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9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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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9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向乙借款 5 万元,还款期限 6 个月,丙做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 2 年(C)借款发生之日起 6 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2 甲为乙的债务担保,根据约定,取得担保费 3 万元。该 3 万元取得的依据是:( )(A)保证合同(B)委托合同(C)保证合同或委托合同(D)保证合同和委托合同3 小李向老王借款 1

2、50 万元用于炒股。老王要求他提供担保,小李遂以自己的一套房屋作价为老王办理了抵押登记。老王不放心,小李又请自己的亲家小林作为保证人,保证担保未约定范围。有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论述正确的是:( )(A)小林对 150 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B)小林对 100 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C)小林对 50 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D)小林无须承担保证责任4 甲(出卖人 )与乙(买受人) 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 200 万元,乙支付定金 50 万元。后甲只如期供应给乙一半数量的货物,剩余部分无力供应。乙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 100 万元,甲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项?( )(

3、A)本案中,所交定金 50 万元可充抵 50 万元货款(B)本案中,所交定金 50 万元可充抵 100 万元货款(C)本案中,所交定金 50 万元可充抵 90 万元货款(D)本案中,所交定金 50 万元可充抵 70 万元货款5 甲公司欠乙公司 200 万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担保合同,丙公司向甲公司抵押的房产已符合抵押权的实现条件,但甲公司一直未提出履行请求;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丁公司租用甲公司的大型机器设备但一直未支付租金。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

4、名义请求丙公司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租金6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 500 万元的借款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 500 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丙公司对甲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乙银行向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B)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 500 万元及其利息(C)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丙公司逾期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

5、(D)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7 甲公司在兼并乙公司之后负担了乙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50 万元的义务。但同时,丙公司也负有项甲公司支付之前拖欠的 50 万元货款的义务。现甲公司想抵销这笔债务,则:( )(A)经与乙公司协商一致后方可(B)可单方通知丙公司使债务抵销(C)自向乙公司发出抵销通知时该笔债务抵销(D)自与丙公司就抵销问题达成协议后,该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当事人间不再负任何权利义务8 林某与甲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房屋委托购买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林某购买某小区一套住房房价款为 24 万元,购房定金 1 万元,林某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其首付款不低于房价款的 30,余款在该

6、房房屋产权转移前 3 日内补齐。甲公司为林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林某支付 8 万元,余款未付。在此过程中,乙公司代为支付了 7 万元房款,并向甲公司出具欠条,内容为“关于林某购房我公司应付壹拾伍万元整,已付柒万元整,还欠捌万元争取月底前一次性付完”。因乙公司未付剩余款项,甲公司将林某和乙公司诉至法院。林某和乙公司互相推诿,均认为该款应由对方支付。甲公司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因为剩余房款未付,其在与案外人原房主的诉讼中应支付房屋尾款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应由本案被告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欠条的性质为第三人代为履行,8 万元剩余房款应由林某支付(B)乙公司欠条的性质为债务承担,8

7、 万元剩余房款应由乙公司支付(C)乙公司欠条的性质为保证担保,8 万元剩余房款应由林某和乙公司连带支付(D)甲公司有权请求被告承担其应支付给原房主的尾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9 位于羊城的甲公司与位于春城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用火车进行运输。后双方就合同的履行地点发生了争议。就本题的合同履行地点,表述不正确的有:( )(A)羊城火车站(B)春城火车站(C)乙公司的营业所在地(D)乙公司的仓库所在地10 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有:( )(A)甲的货物存在丙

8、的仓库,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后,由丙直接将甲应付的货物交给乙(B)乙向甲出卖某品牌产品,乙指定其旗下子公司丙直接向甲供货(C)甲为丙的利益而与乙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后,丙接受乙的履行(D)张某履行其作为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债务11 宏达公司与高图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约定由高图公司向宏达公司提供 50 台装有 win10 系统的电脑,合同履行期为 2012 年 10 月 9 日,宏达公司验收合格后再付款。高图公司按时供货,宏达公司收货后发现,该批电脑安装的只是winXP 系统,不能满足公司的运营需要。基于上述情况,宏达公司可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先履行抗辩权(B)违约责任请求

