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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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1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2014 年试卷三第 35 题)(A)检察监督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2 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2014 年试卷三第 36 题)(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

2、解书启动再审(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3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2014 年试卷三第 37 题)(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4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2014 年试卷三第 43 题)(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3、B)租赁合同无效(C)自己无支付能力(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5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 年试卷三第 36 题)(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6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3

4、7 题)(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 1000 元增加为 2000 元,属于给付之诉7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45 题)(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平等原则(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D)环保组织向法

5、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8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 2 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 1 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36 题)(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9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

6、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35 题)(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10 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36题)(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11 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

7、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 6000 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 1 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 7000 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37题)(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另行起诉12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38 题)(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C)原告

8、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13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36 题)(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14 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

9、三第 37 题)(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D)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15 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38 题)(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16 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3

10、9 题)(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17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39 题)(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11、18 某省甲市 A 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 A 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 B 区法院审理。乙市 B 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 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 A 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 B 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39 题)(A)将案件退回甲市 A 区法院(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D)与甲市 A 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19 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 市 B 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 A 市中级法院管辖。B 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

12、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 B 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50 题)(A)B 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B)红光公司应当向 A 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C) B 区法院应当待 A 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D)B 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0 当事人可对某些诉讼事项进行约定,法院应尊重合法有

13、效的约定。关于当事人的约定及其效力,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4 年试卷三第 79 题)(A)当事人约定“ 合同是否履行无法证明时,应以甲方主张的事实为准”,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分配证明责任(B)当事人在诉讼和解中约定“原告撤诉后不得以相同的事由再次提起诉讼 ”,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再受理原告的起诉(C)当事人约定“如果起诉,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当事人约定“ 双方必须亲自参加开庭审理,不得无故缺席”,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参加开庭,自己不参加开庭,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在对被告两次传唤后对其拘传21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80 题

14、)(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22 下列哪些选项是 1991 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 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2012 年试卷三第 77 题 )(A)公益诉讼制度(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23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80 题)(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C)

15、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24 下列哪些是 1991 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 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2012 年试卷三第 84 题)(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25 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78 题)(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D)其他审判程序审理案

16、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26 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2010 年试卷三第 88 题)(A)处分原则(B)辩论原则(C)两审终审制度(D)回避制度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1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

17、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检察监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都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检察监督原则是指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其强调通过检察监督对审判权的行使加以制约,使裁判失误率最小化。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中行使诉讼权利或履行诉讼义务,以及法官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国家审判权进行审判行为时,应当公正、诚实、守信。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主要强调三个方面的内容: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法院平等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

18、平等。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针对的主体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是指我国法律赋予他们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但如果外国法院对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应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限制。两者强调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给予外国诉讼主体国民待遇。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内涵,因此,选项 C 正确,选项 A、B、D 错误。注意:平等原则强调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平等,至于原被告是否为中国公民在所不论,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强调国民待遇,只能适用于外国主体。【知识模块】

19、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98 条第 1 款:“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知,法院启动再审的裁判文书包括调解书,且启动的理由只能是调解书确有错误。因此,选项 A 正确。选项 B 与选项 D 涉及诉讼外调解的问题。诉讼外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组织下,就民事纠纷进行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民事纠纷协议的行为。诉讼外调解主要包括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行政调解。选项 B“民警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而选项 D“调解委员会调解”属于人民调解,两者均属于我国多元化解

20、决纠纷的机制。因此,选项 B、D 正确。选项 C 涉及民法中法院指定代理的问题。法院指定代理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由法院指定而获得代理权的代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7 条的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由此可知,法院指定代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适用于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案件:二是必须在法定代理人推诿责任时适用。本案为下落不明的人指定代理人不符合指定代理适用条件。因此,选项 C 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法官诉讼行为的约束

