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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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三35,单)(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2 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三36,单)(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

2、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3 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 6000 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 1 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 7000 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三37,单)(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4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

3、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卷三37,单)(A)王某要求刘莱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 (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5 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卷三41,单)(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

4、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6 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2007卷三41,单 )(A)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 (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 7 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2004 卷三36,单)(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8 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

5、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卷三 36,单)(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 (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 (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 (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 9 关于反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卷三 35,单)(A)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乙提出反诉后,甲自觉理亏而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B)某法院对自已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C)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6、(D)戊诉己借款纠纷案,己在庭审中对戊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10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 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 4000 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 5000 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 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 1000 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2003 卷三30,单)(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11 A 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

7、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下列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2008 卷三49 ,单)(A)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 12 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卷三36,单)(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 (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行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 (D)调解原则适用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 13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 2 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

8、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 2 万元,利息 520 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卷三38,单)(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14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的事项?(2008卷三46,单)(A)审判组织形式 (B)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C)案件是否开庭审理 (D)举证责任的分配 15 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

9、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卷三35,单)(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16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

10、1卷三38,单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17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人民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卷三39,单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18 关于合议

11、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卷三38,单)(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 (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 (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19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06卷三 37,单)(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20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

12、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 2 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 1 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三36,单)(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21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卷三35,单)(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

1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22 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卷三 37,单)(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 (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 (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D)如当事人中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 23 甲、乙因遗产继

14、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卷三 43,单)(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4 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86,多)(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 (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

15、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 (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 1000 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 25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 卷三 80,多)(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 (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 26 200

16、3 年 8 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 40 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31 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15 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 40 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 2004 年 3 月向乙公司交付了 29 台电脑款,其余 11 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05 年 1 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三88,多)(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

17、期届满之前提出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较通常的起诉减半收取 (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27 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2010卷三 88,多)(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28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三82,多)(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仪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

18、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29 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三83,多)(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30 关于当事人的诉讼处分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80,多)(A)必要共同原告中一人或数人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经其他共同原告的承认,才对其他共同原告发生效力 (B)诉讼代表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

19、表的当事人同意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申请撤诉 (D)法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有当事人的特别授权 31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2006卷三90,多)(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B)决定回避 (C)裁定移送管辖 (D)裁定先予执行 32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2003 卷三80,多)(A)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 (B)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

20、可以制作调解书结案 (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 3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8卷三 83,多)(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34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2

21、003卷三79,多)(A)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的评议、判决的宣告应当公开 (B)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判要公开 (C)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35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卷三35,多 )(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22、 (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36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 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 B 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 84,多)(A)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 (B)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 (C)如甲公司向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A 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 (D)如甲公司向 B 法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37 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

23、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2006 卷三 80,多)(A)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一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B)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C)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 38 李大民(男) 与张小丽(女) 于 1998 年登记结婚。1999 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 年 2 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

24、参加了诉讼。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2005卷三 98,任)(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 (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 39 李大民(男) 与张小丽(女) 于 1998 年登记结婚。1999 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 年 2 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关于案件的审理是否公开,下列何种说法是正

25、确的?(2005卷三97,任)(A)依法只能公开审理 (B)依法只能不公开审理 (C)如果马雨霞申请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 (D)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39 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金辰公司包工包料,负责完成海云公司办公大楼的装饰工程。事后双方另行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装饰工程竣工后,质检单位鉴定复合地板及瓷砖系不合格产品。海云公司要求金辰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金辰公司不同意,引发纠纷。请回答以下问题。(2005卷三9394,任)40 假设某法院受理了海云公司的起诉,金辰公司应诉答辩,海云公司在首次开庭时,向法院提

26、交了仲裁协议,对此,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海云公司的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C)裁定将案件移送仲裁机构处理 (D)继续审理本案 41 假设某法院受理本案后,佥辰公司在答辩中提出双方有仲裁协议,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 (C)审查仲裁协议,作出是否受理本案的决定书 (D)不审查仲裁协议,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1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 10000 元,分 5 个月履行,每月给付 2000 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

27、租金 10000 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 3000 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列题。(2010卷三97100,任) 42 关于一审法院判决丙给付甲、乙利息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B)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C)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D)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 43 关于二审中当事人地位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是上诉人,甲、乙是

28、被上诉人 (B)甲、乙是上诉人,丙是被上诉人 (C)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D)甲、乙、丙都是上诉人 44 关于甲上诉请求解除与丙的租赁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直接判决 (B)二审法院直接裁定发回重审 (C)二审法院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D)甲在上诉中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请求,须经乙同意 45 关于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销租金的请求,二审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A)查明事实后直接判决 (B)不予审理 (C)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另行起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9、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1)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看,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具有自身独立特点的一类社会关系,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从调整的社会关系角度看,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因此 A 项错误。 (2)就民事诉讼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地位而言,它属于基本法律,其效力仅低于宪法,因此 B 项错误。 (3)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问题。除总则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