9、权(C)不安抗辩权(D)合同解除权12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 8 月 30 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 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A)拒绝接收货物(B)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C)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D)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13 关于债的履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第三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B)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C)债务人不履行任何债务时

10、,债权人均有权向法院主张实际履行(D)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并且双方对抵充顺序无特别约定,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14 代位权诉讼的效力有:( )(A)债务人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B)经人民法院审理,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C)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因次债务人的清偿而消灭(D)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也因次债务人的清偿而消灭15 下列属于人的担保的有:( )(A)某甲作为某乙与某丙之间债权的保证人(B)张某表示愿意以自己位于帝都的一套房子担保李某向王某的借款(C)某甲从某商场购买一块价值 20 万元的瑞士手表,但双方约定

11、,在某甲支付全部款项之前,该手表的所有权由商场享有(D)某甲为某乙和某丙之间的债权提供房子的抵押担保,但他同时要求被担保人某乙再要求某丁作为他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与某乙的债务的保证人16 依法律规定,下列不得为保证人的选项有哪些?( )(A)消费者保护协会(B)苗苗幼儿园(C)某公司财务部(D)有法人书面授权的某公司上海分公司17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三亿元用于扩大生产,后甲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无法偿还银行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得知。甲公司尚拥有对其子公司一亿元的到期债权,但一直未主张;在甲公司出现无力偿还之虞,甲公司将自己拥有的全部生产资料、设备和成品以低价转让给了丙公司。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12、( )(A)乙银行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到期债权,子公司应当直接对乙银行为清偿(B)乙银行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到期债权,但所得利益归属于甲公司(C)乙银行可以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低价销售行为,但所得利益归属于甲公司(D)乙银行可以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低价销售行为,且所得利益归属于乙银行18 甲向乙借款 24 万元,丙、丁在甲乙的借款合同的保证人栏内分别签名。合同也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A)丙、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B)乙有权不起诉甲,而直接起诉丙、丁(C)丙、丁各承担 12 万元的保证责任(D)丙、丁对 2

13、4 万元的保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9 甲公司欠乙公司 30 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 20 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 20 万元(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 2 年内行使权利20 龙杰公司向 A 银行借款 500 万元并邀请柯达公司对其进行保证担保。龙杰公司以该款偿还了以前欠 A 银行的贷款 500 万元。龙杰公司又向 B 银行贷款 500 万元,明达公司对此承担了保证责任,龙杰公

14、司以该款偿还了欠 B 银行的贷款,该贷款也曾得到明达公司的保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对 A 银行的 500 万元贷款,柯达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B)对 A 银行的 500 万元贷款,柯达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C)对 B 银行的 500 万元贷款,明达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D)对 B 银行的 500 万元贷款,明达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21 甲欠乙 20 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 15 万元的住房一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对甲的行为可

15、行使债权人撤销权(B)甲的行为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故乙不得行使撤销权(C)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D)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22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须于 5 月 30 日向乙预付定金20 万元。5 月 30 日甲未支付定金,经乙催告甲仍未支付。对此,乙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A)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 20 万元(C)请求解除买卖合同(D)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 20 万元及逾期利息23 2012 年 3 月,甲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遂找银行融资 5000 万元,期限 3年。该笔贷款由乙公司以其时价 4500 万元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

16、同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公司对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2015 年 3 月贷款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共计 6300 万元。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A)银行必须首先就乙公司的抵押办公楼实现抵押权(B)银行有权选择实现乙公司的抵押或者要求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C)银行有权选择丁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D)如果银行选择实现抵押权,即便房价上涨,其也仅在 4500 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4 下列情况下,侵权行为人不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是:( )(A)甲(9 岁) 唆使乙(8 岁 )将丙(7 岁)咬伤,丙为此花去医药费 2 万元。甲、乙的监护人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B)

17、甲承租了乙的房子,并在房子上堆放易燃物品,丙违章在乙房前燃放烟花,导致乙的房子被烧,甲、丙对乙的受害应承担连带责任(C)甲不慎被乙撞到摔断手臂,在医院时由于医生疏忽大意误将甲的左腿截肢,乙和医院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D)甲、乙与丙有仇,相约火烧丙的房子。甲烧掉了丙的东厢房,乙烧掉了丙的西厢房,甲、乙对丙所受损害负连带责任24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 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 300 万元) ,未约定担保范

