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捡到一包物品,等待失主前来认领。1 年后失主找到甲,发现该物品中价值近一万元的冬虫夏草已经霉变,价值近两万元的一块玉石因甲不慎碰坏了一个角,导致价值贬损,价值近两万元的一块手表被甲送给女朋友,为此失主与甲发生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该物品的占有为自主占有(B)甲应赔偿失主冬虫夏草的损失(C)甲应赔偿玉石贬值的损失(D)失主有权请求甲的女朋友返还手表2 甲去朋友乙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1
2、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3 下列关系中,为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A)甲一直对乙予以照顾,乙对甲所欠的人情债(B)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所形成的关系(C)甲死亡,其继承人乙、丙对甲的遗产形成的关系(D)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4 下列哪一项关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说法是正确的?( )(A)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实际上是一种民事制裁(B)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
3、施只能适用于审判阶段(C)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对当事人适用(D)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的强制性手段5 下列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是:( )(A)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请求,并予以罚款或拘留(B)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或拘留(C)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罚款或者拘留(D)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或拘留6 甲乙双方就其执行政府定价产品达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于 20130 年 11 月 11
4、日付款提货,但因乙方迟延付款,合同于 11 月 25 日履行。合同约定每吨 1 万元,11月 11 日国家定价调整为 11 万元,11 月 25 日调整为 12 万元,则合同应按什么价格执行?( )(A)每吨 1 万元(B)每吨 11 万元(C)每吨 12 万元(D)每吨 115 万元7 甲大型商场与乙航空公司订立合同:由乙航空公司将 500 辆汽车一次运到甲商场所在地。由于乙航空公司的飞机临时有其他任务,无法一次运完,遂和甲商场协商分两次运输,多余的费用由甲商场和乙航空公司分别承担,遭到甲商场的拒绝。后来经过乙航空公司调查,甲商场在汽车运到之后并没有马上出售,而是先用于展出。据此,下列说法中
5、正确的是:( )(A)甲商场可以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这是合同的约定(B)甲商场无权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分期履行对其没有利益损害(C)如果乙航空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则甲商场不能拒绝(D)即使乙航空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甲商场也可以拒绝8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A)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B)人民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C)原告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D)人民法院应当在原告起诉之日起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9 汪晓华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汪晓明之间的收养关
6、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请求。汪晓华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的前一天,汪晓华因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A)由一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B)由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C)由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D)由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1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案件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A)何永顺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4 个月后其养子又以相同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B)张辉 (9 岁)与邻居陈晨(8 岁)玩耍时,被陈晨不慎划伤右眼,导致失明,张家在要求陈家赔偿未果的情况下,以张辉为原告、陈晨为被告诉至人民
7、法院(C)周伟不慎碰翻王昆置于闹市街口的油锅,被严重烫伤,住院达 4 个月之久,自烫伤之日起 1 年零 3 个月后,周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昆赔偿其损失(D)2010 年 2 月刘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李秀媚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调解和好。同年 5 月刘洋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11 因突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王某无法参加诉讼,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待道路修缮之后,需恢复诉讼程序之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恢复进行(B)法院不必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只要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C)法院应依当事人申请,裁定撤销原中止
8、诉讼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D)法院既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也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可以对不是被申请人所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B)人民法院不得对抵押物、留置物采取保全措施(C)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律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D)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只能采用扣押产权证并通知有关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转移
9、手续的保全措施13 甲将自己的一块价值近两万元的玉佩出质给乙,向乙借款 1 万元。乙得到玉佩后不慎丢失,后被丙拾得,丙将该玉佩放在寄宿商店寄宿,并被丁以 15000 元买得。乙丢失一年半以后,乙发现玉佩在丁处。此时玉佩价格为 30000 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乙无权请求丁返还,因为乙为占有人,其占有返还请求权期间已过(B)只能由甲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因为甲为所有人(C)乙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时,应向丁支付 15000 元(D)乙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时,应向丁支付 30000 元14 下列占有中属于有权占有的是:( )(A)典权人对于典物的占有(B)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C)拾得人对于遗