30、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等。民事诉讼法在主要规定诉讼程序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同民事诉讼相关的非讼程序,从这个角度看它属于程序法,因此 C 项正确。 (4)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法学界分歧比较大,不过,目前的多数说认为民事诉讼法是公法,因为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中有代表国家的法院,在民事诉讼法中也包含大量规定诉讼参与人要服从国家审判权的规范。无论如何,不可能从公法与私法区分的角度得出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的结论。因此,D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和民事仲裁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主要方式。本题考查它们之间的区别。

31、 (1)关于判决书与仲裁裁决书的执行力。判决书与仲裁裁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关于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民事诉讼法第 224 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256 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以上规定表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与仲裁裁决书都是执行根据,都具有执行力。因此,A 项表述错误。 (2)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对于诉

32、讼中财产保全的申请,民事诉讼法第 100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 101 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可见,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起

33、诉前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关于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仲裁法第 28 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可见,在仲裁中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仲裁法没有仲裁前财产保全的规定)。因此,B 项错误。 (3)关于开庭审理。在民事、诉讼中,除了二审程序中可以不开庭径行裁判,其他程序都要开庭审理,因此,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说法是准确的。C项表述的问题出在前半句。仲裁不是不需要开庭审理,原则上也要求开庭审理,只有在当事人双方协商

34、一致要求不开庭时才会书面审理并裁决。对此,仲裁法第 39 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原则是大家很熟悉的仲裁特色之一,但是,不公开与不开庭是两个层次的概念,不能混淆。不公开,意味着不允许旁听、采访、报道;不开庭意味着审判或裁决组织在没有当事人以及其他参与人参与的情形下,通过阅读案卷资料方式来审理案件的方式。只要不属于法定的不开庭的情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开庭。依据以上分析,C 项是错误的。 (4)关于仲裁机构与法院的性质。人民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这在宪法、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毋庸置疑。对于仲裁

35、机构的性质,仲裁法的一个条文可作为判断依据,这就是仲裁法第 10 条。据此条文,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我们知道,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才有必要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据以上分析,D 项表述正确。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这道题有一定难度。主要是由于题目给定的条件不确定引起的。从事实判断上,很容易看出在本题案例中发生了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的事实

36、,但这并非新的诉讼也不是诉讼标的变更,因此 A、B 选项错误。对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的处理方式,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34 条第 3 款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条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在题目中明确给出甲提出增加房租的请求的时间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直接适用上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即可。然而,本题中给出的甲增加请求的时间是“案件开庭审理前”。我们知道,“案件开庭审理前”与举证期间届满前并不完全等同,在此种情形下,司法部给出C 项为正确选项的参考答案是不严谨的。就本题给出的时间条件,相对恰当的选项是 D 选项。因为,通常而言,在民事诉讼中开庭审理前这一时间表述被认为是举证期

37、间届满后、开庭审理前的时间段。倘若如此,甲已经丧失了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诉与诉讼标的基本理论。诉是当事人要求法院解决争议的请求。这是一种抽象的请求。诉有三个构成要素:当事人、诉讼标的、诉的理由,诉讼标的是诉的核心要素。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题属于消极行为给付之诉,即王某要求刘某不为某种行为(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而这一要求正是基于王某与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因此这一相邻关系为本案的诉讼标的,D 项当选。A 、B、C 的表述属

38、于诉讼请求而非诉讼标的,因此错误。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标的、诉讼请求、诉的理由、原因事实的概念。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基于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提出的具体的权利主张;诉的理由是原告提起的诉的事实与法律上的理由;原因事实可以理解为诉的事实理由。本题中原告甲主张的变化,仅仅是在民事权利内容上的变化,而并未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的变化,本题案件事实中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始终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因此,甲的主张不是诉讼标的的变更,因此 A 项错;更非诉的理由或者原因事实的变更,因此 C、D 项错误。

39、而只是诉讼请求的变更,因此 B 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的分类。根据通说,以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请求的内容作为分类标准,可将诉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对于给付之诉,根据要求被告履行义务的内容,可分为财产的给付之诉与行为给付之诉。根据要求被告履行的行为义务是进行某种行为还是停止某种行为,又可以将行为给付之诉分为积极的行为给付之诉与消极的行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是指要求法院确认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足否合法存在的请求;变更之诉,是指要求法院判决改变某种既存民事法律关系的请求。本题中,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属于要求乙停

40、止某行为的请求,是消极的行为给付之诉,因此,C 项为应选项。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亦考查诉的分类。对于给付之诉,根据要求被告履行义务的内容,可将给付之诉分为财产给付之诉与行为给付之诉。根据要求被告履行的行为义务是进行某种行为还是停止某种行为,又可以将行为给付之诉分为积极的行为给付之诉与消极的行为给付之诉。据此,本题中,A 项属于消极的行为给付之诉,而B、C、D 项均属于变更之诉。本题答案为 A。 【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本题考查的命题点是反