18、围。请回答问题。25 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B)丙、丁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亦有效(C)戊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因为该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具有公信效力(D)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戊如有过错,仍应对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26 设甲、乙之间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 1 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和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A)丙、丁、戊均应承担担保责任(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27 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

19、同意。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D)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8 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匹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 550 万元,扣除费用后得款 520 万元,足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可直接从戊的布匹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全部债权(B)乙只能从戊的布匹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债权 300 万元,余下的债权应向丙、丁追偿(C)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债权后,戊可向丙、丁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D)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

20、的全部债权后,戊只对甲享有追偿权29 设戊有布匹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现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丁偿还了庚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 )(A)可向甲行使(B)可向庚行使(C)可向戊行使(D)可向甲、庚、戊行使29 2011 年 1 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一亿元,期限两年,丙公司以保证人的名义在借款合同上签名。同时乙银行又与甲公司联系的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丁公司也对这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请回答以下问题:30 本案中,丙公司和丁公司的保证责任属于: ( )(A)一般保证(B)连带责任保证(C)共同保证(D)最高额保证31 如果丙公司与丁公司均未明确约定双方各自承

21、担的保证责任份额,则:( )(A)丙公司与丁公司各承担一半的保证责任(B)乙银行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全部保证责任(C)乙银行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全部保证责任(D)丙公司或者丁公司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仅能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32 2012 年 1 月。由于甲公司经营出现困难,遂与乙银行商议延长借款期限,同时利息保持不变但没有通知丙公司及丁公司。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B)丁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C)丙公司与丁公司依旧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但因期限延长所加重的利息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D)如果通知了丙公司和丁公司,则丙公司与丁公司需要承担保证责任33 假设丙公司在以保证人身份在贷

22、款合同中签名且丁公司在保证合同签订之后共同约定,双方各自承担 50的保证责任,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保证为按份共同保证(B)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保证份额为各自 50(C)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保证为连带共同保证(D)乙银行此时依旧有权要求丙公司、丁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承担全部保证责任34 假设丁公司系由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通过单方面出具担保书的形式向乙银行表示丁公司愿意以其全部公司资产就甲公司的该笔贷款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收到后未表示异议。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丁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按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则该担保无效(

23、B)即使丁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按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则该担保依旧有效,因为其系丁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丁公司名义作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为公司的行为(C)如果乙银行知悉丁公司的保证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则丁公司及债务人对丁公司担保无效不承担任何责任(D)丁公司的担保虽系其法定代表人单方面向乙银行作出,但乙银行未表示异议,故丁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成立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9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

24、期间的计算问题。依据担保法解释第 32 条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本题正确选项为 D。【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对保证合同、委托合同的性质问题。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保证人不能向债权人取得报酬,因此,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故保证人取得担保费是依据委托合同取得的

25、。本题正确选项为 B。【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与物保的关系问题。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在既有物保又有人保的情况下,由债务人提供物保的。保证人仅在物保价值范围之外承担保证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 C。【知识模块】 民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定金的适用问题。依照担保法之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 20,超过部分按预付款处理。在当事人部分不履行的情况下。定金按比例适用。本题中,合同总金额为 200 万元,定金数额最多为 40 万元,多余的10 万元为预付款,现甲履行了合同的一半,定金按 50适用,也就是 20 万元为定金,另外 20 万元发生预付

26、款的效力,定金发生双倍返还的效力,预付款则不发生该效力,故已支付的定金 50 万元可充抵 70 万元的货款。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代位权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 73 条第 1 款和合同法解释(一) 第 13 条第 1 款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对于所有权和财物债权均无权主张代位权。本题中,丙公司所负债务为财物债务,乙公司不得代位,故 A 选项错误。乙公司并非甲公司的代理人,故 B 选项错误。根据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取回机器设备但对丁公司主张返还所有物不属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