21、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方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当事人的真实陈述义务。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陈述案件事实时应当符合真实案情,不得虚构事实。(2)促进诉讼义务。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不得实施迟延或拖延诉讼行为,或干预诉讼的进行,应协助法院有效率进行诉讼。(3)禁止以欺骗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要求当事人不得以欺骗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从而获得不正当法益。(4)禁反言。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诉讼外或诉讼中的言行已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某种合理的期待,当对方当事人按照此期待行动时,一方当事人却做出与此前相矛盾的言行。对于侵害了对方当事人利益的这种言行,可依据诚信原则对其法律效果予

22、以否定。(5)禁止滥用诉讼权利。要求当事人不得恶意或无正当理由地行使诉讼权利,获得不当法益。由此可知,选项 A 违反“禁止以欺骗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 ”,错误。其次,诚实信用原则对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约束主要表现为要求其他诉讼参与人本着诚实和善意的心态实施诉讼行为。如证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的证言。因此,选项 B 错误。最后,诚实信用原则对法官诉讼行为的约束主要表现为法官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应当公正合理。具体来说又分三个方面:(1)在运用自由裁量全认定实体问题时,应当本着诚实、善意的理念,不得滥用司法裁量权;(2)在审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不得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加以取舍和否定:(3)充

23、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益。由此可知,选项 C“根据案情对证据不予采信 ”符合诚实信用原则,选项 D“任意取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因此,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反请求。反诉具有以下特征:(1)反诉主体特定;(2)反诉请求独立;(3)反诉的关系牵连性和目的对抗性;(4)反诉时间特定;(5) 反诉与本诉程序同一。本题主要根据反诉请求的独立性来做答,即反诉的独立性使得其不受本诉的放弃或撤回的影响,法院仍然需要对反诉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从上述分析可知,选项 A、

24、B、C、D 中,只有选项 B 具有独立性。其他三个选项都是针对本诉提出的抗辩理由,不具有独立性。因此,选项 B 正确,选项 ACD 错误。注意:选项 D不是独立的诉讼请求,其只是一个反驳理由,如果本诉原告撤诉,被告提出的“已经支付租金”的主张不可能存在。陷阱点拨 反诉与反驳的比较:【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执法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必须以保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宗旨,以公正实施法律为首要标准,做到保护人民利益与维护法律权威的高度统一。执法为民强调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法,违反法律规定的为民不是执法为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

25、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时效规定)第 3 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法官向赵某主动释明诉讼时效,违反了法律规定,故不符合执法为民,选项 A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106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选项中,追索赡养费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类型,但是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裁定,而非职权适用。故法官依职权裁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执法为民的要求,选项 B

26、错误。根据我国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一)第 30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 46 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选项中。杜某诉阎某离婚。法官向当事人履行上述法律规定的释明义务,既符合诉讼程序,也提高了司法效率。便捷了当事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故选项C 正确,应当选。民事诉讼法第 64 条第 1、2 款规定:“当事人对自

27、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具体来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即“谁主张谁举证”。仅在以下两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收集证据:第一,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第二,人民法院认为有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即案件比较复杂,仅靠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事实。选项中不存在以上情形,故法官主动走访勘察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有

28、违执法为民的要求,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案件是否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处理的民事案件可以具体分为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诉讼案件,是指当事人将民事权益争议诉诸法院,请求通过诉讼程序,对民事法律关系作出判断的案件。非讼案件,则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通过法院的非讼程序,对某种法律事实或者权利的实际情况作出确认的案件。诉是民事争议发生时一方当事人针对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关于解决争议的请求。诉的分类即是针对存在争议的诉讼案件,不包括非诉案件。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和目的的不同,可将诉划分为给付之诉、确

29、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三种。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现在给付之诉与将来给付之诉;以请求给付的内容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特定物的给付之诉、种类物的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给付之诉的特点在于请求根据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判令被告履行义务。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诉,可以分为积极确认之诉和消极确认之诉,前者为确认法律关系存在,后者为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其特点在于仅仅请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现有关系存在与否作出确认,并不对法律关系本身作出改变。 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变更某种法律关系的诉。其特点

