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2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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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2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驾车闯红灯,与此同时,对面的乙也驾车闯红灯,结果甲、乙二车同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丙,致丙重伤。对丙的损害应如何救济,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B)由甲、乙承担按份责任(C)由甲、乙对丙的损害适当补偿(D)如果甲无力赔偿,由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 小明的父母离异后,小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母亲经常出差,于是在出差时将小明托于其姨妈照顾。某日午休时小明在幼儿园与小朋友小刚打斗,恰逢幼儿园老师在玩手机没有及时制止,

2、小明用老师没有收回的玩具致小刚的眼睛失明。对于小明对小刚造成的损害赔偿,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应由小明的母亲和父亲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他们是小明的监护人(B)应由小明的母亲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她是同小明共同生活的监护人,小明的姨妈承担连带责任(C)幼儿园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D)幼儿园负责照看小明和小刚的老师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3 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甲收藏了一幅署名颜真卿的书法作品,“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十个大字力透纸背、吞云吐雾。甲以一万元的价格出卖给颜真卿书法爱好者乙。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B)甲将一个瓷器出卖给乙,声

3、称系清代康熙年间制品,乙见瓷器底部印刷有“微波炉专用 ”五个字,感觉很合算,遂以 500 元的价格购买。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C)甲因生病急需用钱,乙提出购买甲收藏的邮票,因邮票有独特的纪念意义(系甲父花费 20 万元购买),甲不欲出卖。最终,为了治病,甲仍以市场价格(30 万元)将邮票出卖给乙。甲有权以乘人之危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D)甲欲以 50 万元的价格将一块钻石手表放在自己经营的名表商店出售,在给钻石手表标价时,甲因疏忽大意误写成“5 万元” 。甲雇佣的店员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 5 万元的价格出卖给顾客丙。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4 关于意思表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

4、的是?(A)甲欲将自己的一栋房屋以 2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甲请丙给乙带口信,丙故意告诉乙:“ 甲欲将他的房屋以 150 万元的价款出售给你。” 乙于是给甲发了一个邮件,载明:“ 同意你的要约。 ”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但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B)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居住,订立租赁合同时,甲以为乙系在校大学生,出租后甲才知乙以前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刑,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租赁合同(C)甲将一清代花瓶以 20 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购买时以为该清代花瓶价值50 万元,事实上该花瓶的市价约为 19 万元。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D)甲向乙借款 100 万元,由丙

5、提供保证,丙签订保证合同时以为甲的信用状况良好,事实上甲欠缺支付能力。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保证合同5 关于合同解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错误的?(A)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经催告后未付款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B)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C)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受人迟延支付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D)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 20,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6 下列四个甲、乙之间的合同中,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起诉,请

6、求法院判决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是哪一个?(A)甲、乙约定:甲以 300 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合同签订后,甲尚未交付房屋,该房屋因泥石流倒塌(B)甲、乙约定:乙向甲培训机构支付 16000 元,甲向乙提供国家司法考试培训服务。因甲拖欠老师工资,老师集体罢课,致使甲不能按照约定向乙提供约定的培训服务(C)甲、乙约定:甲以 10 万元的价格将一个玉器出卖给乙。甲如约交付玉器后,乙一次性支付了全部价款。半年后,该玉器的市场价格猛增至 60 万元(D)甲、乙约定:甲向乙支付 20000 元,乙向甲提供国内高考辅导服务,课程截止到 2014 年 6 月结束。合同签订不久,2013 年

7、12 月 1 日,甲接到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7 甲公司在 2014 年 2 月 16 日欠乙公司 200 万元货款,届期无力清偿。2013 年 10月甲向红十字会捐赠 100 万元;2013 年 12 月甲按市价花费 20 万元从丙车行购买汽车一辆;花费 10 万元收养了孤儿丁;2014 年 5 月 8 日向希望工程捐赠 20 万元。对此,关于债权人乙的债权人撤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有权撤销甲与红十字会的赠与合同(B)乙有权撤销甲、丙的汽车买卖合同(C)乙有权撤销甲收养丁的行为(D)乙有权撤销甲与希望工程间的赠与合同8 关于合同解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赠与

