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票据法)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三第 32 题)(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C)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D)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2 甲将汇票一张质押给乙,在汇票上背书标明“质押” 字样,没有签章。但同时订立了一份票据质押合同。则甲与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票据质押?( )(A
2、)构成。因为已经背书标明了“质押” 字样(B)构成。因为订立了票据质押合同并且背书标明了“质押” 字样(C)不构成。因为没有签章(D)不构成。因为是另订立的质押合同3 2014 年 3 月 7 日,甲商店同乙公司签订一份彩电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以本票进行支付。3 月 20 日,A 银行遂发出了出票人、付款人为 A 银行、收款人为乙公司、票面金额 25 万元、付款期限为 6 个月的本票。但由于疏忽,银行工作人员未记载出票日期。甲商店将该本票交付乙公司。后来,乙公司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14 年 9 月 4 日,丙公司持该本票向 A 银行提示见票,要求付款。 A 银行以甲商店存款不足支付为
3、由拒绝付款,丙公司遂向乙公司进行追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本票为有效票据(B)本票上关于提示见票期限的约定有效(C)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进行追索(D)丙公司只能对 A 银行进行追索4 下列有关票据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持票人因过失而取得的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B)持票人明知出票人或其前手与自己的直接前手之间存在票据法上的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C)票据的取得应当给付当事人双方认可的对价,无对价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D)持票人恶意(以欺诈、胁迫或偷盗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5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4、,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下列关于汇票的规定,不正确的有:( )(A)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为无效保证(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C)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D)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6 根据票据法,下列关于汇票的记载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是:( )(A)收款人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笔名或代码(B)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C)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D
5、)票据上记载“ 货到后付款” 等付款条件的,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7 甲作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在本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是:( )(A)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B)以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C)对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D)对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8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 1 万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其女友乙。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
6、假设银行知悉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为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9 甲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6 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到期日为 2014 年 7 月 6 日。乙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6 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乙公司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此汇票上的背书属于什么性质?( )(A)回头背书(B)限制背书(C)期后背书(D)附条件背书10 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
7、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票面记载“ 不得转让 ”字样;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其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有:( )(A)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B)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C)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D)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11 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分别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现查这张汇票的金额被变造,且确定丁是在变造后签章的,丙是在变造前签章的
8、,但不能确定乙是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签章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只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B)甲、丙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乙、丁就变造后的金额对戊负责(C)汇票的金额被变造导致无人承担责任(D)甲、乙、丙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金额对戊负责12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的一项业务往来中,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面额为 10 万元。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汇票。乙公司接受后又背书转让给了丁。假如甲、乙公司之间的该项业务因某种原因予以解除,则甲公司可以行使哪项权利?( )(A)请求丙银行停止支付(B)请求丁返还汇票(C)请求乙公司返还汇票(D)请求乙公司返还 10 万元
9、价款13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 )(A)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B)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C)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D)不承担任何责任14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2008 年 7 月 1 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 2008 年 8 月 1 日(B)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 2008 年 7
10、月 11 日(C)乙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和出票人的票据责任免除(D)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的,付款地点为付款银行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15 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 )(A)宣告其代理行为无效(B)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然后再由被代理人追究代理人的责任(C)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D)由代理人就其超越权限部分承担票据责任,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16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
11、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17 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 60 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D)行
12、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18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证明 3 日之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期通知的,应承担哪种后果?( )(A)不能再行使追索权(B)只能向出票人追索(C)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只要说明延期的理由(D)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出票人造成损失的,以汇票金额为限予以赔偿19 王某向赵某借得一笔钱,以自己所有的未到期汇票一张质押。赵某拿到汇票后,因王某不按时还款,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刘某。王某为此提起诉讼。则赵某行为有效与否?( )(A)有效,赵某是在行使自己的质权(B)有效,赵某拥有汇票系合法所有(C)无效,赵某不能以质押汇票背书转让(D
13、)无效,赵某并不拥有该汇票的所有权20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票据上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B)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C)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D)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后签章21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与付款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付款行承兑后,甲公司将款项足额打入在付款行开立的账户。付款行进行了承兑,但是甲公司并未打款。乙公司向付款行提示付款,付款行拒绝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4、 )(A)汇票无效(B)付款行有权拒绝付款(C)乙公司有权要求付款行付款(D)以上都不对22 下列有关票据上的签章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票据上的签名,可以为该当事人的笔名(B)票据上的签章必须为签名加盖章(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D)法人或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23 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自行车买卖合同,乙公司签发以丙公司为付款人,甲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在下列何种情况下,该汇票并非确定无效?( )(A)汇票上记载“ 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自行车后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C)汇