10、失物的占有(D)质权人对于质物的占有15 以下占有属于善意占有的是:( )(A)甲受乙之托照看乙的自行车(B)甲捡到钱包之后等待失主前来认领(C)母亲在收拾孩子的房间时发现一本新书,以为是自己的孩子买的(其实是自己的孩子向他人借的),便放在自己的房间里(D)甲趁乙不在,将乙的笔拿回自己的家中16 甲在自行搬家的途中不慎丢失了一台按摩椅,被附近的居民乙捡回家中,因乙家失窃该按摩椅被丙偷走,丙因使用不当导致该按摩椅损坏,并送丁处修理,丙盗窃案告破,被收监,因丙未支付修理费,丁拒绝将该按摩椅返还给甲,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丁对该按摩椅享有留置权(B)甲对该按摩椅享有返还请求权(
11、C)乙对该按摩椅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D)甲与乙的返还请求权均受 1 年的限制17 甲与某农机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一台标号为 999 号东方红牌拖拉机的合同,甲即与某农机公司发生了债的关系。从性质上看,该债属于:( )(A)法定之债(B)单一之债(C)简单之债(D)选择之债18 甲和乙为丙的连带债务人,根据债的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可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B)丙可只向甲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全部责任(C)甲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乙的追偿权(D)丙不能只向甲提起诉讼,因为甲与乙是连带债务人19 下列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A)某商场为吸引顾客,宣布每月 1 日 1415
12、 时在该商场购物的顾客可以抽取幸运奖(B)某甲与某孤儿院签订协议,收养了一个孤儿王某(C)某乙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袋上(D)某丙捡到某公司的价值 100 万元的支票一张,拒不返还20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合同的履行地点上发生争议。就本题的合同履行地点表述不正确的有:( )(A)甲方所在地的火车站(B)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C)乙方的营业所在地(D)乙方的仓库所在地21 如果合同双方对债务的履行期限没有约定好,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B)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
13、履行(C)既然没有约定时间,就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立即履行不得迟延(D)合同任一方都可以自行决定履行时间然后通知对方给予适当准备时间22 某钢厂与某建筑企业签订了一份钢捌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钢厂向建筑企业供应钢材 50 吨,交货期限为 2003 年 12 月之前,某企业在验货后 1 个月内向钢厂付款。某钢厂如约向某企业交付钢材 50 吨,某企业在验货时发现该钢材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如用该钢材建楼。必然发生严重质量事件。某企业于是拒收该批钢材,拒绝付款。因建筑急需,某企业只好向某公司高价采购所急需之钢材。基于上述情况,某企业可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先履行抗辩权(B)违约责任请求权(C)不
14、安抗辩权(D)合同解除权23 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就履行期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以主张:( )(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留置权23 和某有一对宋代汝窑青釉三足瓷笔洗,堪称笔洗中的传世佳作,估价在每只笔洗 1000 万元人民币左右。纪某是著名的瓷器收藏家,一直希望能够将该笔洗收入自己的藏品之中。请根据题设,回答下问题。24 设和某将该对笔洗出售给纪某,价款 2000 万元,因款项巨大,经协商由纪某分期付款,每期 100 万元,在付清款项之前,该笔洗的所有权并不转移给纪某。协议达成后,和某将笔洗交给纪某。纪某遂将笔洗中 1
15、 只摔碎,只留 1 只。经专家估价,由于残缺,该只笔洗的价格上涨至 5000 万元。但因所有权保留,纪某无法将其出售,并因无力支付剩余款项,与和某要求返还笔洗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纪某摔碎 1 只笔洗的行为为侵权行为(B)纪某摔碎 1 只笔洗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C)纪某摔碎 1 只笔洗让笔洗涨价 4000 万元,构成不当得利(D)和某无权请求纪某承担违约责任25 设和某将该对笔洗质押给纪某,纪某在质押期间,擅自将该笔洗出租给藏品展览公司,获得租金 5 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纪某无权将质物出租(B)纪某有权将质物出租(C)租金为孳息,应归和某所有(D)租金
16、为孳息,应归纪某所有26 设和某将该对笔洗出租给纪某办藏品展览,在租赁期间,该笔洗被康某看中,愿意出价 3000 万元购买。纪某遂以自己的名义将该对笔洗出售给不知情的康某,双方交货付款完毕。和某得知后,与纪某、康某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纪某系无权代理,所签订合同效力未定(B)和某有权主张纪某和康某共同侵权(C)和某有权主张纪某返还 3000 万元(D)和某有权主张康某返还笔洗27 设和某因车祸不幸身亡,其子和二继承了该对笔洗。纪某上门提出以每只 10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对笔洗,和二欣然同意。至双方交货付款完毕后,和二才知道该对笔洗的价值,遂找到纪某要求解除合同。对此,下列
17、说法中,正确的有:( )(A)和二与纪某的交易为公平合理的交易(B)和二与纪某的交易为显失公平的交易(C)和二与纪某的交易为重大误解的交易(D)和二与纪某的交易为乘人之危的交易27 红光中学与周到服装厂签订一份合同。由周到服装厂为红光中学加工 1000 套初一学生校服。因材料提供、式样更改、服装厂债权纠纷等问题,引起纠纷。28 如该批校服是由周到服装厂自备面料加工,在 1000 套校服交付红光中学之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红光中学与周到服装厂之间的合同为承揽合同(B)红光中学与周到服装厂之间的合同为订购合同(C)该 1000 套校服的所有权人为红光中学(D)该 1000 套校服的所有
18、权人为周到服装厂29 在周到服装厂加工过程中,红光中学指示服装厂变更校服式样,遭周到服装厂反对。后周到服装厂认为,红光中学的校服式样不够新潮,便自行设计变更红光中学的指示式样,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红光中学指示服装厂变更校服式样的行为,为行使形成权的行为(B)红光中学指示服装厂变更校服式样的行为,为违约行为(C)周到服装厂自行设计变更红光中学指示式样的行为,为违约行为(D)红光中学变更校服式样给周到服装厂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30 周到服装厂与红光中学约定,在周到服装厂面料选定后,红光中学应预付加工费 20 万元。周到服装厂选定面料,经红光中学确认后,存于仓库。因雷电起火,
19、导致面料焚毁。红光中学据此拒付 20 万元加工费,并要求解除合同。遭周到服装厂反对,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面料损失应由周到服装厂承担(B)红光中学有权拒付 20 万元加工费(C)红光中学有权解除合同(D)红光中学有权要求周到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31 周到服装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 1000 套校服加工好后。因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地点存在争议,周到服装厂认为红光中学应当上门取货。红光中学认为周到服装厂应当送货上门。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周到服装厂所在地(B)周到服装厂应当送货上门(C)红光中学应当上门取货(D)红光中学上门取货的运费应由自己承
20、担32 周到服装厂与红光中学约定的加工费为 20 万元,周到服装厂对红光中学的 20万元债权时效期间只剩 3 个月。因蓝水公司欠红光中学 20 万元的培训费,红光中学便与蓝水公司达成协议,由蓝水公司支付周到服装厂 20 万元。该协议达成后,通知了周到服装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红光中学与蓝水公司之间的协议为代为履行(B)如周到服装厂不同意该协议,周到服装厂对红光中学的债权时效期间为 3 个月(C)如周到服装厂同意该协议,周到服装厂对蓝水公司的债权时效期间为 2 年(D)蓝水公司不履行该协议的周到服装厂可要求红光中学承担责任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1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
