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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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5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担保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价值形态,因此其标的物无须特定(B)基于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任何担保物权均不得先于主债权而设定(C)基于担保物权之不可分性,即使债权一部分消灭,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D)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中承认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2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 1000 万元,约定 2005 年 12 月 2 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

2、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 2007 年 3 月 6 日。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07 年司考卷三单 13)(A)2007 年 12 月 2 日(B) 2009 年 12 月 2 日(C) 2009 年 3 月 6 日(D)2011 年 3 月 6 日3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 200 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 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3、?( )(10 年司考卷三单 10)(A)属于行使抵押权(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C)属于行使留置权(D)属于自助行为4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09 年司考卷三单 7)(A)专利权(B)应收账款债权(C)可以转让的股权(D)房屋所有权5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 2008 年 5 月 5 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6 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 年 6 月 2 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4、09 年司考卷三单 8)(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6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 年司考卷三单 12)(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7 甲对乙享有 10 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

5、权向丙出质,借款 5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12 年司考卷三单 7)(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 3 万元,因还有 7 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8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 100 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 10 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 80 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 20 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

6、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 5 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11 年司考卷三单 7)(A)甲乙丙丁(B)乙丙丁甲(C)丙丁甲乙(D)丁乙丙甲9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 100 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 100 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3 年司考卷三单 7)(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

7、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10 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 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 40 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 60 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 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3 年司考卷三单 8)(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B)如

8、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11 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 10 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 9 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 2 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4 年司考卷三单 7)(A)10 万元(B) 9 万元(C) 8 万元(D)7 万元12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 100 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

9、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4 年司考卷三单 8)(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B)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C)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13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 2012 年 7 月 30 日归还 100 万元,8月 30 日归还 200 万元,9 月 30 日归还 300 万元。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 3 个月,丙公司对此不知情。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

10、述是正确的?( )(14 年司考卷三单10)(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 300 万元(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 500 万元(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 600 万元(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留置权人有下列( ) 权利。(A)留置标的物(B)收取孳息(C)请求偿还费用(D)就留置物优先受偿15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而消灭:( )(A)主债务消灭(B)留置的标的物因意外事件灭失,获得了一定的保险金的(C)留置物被第三人抢走(D

11、)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被接受的16 吴某与周某共有四间房屋,租给牛某开办一商店,现周某为担保对杜某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杜某,该抵押已得到吴某的同意,并在通知了牛某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吴某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法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牛某有优先购买权(D)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17 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押权人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

12、A)质押权人在债务清偿之前,有权使用该专利权,并以使用所得收益抵偿债权(B)如果出质人未经质押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权,质押权人有权主张该许可行为无效(C)如果出质人经质押权人同意将该专利权转让,质押权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D)如果出质人经质押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质押权人有权要求以所得的使用费提前清偿债权18 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0 年司考卷三多 54)(A)小贝对

13、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对足球行使留置权19 某农村养殖户为扩大规模向银行借款,欲以其财产设立浮动抵押。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10 年司考卷三多 56)(A)该养殖户可将存栏的养殖物作为抵押财产(B)抵押登记机关为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工商部门(C)抵押登记可对抗任何善意第三人(D)如借款到期未还,抵押财产自借款到期时确定20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 100 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

14、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09 年司考卷三多 55)(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21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8 年司考卷三

15、多 59)(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22 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 3 间祖屋以 25 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 3 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 10 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8 年司考四川卷三多 57)(A)郑某的父亲与郭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B)郑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C)郑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有义务协助郭

16、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D)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2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 10 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 15 万元装修款,其中 5 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 10 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 10 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11 年司考卷三多 59)(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

17、提起代位权诉讼(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24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13 年司考卷三多 57)(A)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B)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C)乙有权要求丙以房屋价值为限承担担保义务(D)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5 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3 年司考卷三多 58)(A)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B)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C)就该轿车的

18、质权自登记时设立(D)就该轿车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6 2013 年 2 月 1 日,王某以一套房屋为张某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3 月 1 日,王某将该房屋无偿租给李某 1 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还清的收据。同年 4 月 1 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设有抵押后,与王某修订租赁合同,把起租日改为 2013 年 1 月 1 日。张某实现抵押权时,要求李某搬离房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14 年司考卷三多 57)(A)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债消灭(B)李某的租赁权可对抗张某的抵押权(C)王某、李某修订租赁合同行为无效(D)李某可向王某主张违约责任26 甲

19、与乙签订一借款合同,同时将自己的车抵押给乙,并签订了抵押合同,甲向乙交付了该车的权利凭证。双方欲办理抵押登记,却因当地没有开办这种登记业务,未果。后甲又从丙处租来一辆车,并将此车质押给乙,具备形式要件。在抵押期间,甲将自己的车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则:27 关于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 )。(A)有效(B)无效,因未办理登记(C)有效,但未生效(D)效力未定28 甲将从丙处借来的车质押给乙,自己的车又卖给了丁,对于卖给丁的这辆车( )。(A)丁享有所有权(B)乙享有抵押权(C)乙的抵押权优于丁的所有权(D)丁的所有权优于乙的抵押权29 对于甲从丙处租来的车( )。(A)甲有权对租来的车设定

