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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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2014 年 7 月 5 日,张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本案中,如果没有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拘留后,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张某的家属的期限是:( )(A)24 小时以内(B) 48 小时以内(C) 3 日以内(D)7 日以内2 某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查过程中,认为有必要逮捕被告人,但又担心证据不足,于是就先拘留了被告人。法院的这一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法院的做法是为了防止错捕(B)正确,法院

2、有进行拘留的权力(C)错误,法院应该先拘传,然后再决定是否拘留(D)错误,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没有拘留权3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列哪种情况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A)有流窜作案嫌疑的人(B)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人(C)在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人(D)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人4 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A)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B)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C)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D)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5 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下

3、说法错误的是:( )(A)指定的居所应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B)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可以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C)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D)由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 下列关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处罚手段(B)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羁押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羁押在看守所(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机关决定7 于某

4、为甲省乙市丙县的民营企业家,是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应将于某逮捕,于是便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对此,如果在人大闭会期间。人民检察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报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B)应当层报甲省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C)应委托乙市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D)应当分别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层报至市、省人民检察院报请市、省人大常委会许可8 王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王某拘传到人民检察院接受了 1 天的讯问。为此,王某可以对

5、人民检察院以何种理由提出申诉?( )(A)未经传唤,直接拘传(B)应由公安机关决定拘传(C)应由公安机关执行拘传(D)执行拘传的人员只有一人9 某市政府机关职员王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10 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 3000 元。婴儿出生 1 个月后,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在

6、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A)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B)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C)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D)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A)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D)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12 人民

7、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A)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B)犯罪嫌疑人所涉罪行涉及国家秘密的(C)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D)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13 以下哪些属于“ 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 ”的情形 ?( )(A)犯罪嫌疑人可能自杀、自残或者逃跑的(B)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的(C)犯罪嫌疑人对举报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等实施打击报复的(D)犯罪嫌疑人打电话给同案犯,致其逃跑的14 某市检察院在审查甲杀人案中,发现遗漏了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乙。对此检察院应该如何处理?(A)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乙提请批准逮捕(B

8、)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乙补充移送审查起诉(C)如果符合逮捕条件,可以直接决定逮捕乙(D)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可以直接将甲与乙一并提起公诉15 方某系刑事被告人李某的保证人。被告人李某被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明知李某藏匿地点,却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该地点。有关机关可以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B)没收方某为李某缴纳的保证金(C)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李某进行逮捕(D)对李某的强制措施需要变更为逮捕,对李某先行拘留16 以下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有:( )(A)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无工作、生活的合法居昕(B)李某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可能

9、有碍侦查,已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C)范某涉嫌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已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D)季某涉嫌重大贿赂犯罪,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17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B)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C)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D)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除羁押18 犯罪嫌疑人甲于 2002 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8 年春节他认为没事

10、,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19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监视居住可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 1 日折抵刑期 1 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 2 日折抵刑期 1 日(B)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发现在决定和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检

11、察院控告或举报(C)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 24 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D)对于可以指定的居所的具体条件予以明确。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监管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门的办案场所、办公区域执行20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何种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 m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 )(A)犯罪嫌疑人张某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并且犯罪后有自首表现的(B)犯罪嫌疑人李某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

12、担保的(C)犯罪嫌疑人夏某已经 76 周岁(D)犯罪嫌疑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20 刘某,男,24 岁。1999 年 5 月 19 日,刘某在某洗浴中心与按摩女邹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刘某将其强奸,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21 在本案侦查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需要讯问刘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传唤刘某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讯问(B)上述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C)如刘某已被拘留或者逮捕,可以在看守所或公安机关的场所进行讯问(D)到刘某住所进行讯问22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刘某符合逮捕的条件而提请

13、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检察机关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B)对刘某应予逮捕,但刘某被拘留后突患急性肝炎,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决定保外就医(C)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但认为刘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D)由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查清刘某的身份与地址,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三、分析题22 蒙某,女,34 岁,某镇农民。1998 年 3 月,蒙某因盖厨房和邻居张某发生口角,遭到张某的辱骂,后又和张某的老婆发生厮打,脸上、身上均被抓伤。蒙某一怒之下,产生报复杀人的想法

14、。1998 年 5 月 2 日,蒙某趁张某夫妇外出,只有 4 岁的小孩在家之机,将小孩骗至家中,趁其不备,用菜刀将其活活砍死。然后将小孩身上浇满煤油,又托人告诉张某,张某小孩被狗咬伤,让他赶紧回来,待张某的老婆进来后,蒙某从外面将房门锁死,将房子点燃致使张某的老婆被活活烧死,小孩尸体被烧焦。蒙某犯罪后服毒自杀未遂,经抢救脱险。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蒙某有一刚满月的婴儿,正在哺乳期,遂决定对蒙某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后来当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蒙某想到自己将被当作杀人犯执行枪决,十分恐惧,多次企图掐死婴儿后自杀,幸好被邻居发现,将婴儿抱走,并派人日夜看住蒙某。而同时,张某发誓要为妻儿报仇,一定要