21、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甲对该物品的占有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故不为自主占有,但甲的占有为善意占有和直接占有,对于善意占有人而言,除非有故意和重大过失,否则对占有物的毁损和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失主为该物品的所有权人,其对该物品享有返还请求权,该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具有对世性且不受期间的限制,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D。【知识模块】 占有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 A 选项所说的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利益题面交代材料表明乙不是为了甲的利益而保管手机,而是为了自用而未通知甲。同理,B 选项中认为乙为
22、善意占有人不能成立。C 选项中认为乙是保管人亦不能成立。乙的行为构成恶意占有,因此应赔偿甲所受到的损失。【知识模块】 占有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对债的概念的理解问题。A 选项属于人情关系,不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B 选项为共有关系;C 选项为继承关系,只有 D 选项为债的关系。本题正确选项为 D。【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实际上是一种保障性的教育手段,而不是民事制裁;其不仅仅适用于审判阶段,还包括执行阶段。所以只有 D 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
23、10 条、第 112 条、第 113 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适用罚款或者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人民法院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可以采取拘留强制措施,而不是对单位。【知识模块】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执行政府定价合同的履行问题。合同法第 63 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C。【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题涉及部分履行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 72 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
24、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A 选项是错误的,因为甲商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不是基于合同约定,而是基于其是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题 B 选项也是错误的,因为要求债权人承担分期履行的相应费用,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债权人可以拒绝履行。本题 C 选项是正确的,因为航空公司承担了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对甲商场不造成损失,甲商场无权拒绝。正如上述分析,D 选项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C。【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的规定,A 、B 、c 项正确。根据民事诉
25、讼法第 125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 5 日内,而非以起诉之日为起算点。【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身份关系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由审理法院作出诉讼终结的裁定。【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和民诉意见第 150 条的规定可知,A 项应受理;B 项中张辉和陈晨虽无诉讼行为能力但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为该案适格当事人,法院应予受理;根据民诉意见第 153 条可知,C 项应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可知,D 项不应受理。【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167
26、条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知识模块】 普通程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经济审判规定第 14 条,A 项不正确;人民法院可以对抵押物、留置物采取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B 项不正确;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而不是“一律”,C 项不正确;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可以采取 D 项
27、的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知识模块】 保全和先予执行1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占有人和占有权人的返还请求权问题。依照物权法第245 条之规定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自侵占之日起,1 年内未行使的消灭。此处所讲的占有人是指无权占有人,而非占有权人,占有权人的返还请求权依照合同解决。本题中,乙为占有权人,在质权期间内其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而不受 1 年期问的限制。本题中,甲为所有权人,其当然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但在质权期间内,其占有返还请求权应让位于质权人行使。本题中,丁是从商店购买该遗失物的,依照物权法第 107 条的规定。在 2 年期间内丢失人乙可向丁主张返还
28、原物,但主张返还原物时应向丁支付买价,而非现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BD。【知识模块】 占有1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本权对物进行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典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的占有均是基于本权而享有的占有,而遗失物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是无本权的占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BD。【知识模块】 占有15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 A 选项为有权占有。B、C 选项为无权占有中的善意占有,D选项为恶意占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BC。【知识模块】 占有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占有人相关权利的问题。丁因修理关
29、系对修理物享有留置权。不因该修理物为盗窃物而受到限制。甲为所有权人,自然对该按摩椅享有返还请求权,但该返还请求权不能对抗留置权。乙为该按摩椅的善意占有人,依照物权法之规定,对该按摩椅自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但该占有返还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 1 年内未行使而消灭。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占有1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种类问题。甲与农机公司签订合同所形成的债权为意定之债,由于债的标的是交付东方红牌拖拉机,故为简单之债。由于债的双方为单一主体,故为单一之债。本题正确选项为 BC。,【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