20、质权(B)甲无权对租来的车设定质权(C)乙对该车享有质权(D)乙对该车不享有质权29 陈某向贺某借款 20 万元,借期 2 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 13 题。(08 年司考卷三不定项 9193)30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 50 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D)如谢某代为偿还

21、 20 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31 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32 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B)贺某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行使抵押权(C)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

22、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5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担保物权的特征和种类。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据此,担保物权的标的物也须为特定物,故本题 A 项不正确。担保物权虽具有从属性,但并非不得先于主债权而设定,如最高额抵押即先于主债权而设定,故本题 B 项不正确。典权不是担保物权而是用益物权,故本题 D 项不正确。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使债权一

23、部分消灭,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故本题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的行使期限。O【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留置权。物权法第 230 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 231 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对企业之间的留置规定较为宽松,不要求留置的动产和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本题应选 C。【知识模块】 民法4 【

24、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权利质权。物权法第 223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生效时间。本题中,甲与银行之间设立的抵押是不动产抵押,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设

25、立。据此首先可以判断出甲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经生效。因此,B、D 项错误。另外,物权法 第 20 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提到的标的物在设定抵押之前已经出售给了乙公司,并办理了预告登记且没有超出上述规定的 3 个月的期限。因此,在此期限内甲公司无权处分该不动产,即便是实际处分了,也不发生物权的效力。因此,银行不能取得写字楼的抵押权,A 项错误,C 项正确

26、。【知识模块】 民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28 条第 1 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选项 A 表述正确。此外,合同法第 80 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类比该规定,若须使质权对债务人丙发生效力,必须通知债务人丙,故选项 B 正确。在将出质事实通知债务人丙之后,其不得自行向甲清偿债务,须经质权人同意方可清偿或将清偿款提存,故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综上,由于本题是选非题,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D【试

27、题解析】 按照物权法第 188 条的规定,动产抵押采登记对抗主义,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成立,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按照物权法第 212 条规定,动产质权采交付生效主义,同升公司已办理了交付,动产质权成立。因此就同一标的物存有留置权、质权、已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第三人,优先于质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留置权人最优先,其次为已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而后为质权人,最后为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即为丁乙丙甲,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28、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案中,甲对于乙享有 10 万的债权,同时乙对甲也享有 2 万元的债权并且已经到期,而且两者都是普通的金钱债务,因此,乙可以向甲主张抵销。甲将债权出质于丙,应当参照适用债权让与的规定。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乙可以向质

29、权人丙主张 2 万元的抵销权,如果乙主张,则丙主张的质权最大数额就是 8 万元。【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77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 ”本题中,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则基于此项主债权存在的银行的保证权和甲公司的债权质权均将消灭,据此 A 项错误。合同法第 80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B 项错误。物权法第 211 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

30、归债权人所有。”据此 C 项错误。乙公司将对丙公司的债权出质给甲公司,由于甲公司行使的这个应收账款质权本质上是个债权,因此并不能因为甲公司是质权人而切断丙公司基于债权而拥有的抗辩,据此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中,银行有两个抵押权,一个为针对甲公司的担保 40 万元债权的动产抵押权,未登记;另一个为针对债务人丙公司的担保 60 万元的不动产抵押权经过了登记。银行如果主张全部债权,应该就两个抵押权一并行使权利,据此选项 A、B 均错误。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乙公司享有质权,银行享有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两个权利出现竞合,由于银行的抵押权未登记,不能对抗善

31、意第三人,因此质权人乙公司的权利优先,C 项正确。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乙公司享有质权,丁公司享有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二者出现竞合,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何者优先,但由于动产抵押权不是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79 条关于“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的规定,而且乙公司作为质权人占有质物,乙公司的质权应更优先,据此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公司对乙公司拥有 10 万元债权,丙银行对甲公司拥有债权质权,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 2 万元债权。如果乙公司提出抗辩,鉴于

32、其行使抵销权的条件已经具备,必然会对甲公司提出行使抵销权。尽管乙公司行使抵销权会使丙银行的债权质权有所贬损,但是目前的法律并未规定债权人行使抵销权时受此限制,且物权法第 216 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合同法第 99 条第 l 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由此可见,乙公

33、司可以行使抵销权。据此,丙银行的债权质权为 8 万元。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76 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依此法条规定,本题应选 A 项,其他选项均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34、 26 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根据题目所述事实,只有 9 月 30 日的 300 万元债权尚在保证期间内,据此,本题应选 A 项,其余三项皆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35、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留置权人的权利。担保法第 82 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留置权人享有留置标的物的权利和就留置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故本题 A、D 项正确。担保法第 83 条规定:“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据此,留置权人有权要求偿还保管留置物的费用,并可以就留置物优先受