15、票上的票面金额以中文大写记载为“捌仟圆 ”,但数字误记为“80000 元”(D)甲乙双方后经一致同意将汇票的收款人改为丁公司,甲乙双方在汇票上签章24 下列关于票据丧失后挂失止付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任何票据丧失,失票人均可以及时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B)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C)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 3 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D)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 3 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 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 10 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给
16、丙公司 10 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6 王某欠张某和李某二人总共 20 万元,某日,王某获得汇票一张,面额 20 万元,遂向张某和李某提出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二人抵债。二人表示同意,王某遂背书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了二人。则王某能否消灭其债务?( )(A)能。因为已经偿还了债务(B)能。因为双方同意且金额相等(C)不能。因为汇票转让无效(D)不能
17、。因为汇票权利不能折抵现金27 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退回所付款项(C)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D)在持票人请求付款时乙公司不能以丙公司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抗辩28 甲为 16 岁的公民,背书转让一汇票于乙,乙又背书转让,最后持票人丙提示承兑被拒绝后,向甲追索,甲的哪些主张可构成抗辩?( )(A)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章无效,不负票据责任(B)甲不是付款人,没有义务付款(C)甲为限
18、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签署的票据无效,因而不负票据责任(D)甲、乙间接受票据时所依据的买卖合同归于无效,甲、乙间转让票据的行为归于无效,因而甲不是票据债务人29 若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下列表述中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在特定条件下,收款人可以将此票据背书转让(B)若收款人将此票据背书转让,出票人对现持票人不承担票据责任(C)此票据只能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不得背书记载“质押” 字样(D)此票据不得背书转让30 下列情况出现时,哪一个不构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A)付款人以其与持票人的债务纠纷正在诉讼期间为由,而不予付款时,持票人可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B)
19、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行为而被责令暂停业务活动的(C)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D)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因为犯罪行为而畏罪潜逃的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31 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 50 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75 题)(A)乙因丢失票据而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B)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
20、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C)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乙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五日内,应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票据法)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知识模块】 票据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 35 条的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55 条的规定,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
21、”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本案中,虽然甲背书时标明了“质押”字样,但由于未在票据上签章,故不构成票据质押。本题选 C。【知识模块】 票据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 75 条的规定,本票出票时,必须记载出票日期,该记载事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时,本票无效。因为此时无法确定提示付款期限,也无法确定票据权利消灭时效期间。本案中,A 银行出票时,由于疏忽未记载出票日期,因此,该本票无效。根据票据法第 78 条的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提示见票期限
22、超过 2 个月的,该约定无效。本案中,本票上记载的提示见票期限为 6 个月,超过了法定的 2 个月,因此,该约定无效。根据票据法第 79 条的规定,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本案中,丙公司在约定的提示见票期限,即出票日起 6 个月内提示见票,因此,其主张追索权的依据和理由是正确的。但由于该本票约定的提示见票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提示见票超过了法定的期限,所以,丙丧失了对乙的追索权,只能对出票人 A 银行进行追索。【知识模块】 票据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 12 条的规定,持票人因过失(非重大过失)而取得的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23、的,可以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恶意(以欺诈、胁迫或偷盗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故本题A 项不正确,D 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 13 条的规定,持票人明知出票人或其前手与自己的直接前手之间存在票据法上的抗辨事由而取得票据的,仍享有票据权利,只是票据债务人可以该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故本题 B 项不正确。票据法第 11 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故 C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48 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第 33 条:“背书不
24、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第 43 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因此,本题只有 A 项的说法不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22 条规定了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违反则票据无效。根据该条规定,D 项的记载违反了法律关于“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的规定,该票据无效;A 项称收款人可以写简称或者代码,不符合法律关于记载 “收款人名称”的要求,故也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第 8 条的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
25、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因此 B 项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第26 条的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 70 条、第 71 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因此,出票人签章后,应对票据记载事项承担责任。但是,当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的签章时,构成民法上的“多数人之债”,按民法的基本原理,当债务人为多数人时,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连带债务外,否则不为连带债务。那么,票据法是否遵循民法的基本原理呢?由于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都表现于票据上,为了保证票据的流通安全,应不同于民法的基本原理,同一票据行为有多数
26、人签名时,多数人应负连带责任。据此,C 项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13 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问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5 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 1213 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27、(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 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依此,可知 A、C、D 项的情形都是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只有 B 项票据债务人提出的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票据法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 10 条、第 11 条第 1 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
28、行签发的金额为 1 万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无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另根据票据善意取得的规定,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而本案中,乙虽然不知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银行可以拒绝乙提出的付款请求。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 D。【知识模块】 票据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36 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记载相关事项,以转让票据权利或授票据权利于他人的票据行为。其中:(1)回头背书是指
29、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如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为被背书人的背书,我国票据法规定,进行回头背书后,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2)期后背书是指在汇票上所记载的到期日以后所为的背书,它分为期日后背书和期限后背书两种,前者是指到期日后做成拒绝证书以前所为的背书,后者是指做成拒绝证书期限届满后所为的背书。期后背书仅具有权利转移和权利证明效力。该种票据不得再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3)附条件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一定的条件,以限制或者影响背书的效力。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4)限制背书是指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
30、的限制性条件。被背书人转让载有限制性条件的票据的,以后的受让人不得向背书人主张权利。本案中,乙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6 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既没有附条件、丙也不是票据债务人,因此,该背书属于期后背书,正确答案是 C。【知识模块】 票据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27 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 1 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票据法解释第 48 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 27 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