8、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赠与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B)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和保管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C)合同因违约被解除后,若合同约定有违约金,守约方仍有权在合同解除后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D)当事人约定解除权成立条件的,自约定条件成就时,合同自动解除9 2014 年 1 月 1 日,甲给乙发短信表示愿意将一辆保时捷跑车以 180 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 10 天内回复有效。1 月 2 日,乙给甲发短信说:“若甲愿意将价格降至 170 万元,则自己决定购买。”甲接到短信后未予回复。1 月 6 日,乙又给甲发短信表示:“ 同意以

9、180 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车,两天后即前往付款取车。” 甲接到短信后又未予回复。1 月 9 日,乙携带钱款前往甲处取车时,才发现甲已于 1 月 8 日将车出卖给丙并交付。乙为此支出往返费用 240 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乙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价款为 170 万元(B)甲、乙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价款为 180 万元(C)甲、乙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未成立,但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补偿乙 240 元往返费用(D)甲、乙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未成立,且甲无须补偿乙 240 元往返费用10 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个?(A)合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

10、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若出卖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出卖人不得主张依约减轻或者免除瑕疵担保责任(B)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但买受人不知道该瑕疵会导致标的物的基本效用显著降低,买受人仍有权就标的物瑕疵请求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C)买卖标的物存在瑕疵,买受人在约定期间或者法定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后,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自行修理标的物后,买受人有权依照无因管理的规定请求出卖人补偿(D)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间或者法定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若买卖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仍有权请求减少价款,法院应当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

11、场价值计算应减少的价款数额11 甲、乙、丙签订合伙协议,约定甲、乙各出资 20 万元,丙以租赁办公室的方式出资,共同经营婚姻介绍业务。丙与丁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丙租赁丁的房屋一套,租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 10 年,年租金 5 万元。”但丙、丁未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2013 年 9 月 1 日,因严重的通货膨胀,同地段同面积房屋租金的年租金约为 10 万元。2014 年 1 月 1 日,丙因病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丙死亡前,丁有权随时请求丙支付租金,但应当给丙必要的准备时间(B) 2013 年 9 月 1 日后,丙死亡前,丁有权起诉撤销与丙的房屋租赁合同(

12、C) 2013 年 9 月 1 日后,丙死亡前,丁有权起诉到法院请求变更或者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D)丙死亡后,丁即有权请求甲、乙搬离该房屋12 甲将其“手动播种器 ”专利权许可给乙使用,许可方式为独占实施许可。许可合同约定:“若乙在该专利技术上开发出新技术,须无偿提供给甲,由甲申请专利,乙不得自行申请专利。” 许可期间,乙在此基础上开发出“ 电动播种器”后,乙自行向专利机关申请了专利。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电动播种器 ”技术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B) “电动播种器” 技术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C)乙擅自申请专利的行为违约,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D)若丁侵犯“ 手动播种器”

13、专利权,在甲确定不起诉的情况下,乙才有权作为原告起诉13 甲与乙相貌相似(乙是甲的姐姐),甲(16 岁) 为了与男友办理结婚手续,就偷拿乙(21 岁 )的身份证,以乙的姓名和身份,和自己的男友丙办理了结婚证。5 年后,乙准备办理自己的结婚手续时,才得知自己已于 5 年前被结婚。下列关于乙的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A)乙有权申请法院宣告乙与丙的婚姻无效(B)乙有权起诉并请求法院判决乙与丙离婚(C)乙有权申请并请求法院撤销乙与丙的婚姻(D)乙有权起诉并请求法院判决甲承担侵犯姓名权的责任14 甲、乙系夫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甲因车祸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乙长期对甲实施虐待,甲的父母可依法将自己

14、变更为甲的法定代理人后,代理甲起诉离婚(B)甲、乙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甲未经乙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乙无须起诉离婚,可仅仅就甲出卖房屋的行为起诉甲,请求甲对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甲的父亲生病无钱医治,甲的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甲出 1 万元,甲的妻子乙(夫妻财产由乙掌管) 平时挥霍无度并且坚决不同意。甲无需起诉离婚,可仅起诉请求分割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D)甲、乙系表兄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甲起诉离婚。根据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不应做出离婚的判决15 甲、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资 300 万元给甲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

15、但未约定所有权的归属。甲将房屋出租 5 年,共获租金 30 万元。第十年,甲、乙离婚,该房屋的市场价值为 600 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该房屋应认定为甲的个人财产(B)因甲、乙结婚已满 8 年,该房屋为甲、乙共同共有(C)房屋租金 30 万元属于甲、乙共同共有(D)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 300 万应仍认定为甲、乙共同共有16 甲死后遗产已经分割,其中乙按照遗嘱继承了 4 万元现金,丙按照受遗赠分得8 万元现金,丁依照法定继承分得汽车一辆,价值 10 万元。经查,甲生前欠钟某债务 12 万元。关于对钟某的债务应如何清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由丁全部偿还 10 万元,剩余

