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9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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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5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王甲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李丙,王甲委托自己的弟弟王乙代自己履行,王乙也因为临时有事就委托自己的同学章定代为运送。谁知在运送途中,章定遇见自己的朋友,两人遂同去喝酒,章定不胜酒力致该批货物遗失。李丙也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李丙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王甲(B)王甲和王乙(C)王乙(D)章定2 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在运

2、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B)丙(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3 某日晚,甲拾得熟人乙的自行车,就给乙打电话告诉了他。因天已经很晚,甲想将车放在小区的车棚里,但车棚已上锁,甲只得将自行车推到自己住的单元楼下。第二天一早,乙来取自行车,发现车被盗,乙要求甲赔偿。应如何处理?( )(A)由乙自己承担损失(B)由甲赔偿(C)由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D)由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次要责任4 下列不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A)小白猫超市为吸引顾客,每月最后一天在该商场举行抽奖活动(B)

3、甲与市福利院签订协议,收养了一个孤儿乙(C)佳味食品公司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本公司食品包装上(D)丙将代丁保管的自行车擅自卖给了戊,得款 600 元5 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09 司考卷三单 12)(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6 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

4、,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 300 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09 司考卷三单 13)(A)甲应返还牛,但有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B)甲应返还牛,但无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C)甲不应返还牛,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D)甲不应返还牛,无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7 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

5、一选项是正确的?( )(08 司考四川卷三单 5)(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8 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 5 万元,甲当即履行。乙赔了 1 万元,余下 4 万元给丙打了欠条。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3 年司考卷三单 12)(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张相应免责(D)丙可要求甲继续赔偿 4 万元9 下列哪一情形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 )(13 年司考卷三单 20)(A)甲欠乙款

6、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B)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C)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麻将输掉的 2000 元现金(D)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 1 万元10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13 年司考。卷三单 21)(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 5 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11 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鉴于

7、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 6 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 6 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4 年司考卷三单 1)(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 6 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C)交警大队代收 6 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 6 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12 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乙把房屋出租给

8、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 A 公司买了火灾保险。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4 年司考卷三单 20)(A)甲主观上为避免自家房屋受损,不构成无因管理,应自行承担医疗费用(B)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乙是房屋所有人(C)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际使用人(D)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 A 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 A 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13 根据债务的标的能够选择为标准,债可分为( )。(A)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B)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C)单一之债和

9、多数人之债(D)财务之债和劳务之债14 某演出公司与“ 黑胡子 ”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 23 首,每首酬金 2 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05年司考卷三单 8)(A)特定之债(B)单一之债(C)选择之债(D)法定之债15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由甲方卖给乙方一匹非凡的赛马。乙方为有字号的个人合伙。下述判断错误的是( )。(A)甲乙双方实施的是双方法律行为(B)甲乙的合同之债是简单之债(C)甲乙的合同之债是单一之债(D)甲乙的合同之债是多数人之债16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

10、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09 年司考卷三单 9)(A)属于种类之债(B)属于选择之债(C)属于连带之债(D)属于劳务之债1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 1000 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 1000 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1 年司考卷三单 10)(A)属于选择之债(B)属于连带之债(C)属于按份之债(D)属于多数人之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11、 分。18 某甲是某山区的农民。某晚,一头牛犊闯入某甲家院内,并到院中牲口食槽内吃草。某甲第二天发现后将牛犊喂养起来。过了 1 个月不见有人来寻找,便于夜晚将牛犊牵往几十公里外的牲口集市卖掉,得款 700 元。当某甲与买主正准备离开时,被失主发现。某甲开始时谎称该牛是自己所有,后经失主提出证据,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拾得的。买主见牛犊不是甲所有,遂不愿购买,某甲将钱退还给买主,但仍不肯将牛犊返还失主。经集市管理部门调解无效,失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牛犊。某甲辩称自己并非偷盗,而且已经将牛犊喂养 1 个月,即使返还,失主也应赔偿自己的损失。选项中正确的是( )。(A)某甲的行为开始时属于拾得遗失物(

12、B)其后某甲拒不返还牛犊,应作为侵权行为处理(C)某甲必须返还牛犊(D)某甲不得要求补偿饲养费用和付出的劳务19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将产生下面哪些法律后果( )。(A)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B)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承担(C)提存期间,财产收益归债权人所有(D)提存期间,财产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20 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 )(08 年司考卷三多 56)(A)承揽合同之债(B)委

13、托合同之债(C)侵权行为之债(D)不当得利之债21 上海甲厂和上海乙厂都需要汽油,两厂与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石油公司在 3 个月内供给汽油 2400 吨,每吨价格为 1900 元。在汽油运到后,甲厂与乙厂再按 4:6 分配。该合同之债是( )。(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C)选择之债(D)种类之债22 甲、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一房屋以 30 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和乙。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 ) 。(A)单一之债(B)简单之债(C)按份之债(D)连带之债23 甲、乙与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丙供给甲、乙原油 3000 吨,每吨价格为2500 元,原油运到甲、乙所在地车站后,

