问题的处理,并未涉及实体问题,再次起诉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应受理。A 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诉解释第 214 条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 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第 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可见,在原则上,针对撤诉的案件再次起诉时法院应当受理,关于离婚案件的特
38、殊规定只是例外。因此,B 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第(7)项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6 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可见,第一,针对原告起诉的限制,此处有“6 个月”的规定;第二,本规定只限制原告的起诉,并不限制被告的起诉,被告起诉时无论是否有新情况新理由,法院都应受理。因此,C 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诉解释第 219 条之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因为,诉讼时效属于实体问题的范畴,
39、法院在进行实体审判时才能触及,在处理起诉与受理的程序时并不考虑诉讼时效问题。因此,D 选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根据民诉解释第 96 条之规定,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包括:(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民事诉讼法 第 55 条规定诉讼(即公益诉讼)的;(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本题中,A 项涉及法院管辖权,B 项涉及委托代理人权限, C 项涉及诉讼权利能力,D 项涉及
40、回避,都是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性事项,都是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中的几类审判程序。2012 年新修民事诉讼法不是 2012 年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该题是对 2012 年新修民事诉讼法的一种预热性考查。但它并未超纲,实际上考查的还是旧民诉法。小额诉讼程序是2012 新民诉法中新增加的一种程序,旧民诉并无规定。2012 年民事诉讼法第162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 157 条第 1 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此即为小额诉讼
41、程序的规定。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都属于 1991 年民事诉讼法(2007 年修正)中已有规定的程序,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属于非讼案件,并不是“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因此,本题答案应选择 A 和 B 选项。【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9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普通程序的基本特征。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普通程序外,还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其中,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A 选项说“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并不确切,因为简易程序也是一审诉讼案件的程序,普通程序并不是一审诉讼程序的全部。所以 A
42、 选项是错误的。B、C、D 三个选项所言,都是普通程序的基本特征,体现了普通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的区别。B 选项说明普通程序具有基础性,C 选项说明普通程序具有完整性,D 选项说明普通程序具有广泛适用性。三个选项都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状的内容。民事诉讼法第 121 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
4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此,A 项、 C 项和 D 项是正确的。B 选项是错误的。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2 条之规定,“案由”属于判决书的法定内容,因此,如果必须到庭的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中的几类审判程序。2012 年新修民事诉讼法不是 2012 年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该题是对 2012 年新修民事诉讼法的一种预热性考查。但它并未超纲,实际上考查的还是旧民诉法。小额诉讼程序是2012 新民诉法中新增加的一种程序,旧民诉并
44、无规定。2012 年民事诉讼法第162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 157 条第 1 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此即为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都属于 1991 年民事诉讼法(2007 年修正)中已有规定的程序,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属于非讼案件,并不是“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因此,本题答案应选择 A 和 B 选项。【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庭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处理。民事诉讼法第
45、 1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所以,A 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诉讼法第 143 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 144 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综上所述,B、C 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 第 109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
46、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以,D 选项也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解散公司诉讼中当事人的认定。公司法解释(二)第 4条第 1、2 款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在本案中,许某是原告,被告应该是云峰公司,而葛某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此,正确答案是A。【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解散
47、公司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 26 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云峰公司住所地位于丙县,所以只有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的分类、公司诉讼的保全。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它意味着一种法律关系的从有到无。因此,解散公司诉讼属于变更之诉。财产保全通常适用于给付之诉,但相关司法解释对公司解散诉讼进行了特别规定,也可以适用保全制度。公司法解释(二)第3 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可见,公司解散诉讼可以适用保全,但务必具备两项基本条件:(1)股东(原告)必须提供担保;(2)保全不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所以,A、B 选项错误,C、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