16、部分乙、丙协商偿还(B)由丁全部偿还 10 万元,剩余部分由乙、丙按比例偿还(C)丁、乙、丙各偿还 4 万元(D)乙、丙、丁按各自继承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17 甲(孤儿、现寡居且无兄弟姐妹)有一子乙,一女丙。乙有独子丁,丙有独女戊。2001 年甲立自书遗嘱言明自己积蓄的 600 万元由丁继承。2002 年甲又立自书遗嘱称前述 600 万元由丙继承。2003 年 5 月丙死亡,2003 年 6 月甲死亡。丁、戊对这600 万元应如何分配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丁继承 600 万元(B)丁继承 300 万元(C)戊继承 600 万元(D)戊继承 300 万元18 甲与朋友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

17、款 5 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19 甲创作歌曲牵挂,乙经过甲的允许演唱,丙经过允许将乙的演唱制作成光盘。丁电视台购买牵挂的正版光盘后,欲在本台“音乐之声” 节目中播放该光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丁应经甲同意(B)丁应经乙同意(C)丁应经丙同意(D)丁播放后,戊电视台转播该期“音乐之声” 应经丁的同意20 甲公司和乙公司存在长期货物买卖关系。6 月 1 日,甲公司电话通知乙公司发货。

18、乙公司遂于 6 月 2 日按照惯例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运抵甲公司。6 月 3 日,甲公司又电话通知乙公司不需要该批货物。因此,甲、乙公司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6 月 3 日乙公司的电话构成要约的撤回(B) 6 月 3 日乙公司的电话构成要约的撤销(C)甲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新要约(D)合同已经成立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3 月 1 日,甲向乙购买了一匹赛马,双方当日约定由乙代为训练一年,届时甲取马并支付买马的价款和训练的报酬。9 月 1 日,赛马产下一小马驹。10 月 1 日,

19、赛马在一次雷雨中遭雷击死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于 3 月 1 日取得赛马的所有权(B)小马驹的所有权归甲所有(C)赛马死亡后,甲仍然应当向乙支付约定的买马价款(D)赛马死亡后,甲仍然应当向乙支付相应的训练报酬22 甲有三匹马,第一匹出租给乙(租期至 2012 年 9 月 1 日),第二匹借给丙,第三匹自己使用。2009 年 7 月 1 日,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这三匹马出卖给乙,约定由乙在丙的借用期届满后直接请求丙返还第二匹马,同时还约定甲借用第三匹马半年。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乙于 2009 年 7 月 1 日取得第一匹马的所有权(B)甲、乙间对第一匹马的租赁合

20、同于 2009 年 7 月 1 日消灭(C)第二匹马的交付采用的是简易交付(D)乙于 2009 年 7 月 1 日取得第三匹马的所有权23 甲经批准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平房,10 年后甲死亡,甲唯一的亲人(儿子)乙随即将房屋出卖给同村的丙,丙已经搬入居住。经查,该房屋从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现三间平房的所有权应归属于谁?( )(A)国家(B)村集体(C)乙(D)丙24 下列哪种情况下所有权没有转移?( )(A)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意将珠宝卖给乙(B)甲将其房屋租给乙,后甲和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通知乙租赁期结束后向丙返还房屋(C)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但因为甲有急用,和乙商定借用

21、 5 天后再将笔记本电脑给乙(D)甲拿一元硬币抛玩时不慎将其抛入下水道,两周后被乙捡到25 甲房产公司在开发“ 玫瑰园 ”小区时与相邻的学校乙达成协议,乙 20 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 10 层以上的建筑物,甲一次性支付 1000 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 玫瑰园” 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乙因招生规模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在校内开工建造一栋 15 层的学生公寓。甲以及“玫瑰园“的部分业主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乙停止修建。以下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甲系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B)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业主不是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22、C)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D)涉及地役权的业主有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26 甲村为了灌溉 A 土地,与乙村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 1 万元,甲村在乙村的 B 水库取水 1 千吨,合同期限为 10 年。双方办理了地役权登记手续。一年后,甲村将 A 地承包给丙,乙村将 B 水库承包给丁。后来,丙经过甲村的允许,将部分土地转包给戊,转包的土地需要灌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丁无权禁止丙继续在 B 水库取水(B)丁有权禁止丙继续在 B 水库取水(C)丁有权禁止戊在 B 水库取水(D)丁无权禁止戊在 B 水库取水27 甲向乙借款 20 万元,约定甲于