14、甲和乙按 4:6 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关于该合同之债的种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8 年司考四川卷三多 54)(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C)简单之债(D)特定之债23 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厂在一个月内筹集 0 号或 10 号柴油 20 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 1300 元;合同生效后,甲厂按合同约定支付了 1 万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 20 天,依约定向甲厂发运了0 号柴油 20 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 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 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 0 号柴油符号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

15、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24 本案合同所生之债应为( )。(A)简单之债,因为乙厂只向甲方发运了 0 号柴油(B)简单之债,因为债权人甲厂有选择权(C)选择之债,因为当事人约定了两种柴油种类(D)选择之债,因为债务人可以选择 0 号或 10 号柴油供给甲厂25 关于本案合同之债的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合同之债可以通过甲方和乙厂签订合同而确定应供应 0 号或 10 号柴油(B)本案中,合同之债可以通过债务人的选择而确定应供应 0 号或 10 号柴油(C)本案中,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权行使的期限(D)若由于国家政策限制,禁止出售 10 号柴油,则只能以 0 号柴油为履行

16、标的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5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65 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 121 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合同关系,汽车运输公司受托运输,运输未完成的后果应当由甲公司

17、对乙公司承担,而不应由汽车运输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因此,可以排除 D 项。(2)丙是职务行为,丙个人并不向乙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可以排除 B 项。(3)司机刘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过失,其并不直接向乙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排除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首先,明确甲的行为性质,甲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其次,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只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甲的行为并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发生原因。B 项是一个身份关系不属于债的范畴,A项抽

18、奖活动是一个射幸合同,C 项构成了侵权之债, D 项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本题中,虽然李某在帮助张某修缮房屋的时候存在利己意思,但是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张某的利益而为他修缮房屋,李某的行为成立无因管理。因此,A、B 项错误,C 项正确。另外,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本题中,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固房费用,张某应支付。因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19、民法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不当得利的返还。物权法第 109 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本题中,甲拾得乙的牛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失主。因此,C 、D 项错误。物权法第 112 条第 3 款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本题中,甲花费的 300 元是因为甲使用该牛,致其劳累过度而生病所花费的费用,而非单纯的保管费用。另外,即便300 元属于合理的保管遗失物的费用,甲最后拒绝返还的行为说明甲有侵占遗失物的意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也无权请求乙支付 300

20、元。因此,A 项错误,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本题中,任某起初拾得颠簸掉落的一件货物并据为己有,属于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并使他人利益受损的情况,构成不当得利;后来,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 D 项说法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是最常见的债的

21、发生原因。本题中,丙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说明其是依据合同关系提起诉讼,诉的标的为合同关系,而非侵权关系,据此 A 项错误,B 项正确。C 项所述毫无法律依据,获得工伤补偿不是违约的免责事由,因此 C 项错误。调解协议书约定由甲、乙分别赔偿丙 5 万元说明甲、乙二人并非连带债务人,因此丙只能要求乙继续赔偿 4 万元,不能向甲追索,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为:(1)一方获利;(2) 另一方受损; (3)获利没有合法根据

22、;(4) 一方获利与另一方受损有因果关系。本题中,A 项的甲超过诉讼时效还款,乙受领欠款是基于债权,有合法根据,不构成不当得利;B 项的甲提前支付利息和提前还款是基于自己的自愿,也具有合法根据,不构成不当得利;C 项,赌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因其非法性将予以收缴,而不是返还给“债务人”,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D 项,甲的存款账户因电脑故障多出 1 万元,满足上述构成要件,因此构成不当得利。综上,D 项当选。【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23、因此构成无因管理需要三个条件: (1)有为他人管理的行为;(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本题中,A 项的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违背了甲的意思,很难说具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B 项情形属于好意施惠性质,这种邻里间的互助行为不宜成立法律关系,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C 项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 D 项,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因其寻找失主可看出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同时也满足了无因管理的其他构成要件,因此构成无因管理。【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有两点错误: (1)6 万元赔偿费的权利人是死者的

24、继承人,本案中虽然未找到权利人,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权利人;(2)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指的是权利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题目所述的情况与本原则不符。因此 A 项错误。B 项,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2) 一方受有损失;(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本题中交警大队只是代收 6 万元,并未取得财产利益,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B 项错误。C 项,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行为而形成或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

25、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往往以行政主体通过行政程序所作出的单方面的行政行为为根据,具有不平等性。本题中,交警大队实际上有两个行为,一是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归属,这是行政行为无疑,也看得出明显的不平等性;但是第二个行为,预收赔偿费并商定转交,这并不是行政行为,否则不会“商定”,因此后一行为并不会产生行政法律关系,C 项错误。D 项,继承法第 32 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据此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的