30、连带债务的问题。债权人可将连带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也可只向连带债务人中一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连带债务人之一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其他连带债务人的追偿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1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发生原因问题。本题 A 选项属于单独行为,单独行为为债的发生原因。B 选项虽为协议行为但该协议为人身关系的协议,不为财产关系的协议,而债权为财产权,故不为债的发生原因。C 选项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为债的发生原因。D 选项亦为侵权行为。本题正确选项为 ACD。【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31、】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依合同法第 61 条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时,能够依照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的,则依照该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本题中,双方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表明履行地点在乙之所在地。由于双方约定的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依交易习惯,乙之所在地的火车站即履行地点,故 B 选项表述正确。ACD 选项均不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CD。【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期限问题。依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债的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但应当给对
32、方相应的准备时间。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ABD。【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合同解除权的适用问题。如上所述,先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请求权和合同解除权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其功能是不能相互替代的,故正确选项为 ABD。【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2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适用问题。在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只不过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行使;而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义务方行使
33、。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行使除满足相应条件外,由财产的合法占有人行使。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在定作人未交付款项时承揽人可行使留置权,也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D。【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2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一对笔洗已经所有权保留,在此期间,笔洗的所有权归和某。故摔碎其中 1 只构成对和某所有权的侵害,成立侵权行为。纪某摔碎笔洗并无替和某管理事务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和某并未获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不当得利。纪某并无返还笔洗的义务,只是和某对该笔洗享有取回权,
34、故不存在违约责任问题,D 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D。【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2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质权为担保物权,质权人对质物并无使用、收益的权能。另外,担保法解释第 93 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该条也明确规定未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不得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否则应对造成的损失负责。故 A 选项正确,B 选项错误。租金为法定孳息,应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故 C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纪某系无权处
35、分,所签订合同效力未定,纪某对和某应负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返还不当得利之责任,和某对此有权选择其中之一主张,故 C 选项正确。A 选项的错误在于,纪某非无权代理,而系无权处分; B 选项的错误在于康某系不知情的第三人,不构成对和某的侵权;D 选项的错误在于,康某已经通过善意取得而取得该对笔洗的所有权,故对和某不负返还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通意见第 72 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因此,本题 B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知识模块
36、】 债的履行2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学生校服为特殊产品,虽然由周到服装厂自备面料,也应认定为承揽合同。根据承揽合同,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应为定作人。本题正确选项为 AC。【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2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红光中学与周到服装厂的合同为承揽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变更权,但承揽人不享有任意变更权。定作人行使任意变更权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本题正确选项为 ACD。【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3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在承揽合同中,材料因风险灭失,应由材料所有人承担。材料灭失以后,周到服装厂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而非确定丧失
37、履行债务的能力。负有先履行义务的红光中学享有不安抗辩权。其有权拒付 20 万元加工费。由于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故红光中学能够解除合同。因为合同未到期,不存在违约合同的承担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3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对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物的,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履行地点为周到服装厂所在地。故红光中学应当上门取货,上门取货的运费应由自己承担。本题正确选项为ACD。【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3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红光中学与蓝水公司的协议为债务承担协议。债务承担,是通知到达债权人时,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本题正确选项为 C。【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