23、 2009 年 3 月 1 日还本付息。丙提供保证,与乙约定在甲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丁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甲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乙于 2009 年 11月 1 日起诉甲,获得生效判决后对甲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不能清偿借款义务。现乙请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B)乙无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C)乙有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D)乙无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28 甲对乙负有 20 万元债务,2007 年 3 月 1 日到期。丙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因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乙于

24、2007 年 4 月 1 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被丙拒绝。2007 年 8 月 15 日,乙与丁达成协议,乙将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丁,乙给甲发出的转让通知于 2007 年 9 月 1 日到达甲。丁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被拒绝后,因琐事缠身,一直未对甲、丙主张过权利。2009 年 8 月 20 日,丁起诉甲、丙,请求二人对 20 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对丁主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B)甲无权对丁主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C)丙有权对丁主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D)丙无权对丁主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29 甲欠乙 100 万元,2012 年 3

25、月 1 日到期。丙提供保证,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12 年 4 月 1 日,法院受理了甲的破产申请,中止对甲的强制执行程序。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乙于 2012 年 4 月 2 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可主张先诉抗辩权(B)若乙于 2012 年 4 月 2 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可主张保证责任因甲破产而消灭(C)若乙于 2012 年 9 月 2 日首次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可主张保证责任因保证期间经过而消灭(D)若乙未于 2012 年 4 月 2 日之后向甲申报债权,丙可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前申请参加分配甲的破产财产30 下列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表述中哪

26、一个是错误的?( )(A)主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无论保证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保证人均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B)保证期间届满后,不必再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后,不必再计算保证期间(C)一般保证中,从有关主债权债务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时,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中,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D)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中断31 甲欠乙 100 万元,由丙提供保证,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若甲不对乙履行到期的 100 万元债务,乙可将

27、甲、丙列为共同被告起诉(B)若乙未对甲强制执行即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C)若乙未对甲强制执行即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放弃其先诉抗辩权并承担保证责任,丙承担保证责任后丧失对甲追偿的权利(D)若甲对乙的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但甲放弃对乙的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乙请求丙承担保证时,丙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32 甲出门打工前,曾当众发誓:“定要挣回 30 万元,将破败不堪的旧房推倒重建。绝不会在旧房上再花一分钱。”半年后,因强台风将至,甲的邻居乙觉得甲过于乐观,不一定能够挣回盖房的钱,眼前还是将旧房保住比较实在。乙于是花费 5000元将甲的房屋予以加固和维修。台风过后,甲的旧房安然无

28、恙。甲中奖 50 万元后回家拆旧盖新房,乙请求甲返还房屋维修费及利息,遭到甲的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甲应支付乙 5000 元及利息(B)甲乙之间成立不当得利之债,甲应支付乙 5000 元及利息(C)甲、乙之间成立合同关系,甲应支付乙 5000 元及利息(D)乙的主张不成立,甲无须支付乙 5000 元及利息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2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

29、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甲、乙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行为结合在一起造成同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且甲、乙每一个人的行为单独均足以造成该损害后果,甲、乙的:行为构成累积因果关系,虽不构成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的共同加害行为,也不构成其他共同侵权,甲、乙亦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 A 选项。【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民通意见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30、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民通意见 第二十二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3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综上,本题惟一正确的答案为 C 选项。【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选项中,颜真卿书法爱好者乙对标的物的性质不至于发生错误认识。不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故 A 选项错误。 B 选项中,甲虽实施了欺诈行为,但乙不至于陷入错误认识。不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故 B 选项错误。C 选项中,乙的行为未严重损害甲的利益,不符合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故 C选项错误。D 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表示错误,构成重大误解。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32、 民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选项中,丙是甲的使者。根据民法理论,使者故意错误传递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未生效。所以,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故 A 选项错误。根据民通意见 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订立合同时对当事人的特征发生重大错误,并因此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构成重大误解。B 选项中甲构成重大误解,甲有权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撤销该租赁合同。对标的物的性质发生错误认识的,才可能构成重大误解。若对标的物的性质无错误认识,仅对标的物的价值出现错误认识,属于市场风险问题,不构成重大误解。故 C 选项中乙不构成重大误解,乙不享有撤销权,C 选项错误。在保证合同中,债务人欠缺履行债务的信用属于