36、偿。故本题 C 项正确。担保法解释 第 114 条规定:“本解释第六十四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于留置。”该解释第 64 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收取的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收取孳息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据此,如同抵押权人一样,留置权人也可以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故本题 B 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全选。【知识模块】 民法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担保法第 88 条规定:“留置权因下列原因

37、消灭:(一) 债权消灭的;(二) 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据此,本题 A、D 项正确。根据担保物权的一般原理,担保物灭失的,其赔偿金继续作为担保,故留置的标的物灭失的,留置权人仍对该标的物的保险金享有留置权。故本题 B 项不正确。由于留置权人是基于合同合法地占有留置物,并且基于法律赋予的留置权继续占有留置物,如第三人侵犯了这种占有权,例如将留置物抢走,留置权人可以基于占有权请求返还,并在恢复占有后继续留置该物,因此留置物被第三人抢走并不导致留置权消灭。故本题 C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财产的处分。担保法解释第 66 条

38、:“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依此,抵押人是可以将抵押的财产出租的。另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依此可知 A、B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1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权利质押。担保法第 80 条规定:“本法第 79 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

39、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依此,A 项的表述不完整。B 、D 项则应当属于质押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担保法解释第 105 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优先购买权应当有法律明确规定,而 C 项中的优先购买权并无法律依据。依此, B、D 项是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1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侵权物权请

40、求权、债权请求权、留置权。选项 A 正确。小贝的足球在老马手里,小贝要求其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选项 B 错误,选项 C 正确。小贝将老马花瓶打碎,老马要求小贝赔偿的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不是物权请求权。选项 D 错误。自然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两者不是同一法律关系,老马不能对足球进行留置。【知识模块】 民法1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浮动抵押。选项 A 正确。 物权法第 181 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4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选项 B 错误。物权法第 189 条第 1 款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应该是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而不是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选项 C 错误。物权法 第 189 条第 2 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第 181 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42、。据此可知,抵押登记并非可以对抗任何善意第三人。选项 D 正确。物权法第 196 条第(一)项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的,抵押财产确定。【知识模块】 民法20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对设定抵押的财产进行转让的相关规定。其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 19l 条。【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 84 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将电动车出质于丙的时候,实际上甲就是出质人,其不具有所有权但是合法占有动产,因此丙基于

43、善意取得享有质权,A 的说法正确,当选;物权法第 217 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C 的说法正确,当选;因此,丙是该电动车的实际占有人,在丙的手里电动车毁损、灭失的,丙是实际侵权人,因此,乙可以向丙索赔。D 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9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

44、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题中,郑某的父亲和郭某之间虽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郭某虽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享有合同债权,故 A 项说法正确。 物权法第 29 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郑某的父亲与郭某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仍然属于郑某父亲所有,郑某自其父亲死亡时,可以在继承开始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郑某实际取代了其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的地位所以郑某有义备协助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故 B、C 项说法正确。物权法187 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

45、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为郑某和陈某之间的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不成立,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D 项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D 。【知识模块】 民法2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对于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做不同的理解。在A 选项中,物权法第 228 条第 1 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所以,A 选项错误。乙公司出具 担保函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丙公司在 10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 选项正确。在 C

46、选项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对丙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该债权非专属于甲公司,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C 选项正确。在 D 选项中,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债务承担,丙非债务人,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丙清偿债务,故 D 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 B、C。【知识模块】 民法2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的区分原则,丙以自己房屋为乙设立抵押权时,未办理抵押登记,故房屋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因此影响乙丙之间房屋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但根据命题人的意思,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因此 A 项错误。待房屋查封被解除后,乙得以要求丙以房屋剩余价值为限承担

47、担保责任,故 C 项正确。但是,我们对此持有异议。既然丙与乙约定了丙为乙设立抵押权,且该合同有效,那么乙就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故 A 项正确。物权法第 187 条规定,不动产的抵押需要经过登记方可设立,本题中由于未办理登记,因此乙并未取得抵押权,因此 C 项错误。丙和乙之间仅约定了抵押,并未约定由丙承担保证责任,因此 B 项错误。由于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丙的行为属违约行为。现在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若丙的房屋被执行,则抵押权的标的将不存在,很可能给乙造成损失,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0

48、8 条第 1 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故 A 项正确。物权法第 180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六)交通运输工具;”故 B 项正确。物权法第 212 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故 C 项错误。物权法第 188 条规定: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26

49、【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中,王某与李某之间,通过协议将无偿租住房屋代替支付借款。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之为以物抵债。以物抵债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在我国法律中并无规定,实务中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按照无名合同来处理。就本题而言,双方均有以无偿租住房屋代替原来借款之债的意思,因此 A 项正确。李某的租赁权在张某的抵押权之后产生,物权法第 190 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据此 B 项错误。选项 C 很明显正确,不必赘述。D 项,王某将房屋无偿给李某租住 1 年,理应能够正常居住,其租赁权不应有无法实现的障碍。因此,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知识模块】 民法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是分离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民法28 【正确答案】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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