27、债权,乙公司无权代位行使,故 C 选项错误。甲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支付租金,该债务可以代位,D 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 D。【知识模块】 民法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 42 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而非自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依据担保法解释第 34 条的规定,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开始计算时效是指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故 A 选项错误。依据担保法解释第 43 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以主债权的范围为限,也就是凡是因为债务人的原因导致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保证人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凡是因为

28、保证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保证人都不得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以及逾期而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都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因此 B 选项正确,CD 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 B。【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抵销问题。债的抵销依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两种。法定抵销必须双方互负同种类债务,互享同种类债权,且符合抵销的其他要件。法定抵销可因单方通知而实现。本题中,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符合合同法第 99 条规定的法定抵销的条件。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B。【知识模块】 民法8 【正确答案】 B【

29、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代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和违约责任等问题。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承担对第三人和债务人的责任方面存在很大不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出具了欠条,承诺偿还债务人所欠的金钱债务,且数目完整、日期清晰。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承受了债务人的债务,且对原合同中还款期限予以变更,都得到了债权人的同意,其行为应认定为债务承担。在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退出了债的关系,不对承担人的履行负担保责任,故 8 万元剩余房款应由乙公司支付,林某不负责任,故 B 选项正确,A 选项错误。 C 选项的错误在于,乙公司自始至终没有表示作为林某还款担保人的意思故认定其为保证人实属牵强。本题还涉及违约责

30、任中赔偿损失的范围问题,也就是对于甲公司在另案中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否包括在本案违约责任范围之内。由于在林某及乙公司与甲公司的协议中均未对此进行约定,而甲公司与原房主的合同与本案合同无关,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该责任应由甲公司自担,故 D 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依合同法第 61 条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时,能够依照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的,则依照该相关条

31、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本题中,双方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表明履行地点在乙之所在地。由于双方约定的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依交易习惯。乙之所在地的火车站即履行地点。故 B 选项表述正确,ACD 选项均不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CD。【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代为履行的问题。代为履行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该第三人不是债务主体,而是履行主体。本题 C 选项不存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问题。而是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履行主体为债务人本身。本题 D 选项中,连带债务人履行债务是其本身的法定义务,不为代为履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AB。【知识模

32、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合同解除权的适用问题。如上所述,先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请求权和合同解除权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其功能是不能相互替代的,故正确选项为 ABD。【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提前履行问题。本题 A 选项涉及提前履行后债权人是否可以拒绝接受货物的问题。本题 A 选项虽存在周延欠缺,但仍宜选定为正确。本题B、C 选项中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违约责任的衡量是以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为标准的,在预期违约中,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仅适用于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

33、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而不针对提前履行。提前履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是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本题 D 选项是正确的,接受提前履行方因提前履行而增加的费用可要求对方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D。【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65 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 A 错误。合同法第 64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B 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110 条的规

34、定,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执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债务;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债务,不能要求实际履行,C 选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二)第 20 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D 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C。【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权诉讼的效力问题。代位权的行使应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为诉讼中的第三人,故 A 选项错误。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胜诉后,依 合同法解释(一)第 20 条的规定,债权

35、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本题正确选项为 BCD。【知识模块】 民法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人的担保问题。人的担保是指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了其他有关人的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其形式主要有保证人、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本题 A 选项属于保证,为人的担保。本题 B、C 选项属于物保,不属于人的担保,故 C 选项错误。D 选项属于反担保,反担保既可以是物的担保,也可以是人的担保,D 选项中所涉反担保为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本题

36、正确选项为 AD。【知识模块】 民法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人资格问题。依担保法第 7、9、10 条规定,具有代偿债务能力的公民,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作为保证人,但学校、幼儿园、社会团体和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本题正确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民法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效果归属。合同法解释(一)第 20 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但通说仍认

37、为代位权的效果应遵循“入库规则”。因此,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效果最终均应归属于债务人。本题正确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民法18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合同的形式问题。依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在主合同订有保证条款,并有保证人的签名:保证人在主合同中未订保证条款,但在保证人栏中签名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视为连带保证,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本例中,丙丁为共同的连带保证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BD。【知识模块】 民法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撤销权

38、的问题。撤销权与代位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这些行为主要是针对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财产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可向债务入主张。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撤销权人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知识模块】 民法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新贷还旧贷中保证人的责任问题。依担保法解释第 39