31、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据此可知,ABC 项说法错误,D 项当选。【知识模块】 票据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 14 条的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由于无法确定乙是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签章,故甲、乙、丙都须就变造前的
32、票据金额对戊负责,丁仅就变造后的金额对戊负责,本题 D 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具有无因性,即使产生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或者被解除,也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仍然可以继续有效流通。本题中,即使甲、乙公司之间的业务被解除,票据的效力并不受影响。且因为乙公司已经背书转让给丁,是正常流通。所以甲公司无权请求丁返还汇票,也无权请求乙公司返还汇票,至于请求丙银行停止付款,则更是于法无据,因此 A、B、C 选项错误。不过甲公司可以以乙公司不当得利为由请求乙公司返还 10 万元的价款。所以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33、48 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在本题中,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这就是保证附条件,该条件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丁仍然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正确的选项是 C。【知识模块】 票据法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53 条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 10 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34、据此,本题 AC 项不正确,B 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 23 条规定,付款人为银行的,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所以 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票据法第 5 条第 2 款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故 D 选项正确,A、B、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票据法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50 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
35、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但是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乙除了要求保证人丁承担保证责任的选择外,还有权依据甲乙之间的合同,即票据的基础法律关系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 A 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从题目给定的条件来看,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表明乙公司的汇票已经得到了丙银行的承兑,此时丙银行有付款的义务,丙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违背了票据的无因性原则,故 B 正确,当选。相应的,票据法第 48 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结合上述票据法第 50 条的规定,在票据保证关系中,保证人只能承担连带责任,
36、并无其他选择,即使保证人与持票人约定了先诉抗辩权,也不发生法律效力,故 C 选项的说法错误。票据基础法律关系的基本当事人中应当包括票据的保证人,故 D 选项的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票据法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独立性原则,是指票据法律关系独立于各当事人据以实施票据行为、发生票据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基础关系)而存在;票据无因性原则,是指票据法律关系的效力状况原则上不受基础关系效力状况的影响。所谓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是指因票据之外的特定票据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的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所谓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是指因票据或票据行为本身的瑕疵而发生的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票据法第 13 条第
37、 2 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因此,银行基于自己与持票人朱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拒绝向朱付款并进行债务冲抵,属于合法行使对人抗辩的行为,C 项正确。【特别提示】票据法上对人抗辩权的存在,构成票据无因性原则抗辩切断的例外。【知识模块】 票据法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66 条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 3 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
38、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票据法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 35 条的规定,汇票可以质押,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而根据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47 条的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所以选 C。【知识模块】 票据法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14 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
39、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故 ABC 项说法正确,D 项说法不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 21 条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但是票据是无因证券,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与票据关系的效力各自独立,付款人不能以与出票人间的原因对持票人抗辩,所以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6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
40、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C 项正确。第7 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A 、B 、D 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 C。【知识模块】 票据法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汇票必须记载无条件付款的事项,如果出票附有条件的,则票据无效,A 项确定无效。付款日期是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不影响票据效力。根据票据法第 8 条的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C 项确定无效。根据
41、第 9 条的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D 项无效。【知识模块】 票据法2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15 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 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A 选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当选。 B、C、D 选项均符合法律规
42、定,不当选。【知识模块】 票据法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 36 条的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将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违反了被拒绝承兑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的规定,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即甲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支付汇票上的金额。故选项 A 正确。选项 B 中的返还责任和选项 D 中的侵权赔偿责任都是民法上的责任,非“汇票责任”,是错误的。选项 C 是丙公司通过行使追索权主张给付汇票金额,而追索权的前提是汇票的背书转让合法,而本案汇票的背书转让是违法的,故无追索权的适用,选项 C
43、 错误。【特别提示】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付款提示期限经过后,持票人基于权利转让的目的而做的背书称为期后背书。期后背书受到法律禁止,但背书人承担的是汇票责任,而非民法上的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法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所以 C 项当选。【知识模块】 票据法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 53、54 条的规定,汇票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付款的,付款人有依据汇票记载金额付款的义务。因此,乙作为商业票据的付款人,不能以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拒绝付款
44、,也不能在付款后再要求持票人返还所付款项。但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综上所述,本题应选 B。【知识模块】 票据法2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票据无因性、票据行为独立性理论,选项 D 是错误的;票据上的签章人如不存在签章无效的情形均负有票据责任,据此选项 B 是错误的;票据是否有效取决于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与票据行为人的行为能力无关,据此选项 C是错误的。根据票据法第 6 条,票据上如有无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据此选项 A 是正确的。票据法中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
45、效力的规定不同于民法中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效力的规定,在票据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一律无效,但由于票据行为独立,故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另外,出票行为的有效无效与票据本身的有效无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应注意区分。【知识模块】 票据法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27 条第 2 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和本票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有关汇票的规定,故支票和本票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得转让。【知识模块】 票据法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票据法第 61 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B 项的错误在于“暂停业务活动”而非“终止”。【知识模块】 票据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31 【正确答案】 B,C【知识模块】 票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