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原告王某诉被告某服厂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 2009 年 9 月 15 日作出判决,并于次日送达原告王某。王某的上诉期截止日期应为下列哪一时间?( )(A)2009 年 9 月 30 日(B) 2009 年 10 月 1 日(C) 2009 年 10 月 2 日(D)2009 年 10 月 8 日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定期间,当事人不可以申请顺延(B)法定期间没有可变期间与不变期间之分(C)指定期间有可变期间
2、与不可变期间之分(D)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3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限是多长? ( )(A)6 个月(B) 3 个月(C) 1 年(D)由人民法院自行决定4 斯尔敦是广州市某人民法院受诉的一个案件当事人,加拿大人,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现在如果人民法院对其送达诉讼文书,合法地采用了邮寄送达的方式,那么自邮寄之日起多长的期限,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A)3 个月(B) 4 个月(C) 5 个月(D)6 个月5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A)张丽和刘兵的离婚诉讼以调解结案,人民法院在送达调
3、解书时,对张丽适用留置送达(B) A 市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 B 市的张杰,其可委托 B 市人民法院代为送达(C)甲市 C 区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赵宇,后得知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则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D)受送达人钱小正在被强制性教养,则人民法院可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6 甲市 A 区人民法院于 2001 年 11 月 30 日发出公告,内容为:公告 3 个月后若被申请人仍未出现或确知其生存下落,法院即可依法作出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判决。本案公告期间届满日期是哪一天?( )(A)2002 年 2 月 20 日(B) 2002 年 3 月 1 日(C) 2002 年 2 月 28 日(
4、D)2002 年 3 月 2 日7 当事人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二)收到一审裁定,其上诉期限届满日为( )(注:1999 年 1 月 2 日、3 日是周六、周日)(A)1998 年 1 月 6 日(B) 1999 年 1 月 1 日(C) 1999 年 1 月 2 日(D)1999 年 1 月 4 日8 下列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表述错误的是?(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C)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 30 日内审结(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均应
5、当在立案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审结9 吴雁于 5 月 9 日收到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吴雁准备提起上诉。但第二天便被单位派到黄山去学习,到 5 月 13 日学习结束后又因山洪暴发,交通中断,直到 5月 30 日才回来。吴雁还能否对判决提起上诉?( )(A)吴雁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期限,在障碍消除后的 10 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B)上诉期间为法定不变期间,不能顺延(C)吴雁逾越上诉期间,丧失上诉权(D)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吴雁不能上诉10 下列对诉讼财产保全,说法正确的是( )。(A)诉讼财产保全是涉及给付之诉的必经程序(B)只要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就应当裁定诉讼财产保全(C)诉讼
6、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D)诉讼财产保全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11 下列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予以保全的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有哪些?( )(A)被告人甲的表哥的住房(B)被告人乙应当进行学术讲座的行为(C)案外人丙因不知情而购买的被告人丁的汽车(D)原告戊起诉要求被告人乙返还其借用的照相机12 2000 年 7 月 8 日,某市甲区服装厂向该市乙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丙区某百货公司在乙区的仓库一间,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但直到 2000 年 7 月25 日,甲区服装厂仍未起诉,此时给百货公司造成了 5 万元损失。现问百货公司因服装厂给其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
7、,应向哪一个法院起诉?( )(A)该市甲区人民法院(B)该市乙区人民法院(C)该市丙区人民法院(D)以上法院均可13 甲、乙两人间发生民事纠纷,一审判决甲胜诉,乙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甲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乙即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此应如何处理?( )(A)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B)应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C)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批准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D)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情况不紧急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14 人民法院接受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多少小时内作出裁定?