39、条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旧贷与新贷为同一保证人,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BC。【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74 条第 1 款之规定,撤销权的客体应当为财产行为,对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主张撤销权,故甲对其父遗产的放弃继承行为不得成为撤销权的客体。但本题中,甲在与丙签订赠与协议时,已经接受了遗产的继承。其将继承所得的遗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予以撤销,故 A 选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 第 52 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

40、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本题中,甲、丙之间达成的赠与协议,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故为无效,C 选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 73 条第 1 款之规定,继承权不为债权不得成为代位权的客体,故 D 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 AC。【知识模块】 民法2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定金的相关问题。定金是属于从合同而非主合同的条款或内容。因此甲签订定金合同以后不支付定金的行为,不构成买卖合同的违约行为,同时由于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在定金交付之前,定金合同并未生效,也不构成定金合同的违约行为。因此,乙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也无权请求

41、甲支付定金及其逾期利息。由于甲、乙双方未约定定金属于解约定金,故甲不支付定金,乙无权请求解除买卖合同。对于甲不支付定金的行为,乙可依据合同法第 42 条的规定,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 BCD。【知识模块】 民法2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76 条的规定,在当事人未就实现担保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时,既有债务人提供物保又有人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但对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无此要求。A 选项错误, B 选项正确。反担保是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担保而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所作的担保。换言之,在担保人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担保人在其向债务人追偿未果时

42、可以要求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C 选项混淆了反担保与本担保。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范围,并不受制于设定抵押时抵押物的价值,D 选项错误。故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ACD。【知识模块】 民法2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 A 选项中,甲、乙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教唆问题。对于丙所受损害应由甲、乙的监护人按比例承担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本题 B 选项中,对于乙的房子的损害,虽然甲、丙之间存在直接结合,但对于财产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应要求每一行为都足以造成同一损害。行为人才负连带责任,否则承担按份责任。本题 C 选项中,甲和医院之间不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对于乙的受害,甲和医院之间不存在直

43、接结合而为间接结合,应负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本题 D 选项,甲、乙相约烧毁了丙的房子,表明甲、乙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即使损害是可分的,也应负连带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民法【知识模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1 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 52 条、本规定第 14 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 AB。【知识模块】 民法2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是关

44、于保证责任的承担问题。依担保法第 24 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经保证人的同意,否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同时依据该法第 52 条的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抵押担保不因主合同变更而免除担保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D。【知识模块】 民法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物保与人保的责任范围问题。依据担保法第 28 条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D。【知识模块】 民法2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担保的范围及抵押

45、设定人的权利问题。依担保法第 46 条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该法第 57 条规定,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同时依担保法解释第 38 条的规定,担保人在清偿了全部债务以后,可向其他担保债务人进行追偿。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 AC。【知识模块】 民法2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追偿权问题。依担保法第 58 条的规定,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消灭。同时依该法第 12 条的规定,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第三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清偿的

46、份额。同时依据民通意见第 32 条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对失踪人所欠的债务,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将代管人列为被告。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 AB。【知识模块】 民法【知识模块】 民法3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由于丙公司与丁公司都没有约定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性质,因此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于丙公司与丁公司系共同担保同一债权,故为共同保证。【知识模块】 民法3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A 选项错误之处在于各共同保证人没有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责任份额的,应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D 选项错误之处在于任一共同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均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同时还有权要

47、求其他保证人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这个份额属于保证人内部的份额,也就是前面的连带属于对外的连带,此处的份额为内部最终责任承担上的份额。这个份额的确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知识模块】 民法3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30 条的规定,主债权的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加重债务人负担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 ABD 均为错误选项。【知识模块】 民法3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19、20 条的规定。共同保证人只要没有同债权人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责任份额的即为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有权要求某一或者全体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3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16 条,担保法解释第 4、22 条的规定,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只要主债权人没有提出异议,保证合同成立。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无论是法定代表人作出的还是其他一般工作人员作出,均需要经过内部的决议程序,否则对外担保无效,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债权人及股东的利益。故本题答案为 ACD。【知识模块】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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