30、在于法院支持的生效判决一经作出,当事人间原有法律关系即发生变化。 应当注意的是,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二者虽然本身都包含了对现有法律关系的确认,但应注重考量这两类诉在确认的基础上进一步所请求的实质。具体来看,给付之诉是在确认现有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请求对方履行义务。变更之诉则是在确认现有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请求对其变更。故能够进一步认定为给付之诉或者变更之诉的,不宜再将其归类为确认之诉。 选项A,孙某向法院提出申请,意在对其妻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这一实际状况作出确认,该案不存在争议,故属于非讼案件而非诉讼案件,适用非讼的特别程序。因而孙某提出的申请不属于确认之诉。选项 A 错误,不应选。 选项 B,周某

31、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是请求确认法律关系的不存在,属于消极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选项 B 错误,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 27 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在选项 C 中,张某协议离婚后,有权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来看,该诉属于种类物的金钱给付之诉。选项 C 正确,应选。 选项 D,赵某代理女儿向

32、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费,是对原有履行抚养义务法律关系变更的请求,故属于变更之诉。选项D 错误,不应选。陷阱点拨诉的分类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论之一,也是历年司法考试经常涉及的重点,现将诉的分类涉及的常考点归纳总结如下:【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行为准则。具体包括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支持起诉原则等。民事诉讼法第 5 条第 1 款对同等原则作出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33、。”据此可知,选项 A 体现了同等原则,而非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选项 A 错误,不应选。民事诉讼法第 12 条对辩论原则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原则,具体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有权对他们之间的争议进行答辩和反驳,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根据。当事人的辩论对法官的裁判具有约束力。民事诉讼法第 13 条第 2 款对处分原则作出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具体是指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行使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据此可知,第一,辩论原则强调当事人的辩论对法官裁判有约束力。而自认,作为当事人辩论的一

34、种具体形式,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于己不利事实向审判法官所表示的承认。依据辩论原则,当事人的自认直接约束法官的裁判,因此法官应当以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作为判决的根据。据此可知,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辩论原则,而非处分原则,选项 B 错误,不应选。第二,处分原则强调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而对权利的处分,多体现为当事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以及反驳、和解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35 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因此,当事人自主决定变更诉

35、讼请求以实现对实体权利的处分,正是处分原则的体现,故选项 C 正确,应选。民事诉讼法第 15 条对支持起诉原则作出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可知,支持起诉原则体现了非案件当事人的团体组织对单位或个人起诉行为的支持。此处应注意支持起诉原则的主体并非案件的当事人,而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其是该案的当事人。选项 D 错误,不应选。【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34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

36、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不公开审理包括法定不公开审理和依申请不公开审理两种情形。(1)法定不公开审理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某些案件不得公开审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第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第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第三,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对于该类案件,法院没有关于是否公开审理的裁量权。(2)依申请不公开审理是指某些案件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包括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第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注意,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本案的审理涉及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37、因此,甲公司依法可以单方申请不公开审理。选项 A 错误。本案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而非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选项 B 错误。选项 D 认为法院应当公开审理,也是错误的。再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 148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可知,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因此。虽然本案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但宣判应当一律公开,选项 C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属性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理解:(1)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就民事诉讼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而言,它属于基本法律,民事诉

38、讼法的立法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效力仅低于宪法。由此可知,选项 B 错误。(2)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具有自身特点的一类社会关系。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由此可知,选项 A 错误。(3)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来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问题。除总则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等。民事诉讼法在主要规定诉讼程序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同民事诉讼相关的非讼程序。因此,选项 C 正确。(4)民事诉讼法是公法不是私法。现在法学理论一般认

39、为,凡涉及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即为公法,而凡属个 人利益、个人权利、自由选择、平权关系的法即为私法。当民事纠纷产生之后,当事人往往诉诸法律,人民法院要代表国家解决纠纷,同时人民法院的裁判得不到履行时,人民法院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证裁判的执行。由此可知,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公法而不是程序法。因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24 条第 1 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