41、诉与反驳的区别。反诉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而反驳是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辩驳。关于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应把握以下三点:(1)性质不同。反诉是独立于本诉的反请求,亦即独立的诉。反驳只是一种驳斥对方主张的诉讼行为。(2)提出主体不同。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提出,反驳可以由原告提出也可以由被告提出。(3)内容不同。反诉中必然包含抵销、吞并本诉请求的权利主张,而反驳没有这样的权利主张,仅以推翻对方主张为限。题中,被告提出来要求原告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大体可以推断原告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就是返还货款,这已经构成了独立的诉讼请求,而不是反驳

42、。同时,这一主张已经依据事实而提出了请求,因此不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也不属于证据问题。本题答案为A。 【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对反诉进行了综合考查,涉及到反诉的性质、二审中对一审被告反诉的处理、代理人对反诉的代理权限、反诉的构成要件。 A 项考查的是反诉的性质。反诉是独立的诉,反诉既与本诉具有牵连性,也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本诉的撤回并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因此A 项错误。 对于二审程序中反诉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184 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43、。因此,B 项正确。在这里考生常有疑惑,即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明确规定反诉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二审中怎么可能还有反诉呢?对此疑惑,需要说明的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仅仅是一部调整民事诉讼证明活动的司法解释,缺乏对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的统摄性。这就产生了新旧司法解释之间的矛盾: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规定,二审中就不能提反诉了,因为一审的举证期限早就过了;而按照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184 条的规定,二审中不但可以提反诉,而且还有特殊的处理方式。本题以及司法部给本题提供的参考答案非常明确地告诉大家,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规定都是有效的,只能个别问题个别对待。就反诉提出的时间问题,一审案件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作出

44、判断,二审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意见作出判断。这里告诉大家的只是为了考试得分的权宜之计。对于反诉的代理权限,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只有具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才能代理当事人进行反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69 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为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因此,C 项错误。D 项为传统考法,考的是反诉的构成要件。反诉的构成要件有:(1)主体的对应性。必须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请求。(2)管辖的特定性。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3)时限的特定性

45、。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4)请求的牵连性。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要具有密切关联。关于牵连性要件,目前民事诉讼中只承认两种情形:本诉的原告与被告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提出相互对立的请求。比如基于买卖合同关系,一方要货款,另一方主张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给自己造成损害因此提出索赔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产生了两个法律关系,原告与被告分别依据其中一个法律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请求,他们的请求相互对立。比如,基于患者到医院就诊的法律事实,原告(医院)基于医疗合同关系提出要求患者给付医药费的请求,而被告(患者)基于医疗侵权法律关系提出要求医院就其医疗侵权行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D 项中原告与被告是基于不同的法律

46、关系提出各自的请求,并且这两个法律关系又不是来自一个法律事实。故 D 项中被告提出的所谓的反请求与本诉请求不具有牵连性,因此不构成反诉。既然如此,法院应当调解之说自然不能成立。因此,D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为反诉构成要件。 (1)由于原告的妻子并非原告本人,本题中被告提出的请求不符合反诉构成要件中主体特定的条件与牵连性条件,因此不构成反诉,不能与本诉合并审理。被告只能通过另行起诉方式实现自己的诉求。A 项错误,D 项正确。 (2)B、 C 项实为干扰项。本题中貌似出现两个“案件”,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0 条第(5

47、)项的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才中止诉讼,本题情形不符合此条件,所以 B 项应当排除。至于是否追加刘某的妻子作为第三人,首先要明确被追加的只能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本题中刘某和杨某的货款纠纷案中刘某的债务属于刘某个人债务,刘某的妻子与此案的审理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刘某的妻子不应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基本原理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当事人诉讼权利

48、平等原则是指不论其诉讼地位(原告或被告)、经济与社会地位、民族与种族、年龄与性别,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有一个特殊表现形式。这种特殊表现形式被概括为对等原则。对等原则也是常考点,是指如果某个国家对我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该国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加以限制,我国也会对该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予以相应的限制。题目中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并未剥夺或限制一方的诉讼权利而违反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因此A 项错误。(2)合议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合议制是指在由三名或者三名以上单数审判人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审判集体对案件进行审理与裁判的制度。题目中并未提及审判组织的问题,因此 C 项不选。 (3)回避制度也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指可能妨害审判公正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一旦符合法定情形就必须退出审判活动的制度。题目中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不涉及回避制度,因此 D 项也不选。 (4)开庭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辩论是查明案件事实、阐明当事人主张的极为重要的诉讼行为,辩论权是当事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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