33、保证人应当承担的风险,保证人对此的认识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故 D选项中,丙不构成重大误解,丙不享有撤销权。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 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后未支付费用”。可见,在地役权人未支付到期的价款时,供役地权利人须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后地役权人仍不支付的,供役地权利人才享有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权利。故 A 选项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

34、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故 B 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不当选。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故 c 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不当选。合

35、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故 D 选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知识模块】 民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选项中,甲因不可抗力不能对乙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构成情势变更,而是属于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或者法定解除的问题。故 A 选项不当选。B 选项中,因可归责于甲的原因致使甲不能(或者很难) 向乙履行约定的义务,不构成情势变更。故 B 选项不当选。C选项中,甲、乙合同履行完毕后出现情势变动,

36、已不再属于情势变更。故 C 选项不当选。D 选项中,甲、乙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情势变动致使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符合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故 D 选项当选。【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债权人有权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本题中,甲与红十字会的赠与合同发生在甲对乙负担债务之前,故乙不享有撤销权。A 选项错误。甲与丙的汽车买卖合同价格合理且发生在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前,因此债权人乙不享有撤销权。B 选项错误。债权人撤销权只能撤销财产行为,结婚、收养等身份行为,债权人无权撤销。C 选项错误。 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有二:(a)债权

37、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h) 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财产行为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因此,乙有权撤销甲与希望工程问的赠与合同。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而非任意解除权。故 A 选项错误。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六条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据此,仅未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保管人才享有任意解除权。故 B 选项错误。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买卖

38、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此外,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也有规定。据此,C 选项正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约定解除权成立条件的,当约定解除

39、权成立时,合同不能自动解除。D 选项错误。在这一点上,约定解除权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是不同的。【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 第二十条第(四) 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四)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关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据此,乙于 1 月 2 日发给甲的短信构成对甲之要约的实质性变更,甲的要约因此失效,乙自此丧失承诺的资格。乙于 1 月 2 日和 1 月 6 日发给甲的短信都是要约,属于以对话方式作出且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要约。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且未规定

40、承诺期限的,受要约人应即时承诺。同时,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由于甲均未即时承诺,因此,乙于 1 月 2 日和 1 月 6 日发给甲的要约均已失去效力。甲、乙之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未成立。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甲因过错违反通知、协助、照顾等先合同义务,对乙应即时承诺的邀约不予回复致使乙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本题惟一正确的答案为 c 选项。【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买卖合同解释 第三十二条规定: “合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卖人故意或者因

41、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出卖人主张依约减轻或者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A 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主张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在缔约时不知道该瑕疵会导致标的物的基本效用显著降低的除外。”据此,B 选项正确,不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C 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42、买卖合同解释 第二十三条规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的减价请求权仍应受检验通知期间的约束,若买受人未履行即时检验通知义务,视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无瑕疵,买受人就不得主张减价请求权。D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

43、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故 A 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013 年 9 月 1 日后,丙死亡前,出现了情势变更,故出租人丁有权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或者变更该租赁合同。故 B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共同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在房屋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其合伙人享

44、有法定承受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如此,则甲、乙对于出租人丁而言即为基于租赁合同占有房屋的有权占有人,丁对其不得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合同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技术合同解释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的非

45、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一)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据此,甲、乙关于乙须将开发的新技术无偿提供给甲申请专利的约定无效(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知识产权遭受侵害后,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自行作为原告起诉;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与权利人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也可以在原告确定不起诉时自己作为原告起诉;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若许可合同有授权,可以

46、作为原告起诉。据此,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婚姻法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

47、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综上可知,A 选项错误;B 选项错误;C 选项错误。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甲冒用乙的姓名与身份与丙结婚,侵犯了乙的姓名权,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婚姻法解释 (三) 第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 A 选项表述正确,

48、不当选。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婚姻法不支持婚内损害赔偿请求。就房屋被第三人善意取得给乙造成的损失,只有在离婚时乙才有权主张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婚姻法解释(三) 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

49、疗费用的。”据此,C 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婚姻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甲、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甲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判决宣告婚姻无效。D 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知识模块】 民法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婚姻法解释 (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据此,该房屋为甲的个人财产。故 A 选项正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 B 选项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 “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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