40、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知,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都有执行力;根据仲裁法第 62 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可见,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也具有执行力。选项 A 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0 条第 1 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仲裁法第

41、 28 条第 1 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因此,当事人在诉讼和仲裁程序中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选项 B 错误。根据仲裁法第 39 条的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法院适用一审程序,不论是对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都一律进行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只有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才可以不开庭审理。也就是说,诉讼原则上也应当开庭审理

42、。由此可知,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原则上都应开庭审理。所以,选项 C 错误。关于仲裁机构的性质,仲裁法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了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泛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组织。也就是说,中国仲裁协会的性质是社会组织。因此,作为其会员的仲裁机构的性质也应为社会组织,即民间组织。而人民法院的性质是国家司法机关,国家机关。因此,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的提法正确,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

43、系。一个诉只有一个诉讼标的,若诉讼标的发生变更,则诉发生了质的变更,即变成了另一个诉。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基于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具体实体要求。一个诉可以有多个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允许变更。其变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诉讼请求质的变更,如将原告要求被告交付房租的要求,变为请求腾房。二是诉讼请求量的变更,如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其请求的数额。本题中,原告只是将其向被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从 6000 元增加到 7000 元,只是诉讼请求量的增加,本案争议的诉讼标的依旧是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诉讼标的始终没有变化,无须另案处理。故选项 B 错误。诉包含三个要素:诉的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本

44、案中,诉的主体、诉讼标的均未变化。只有诉讼请求的变更不会产生新诉。所以选项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是错误的。关于合并审理,民事诉讼法第 140 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此法条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在原有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又提出新的独立诉讼请求。此时,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不仅不同于原有诉讼请求,而且与原有诉讼请求并存。比如,甲请求乙支付欠付 6000 元租金,后又追加请求法院解除其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这一变更之诉的诉讼请求独立于“支付租金”这一给付之诉的诉讼请求,并且两者并存于这一案件中,此种请求

45、的增加即为第140 条规定的“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本题原告只是将原有请求的数额增加,并没有出现新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不符合第 140 条规定合并审理的情形。所以选项 A“合并审理”也是错误的。对于本案这种诉讼请求量的增加,法院应该继续审理而不是不予受理告知另诉,所以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其诉讼行为对法院具有严格的约束力,法院只能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案件进行裁判。由此可见,本题选项 A 中当事人决定

46、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的权利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体现,而不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因此,选项 A 错误。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8 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并不是指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相同。选项 B强调的是“当事人均有权”,即任何当事人都平等地享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这一权利。这是民事诉讼中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不是处分原则的体现。因此,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是指我国法律对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

47、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赋予他们同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 条第 1 款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本题中,选项 C 未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等与我国公民诉讼权利的比较,因此未体现同等原则。通过上文对平等原则的分析可知,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民事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同等原则。因此,选项 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9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这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

48、则在我国法律中的体现。因此,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CD 是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考查。诚实信用原则、处分原则以及辩论原则都是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处分原则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必须依原告的起诉才能开始。(2)法院裁判的范围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制约,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得超范围裁判。在诉讼中,当事人有权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诉讼的发展和终结,可以在法院作出判决前撤回起诉。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实以及争议的焦点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辩论

49、原则要求认定案件事实的有关诉讼资料只能由当事人提出,否则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不告不理原则是处分原则的体现,是指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以及法院审理和裁判的范围应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职权进行变更或撤销。但不告不理原则并非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本案中,不管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还是最终裁判的范围,法院均采取了遵循当事人意思的原则,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或处分原则。而本案所述信息根本不涉及辩论原则。因此,选项ACD 均错误。选项 B 是对法院适用裁判形式的考查。判决和裁定都是法院对当事人请求作出裁判的形式。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对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后,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适用法律对案件中所涉及的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司法判定。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保证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诉讼中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司法判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4 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中止或者终结执行;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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