15、亲手杀死蒙某,张某的亲属也只得派人日夜守护着。人民法院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决定立即逮捕蒙某,并连夜派两名法警将蒙某逮捕,送至看守所关押,同时妥善安排了婴儿的抚养问题,并做了张某的说服教育工作。问题:23 公安机关对蒙某适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否恰当?24 人民法院在执行逮捕过程中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的时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 83 条。【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2 【正确答

16、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有拘留权限的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拘留”措施的相关规定,拘留职能由公安机关执行,法院没有拘留被告人的权力。【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扭送。刑事诉讼法第 82 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程序。刑事诉讼法第 94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

17、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由此可见,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自己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无须再提请批准,只要通知即可。因而本题的正确选项为 C。【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故 B 项错误。A、C、D 项说法均正确。【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三种拘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行政法规定的拘留,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

18、拘留。这三者之间存在较大区别:第一。三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一种保障性措施,不具有惩罚性,属于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不是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因此选项 A、C项错误,B 项正确。第二,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行政拘留一般由公安机关作出。因此选项 D错误。此外,三者的适用对象也是不同的。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仅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人;而司法拘留适用于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人大代表的逮捕程序。

19、高检规则第 14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报请许可手续的办理由侦查机关负责。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可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担任两级

20、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分别依照本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分别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因此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法程序。刑事诉讼法第 64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决定和执行拘传,

21、故选项 B、C 错误。第 117 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2 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所以法律并未规定传唤是拘传的前置措施,故选项 A 错误。因此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以及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根据有关规定,间谍罪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首先排除选项 A、B。刑事

22、诉讼法第 65 条规定:“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该法第 4 条又同时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所以该案中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取保候审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因此正确的选项应当为 C。【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变更和逮捕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79 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

2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本题中,常某在被取保候审之后,“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此情形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5)项,故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因此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参见刑事诉讼法第 72 条的规定。【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12 【正确答案】

24、 A,C,D【试题解析】 参考刑事诉讼法第 8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 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有碍侦查的情形。高检规则第 11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自杀或者逃跑

25、的;(三) 可能导致同案犯逃避侦查的;(四)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面临人身危险的;(五)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六)可能对举报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等实施打击报复的。”故 ABCD 项均当选。【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1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法定程序。高检规则第 280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直接适用此法条,B、D 两选项表述正确。

26、但高检规则第 103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因此 C 选项正确。但是本题中是 “遗漏了同案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故 A 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CD。【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1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人责任。刑诉解释第 122 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系保证人协助

27、被告人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 79 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 69 条第 4 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据此,ACD 入选。B 选项中,刑诉解释第 116 条规定“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题干中方某为保证人,故不得并用保证金保证。【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73 条的规定,监视居住

28、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在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根据高检规则第 110 条第 2 款,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工作、生活的合法居所,故 A项正确;(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故 BC 项正确。注意 D 项中为“重大贿赂犯罪”而非“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29、故错误,不选。【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前羁押制度。刑事诉讼法第 93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 10 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据此,检察院是“建议”而非直接予以释放或变更,故 C 项错误。【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逮捕的审查程序问题,同时也涉及刑法中的相关知识。我国刑法第 234 条第 1 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 87 条

30、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的规定,本题所给的案情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故C 项属正确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89 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 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由此可见,A、D 项属正确选项,B 项系干扰项。【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19 【正确答案】 A【试题

31、解析】 本题考查监视居住。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一般监视居住不可以折抵刑期,故 A 项错误。【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予逮捕情形。高检规则第 144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

32、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六)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所以 ABCD 全选。【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17 条的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

33、不得超过 12 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第 116 条第2 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故 C 项错误。【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2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高检规则第 140 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曾经故意犯罪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根据高检规则第 143 条的规定,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第 145 条规定,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72 条第 1

34、款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在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的同时,向侦查机关提出监视居住的建议。【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三、分析题【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23 【正确答案】 公安机关对蒙某适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恰当的。刑事诉讼法第 72 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本案中,蒙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是需要哺乳自己未满 1 周岁的婴儿,所以对其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24 【正确答案】 不符合。逮捕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只拥有决定逮捕权。所以人民法院直接派法警去执行逮捕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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