8、( )(A)48 小时(B) 12 小时(C) 24 小时(D)立即15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B)申请人坚持申请的(C)属于给付之诉(D)属于确认之诉16 新华钢厂以华泰贸易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泰贸易公司支付所拖欠的钢材款 120 万元,并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对华泰贸易公司的两辆奔驰汽车采取保全措施。后来人民法院发现,华泰贸易公司在向甲银行贷款 100 万元时已将这两辆奔驰汽车抵押给甲银行。此时:( )(A)人民法院可以对汽车采取保全措施,同时甲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B)人民法院可以对汽车采取保全措施,但是甲银行享有优先
9、受偿权(C)人民法院可以对汽车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甲银行的同意(D)人民法院不能对汽车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汽车已抵押给甲银行17 甲乙因借款纠纷诉到法院,甲怕乙没有偿付能力,就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接受其申请,将乙家中的冰箱、彩电扣押,并责令乙 10 日内还款,否则就将冰箱、彩电变卖予以赔偿。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中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B)法院可以裁定财产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C)法院用诉讼保全的裁定限令被告还款是错误的(D)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正确的18 下列有关先予执行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0、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B)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C)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9 下列属于法定期间的有( )。(A)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B)被告收到起诉状后提出答辩的期限(C)法院要求当事人补正起诉状欠缺的期间(D)法院要求当事人补充新证据的期间20 应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的情形有( )。(A)受送达人是军人的(B)受送达人是被监禁
11、的(C)受送达人是被强制性教育的(D)受送达人是公安人员的2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定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下列关于公告送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A)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B)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为送达(C)对涉外案件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自公告之日起满 3 个月即视为送达(D)调解书可以公告送达22 下列哪些情况属于直接送达?( )(A)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与受送达人同住的父母签收(B)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签收(C
12、)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D)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投进受送达人家门口的信箱23 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09383)(A)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B)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C)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D)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24 A 地甲公司与 B 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 C 地,乙到期未能交货。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 B 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置于
13、其设在 D 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司考2008387)(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 D 地基层法院提出(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C)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 48 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25 星辰商贸中心与宇明旅行社买卖合同争议由仲裁机构进行了仲裁,仲裁裁决由某区人民法院执行。星辰商贸中心派人围攻法院执行人员,造成执行人员一人轻伤一人重伤。对星辰商贸中心的行为可以进行何种处理?( )(A)人民法院有权对星辰商贸中心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B)由仲
14、裁机构裁决星辰商贸中心进行赔偿(C)依法追究星辰商贸中心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D)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对星辰商贸中心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26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留置送达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B)送达人必须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C)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D)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27 以下哪些情况下应当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 )(A)诉讼时效开始后 1 个月因车祸住院,3 个月后伤愈出院(B)在诉讼时效届
15、满前 4 个月法院所在地发生洪水,道路阻断(C)权利人被宣告失踪(D)权利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诉讼时效经过 1 年零 8 个月时,因监护权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28 下列哪些属于期日?( )(A)判决宣告日(B)限期补正起诉状(C)开庭审理日(D)公告发布日29 下列法院的行为哪些属于送达行为?( )(A)法院向当事人开户的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B)甲法院向乙法院出具委托函及相关文书(C)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在公告栏中张贴起诉状要点、开庭时间、地点等(D)法院通知有关证人出庭30 法院送达的内容可以是:( )(A)起诉状副本(B)上级法院的复函(C)调解书(D)支付令31 关于送达的说法哪些
16、是不正确的?( )(A)受送达人不在,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属于间接送达(B)送达回证是送达人完成任务以及受送达人接受或拒绝文书的证明,也是衡量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C)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法院可以委托快递公司代为送达(D)转交送达中,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的日期为送达日期32 下列关于送达的行为,不正确的有( )。(A)离婚诉讼中,受送达的一方当事人不在,又无其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直接交由对方当事人签收(B)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时,被告人不在家,只有其 10 岁女儿在家,可以直接由其女儿签收(C)直接送达中,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其代理人签收(D)送达调解书时,当事人
17、拒收,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33 甲与乙因配件买卖合同纠纷于 2015 年 2 月 6 日诉至 A 区法院,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于 2015 年 7 月 5 日当庭审判,7 月 8 日法院送达判决书。甲与丙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于 2015 年 4 月 12 日诉至 B 区法院,法院组成合议庭于 2015 年 10月 10 日调解结案,10 月 14 日向甲送达调解书,10 月 15 日送达给丙。两案均无法定延期审理、诉讼中止等诉讼中特殊情况。关于审限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A 区法院审理案件超过审限(B) A 区法院审理案件未超过审限(C) B 区法院审理案件超过审限(D)B 区法院审
18、理案件未超过审限34 人民法院应当在什么情况下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 )(A)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 15 日内未起诉(B)财产保全超过请求范围的部分(C)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D)对与本案无关的财物的财产保全34 甲、乙因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于 2 月 10 日收到原告甲的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立案审理并作出判决。甲、乙分别于 4 月 16 日、4 月 19 日收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当年国家规定 5 月 1 日至 5 月 3 日“五一节” 放假。35 法院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立案?( )(A)2 月 13 日内(B) 2 月 15 日内(C) 2 月 17 日内(D)3
19、 月 20 日内36 关于当事人的上诉期间,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的上诉期间至 4 月 30 日届满(B)甲的上诉期限和乙一起从 4 月 20 日起计算(C)乙于 5 月 3 日将上诉状寄出,法院 5 月 5 日收到,仍在上诉期之内(D)甲、乙的上诉期间均是 5 月 4 日届满36 位于北京海淀区的甲电脑公司与位于西城区的乙电子设备厂有合同纠纷。甲公司通过别的渠道扣留了乙厂价值 70 万元的配件,以此要求乙厂还债。乙厂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返还扣留的配件。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厂还债。乙厂又得知甲公司准备将扣留的配件发送到广州销售,遂向法院申请查封或扣押这批配件。
20、37 人民法院采取了下列财产保全措施,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A)扣押甲公司准备运往广州的配件(B)查封甲公司的办公经营大楼(C)冻结甲公司的全部银行账户后的第 6 天才通知甲公司(D)甲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仍不解除财产保全38 本案一审判决后,乙厂不服,依法提起了上诉,在二审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前,甲公司有转移财产行为,须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由哪个法院负责?( )(A)一审人民法院(B)二审人民法院(C)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二审人民法院(D)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
21、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 15 日,从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计算,法定期间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期。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法定假期为 7 日。据此,本案原告的判决书于 9 月 16 日送达,从次日起计算,为 2009 年 9 月 17 日开始计算上诉期,但 10 月 1 日至 10 月 7 日为国庆节,因此其上诉期应于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10 月 8 日为上诉期届满之日。【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指定期间有可以变动的特点,又称为可变期
22、间。【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审限。民事诉讼法第 270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 149 条、第 176 条规定的限制。”【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涉外民事诉讼的推定送达。民事诉讼法第 267 条第 6 项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送达的种类及其适用的情形。