26、构成要件有三:(1)管理他人事务;(2) 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原因。本题中,甲的救火行为虽然主观上最终是为自己,但也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只要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即使同时有为自己管理的意思,在构成无因管理方面不受影响,因此甲的救火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而乙是房屋的所有人;丙是房屋的使用人,有财产在房屋中,因此二人均因甲的救火行为而受益,甲均可要求他们就自己救火时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据此,A、B、 C 三项均错误。D 项甲的救火行为虽然在客观上使保险公司减少了理赔数额,但甲救火时并无为 A 公司管理的意思,甚至,他可能根本不知道 A 公司承保的事情,因此 D 项的表述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27、】 民法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没有选择的余地,又称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特定之债指债务人应给付特定的标的物或者给付特定的劳务、权利的债。本题中,“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所负的债务是要演唱自创歌曲,但并没有说明唱哪一首,合同标的并未特定化,所以不是一种特定之债。选项 A 是错误的。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本题中,“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作为合同的主体一方表面是四个人,但对外其实是实质上的单

28、一主体,所以是单一之债。所以,选项 B 正确。选择之债,即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债的履行行为或标的可供一方选择的债。本题中,债的履行行为或标的并不能选择,所以不是选择之债。法定之债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债。很显然,本题涉及的债是一种合同之债,是基于约定而产生的债。所以,不是法定之债。所以,选项 D不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是 B。【知识模块】 民法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A 项正确;根据债的标的有无可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只有一种,当事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当事人可

29、从中选择其一进行履行的债。该题中合同的标的是交付赛马和支付价金,当事人只能就该标的履行,属于简单之债。B 项正确:根据债的主体双方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或债务人有多人的债,本题中乙方为个人合伙,全体合伙人为当事人承受债权债务,因此,属于多数人之债。C 项错误,D 项正确。因此本题应选项为 C。【知识模块】 民法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分类。甲乙约定的时候标的物已经确定,即甲的一套住房或一辆宝马车,不是第三人的也不是销售商的,所以该债属于特定之债,而非种类之债。因此,A 项错误。根据债

30、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债务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债权人也只能请求债务人按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债权人可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本题中,存在两个标的物可供选择,即一个是住房,另外一个是宝马车,属于选择之债,而非简单之债。因此,B 项正确。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状态,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本题中只有一个债务人和一个债权,不存在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属于连带还是按份的问题。因此,C 项错误。根据债务人所负给付义务的不同内容,债可分为财

31、物之债和劳务之债。凡债的标的为给付财物的,为财物之债;债的标的为提供劳务的,为劳务之债。本题中债的标的物为给付财物,属于财物之债,而非劳务之债。因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按照担保法解释第 19 条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所以乙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B 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选择之债指同一当事人约定可以对债的标的给付行为进行选择的债,而本案中乙、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都是确定的,所以 A 选项错误。多数人之债,指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两个或

32、两个以上的主体。本案中,乙、丙公司分别向银行出具保函,分别成立两个保证债权债务关系,两个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均为一人,所以 D 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 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某甲开始时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因此,选项 A 正确;后来拒不返还,按照民通意见有关规定,属于侵权行为,故选项 B 正确;无论某甲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都负有返还标的物的义务,故选项 C 正确;既然属于侵权行为,因此,某甲不得要求补偿饲养费用及劳务(如果属于无因管理,

33、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知识模块】 民法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见民通意见第 104 条。【知识模块】 民法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251 条的规定,婷婷父母请某影楼摄影师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的行为,构成加工承揽合同,在婷婷父母与某影楼之间形成承揽合同之债。根据合同法第 396 条的规定,委托合同只是强调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并不强调工作成果,因此本题不符合委托合同特点。根据民法通则第100 条的规定,影楼擅自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的行为构成对婷婷肖像权的侵害,在婷婷与某影楼之间形成侵权之债。根据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影楼制成

34、挂历出售所获收益,系侵害婷婷肖像权所得,并无合法根据,影楼应将所获利益返还利益受损的婷婷,由此在婷婷与某影楼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A、C、D。【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该题中两厂作为合同的一方共同签订合同,债的双方主体是多数的;且债的一方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给付的标的物是在 3 个月内交付石油,是给付某类种类物。【知识模块】 民法22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在多数人之债中,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问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

35、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多数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确定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并没有选择余地的债,又称不可选择之债。【知识模块】 民法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主体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至少有一方是 2 人或者 2 人以上的债。本题中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是甲、乙 2 人,所以属于多数人之债,A 项说法正确。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一方当事人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状态,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

36、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本题中,合同约定“甲和乙按4:6 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因此属于按份之债,B 项说法正确。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债务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债权人也只能请求债务人按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者债权人可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本题中的合同履行没有可选择性,因此属于简单之债,C 项说法正确。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以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为种类之债。本题合同中的标的物“3000 吨原油”不是特定物,而是种类物,因此属于种类之债,D 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知识模块】 民法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债务人可以选择二种以上的给付的,是选择之债。【知识模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选择之债的特定方法有:可以通过合同而特定; 可以通过选择而特定,选择权的归属应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由法律直接规定,在既无约定叉无法定的情况下,选择权宜归债务人享有;选择权可因不能履行而特定。【知识模块】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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