23、民诉解释第 133 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 88 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第 92 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第 90 条规定,“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期间以月、年为计算单位,期间届满日为开始目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以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为期间届满日,2002 年 2 月份最后一天是 28 日。【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7 【正确答案】
24、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64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 10 日。本题中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元月 1 日是节假日,元月 2 日、3 日是星期六、日,故元月 4 日为届满日。【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49 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6 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 161 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第 159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25、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 180 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0 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依此,A 、B 、C 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只有 D 项中的表述有误,因为选民资格的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故只有D 项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83 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
26、消除后的 10 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依此,A 项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它的适用应符合一定的实体与程序条件,故 A、B 、D 错。【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保全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 102 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
27、前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纠纷的管辖。民诉解释第 27 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管辖法院。民诉解释第 161 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
28、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92 条第 3 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先予执行。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107 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允许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9、;(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抵押物的财产保全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解释第 157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此,选项 B 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错 D 错,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范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其中:“当事人的一方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对将来判决执行的不当行为。例如:当事人可能将标的物或有关财产在判决前变卖、隐匿、毁损
30、、挥霍或抽逃资金。“其他原因”,是指因当事人以外的客观自然因素使标的物难以保存,影响执行的原因。例如:标的物因气候恶劣或季节时间影响,出现变质、降质、腐烂、灭失而难以保存。既要当事人可能有上列的不当行为,或者可能出现其他自然原因致使争议标的物难以保存的情况,又要可能因此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保全的前提条件才成立。本题中并不存在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因此,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不正确的。B 错, 民事诉讼法第 102 条第 1 款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C 对,因诉讼保全的裁定仅是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保护措施。法院不能用诉
31、讼保全的裁定限令对方当事人还款。【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7 条,裁定先予执行的条件中还要求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64、125 条分别对 AB 作出规定,因而是法定期间。【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转交送达的情况。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89、90 条。【知识模块】 诉讼
32、保障制度与程序2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公告送达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 92 条规定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涉外诉讼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267条第 8 项的规定。【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直接送达以把诉讼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本人为原则。以下情况也都属于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员是公民的。本人签收是直接送达。本人不在的,交给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的,也是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
33、法院既可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了代收人的,送交给代收人签收。【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05 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据此可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是法定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因此,A 项正确。民诉证据规定第 33 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
34、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第 34 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据此可知,当事人的举证时限不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定。另外,民诉证据规定第 36 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B 项命题存在瑕疵,命题者可能忽视了法律关于举证时限可以申请延长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 239 条第 1 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
35、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C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164 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法律没有对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可以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作出规定。因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法律对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没有“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的限制,所以 A 的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0 条规定,诉中财产保全不
36、是必须提供担保,而是可以要求提供担保,B 的说法错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采取,C 的说法正确。 D 中“应当在 48 小时之内”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必须限定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紧急情况,则不必在48 小时之内作出裁定,D 的说法太绝对,错误,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 ABD。【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1)仲裁机构裁决的范围只限于平等主体之间财产权益纠纷,所以选项 B 是错的。(2)民事诉讼法 第 111 条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
37、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 A、D 是正确的。(3)由于造成执法人员重伤一人,已经构成犯罪,所以选项 C 也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86 条规定。【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诉讼时效的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故 A 错误。权利人被宣告失踪并不构成影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障碍,故 C 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期日是指法院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在一起进行诉讼活动的
38、日期。【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送达是法院依法将相关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A 的对象是银行,B 的对象是另一法院,不属于受送达人的对象。【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由于受送达人是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此上级法院的复函不符合对象要求,不属于送达的内容。【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A 属于直接送达,而不是间接送达; C 不对,是因为委托送达的只能委托其他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而不能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D 不对,转交送达中,受
39、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送达部分一些特别容易出错的问题的掌握,其中 ABD 都是特别要注意的问题。【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49 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6 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解除诉前保全的条件。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40、101 条第 3款、第 102 条、第 103 条和第 104 条的有关规定。【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3 条的规定,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64 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且民事诉讼中以日计算的各种期间均从次日起算。因此甲的上诉期间是从 4 月 17 日到5 月 1 日,又因为五一放假,所以延伸到 5 月 4 日。乙是从 4 月 20 日到 5 月 4 日。【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102104 条。【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诉解释第 161 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知识模块】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